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燕君,傅尚文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杭州中农质量认证有限公司,310008
根据《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9:2014)(以下简称实施规则)要求,有机认证申请人应至少提交以下文件和资料:(1)认证委托人的合法经营资质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使用权证明及合同等;(2)认证委托人及其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的基本情况;(3)产地(基地)区域范围描述,包括地理位置、地块分布、缓冲带及产地周围临近地块的使用情况;加工场所周边环境(包括水、气和有无面源污染)描述、厂区平面图、工艺流程图等;(4)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规划,包括对生产、加工环境适宜性的评价,对生产方式、加工工艺和流程的说明及证明材料,农药、肥料、食品添加剂等投入物质的管理制度,以及质量保证、标识与追溯体系建立、有机生产加工风险控制措施等;(5)本年度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计划,上一年度销售量、销售额和主要销售市场等;(6)承诺守法诚信,接受认证机构、认证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执行有机产品标准、技术规范及销售证管理的声明;(7)有机生产、加工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8)有机转换计划(适用时);(9)其他相关材料。
为便于有机茶认证申请人更好地理解实施规则条款要求,本文以杭州中农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原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有机茶发展中心,英文缩写OTRDC)机构要求为例,从有机茶认证调查表、项目基本情况资料以及有机茶生产、加工、经营的系统记录3个方面对有机茶认证应提交的规范材料进行阐述,以供有机认证申请者参考。
有机茶认证调查表包括:有机茶认证信息表(首次申请,申请之日应在有机产品管理体系文件发布日期3个月后)、有机茶认证承诺书、茶叶种植基本情况调查表(含种植基地地形图)和茶叶加工基本情况调查表(含加工厂位置图)。本部分主要对种植和加工基本情况调查表两部分内容进行阐述。
茶叶种植基本情况调查表具体内容说明,如表1所示。调查表应包括但不限于表中内容,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可在补充说明栏里说明。对于生产单元位置图,应按一定比例绘制,并应包括具体定位图(可采用Google或百度地图,定位到具体生产单元)。当生产状况发生变化时,位置图应及时更新,并能反映出生产的实际状况及变化情况。
茶叶加工基本情况调查表具体内容说明,如表2所示。对于加工过程中使用水的工艺环节,如绿茶的杀青(汽热杀青)工序、黄茶的闷黄工序、红茶的发酵工序、黑茶的渥堆工序等,需在生产工艺流程图中特别标注(图1)。
(1)申请人的合法经营资质文件,如营业执照(“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登记状态须为“存续”)+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食品流通许可证、商标注册证等。
表1 茶叶种植基本情况调查表内容说明[1]
表2 茶叶加工基本情况调查表内容说明
(2)申请茶叶加工认证须提供如下资质文件:①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书正本或副本、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对于二次分装再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须提供SC证;②计量用具年检证明;③包装材料QS证和无害化证明(检测报告);④操作人员健康证(在有效期内)。
(1)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有机种植合同书等,应在首次认证时提供,若土地承包租赁(在承包有效期内)情况无变更,再认证时可不提供,但应提供无变更情况说明。
(2)新开垦的土地必须出具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开发批复。
申请人须提供产地环境质量监(检)测报告,或者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证明性材料(需环保部门盖章),或者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发布的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监测数据)。产地环境质量监(检)测报告具体要求如表3。土壤和灌溉水检测报告委托方应为申请人。
对于有机茶加工过程中使用水的情况,须提供水质检测报告(符合国家标准GB 5749—2006)。若加工过程不用水,应在生产工艺流程图中标明,并提供“不使用加工水说明”。
表3 产地环境质量监(检)测报告要求
申请人需在首次认证时,提供内部检查员、有机生产加工负责人、技术人员等的学历证明、有关有机认证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证明(如新版国家标准培训证明)等。若内部检查员等情况无变更,再认证时可不提供,但应提供无变更情况说明。
(1)若申请人在有机转换认证期内或存在有机茶平行生产时,需提供有机转换计划(转换时间不能超过5年)。
(2)存在委托加工,需提供委托加工协议(标注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被委托方的QS或SC证、有机码使用规程等)。
图1 六大茶类基本制作工艺流程图[2-3]
(3)若申请人不是有机产品的直接生产、加工者,需提供申请人与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者签订的书面合同复印件。
(4)通过其他认证机构认证的项目,需提供证书或认证结果通知书或检查报告。
申请人应提供茶叶种植基地农事活动的详细记录。首次认证,应提供至少3个月的农事活动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基地名称、地块编号、记录人、农事活动项目(施肥、除草、修剪、耕作、采摘,农药、肥料等茶园投入品使用等)、日期、劳动面积、具体内容(包括执行结果)、负责人等信息。
一般对新种或换种改植的茶园,应提供种子、种苗等具体信息。
投入品使用记录包括:肥料生产过程记录;土壤培肥施用肥料的类型、数量、使用时间和地块;病、虫、草害控制物质的名称、成分、使用原因、使用量和使用时间等;所有生产投入品的台帐记录(来源、购买数量、使用去向与数量、库存数量等)及购买单据。若申请人使用《有机产品第一部分:生产》附录A、附录B允许使用的肥料及《有机产品第二部分:加工》附录A、附录B允许使用的植保产品,应提供投入品的详细清单和使用记录,并提供供应商出具的未受禁用物质污染承诺书或检测报告,无害化处理过程记录(使用非商品化的有机肥,如菜籽饼、农家肥、沼液等),以及购买投入品的相关票据(发票、收据、采购证明)等。
植物收获记录包括品种、数量、收获日期、收获方式、生产批号等;加工记录包括原料购买、入库、加工过程、包装、标识、储藏、出库、运输记录等。对于有机茶认证申请,申请人应提供规范的茶叶生产加工记录,并应提供本年度的茶鲜叶总产量和干茶总量。生产加工记录应按照批次记录(包括该批次的批号、鲜叶采摘地块、茶鲜叶数量、加工后的干茶数量、出入库数量、相关责任人等信息)。运输和装卸也应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并保留相应的票据,保持有机生产的完整性。
有机加工厂有害生物防治措施包括:定期清理、清扫、清洗加工、存储、运输设施和仓库、运输工具等,保持加工区内外环境的清洁;采取硬化车间、仓库和厂区地面,门窗安装防护网、栅栏,布设杀虫灯、机械鼠夹、粘鼠板、粘蝇纸,饲养能捕鼠的猫;控制温湿度、光照,以及采取真空或密闭等措施[4]。申请人应对相关防治工作做好记录。
申请人提供的销售记录应包括日期、品名、生产批号、购货单位、数量、规格、负责人等信息。已获有机认证的申请人,应按年度计划申领有机标识,并提供有机标识的使用记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日期、购入数量、使用数量、损耗数量、结存数量、记录人等信息)。
申请人应定期对其生产加工人员进行有机产品相关方面的培训,并提供培训记录。对于种植认证的申请人,应提供生产、标识与销售、管理体系三部分的内检记录;对于种植和加工认证的申请人应提供生产、加工、标识与销售、管理体系四部分的内检记录。
申请人应建立文件化的产品召回制度,并提供召回产品处理过程(包括演练)的记录。
对于客户投诉处理记录,若未收到客户投诉,应提供无投诉说明。对于持续改进记录,其内容可以是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或对比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落实情况,或生产数据的分析,或内部检查和认证机构审核结果,或管理评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