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森
5月28日,在听取浙江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分组审议后,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就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在将近3个小时的专题询问会上,10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2位省人大代表圍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优化减负降本政策、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重点内容进行专题询问,省法院、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等部门负责人现场应询。
促进减负降本政策落地落实落细
我省把减负降本作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林天宁委员第一个提问:请问省减负办(省经信厅),前几批的政策取得了哪些效果?最新出台的减负政策有哪些体现我省特点的亮点或创新之处?实施进展情况怎么样?
省经信厅负责人回答:我省企业减负降本成效明显,具体体现为“一升一降一好”,即减负金额上升、综合成本下降、效益向好。下一步,将针对企业税费改革整合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垄断经营领域改革有待进一步破题、涉企行政审批服务领域市场化有待进一步深化等问题,抓好政策落实,促进政策落地落实落细;抓好政策梳理,进一步梳理迭代惠企政策清单,完善惠企政策信息平台,加快推动省市县惠企政策在信息平台上线运行,提高惠企政策知晓率;抓好政策办理、政策评估和政策储备,启动今年第二批企业减负降本政策研究起草工作。
营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
我省一直致力于营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目前广大民营企业对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性很高。张必来委员提问:请问我省推出的PPP项目中,民营企业作为单独或者联合体牵头人中标的比例是多少,如何支持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国有企业的项目建设?
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回答:目前,我省已明确社会资本经济性质的PPP项目247个,其中吸引到民间资本的项目117个,占比47.37%。我省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一是明确在PPP项目遴选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及评标标准设定等方面,做到客观、公正、透明,禁止排斥、限制或歧视民间资本,鼓励社会资本方成立联合体投标,设立混合所有制项目公司。二是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了项目推介模块,公开PPP项目推介信息。三是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铁路投资领域。杭绍台铁路项目成为中国首条民营资本控股的高铁PPP项目,由复星商业等8家民营企业联合控股51%。
推动金融更好地支持民营企业,提升金融服务质量
“虽然各地为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采取了许多措施,但民营企业融资难仍然存在,有什么对策?”丁祖年委员的问题很犀利。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负责人说,目前人行正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融资畅通工程”,优先、重点保障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同时,通过扩大央行低成本工具资金运用,强化金融机构利率定价自律管理,督促金融机构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切实让利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下一步,将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抓紧出台关于破解抵押担保难题的具体举措,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比重,大力推动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
提升企业治污能力水平,推动转型升级
唐睿康委员讲起之前参加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时发现的问题:“中小型传统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压力大,希望政府在制定和实施政策措施时,尽量不搞‘一刀切,给予“过渡期”和“适应期”,有关部门有没有具体举措?”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一些地方出现的“一刀切”现象,我省生态环境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防范。
一是标准政策方面。在标准制定时给予现有企业达标过渡期。在政策制定时对防范“以罚代管”、借督察之名搞 “一刀切”行为作出系统规定。二是行政许可方面。除重污染项目外,大幅简化了其他项目环评内容。现有环保问题整改完成与否不作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允许企业先申领排污许可证,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整改后再申请变更。三是执法督察方面。生态环境部和我省相继出台意见进一步明确减轻或免于处罚的具体情形。四是帮扶指导方面。通过各种形式加大环保政策宣讲力度,提升企业治污能力水平。下一步,将研究制定支持小微园发展举措,推动小微企业集聚健康发展。
加大创新投入力度,纾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资金紧张问题
目前很多民营企业的转型升级积极性很高,但受到诸多瓶颈制约,其中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科技资金投入压力大。梅新林委员提问:政府设立的基金一般由专业机构管理运营,以市场为导向,具有逐利性,反映在实践中会出现追逐热点、一窝蜂上项目的现象,对于一时不能见效又紧缺资金支持的初创型中小微科技企业和处在成果转化最后环节还未产生利润的企业“雪中送炭”比较少。请问在体现政府基金公益性、引导性以及更好服务中小企业方面,政府做了哪些努力和探索?
省财政厅负责人回答: 2018年,针对部分基金逐利性过强、投资初创型企业意愿不足等问题,我省打造政府产业基金2.0版,突出基金的政策性、引领性,健全让利激励机制,加大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重大产业项目,并更加注重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等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设立省创新引领基金等主题基金,更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创业创新。同时,鼓励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向各级财政部门和金控公司特别是已成立的子基金,推荐创新领域的种子期、初创期项目,为这些企业“雪中送炭”,推动形成我省“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发展局面。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针对当前各地人才竞争呈现白热化、引进高素质人才成本越来越高的现象,郑金平委员提问:民营企业普遍“招人难、留人难”,特别是招、留高端人才更难。请问在人才保障方面有哪些进展,下一步工作有什么打算?
省人力社保厅负责人回答:近年来,我们积极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实施“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从2018年开始,计划五年内在全省遴选100名左右“杰出技能人才”、1000名左右拔尖技能人才”、10000名左右“优秀技能人才”。二是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每年选择技能拔尖、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大师建立工作室,发挥技能大师的传帮带作用。同时,深化实施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目前累计评价技能人才82.28万人。三是深入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度。按照“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要求,把企业新招用和新转岗人员纳入学徒范围,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四是不断提高技术工人待遇。2018年,省里出台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技术工人待遇引领机制,同时明确高技能人才在落户、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方面享受人才待遇。
加大对民企内部“蛀虫”的打击力度
调研中有企业反映,一些民营企业高管存在贪污、受贿、挪用财物、侵犯知识产权或者向他人输送利益等犯罪嫌疑情況时,很难及时有效地处理。黄丽珍代表向省法院提问,如何加大对民企内部“蛀虫”的打击力度。
省法院有关负责人回答:由于立法司法等多方面原因,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犯罪,现实中确实存在打击难、打击力度不够的问题。省法院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近年来主要采取了四方面破解措施:一是依法平等保护。在办案中注意把握刑事政策,当严则严,并注重挽回民营企业损失。二是坚持精准打击。比如针对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职务犯罪统一执法尺度、加大打击力度。三是主动延伸服务,提出司法建议,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和政策层面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下一步,全省法院将根据人大代表和企业家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保障质效。并与公安、检察机关继续密切协同,提升打击合力。同时建议民营企业要完善内控机制,加强犯罪预防,一旦发生企业内部人员犯罪嫌疑,要及早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轻微职务犯罪案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专题询问结束时,省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建立责任清单、组建工作专班、精准施策等方式,不折不扣抓好各项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时举一反三,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多出实招、高招,把服务环境、营商环境、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做得更好。省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要求,专题询问工作的核心是问题的解决。希望省各有关方面再接再厉、乘势而上,结合正在开展的“三服务”活动,认真抓好问题的处理落实,持续强化工作整改,直至问题解决。省人大要把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长期关注点,综合运用人大各项法定职权,在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大发展大繁荣中体现人大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