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會第十次会议通过,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6章45条,包括总则、地方金融组织、服务与发展、风险防范、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明确了地方金融组织具体范围,同时明确,建立省市县三级地方金融监管体系,赋予各自监管职责:省政府建立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研究决定全省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重大事宜,对市(州)政府进行履职问责;省市县三级地方金融主管部门按照条例规定履行监管职责、日常检查、数据统计等工作,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工作。建立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奖励制度,是条例的一大亮点。条例还明确了地方金融风险防范职责。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履行防范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责任,制定地方金融风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防范处置方案。
从去年开始到今年4月,广西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对现行有效的42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历时一年的综合评估,这是南宁市自1986年获得地方立法权30多年来,第一次对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的“大体检”。据了解,此次评估的对象包括立法工作和现行有效的法规,对具体法规的评估,主要围绕合法性、合理性、操作性、协调性、规范性等5个方面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估报告认为,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地方立法权,地方立法取得了丰硕成果,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绝大部分法规都得到了较好执行,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和广泛肯定。综合评估报告建议,在加强立法宣传工作方面,要充分把握全媒体时代的特点,加强对立法工作的宣传解读,不断增强立法工作的覆盖面、影响力等。
近日,黑龙江省绥化市人大代表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络站启动揭牌仪式,同时,绥化市所辖各县(市)人大代表联络站同步揭牌设立,开展各项工作。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启动,标志着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工作步入新起点,踏上了参与、支持、助力全市重塑营商新环境行动的新征程,也预示着绥化市重塑营商新环境工作必将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在市、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民办事中心、政务大厅)设立“人大代表联络站”,主要是密切代表与办事人员以及市场主体之间的联系,居中解决行政审批服务中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不断助力重塑营商新环境向纵深发展,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肥沃的土壤条件和良好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