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下午,“2019年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上海)研讨会”在浦东新区顺利召开。与会人员结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从不同角度阐述了上海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重要意义和具体举措。
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授吴大器认为,改革创新是完成2020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基本建设的主旋律,也应该是上海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的导向。对于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探索既要有具体的实际工作过程,也需要方向性的引领,让上海成为全球解决金融纠纷更为科学的地区之一。
浦东新区法学会会长、浦东新区政法委副书记顾乃明指出,诸多金融纠纷案例表明,金融纠纷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律师是法律界的专业人士,长期从事金融领域法律服务的律师,具有良好的金融法律基础和实践经验,且律师更加了解各方当事人的诉求,因此律师无疑是最适合参与金融纠纷调解的主体。
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吕琰从律师实务的角度对律师参与调解金融纠纷进行了全面的陈述。他对于律师参与金融纠纷诉调对接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健全律师参与金融糾纷调解工作资质管理制度;二是根据律师调解工作模式特点分析,找到每种工作模式各自特点的分析,从而更有利于充分发挥律师调解对化解金融纠纷所起的作用;三是确认金融纠纷调解的法律效力;四是引入中立评估机制。
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胡戎恩在点评时表示,上海的创新已走在全国前列,只有多方共同探索、努力打造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社会的调解机制才能取得成功。
上海市立法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郑辉对此次研讨会进行了小结。他认为,中国人讲究“以和为贵”,如何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把本土的调解文化做深做细是非常重要的。而金融中心的建设和实现,实际上是呼唤着制度建构和法治保障。 (浦东新区法学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