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发展的一个基本逻辑框架:基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视角

2019-08-02 08:25
关键词:智慧发展

1990年美国旧金山举行的以“智慧城市、快速系统、全球网络”为主题的国际会议揭开了智慧城市发展的序幕。21世纪初,新加坡、韩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也纷纷制定了相应的发展战略,以推动智慧城市的建设。中国于2010年开始启动智慧城市的规划和建设,各部委先后发布了智慧城市发展指导意见并推动试点城市建设。

智慧城市发展建设是一个长期、复杂且影响深远的历史进程,随着世界范围内建设实践的逐渐增多和建设成果的逐步显现,智慧城市发展的理论研究也在逐步深入。从国外的研究来看,Camoy、Castells和Castro等学者阐述了信息技术在智慧城市发展中的重要性和主导性;[注]Martin Camoy and Manuel Castells, “Globalization, the Knowledge Society, and the Network State: Poulantzas at the Millennium,”Global Networks, Vol.1,No.1, 2001,pp.1-18;牛俊伟:《城市问题马克思主义化的典范——卡斯特〈城市问题〉析微》,《国际城市规划》2015年第1期,第109-114页。Graham和Marvin阐述了智慧城市发展给城市带来的变革和深远的影响;[注]Stephen Graham and Simon Marvin,Telecommunications and the City: Electronic Spaces, Urban Place, London: Routledge,1996,p.2.Bell、Caves、Walshok以及Patrice则分别从产业汇聚、经济文化以及为市民服务的角度诠释了智慧城市发展;[注]R. Bell,“Industrial Cities in Turnaround,” Remarks Presented at the Smart Communities Conference, Santa Monica, California, September, 1997,pp.22-23;R. W. Caves and M.G. Walshok, “Adopting Innovations i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ities, Vol.16, No.1,1999, pp.3-12;Rios Patrice,“Creating ‘the Smart City’,” http:∥archive.udmercy.edu:8080/bitstream/handle/10429/393/2008_rios_smart.pdf?sequence=1.Hollands强调人是智慧城市的起点,要把人的发展和智慧技术的发展平衡起来。[注]R.Hollands,“Will the Real Smart City Please Stand up Intelligent, Progressive or Entrepreneurial,” Smart City, Vol.12,Nol.3,2008, pp.303-320.

中国的智慧城市发展实践起步较晚,但从建设之初就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理论和观点。20世纪90年代,中国著名科学家钱学森提出了“集大成、成智慧”的大城市智慧学理论,成为中国建设智慧城市的理论基础。孙世界指出全球化、网络化、信息化城市体系将是未来城市发展的趋势。[注]孙世界:《信息化城市:信息技术与城市关系初探》,《城市规划》2006年第6期,第65页。吴伟萍对城市信息化发展规律和影响因素进行理论探讨,分析了全球化、工业化与城市信息化的互动关系,剖析了城市信息化建设的阶段性特征。[注]吴伟萍:《城市信息化战略理论与实践》,《信息系统工程》2008年第12期,第75页。2010年后,学界对智慧城市的研究更加深入,从智慧城市的含义和特征、推动因素、发展目标、建设内容、核心技术、居民服务等方面进行阐述。如李德仁院士认为智慧城市=数字城市+云计算+物联网;[注]李德仁等:《智慧城市中的大数据》,《武汉大学学报》2014年第6期,第631-640页。上海浦东智慧城市发展研究院同中科院上海研究院合作对城市“智慧化”发展,诸如“城市综合竞争力、城市信息化水平、人文科技、绿色低碳等方面的因素”进行了研究;[注]上海浦东智慧城市发展研究院、中科院上海研究院智慧城市信息公司:《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2016-01-21,https:∥wenku.baidu.com/view/c75aad3a856a561253d36f55.html.周宏仁提出“智慧城市重点关注基于数据、信息、知识的利用和决策”;[注]周宏仁:《智慧城市是城市信息化向高端的发展》,2014-09-10,http:∥info.broadcast.hc360.com/2014/09/100832609544.shtml。邬贺铨提出“未来整个国家的经济很大程度决定于互联网发展的程度”;[注]邬贺铨:《“互联网+”行动计划:机遇与挑战》,《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5年第10期,第6-14页。国佳等人认为社会化信息服务的对象是社会居民,应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构建社会化信息服务体系,这样可以更好地满足用户信息服务需求,推动新兴市场的发展。[注]国佳、李望宁、李贺:《面向智慧城市的社会化信息服务体系构建研究》,《图书馆学研究》2017年第9期,第53-59页。

