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里的硝烟味儿

2019-07-26 03:58王琳
方圆 2019年12期
关键词:格兰仕奥克斯职能部门

王琳

今年的“6·18年中促销”,线上线下硝烟频起。前有6月6日格力公开举报奥克斯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后有6月17日格兰仕紧急发布《关于格兰仕在天猫平台出现搜索异常的声明》。举报是个法律行为,触发法律后果;声明只是信息披露,更多似在喊话。这两起事件,性质各异,轻重不一,但相同的是,围观者都闻到了里面飘出的硝烟味。

在一个成熟的市场中,企业之间的竞争是再正常不过的市场行为了。一个成功的企业,一定是不惧市场竞争、勇于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对于消费者来说,同类企业之间的公开竞争,好过同类企业之间基于抬高消费成本的暗中结盟。格力有没有权利举报?当然有!奥克斯有没有权利举报?同样有。实名举报的举报人还有权得到职能部门的及时答复。当然,举报也有义务,最首要的义务,就是对所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以举报为名行诬告、陷害之实,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对被举报方来说,揣测进而攻击举报人的动机,远不如亮出欢迎监督的姿态,更易得到围观者的认同。要是再有胆气声明其产品经得起任何检测,那就更合乎消费者对这一事件的期待。对消费者来说,竞争性企业之间互为质检员,实在是件喜大普奔的事。能效虚标,就是欺诈。只是对广大不具备专业知识和检测条件的消费者来说,要发现能效虚标并不容易。现在有“专业级选手”公开署名举报,当然要乐观其成。

更何况,企业间的公开举报,对职能部门来说,也是督促。6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要求严厉打击制冷行业的能效虚标现象。职能部门的监管和严格执法,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再加上自查自纠,这三方力量齐头并进,将能效虚标压制在最小的可能,也就成了可能。

而有些不正当竞争,可能在违法性上并不那么明显,也不能经由检测形成可资比照的详细报告,要形成充分的证据链条更是困难。还有的不正当竞争,只是游走在合法与非法的边缘,或只是利用法律的模糊地带打了些“擦边球”。这些无法形成有效举报的情形,更考验相关企业,尤其是受害方。

与互联网经济早期的野蛮生长不同,其时法律法规和各种监管政策尚不健全,在公权力内部,监管和执法权的划分也不甚明确,竞争企业之间的商誉诋毁行为层出不穷。在一些领域,作为公共空间的网络平台俨然陷入了“公地悲剧”:各类运营主体良莠不齐,各色信息真假莫辨、鱼龙混杂、私利与公益并存。对互联网稍有关注的,应该还记得这些年我们曾围观过的一些糟心事:有教育类应用软件,声称竞争对手故意在其平台置入涉黄信息;有视频类应用软件,相互指责对手用上传侮辱英烈的内容来抹黑自己。影视剧中的无间道桥段,被鲜活地在企业竞争中反复演绎,至于规则意识、公共精神,早已被丢到了九霄云外。不但如此,这些“江湖手段”有时还能成为打击对手的有效利器,并让攻击方在“生财有道”的路上越走越远。

我們常说的健全体制、完善立法、加大监督、严格适法,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让守法者得到有效的保障,让违法者承担相应的责任,让市场竞争回归公开、公平和公正。随着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那些赤裸裸的不正当竞争大幅减少,隐性的不正当竞争随之增加。一些上游企业拥有底层优势和平台控制力,因而可以很方便地对下游企业进行“降维打击”,比如流量劫持、搜索干扰、恶意拦截等等。下游企业明明利益受损,还难以取证,也难以从表层证明关联性和违法性,这让公开举报因缺乏证据支撑而显得不适宜。但毫无疑问,让下游企业吃“哑巴亏”的不正当竞争,同样是法律要规制的对象。良法善治下的线上线下市场,不惧企业间的相互监督甚至相互举报,就怕企业之间背地递刀甚至是暗中捅刀。市场在不断发展、变化,不正当竞争的表面方式也会日趋复杂和隐秘,执法、司法和立法也应因时而变,为良性的市场竞争提供更可靠的规则和更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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