摘 要:本文主要梳理了历史上副词“就”表示主观性的演变路径,认为“就”先產生前指表“主观小量”的用法,这一用法在明代出现,这一用法和“就”的“短时义”有关,同时也离不开语境的推理作用;后产生后指表“主观小量”的用法,这一用法由其表“限指”的意义发展而来,清代用例渐多。
关键词:就;主观量;语法化
作者简介:朱林娜(1982-),女,汉族,浙江平阳人,研究实习员,文学硕士,研究方向:历史语言学。
[中图分类号]:H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9)-20--02
一、副词“就”的历时演变及认知解释
“就”的直接来源是动词“就”。起初,“就+V2”式可分析为述宾短语,“就”是“前往”“至”义。如:
(1)寡人闻命矣。子姑就馆,将图而告。(《左传·定公四年》)
稍后,V2扩展,“就拜”、“就杀”等短语出现,“就”后面省略处所宾语,“就”和V2施事同一;“就+V2”式可分析为连动结构。如:
(2)超病,帝遣使者就拜车骑将军。(《后汉书·宦者列传》)
如果语境中未显示施事的位置移动,且V2为原地动词,“就”有可能发生重新分析。如:
(3)若臣不称其职,则请就黜退。(《三国志·魏书·陈矫传》)
“就黜退”一方面可理解为“走向黜退之列”,为述宾短语,“就”还是运行动词;又理解为“立即黜退”,“就”是副词。如果V2位置上出现形容词,“就”也可作两种分析。如:
(4)年少当及时,蹉跎日就老。(《子夜歌四十二首》)
(5)试作两三回,踢场方就好。(《江陵乐》)
“就”可以理解为“靠近”义动词,也可能理解为“立即”义副词。如果“就”与副词对举,被理解为副词的可能性更大。如;
(6)草生日已长,人生日就老。(《来罗四曲》)
(7)乌林叶将霣,墨池水就干。(《范云:四色诗四首》)
直至唐宋时期,“就+V2”式中的“就”仍难以排除运行动词的可能性。如:
(8)勰乃饮毒酒,武士就杀之。(《魏书·献文六王列传》)
(9)使百官就请于县。(《新唐书·食货志》)
“就”仍可分析为运行动词(省略处所宾语)。在南北朝时期,看到“就”与时间副词对举的个别用例:
(10)顿取楼兰颈,就解郅支裘。(《刘孝威:陇头水》)
“就”与表示时间的“顿”对举,可能沾染“时间短暂”义,上例的“就”可以作“随即”解。宋代也有这种用法:
(11)旋吟酬得处,就刻记栽时。(《魏野:新栽竹》)
唐代之后,“就”用例渐多:
(12)尝一日烹双鸡,爨汤以待沸,其子似有鬼物撮置镬中。一家惊骇,就出之,则与双鸡俱溃烂矣。(《太平广记·报应录》)
(13)朝廷恩命岂宜出自用安,郡王宣吾二人最当得者,乞就留之。(《金史·国用安传》)
以上两例可理解为副词“就”。副词“就”的“短时”义至元明时期沿用,如:
(14)今日亲家初走到,就把话儿来诉告。(《宋元话本·快嘴李翠莲记》)
(15)老姥姥,你看我嘴儿才动一动,相公就出来了。(《琵琶记》第二十八出)
明代出现“就”前面的成分蕴含“主观小量”含义的例句,只是用例较有限。如:
(16)自小就会着了靴子在壁上走。(《二刻拍案惊奇》卷三十九)
(17)我今日就参你在本县作个都头,如何?(《水浒传》第二十三回)
上例在句法上“就”仍是直接作用于它后面的成分,表示时间上的“短时”义。“就”不与其前面的成分直接发生关系,因为这属于动词短语外部的操作,并不符合语言的经济性原则。“就”前面的时间成分之所以获得“主观小量”的含义,是“就”所在句子整体赋予它的意义。同时与时间副词“就”本身的“短时”义也有关。由此可见,副词“就”由客观上的“短时”义发展为主观上认为其前面的成分的“时间早”,与“就”所在整个句子是有一定关联的。至清代,“就”前面的成分表示主观小量的例句渐多,此时数量结构可出现在“就”之后,且由时间短语扩展至数量短语。这一时期“就”所在句子中表示主观上“时间早”和“数量少”的意义并存。如:
(18)弟到天津住两天,到德州也就四月半头。(《金钟传》第五十一回)
(19)我们实实在在就八个人。(《蓝公案》第九则)
至现当代汉语时期,用例更加广泛。例如:
(20)祥子扫院子的时候,几乎两三答帚就由这头扫到那头,非常的省事。(《老舍:骆驼祥子》)
(21)一个大明星就住在这么个小破屋子里。(《王朔:你不是一个俗人》)
值得注意的是,例(21)中“就”前面的数量成分 “一个大明星”在语境中可做“主观大量”来理解,这更加证明了“就”是直接限制其后面的成分的,“就”前面的成分是通过语境的对比和“话题化”得以凸显出来的。这是副词“就”的功能固定后继续泛化的结果。
二、“就”与“才”的对比分析
现代汉语中,副词“就”与“才”可以表达主观量,但是语序不同,所获得的主观量是大是小存在差异。例如:
(22)a.三小时才干完。
b.才干了三小时。
(22)a中“才”位于“三小时”之后,赋予其主观大量的评价色彩,“三小时”表主观大量,(22)b中“才”位于数量“三小时”之前,则赋予其主观小量的评价色彩,“三小时”表主观小量。而“就”的情况与“才”不同,无论数量成分在之前还是之后,都能赋予数量以主观评价色彩,而且赋予的评价色彩也都相同。例如:
(23)a.三小时就干完了。
b.就干了三小时。
(23)a中“就”位于數量“三小时”之后,赋予其主观小量的评价色彩,“三小时”表主观小量;(23)b中“就”位于数量“三小时”之前,仍然赋予其主观小量的评价色彩,“三小时”表主观小量。
对于“就”与“才”表主观量的功能的差异性,已有很多学者加以注意。王还(1956)是在主观量上最早进行描写的学者,她指出当“就”和“才”前指时,两者表达对立互补的意义;而当“就”和“才”指向后面的数量成分时,两者的意义相同,都相当于“只”的意思。白梅丽(1987)从分布特征和语义特点两方面,分析“就”和“才”具有一致的语义特征。还有一些学者力图对“就”与“才”在表达主观量方面的这种不平衡性进行解释。史金生(1993)采用“蕴含与预设”这组概念来解释“就”与“才”前指表时间时的对立。周守晋(2004)用“起点化”和“终点化”这组概念论证了“就”与“才”通过显示表量成分的“起点”或“终点”而具有表达超出或不足的主观评价的功能,部分解释了这两个词的语义对立。
王群(2005)则认为“才”与“就”的各种语义都是建立在“时间短”这一共同的基本语义的基础上的。当语义后指时,两者都在表示短时义的基础上衍生出表示“量小”的限制义;而当两者语义前指时,“才”由表示时间晚发展出“量多”的限制义,而“就”由表示时间早发展出“量少”的限制义。
徐以中、杨亦鸣(2010)利用实验语音学手段分化“就”与“才”因语义指向不同而带来的歧义,但同样未阐释两词的语义指向与表量大小之间不平衡性的根本原因。金立鑫、于秀金(2013)侧重从“才”字句、“就”字句中“了2”的隐现角度阐释两类句式中主观量的表达与“了2”的匹配与兼容问题。
上述学者就“才”与“就”的意义、用法和相关句式的表达规律分别从不同角度来揭示,但也留下了一些可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首先,关于“才”和“就”的语义指向问题还可以进一步探讨。以往学者认为副词“就”与“才”既可以前指,也可以后指。问题是:从句法上看,“才”与“就”作用于其后面的成分是在动词短语内部进行的,是局部的操作,即“才”与它后面的成分是直接成分之间的关系。但是如果“才”与“就”语义前指,在句法上看,“才”与“就”前面的成分属于动词短语外部的成分,这是一个非局部性的操作。非局部性的操作可能涉及逻辑层面“才”与“就”的“添加”或“移位”,而这两种操作又是及其不经济的。例如:
(24)a.三个人就把这件任务完成了。
b.(才/就)三个人就把这件任务完成了。
由例(24)可见,将“就”前移至句首或者在句首添加“才”,并不符合语言的经济性原则。从形式语法的角度来看,移位并不经济,是各种可选的句法手段中优先性最差的,是最后的一招(the last resort)(Chomsky 1995)。同时,“就”通过“添加”或“移位”后句子还能说得通,基本意义没有发生改变。而同样的句法操作手段对于“才”不适用。例如:
(25)a.三个人才把这件任务完成。
b.*(才/就)三个人才把这件任务完成。
例(25)a中“才”位于数量“三个人”之后,赋予其主观大量的评价色彩,“三个人”表主观大量。但是将“才”前移至句首或者在句首添加其它成分,比如“就”,句子同样不合法。因此,“才”与“就”的语义指向问题还可继续探讨。
其次,关于“才”和“就”前指或后指表示主观量的大小,以往研究基本上得出了比较一致的结论,即当“就”和“才”前指时,两者表达对立互补的意义;而当“就”和“才”指向后面的数量成分时,两者的意义相同,都相当于“只”的意思。以往研究者虽试图通过“预期”这一心理动因对二者表主观量大小的不平衡性进行解释,但解释力度较为有限。
最后,以往研究提到“就”和“才”表主观量时可以表示量的多少、时间的早晚、程度的深浅等多种意义,但是哪种主观性的用法是“就”和“才”最先产生的,即最基本的用法,以往学者未加涉及。因此,关于“就”与“才”多种功能之间的来源关系可进一步研究。
综上,既有研究从共时平面的描写以及运用“预期”等认知概念对“就”与“才”的句法分布、语义功能及产生动因进行了初步的解释。并从历时角度入手,探寻表主观量的“就”的语法化的路径及机制,并进一步对现代汉语平面上“就”与“才”的不对称性进行认知上的解释。
三、结语
本文主要梳理了历史上副词“就”表示主观性的演变路径以及同“才”的表主观量的对比分析,认为“就”后指表“主观小量”的用法由其表“限指”的基本义发展而来,“就”前指表“主观小量”的用法和“就”的“短时”义有关,并通过语境对比和认知推理凸显出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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