既有研究取得了诸多极具价值的成果,但运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研究智慧城市的发展尤显不足。本文运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探寻智慧城市发展的理论必然,构建智慧城市发展的基本逻辑框架,研究智慧城市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提出智慧城市发展的相关建议。

一、智慧城市发展:基于唯物史观的理论逻辑

智慧城市作为信息化与城市化高度融合的产物,已经在新经济和新文明发展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成为世界城市发展的主题。智慧城市把新一代信息技术充分运用于城市各个行业中,是城市信息化的高级形态,是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共同推动的必然结果。

(一)生产力视角:人类进入信息时代

生产力是衡量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的根本尺度,也是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最终力量。人类在不同时期生产力的质和量都是发展变化的,生产工具经历了从石器到计算机和物联网的不断变化。当前,全球正掀起以互联网产业化、工业智能化、工业一体化为代表的全新技术革命,人类进入信息技术时代决定了城市必须转型,必须越来越“智慧”。

计算机的发明与应用标志着信息时代的开始。信息社会中,人们不再完全依赖机器生产和化学能源,而是充分发挥智能的作用。信息化已成为生产力的代表,人类正在步入全面数据化、知识化、智能化、扁平化的信息时代。人们的沟通方式因为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的普及而变得更加丰富、便捷,人与人之间的时空距离大大缩短。信息技术已经渗透到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各个环节,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在全球社会变革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智慧城市建设的技术条件也日趋成熟。现在的城市,一方面全面融合城市各个主体的需求,以网络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物联网技术为基石,囊括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AR等新技术,构建起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形成智慧城市发展的生产力条件;另一方面,信息技术基础和业务提升加上服务融合,给生产力中人的要素提出更高的要求,通过教育、创新等培育出来的具有足以驾驭信息技术能力的人,构成了生产力条件的另一部分。二者有机结合,具备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智慧城市的生产力基础。

(二)生产关系视角:城市化产生的巨大需求

现代城市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从乡村走向城市化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启动了波澜壮阔的城市化进程。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在此过程中,城市规模越来越大,城市人口越来越多,“城市病”尤其是“大城市病”越来越凸显,城市在生产、交换和消费等环节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产生出发展智慧城市的迫切需求。

第一,城市化进程催生产业的发展和变化。城市只有由单一的产业发展到许多具有合理联系和竞争的行业时才拥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如何通过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促进生产性信息服务业持续稳定的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素质和收入水平,这是城市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注]徐静、陈秀万:《中国智慧城市发展现状与问题分析》,《科技管理研究》2014年第7期,第23-26页。第二,人们在商品的交换环节中越来越需要信息对称和交换的便捷,这样可以大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第三,城市发展的目标是让人们拥有更加幸福的生活,任何时候人们都需要服务的均等化和合理配置资源。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口大量向城市聚集,创新执政方式、便捷百姓服务成为必由之路,这就需要在城市内建立起一套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根基的智能协调系统,将日益复杂的城市实体系统和虚拟空间的数据流有效结合。第四,科技和工业化的发展不仅带来生产力的提升,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也发生了改变。只有解决了这些人们切身相关的问题,城市才能够和谐。城市有必要通过打造智慧溯源、智慧社区等,提高城市的宜居属性。

(三)上层建筑视角:各国政府的强力推动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对智慧城市发展的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各国政府对智慧城市发展实践和政策法规上的引导支持。新加坡于2006年制定“智慧国”规划,并于2014年构建“智慧国家2025”计划;美国提出“智慧地球”“先进制造业”等战略;生态环境和智能经济是欧盟的主旋律;日本提出“I-Japan2015”战略;澳大利亚政府积极推动“国家数字经济”战略;以俄罗斯、印度、巴西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纷纷将信息化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制定以信息化为主导的国家战略,以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党的十八大把“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促进 “四化”同步发展。[注]胡锦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7、20页。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利用科技和创新为“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提供有力支撑”。[注]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68、31页。全国各省市都把智慧城市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纷纷展开战略布局,形成了智慧城市蓬勃发展的崭新局面。北京出台《智慧北京行动纲要》,上海先后发布两轮《智慧城市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广东省在《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智慧广东’”,福建省印发了《数字福建智慧城市发展指导意见》以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发展进度,山东省也着手从省级层面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发展试点。

