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金玲 王凯旋 尹姗姗 崔长征 姬菎 胡建平 毕春晓 王志龙
1河南省医学会,郑州,450003;2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郑州,450001;3河南省医学科学院计划科,郑州 450003
科技社团是由科技界同行组成的科学共同体,对于科技工作者成长发展具有积极作用。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要求充分发挥科技社团独特优势,有序承接科技评估、技术标准研制、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等工作,适合由学会承担的,可整体或部分交由学会承担。本研究旨在调查卫生领域不同类型和级别卫生机构工作者参与卫生社团活动的现状,分析参与社团活动对于卫生科技工作者自身能力提升方面的作用,以及不同类型和级别卫生科技工作者的需求及问题,提出有利于卫生科技工作者与卫生社团良性互动的建议,促进卫生社团发挥作用。
通过整群抽样进行问卷调查。2017年10月-2017年12月向参与河南省医学会各专科分会活动的卫生科技工作者发放问卷并回收。发放问卷920份,回收问卷860份,有效问卷745份,有效回收率为80.98%。
通过查阅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等网站相关文献资料,自行设计问卷。调查内容包括:①卫生科技工作者个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年限、工作单位、职称、在卫生社团最高任职等);②所在卫生社团活动的主要活动方式,近五年所在社团对自身起到的作用,对卫生社团开展活动频率、内容、作用的看法;③卫生科技工作者认为卫生社团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关于促进社团与成员之间良性互动的建议。
使用EpiData 3.1 对问卷进行录入并建立数据库,采用SPSS 20.0对定性资料进行描述性分析、卡方、检验和多重对应分析(检验水平=0.05)。
2.1.1 不同级别单位分布。参与调查的卫生科技工作者共745人,其中县级医院51人(6.80%);市级卫生机构335人(45.00%);省级卫生机构80人(10.70%);医学院校及其附属医院205人(27.50%);其他类型医院74人(9.90%)。
2.1.2 年龄、工作年限与职称分布。参与卫生社团的省级卫生机构科技工作者年龄主要集中在35-45岁,工作年限10-19年,副高级职称;市级卫生机构及其他类型医院工作者年龄主要在45-55岁,工作年限20-29年,正高级职称;县级医院、医学院校及其附属医院工作者年龄主要在55岁及以上,工作年限30年及以上,正高级职称。年龄在20-35岁,工作年限为0-9年,职称为初级、中级的卫生科技工作者较少。
2.2.1 在卫生社团担任的最高职务。本次调查的省级卫生机构、医学院校及其附属医院卫生科技工作者最高在国家级学会及社团担委员、常委等;市级卫生机构人才最高在市级、省级学会及社团担任主委、常委、委员等;县级医院及其他类型医院人才较少在卫生社团任职。
2.2.2 参与活动积极性。经常参加(60%-100%)活动的卫生科技工作者占比86.30%;不经常参加(20%-60%)的卫生科技工作者占比9.90%;很少参加(20%及以下)的卫生科技工作者占比3.80%;不同级别单位卫生工作者参与社团活动频率的分布不具有统计学差异(P>0.05)。见表1。
表1 不同级别医疗卫生单位卫生科技人才参与社团活动频率
2.3.1 卫生社团举办活动的频率。举办活动频率为“0-1次/年”的卫生社团占比为56.50%;“2-5次/年”的占比为35.70%;“6次/年及以上”的占比为7.80%,不同级别卫生社团举办活动频率不具有统计学差异(P>0.05)。见表2。县级医院及其他类型医院认为卫生社团举办活动的频率“适度”;市、省级卫生机构、医学院校及其附属医院人才认为活动举办频率“不太高”。
表2 卫生社团开展活动频率
2.3.2 卫生社团举办活动对学科及科技工作者工作及科研的帮助程度。在对自身发展方面,市级卫生机构、医学院校及其附属医院的卫生人才认为卫生社团举办的活动 “有一定帮助”;省级卫生机构、县级医院于其他类型医院人才认为“有很大帮助”。在学科发展进步方面,医学院校及其附属医院、县级医院、其他类型医院认为 “有很大帮助”;市级卫生机构人才认为 “有一定帮助”。在促进学科带头人培养方面,医学院校及其附属医院、市级卫生机构对认为 “有一定帮助”;省级卫生机构人才认为“有很大帮助”。
2.4.1 卫生社团发展面临的问题。多重对应分析结果显示,省市级卫生机构和其他类型医院的卫生科技工作者认为卫生社团发展面临的问题主要是“经费保障有限、缺乏财政支持”,“政府职能转移力度小”,“社会对科技社团的认可度有限”;医学院校及其附属医院工作者认为“管理和监督机制不完善”、“内部治理机制不合理”影响了社团发展。
2.4.2 关于促进卫生人才参与社团活动的看法。多重对应分析结果显示,省级医疗机构卫生人才认为卫生社团应“吸纳更多高精尖专业人才”;县级医院、市级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及其附属医院卫生人才认为应“申请更多科研项目”、“举办符合会员需求的学术活动”、“举办更多相关专业培训”、“及时提供专业前沿信息”、“提供更加广阔的信息交流平台”。
