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介绍,未来将在全国范围内选出100个县(市、区),作为首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试点单位,还将认定100个示范乡镇和1000个示范村。
韩俊介绍,县级是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关键层级,全国县级层面将开展试点示范,计划在全国选择100个县(市、区),作为首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试点单位。这项工作由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牵头组织,联合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共同开展。
试点的内容主要包括探索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路径、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机制、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机制、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完善基层治理方式、村级权力监督机制,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现代乡村治理手段等八个方面的内容,鼓励试点地区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三治结合”的新路径、新模式。
此外,乡镇和村是乡镇治理的基础单元,是乡村治理政策具体实施落实的层级。韩俊介绍,未来将在全国村镇层面开展示范创建,计划在全国开展“千村百乡”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等五个部门将在地方创建的基础上,联合认定100个示范乡镇和1000个示范村。
其中,示范村创建的标准主要包括党组织的领导有力、村民自治依法规范、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文化道德形成新风、乡村发展充满活力、农村社会安定有序六个方面。
示范乡镇创建标准主要包括乡村治理工作机制健全、基层管理服务便捷高效,农村公共事务监督有效、乡村社会治理成效明显等四个方面。
“希望通过示范创建,培育和树立一批乡村治理的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乡村治理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韩俊说。(黄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