二、智慧城市发展的基本逻辑框架:TMM

智慧城市发展的关联要素很多,笔者依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原理,将技术、主体和模式作为智慧城市发展的三个最根本要素,构建“技术—主体—模式”(Technology-Main body-Model)的TMM基本逻辑框架。技术(T)、主体(M)、模式(M)三者之间既相对独立又互相作用,三者之间的运动决定着智慧城市发展的基本走向和基本结果。

(一)信息技术(Technology):提供智慧城市发展基础

图1 智慧城市发展TMM基本逻辑框架

智慧城市发展中的生产力要素有很多,除了劳动者、劳动对象,变化最大的是劳动资料,劳动资料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生产工具。农业化时代的锄头、工业化时代的机床、信息化时代的计算机都是不同时期的核心生产工具。在摩尔定律的驱动下,信息技术的进步速度比以往任何技术进步的速度都要快,而互联网的出现,使信息技术的覆盖广度和深度也超过了以往的技术,对城市生产力发展起到了重大的促进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信息技术是科学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重要标志,是第一生产力。由此可见,信息技术已成为智慧城市发展核心生产力要素,是智慧城市发展的基础。

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泛在的通信网络。网络就像是城市的神经系统,只有网络互联互通,信息才能到达相应的去处,同时进行汇聚、分析和比对,形成新的指令。信息技术的兴起和广泛存在表面看起来是光纤的遍布,无线信号的覆盖,其实是信息、资源和服务的流动。对智慧城市来说,网络可以将各个环节进行链接,拥有这样的神经系统,是实现智慧城市最基本的要求。

信息技术的普及让智慧城市发展贴近民众。技术在发展和进步,特别是这几年互联网的发展让网上的信息传输、网上事务办理以及网上的休闲娱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互联网技术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类获取信息的方式和处理信息的方式,信息处理从一个个机房扩展到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整个网络是互动的,信息获取和产生是双向的,虚拟映像在网络中随处可见。技术革新已到达城市末梢,民众原来要跑到至少几公里以外办理的事情,现在小小的智能手机上弹指间就能顺利完成,这给民众带来极大便捷同时也大大降低了交通的拥堵。智慧能力只有真正贴近普通民众,智慧城市才能得到支持,才有可能实现。

(二)参与主体(Main Body):体现智慧城市发展核心

图2 智慧城市发展中的主体

在智慧城市发展中,建设的主导者是人,而建设的对象是城市中的各个方面。智慧城市是一个开放、互联、不断进化的复杂生态系统,在智慧城市理论分析的语境下,“人”是一个泛化的概念。大量参与到智慧城市规划、研究、建设、服务和使用环节的组织和个人分别代表了不同的利益群体,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对智慧城市的态度和影响各不相同,这些利益相关方被称之为智慧城市发展的主体。根据在社会生活中所处的环节和发挥的作用,主体被划分为政府、企业、研究机构和公众四个群体。智慧城市发展最核心的生产关系是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同的主体在智慧城市运营和建设中的贡献和受益有所不同,发挥作用的方式也各不相同,主体间协同合作体现出智慧城市的发展。

马克思认为,“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么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二者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73页。由此可见,生产资料实质上是人们对劳动资料占有、支配、使用等经济关系。智慧城市发展中所具有的四个主体或多或少都会对智慧城市发展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具有占有、支配、使用等权利。从基本构成看,政府在其中占有最大份额,起着主导地位,而如果企业能满足政府推动智慧城市发展的需求,那么政府可以将其占有的部分生产资料利用一定的形式让渡给企业,使企业拥有对生产资料的支配和使用,并达到智慧城市发展的目标。其他主体同样也有对相应的劳动资料的使用权,如居民将交通路况上传,则表示其将拥有的劳动资料转移给了企业,而企业即可利用这些信息服务大众。每类主体或多或少都拥有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和使用等权利,而这其中的关系也因各种条件而不断发生变化。从表面上看,人对物的占有关系是生产资料所有制,而实质上,通过对物的占有,人与人之间发生关系,而且不断变化。