卫生社团是卫生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发展我国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本研究显示卫生社团存在着青年人才缺乏、经费保障有限、政府职能转移力度有待加强、社团运行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不同级别卫生机构的科技工作者对卫生社团及其活动具有不同的建议和期望。
参与调查的卫生科技人才参与卫生社团举办活动的积极性较高,经常参加(60%-100%)的卫生科技工作者占比86.30%。在社团对自身工作及科研、学科带头人培养及促进学科发展进步方面,不同级别单位工作者均认为很有帮助。卫生社团开展各项活动不仅能促进学术进步和人才培养,也为卫生领域的创新决策充当了“政府智库”的角色,是推动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智力支撑[1]。
研究显示,参与卫生社团活动的卫生人才大多为30岁以上,工作年限为10年以上的中、高级职称人才,青年卫生人才相对较少,这显然不利于对卫生科技人才的培养[2]。卫生社团开展的主要活动为学术交流,医学会还开展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这对于卫生领域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年轻的卫生科技工作者更加需要这类加强知识技能的渠道,提高其专业知识水平和技术能力。同时,青年人才是卫生领域未来发展的主力军,对卫生社团的发展也具有重要作用。虽然,已有卫生社团成立青年委员会,为青年人才提供了参与平台,但宏观上卫生社团中青年人才不多,因此仍需加强引进和培养,完善卫生社团的人才梯队[3]。
省、市级卫生机构卫生科技工作者认为,“经费保障有限,缺乏财政支持”是社团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问题之一。经济来源是社团生存和发展的基础[4],卫生社团是非营利组织,关于卫生社团的经费来源,《中华医学会章程》第37条已有规定及说明。目前,企业赞助是推动学术活动和科技社团发展不可或缺的途径,但我国缺乏关于企业赞助学术活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有关政府部门和学术团体应认真研究和借鉴发达国家有关社团接受企业赞助的各种制度规范,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明细规则,维护学术活动的独立和公正,促进卫生社团健康发展[5]。
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不仅能拓宽科技社团经费的收入渠道,还能提高社会公众对卫生社团的了解和认可度[6]。参与调查的卫生科技工作者中有34.50%认为“政府职能转移力度小”影响了卫生社团发展。根据《方案》,卫生社团承担的职能越多,办事机构就越强大,在行业内的影响就越大,自我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就越强[7]。因此,国家应加大政府职能转移力度,促进卫生社团发展。
卫生社团的工作之一是组织广大医务人员开展医学科学研究,交流医学科学的诊疗、预防、康复方面的最新信息[8]。卫生社团开展学术交流、举办继续教育项目等活动,其频率和内容多是按照惯性运行,没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会员的需求,不利于会员从中获得需要的知识与信息。卫生社团应加强调研工作,充分了解不同专科卫生人员对社团活动开展的内容、方向、形式、频率等的需求,兼顾不同层次卫生人员,针对需求提高活动的质量和水平,真正为会员服务[9]。例如,针对省级卫生机构人才需要卫生社团“吸纳更多高精尖人才”的建议,卫生社团应进一步吸引广大卫生人员关心并加入卫生社团,在服务会员的同时发展会员[10]。
医学院校及其附属医院工作者认为“管理运行机制不完善”影响了卫生社团的发展。欧美国家卫生社团具有较长的发展时期,其管理和运行机制也更为成熟,我国卫生社团应借鉴其良好的管理运行模式,由管理服务型向适应市场经济的社会服务型转变[11]。卫生社团应在坚持非营利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学科广泛、智力密集、组织健全等优势,通过尝试开发服务资源、开展有偿服务等方式,提高竞争实力,增强发展后劲。其次,要建立以会员为主体的组织体制,探索建立多元结构的会员制度,充分发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作用,积极推进卫生科技社团活动方式和服务方式的改革创新,拓宽会员利益诉求的渠道,完善会员维权机制,探索建立制度化的会员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