政府由于具有最为系统的信息储备,更容易做出全局性的决定,因而在智慧城市的建设中,率先发起者和有力推动者等角色最初往往由政府承担。在政府发起并给出政策支持后,企业和研究机构就会逐步活跃起来。企业根据社会上的需求和现有技术条件开展生产运营,对有前景的技术和业务进行研发,以提高生产效率,更好地符合消费者的需求。研究机构则会侧重政策解读,结合对市场整体情况的分析与探究进行评价,给出评判的标准,并形成共性的可借鉴的报告,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城市公众在智慧城市的建设中通过贡献自有资源发挥个体的推动作用,因个体所拥有的技能高低、资源多少、对智慧城市发展的贡献不同,所获取的收益也不同。智慧城市发展的四个核心主体,既是参与者也是受益者,他们都会参与智慧城市发展的分配。只有协同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各自发力,互为补充,才能整合力量发挥作用,在此过程中让各方都达到其所求及目标,因而产生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要保障智慧城市发展正常推进运行,达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就需要动员整个产业链上的每个主体共同参与,而不能以单一主体全权推动。各方面的主体职能是相互关联、错综复杂的,既需要看到他们独立存在时的意义,也需要理清它们之间的关系,做到协同互动。

(三)发展模式(Model):保障智慧城市发展实现

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主体会以一定的形式和规范体系来保障智慧城市发展持续稳定的推进,这就会形成智慧城市发展的模式。发展模式可以理清各部分之间的体系,形成相应的组织制度,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推动,形成智慧城市的统筹和协调发展。根据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力量的不同,产生了不同的发展模式,不同的发展模式进而会产生与其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成为智慧城市发展的有力保障。

智慧城市发展推进的基本力量是政府和市场。根据政府力量和市场力量结合情况的不同,笔者将智慧城市发展分为政府主导型、市场主导型和政企合作型三种典型模式。

第一,政府主导型模式。其主要特点是:政府在智慧城市发展中发挥主导者作用,在深入调研后编制明确的发展战略路线图,并依具自上而下的力量强力推进智慧城市发展;城市中的信息基础设施领域,如当前互联网中心、云计算中心、信息终端等大多以政府投资为主;由于政府本身不是信息技术和基础设施物料的供给者,通常是利用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由政府进行项目的可持续分析和立项申报,通过申报后面向社会进行招标。政府主导型模式的主要优点是决策和推进速度快,往往在较短时间内就能实现智慧城市发展的一些预期目标。其主要缺陷是经济效益较低,缺乏降低成本和持续提升服务品质的动力,容易导致应用效果不够理想。政府主导型智慧城市发展模式相对更适宜金融行业不发达的区域以及风险投资额不足的城市。

第二,市场主导型模式。其主要特点是:依赖自下而上的力量推进智慧城市发展。城市发展规划和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项目的获取方式多是企业自己建设或者企业招标;城市项目基本模式以运营为主,设计的项目更贴近市民,会考虑运营的可行性和未来的商业收益点,相应的体制机制也要考虑保障市场投资商能有效收回投资和获取回报。市场主导型模式的主要优点是政府无须承担智慧城市建设出现的风险问题,可以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努力提升城市服务的品质。其主要缺陷是智慧城市建设周期较长,企业也容易因过分追求自身利益,导致智慧城市发展缺乏大局观和统筹性。由于多方面原因,市场主导型模式目前在国内尚未有大规模应用的成功案例,但在智慧社区、智慧旅游和智慧交通等方面却得到很好实现。

第三,政企合作型模式。该模式下,智慧城市发展吸纳了政府和市场两种力量,通常也被称作是混合型智慧城市发展模式。其主要特点是:智慧城市发展主导者由政府和企业组成,二者各司其职互相支持配合。政策层面由政府发挥推动者和主导者的作用,通过政策支持来推进城市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完善;建设过程中充分利用市场的作用推动建设要素向城市集聚和流动。城市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入由政府主导,市场化运营程度高的项目由企业主导。政企合作型模式的主要优点是政府站在一定的高度统筹智慧城市发展规划,并能设置出有利于政企二者融合的体制机制,形成最优配置。政企合作型模式的主要缺陷是政企二者如融合不好,极易形成智慧城市发展中的缺位、错位,甚至相互推诿现象,影响效率实现。由于政企合作型模式可以发挥政府和市场两种力量的优势,在智慧城市发展中被广泛采用。

智慧城市发展的有序和有效,依赖于智慧城市发展的模式选择。同时,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主体协同的不断改进也会不断优化现有智慧城市发展模式,有力保障智慧城市发展的实现。

三、智慧城市发展典型案例分析

(一)政府主导型智慧城市发展案例:中国武汉

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于2010年正式提出智慧城市发展战略,成为全国首个提出该发展战略的城市,同时也成为首批科技部智慧城市的试点城市。[注]黄长清:《智慧武汉》,武汉:长江出版社,2012年,第6页。根据“总体规划先行,行业应用并举”的发展思路,武汉市以全球顶尖的智慧城市作为标杆,通过公开招标,形成了全国第一份既具有理论科学性又具有前瞻性的设计方案——《智慧城市概念设计方案》与《武汉智慧城市总体规划与设计方案》。武汉智慧城市的建设内容众多,其核心是构筑一个以“中国云”为基础的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和智能决策平台,打造服务于社会民生的用户体验平台以及智能城市决策展示系统。武汉市为推进政府主导型智慧城市发展模式,一方面,政府拓宽了投资渠道,争取国家级、省级科技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扶持资金;另一方面吸引社会资本和国际资本的投入,促进智慧城市发展相关产业的发展。通过政策指引,培育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发展,打造智慧城市相关行业产业链,并充分发挥大数据、空间信息和光纤传感等技术的优势,做强、做大智慧产业,促进相关行业企业的发展。[注]顾新建、代风、陈芨熙、杨青海、祁国宁:《智慧制造与智慧城市的关系研究》,《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2013年第5期,第1127-1133页。同时武汉重视智慧城市发展人才,先后提出“3551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511黄鹤英才计划”以及市内高校科技创新项目、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课程等,在人才引进和培养上做到了双管齐下。

(二)市场主导型智慧城市发展案例:韩国松岛

2004年,韩国浦项制铁集团和美国盖尔国际在韩国首都首尔西侧6平方千米的人造陆地(松岛)上共同出资13.27亿美元,计划从零开始建设一个各方面都满足世界级城市要求的智慧城市。[注]吴标兵、林承亮:《智慧城市的开放式治理创新模式:欧盟和韩国的实践及启示》,《中国软科学》2016年第5期,第55-66页。其建设理念是将松岛建设为具有先进的电动汽车充电系统、绿色公共空间、国际学校、智慧中央垃圾处理系统和节能节水城市建筑的清洁城市。[注]王丽颖、姬晴晴、张缘舒:《智慧城市·智慧生活——解读韩国智慧城市建设》,《智能建筑与智慧城市》2016年第2期,第39-44页。其各项系统包括安全监控系统都由企业来运行管理,政府无须购买所有的公共服务。目前,松岛基础设施部署完备,无线网络、光纤遍布城市每个角落,城市中安装了大量传感器,将诸如城市温度、湿度、噪音、交通、路面信息等各种数据进行收集。另外,松岛已经成为世界上最环保的城市之一,城市的废水净化处理系统能将干净水的用量降至平常的十分之一。U-Life监控中心、智能租车的隐形钥匙、手机触碰即可获取信息的小纸条、冬暖夏凉的智能建筑、智能用电系统、足不出户的教育和医疗、自动分拣的垃圾处理系统等,已经充分展现了松岛的智慧城市发展现状和显著成果。[注]夜隼008:《案例 韩国:以网络为基础打造的无缝移动连接型智慧城市》,2016-03-23,http:∥mp.ofweek.com/iot/a845643626926.

(三)政企合作型智慧城市发展案例:美国迪比克

美国政府与IBM就迪比克市合作开展的“智慧可持续型城市”(SSD)项目,通过应用传感器、软件、互联网等智能设备对城市的所有资源进行链接,侦测、分析、整合各种数据,智能化地快速响应故障和超负荷运行,优化资源,减少运营成本,在城市规划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民众生活服务三个方面展开了智慧城市的体系构建。迪比克市的市政环卫部门,通过应用传感技术对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数据进行了监测,结合IBM提供的管理平台对各类垃圾处置数据进行了可视化分析,并将结论以公开的方式反馈给城市公众,对其提供指导。迪比克市将水电计量器全面安装到户、到店,以防止水电泄露造成的浪费,同时,搭建综合监测平台,利用地理信息和大数据系统宏观分析整个城市的用水、泄露修复进度及可持续碳足迹等情况,指导政府水电政策的调整优化,实现了15周内家庭用水量下降6.6%,漏水检测率提高8倍,家庭用电量减少11%。迪比克市作为美国政企合作智慧城市发展的先驱者和典型代表,成功地降低了城市的能耗与成本,减少了碳排放,提升了环境质量,给城市的安全和城市公众的健康问题带来了一系列积极的影响。

四、TMM基本逻辑框架下智慧城市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

(一)评价指标体系

智慧城市发展既是目标也是过程,它是动态变化的,需要有阶段性的评估。通过阶段性的评估,可以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促进智慧城市发展的改进和提升,早日实现智慧城市战略目标。智慧城市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可以运用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AHP),以TMM基本逻辑框架作为基础进行构建。这样既可以从目标出发,规划设计整体系统和相关子系统,使其趋于合理;同时也可以横向比较各城市的智慧城市发展水平。所以,基于合理的理论基础,根据中国国情来设计智慧城市发展的评价体系,才能真正对中国的智慧城市发展起到相应的积极作用。[注]李健、张春梅、李海花:《智慧城市及其评价指标和评估方法研究》,《电信网技术》2012年第1期,第1-5页。

首先,通过梳理和回顾智慧城市发展的目标,对智慧城市发展体系的效果进行分析,结合TMM分析框架中的技术、主体和模式三个层次因素,搭建智慧城市发展评价体系的层次架构。第二,结合国家和地区标准,兼顾国外现有的指标体系,经过专家小组分析和投票,本着科学性、普适性、可获取性、可操作的原则进行指标的筛选。第三,指标筛选完成后,运用层次分析法(AHP)两两比对打分,确定各级指标的权重。第四,查阅相关文件和实践报告,再次综合专家意见,对不同类别的城市以各自建设目标和评估为特点,对数组指标进行权重调整。至此,笔者确定了以TMM为分析框架的三层指标体系,其包括一级指标技术、主体和模式;再向下两层确定了8个二级指标和36个三级指标,最终得出表1评价指标体系。

表1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通过以上权重数据可以看出以下两点:

第一,TMM总体架构中,技术—主体—模式三者之间,主体显得更加重要。可以看出智慧城市发展的原动力在公众、企业和政府方面的基本诉求,有了主体的主动推动,智慧城市才有发展的原动力。

第二,从二级指标来看,主体的三个方面即公众、政府和企业排在前三位。信息资源未来的开发利用将会是重点,仅次于主体三个构成方面,其未来的数据以及数据开放和大数据的应用是重点发展的方向。同时机制体制的重要性逐步凸显,智慧城市发展的活力在于机制体制的搭建。过去我国智慧城市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评价指标基本集中于基础设施上面,而从硬件逐步向软件过渡,从建设逐步向运营过渡,从重视有什么发展到重视能带来什么,这是智慧城市发展的新阶段。智慧城市发展的指标及其权重随着智慧城市发展而出现新的局面。

(二)评价指标体系运用

智慧城市发展评价体系建立后需要运用和分析,让其真正地发挥作用。总体来看可以从两方面考虑:其一是单一城市评估,并以时间为单位进行纵向比较,根据评估状况,对智慧城市发展规划进行合理优化调整。其二是多城市间的横向比较,发现自身发展的优势和短板,同类城市间实现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同时,横向分析时可以考虑分类选择目标城市,对城市进行多重标签设定,如产业、规模、经济发展阶段、区域、地区生产总值等。由于篇幅有限,本文以江苏省南京市为例着重阐述单一城市评估运用。

长期以来,南京将智慧城市发展作为城市转型提升的新支点和新动力,深入开展了智慧城市实践与探索,获得“2015年度中国十大智慧城市”称号,入选首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这里我们对南京2016年的智慧城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对南京的打分基于指标体系中相应的规则,其数据分别来源于《2017中国城市统计年鉴》[注]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7年。(2016年数据)、《“十三五”智慧南京发展规划》、[注]《“十三五”智慧南京发展规划》,2017-02-08,http:∥sour.njcit.cn/33/af/c2308a78767/page.htm.《中国宽带普及状况报告》、[注]《2016年第四季度〈中国宽带普及状况报告〉》,2017-02-21,http:∥www.chinabda.cn/kdfzbg/xxlb/252619.shtml.国家统计局网站、中国就业网、南京市各委办局年度报告,还有通过调研和走访获取的信息。数据获取后,比率类以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总体分析类按照去量纲化计算相应数值,还有些是通过资料获取后的总体的评估进行打分。基于此获取南京基础设施打分基础数据后,按照标准进行评分(见表2)。

表2 2016年南京市智慧城市建设情况评价

续表2

以上评估分析形成了有效的信息输入,南京在“十三五”规划中关于智慧南京发展规划部分,充分考虑了南京智慧城市发展现状,更加有针对性地迭代了原有的智慧城市发展纲要。

五、智慧城市发展的相关建议

智慧城市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的工程,根据智慧城市发展TMM基本框架,结合智慧城市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如下:

第一,在技术(T)方面,一是通过统筹网络均衡部署和加快物联网发展、系统平台资源统一协调部署、利用GIS地理信息和无线定位等技术实现多角度应用等来优化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完善公共数据交换平台以加快数据共享开发应用、建设公共信用信息管理专业平台进行资源整合和数据开放。三是通过加强网络安全统筹协调和顶层设计、加强智慧城市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加强重点应用领域安全防护能力以及网络安全综合防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来突出安全可管可控,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四是适度开发利用人工智能,合理应用在适当的服务场景。

第二,在主体(M)方面,一是通过构建城市智能门户,加快形成全市“大社保”服务体系,提升健康、旅游和教育服务,深化公共智能卡服务应用,深入推进智慧社区、推动便民服务以及更大程度促进社会主体参与社会治理,以此进一步完善信息惠民服务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二是通过进一步整合优化 “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和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打造产业创新平台、推进跨境电商平台和跨行业综合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并推动国际化、加快构建智慧物流综合服务体系及农业产业链建设来构建公共服务平台,提高为企业服务能力,以推动智慧产业快速发展。三是通过升级智慧城市指挥运行中心、建设智慧化公共安全体系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构建高速智能绿色的智能交通体系、整合完善数字化城管系统、打造“多规合一”信息平台、构建智慧食药监综合管理与服务体系、提升市场监管智慧化应用水平、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事业智慧化实现水电气等业务网上“一站式”集中办理等来促进城市管理精细化。特别提出通过加强生态环境监控与管理、强化环境应急预防和预警系统建设、大力推广能源循环利用、深入推进智慧减排长效化、加强水务工作智慧化改造升级、加强智慧环保建设,打造绿色低碳宜居环境。

第三,在模式(M)方面,一是在规划总体框架下,加强统筹,针对智慧城市应用项目建设,形成领导统一、分工合理、责任明确、运转顺畅的推进机制。二是加强智慧城市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运营模式、业务流程、标准规范的改革创新,完善政策体系。三是建立健全智慧城市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加强人才保障。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的科技队伍面临着人才结构性不足矛盾,缺乏世界级大师,工程技术人才的培养与生产、创新实践相脱节的问题。[注]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127页。对于尖子人才和领军人才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避免因人才队伍的结构失衡,导致智慧城市的建设“软”“硬”件失衡。四是建立市、区两级智慧城市发展分级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在智慧城市建设、应用和推广的投入,加强资金保障。五是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多元投资与运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与运营,鼓励企业参与创新建设模式,构建新型智慧城市发展企业创新联盟。六是在数据开放共享规则、数据隐私、个人隐私等方面,形成基于数据特征的行政管理制度甚至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大数据的隐私保护,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推进数据的开放和共享。七是强化互联网宣传意识,提升智慧城市发展居民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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