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育人工作体系的建设研究

2019-07-24 01:11朱婷
艺术科技 2019年9期
关键词:贫困生高职院校

摘 要:近些年,国家为了帮助贫困学生更顺利地完成学业,国家针对贫困学生制定并实施了许多资助政策,构建了集“奖、助、贷、勤、补、减”为一体的资助体系。然而,由于教育资源分配不合理,以及高职教育发展较为落后等原因,高职院校存在贫困家庭认证不准确的问题。本文通过对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育人工作体系的建设进行研究,提出合理的建议,希望对促进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高职院校;贫困生;育人工作体系

0 引言

自21世纪以来,我国高职教育实现了快速发展,但与此同时,高职院校中贫困学生的数量也不断增加。为了更好地解決贫困学生的问题,大部分高职院校以“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作为办学原则,初步建立了贫困生资助育人工作体系,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但资助体系由于起步较晚,发展尚未完善,逐渐暴露出许多问题。因此,对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育人工作体系的建设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高职院校资助贫困生工作存在的不足

1.1 无法准确认定贫困学生

贫困学生的认定会直接影响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育人工作的效果,是把握贫困生基本情况、制定助学贷款、发放奖学金和助学金、设置勤工俭学岗位的前提条件及重要依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部分高职院校在进行贫困学生认定的过程中,陷入了艰难的局面,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一些家庭情况良好,不需要资助的学生,经常会为了经济利益,谎称自己家庭贫困,滥竽充数冒充贫困学生,致使本就有限的资源被进一步浪费。另一方面,部分高职院校的贫困生认定工作流于表面,仅注重形式,审核力度不严,学校很难对学生所提供的证明资料进行验证。再加上认证贫困生需要花费一定的成本,学校如果对每一个学生都进行认证,则会加大学校的损失。[1]例如,南方某高职院校2016年所认定的贫困生比例为全校学生的11%,而到了2017年这一比例达到18%,这也可以从侧面反映出该高职院校在认定贫困生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

1.2 助学贷款诚信缺失

我国助学贷款政策始于1999年,首先在8个城市实施,这8个城市分别为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南京、西安和沈阳。2000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高校落实。2003年为第一批助学贷款还款的日子,但是违约率却非常高,根据中央银行所公布的数据,我国助学贷款违约率的比重达到28%以上。究其原因,主要是国家助学贷款与银行贷款和民间贷款相比,不需要任何抵押和担保,仅以个人信用为依据。这是国家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支持,也是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习的举措。然而当前这种局面的出现,却让国家助学贷款这项举措陷入了尴尬的境地,政府虽然积极支持这项政策,但银行方面却因为违约率高的问题不愿提供资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国家助学贷款存在分级的情况,本科院校所获得的资源明显多于专科院校,再加上高职院校学生的基本素质相对较低,银行的不积极参与,致使国家助学贷款的作用无法有效实现。

2 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育人工作体系的建设

2.1 贯彻落实好各项助学政策,建立综合立体的资助体系

为了强化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效果,我国政府各个部门和银行部门制定了《关于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切实做好从事业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文件,这些文件的出台为高职贫困生资助育人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2]

高职院校应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全面落实各项助学政策。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设置专门的岗位,配置工作人员,并将监督机制和考核机制融入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育人工作体系之中;从而使工作体系得到补充和优化,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2.2 转变观念,注重“精神脱贫”

高职院校在资助贫困学生的过程中,不仅要注重物质上的脱贫,更要重视精神上的脱贫。应该在解决学生经济困难的基础上,对学生的“精神脱贫”进行强调,注重对他们的“精神帮助”,让他们转变自身的错误认识,积极乐观地面对贫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变现状。

首先,教师及工作人员应该拉近与贫困生之间的心理距离。在日常生活和学习过程中,多给予贫困生一些关心;教师和工作者可以通过座谈和谈话的方式,与贫困生进行交流,拉近与贫困生之间的距离,及时解决贫困生心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促使其树立正确的三观。其次,学校应借助各项资助措施的育人功能,调动贫困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例如:学校可以将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作为典型,宣传其事迹,为贫困生树立学习上的榜样,继而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此外,学校还应借助社团和学生会等组织,引导贫困生积极参加公益或劳务活动,让学生感受到为社会和他人服务的美好。学校应该在勤工俭学活动之中,对学生的品质进行培养,让学生养成自立自强、努力奋斗拼搏的良好品质。学校应提供全面的勤工俭学岗位,适当增加勤工俭学的报酬,让勤工俭学成为资助贫困生的重要途径,学生在获得报酬的同时,其品质也会得到锤炼。

2.3 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助学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首先,学校应该针对贫困生认定方面存在的不足,建立行之有效的贫困生认定制度。学校以学生家庭贫困的原因作为依据,要求学生提供真实的材料证明。例如,低保家庭的学生,应要求其上交低保证明的复印件;家庭中有残疾家属的学生,应该递交相应的残疾证明,并提供当地政府部门的联系方式等。只有这样,高职学校才能减少审核所耗费的时间和成本,高职院校贫困生认定的准确性也能得到一定的保证。

其次,就助学贷款诚信问题,学校应该针对这一问题,加大诚信和感恩教育的力度,并以此为基础,建立长期有效的运行机制。学生应该将诚信和感恩教育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并付诸行动。例如,学生可以利用征文、文艺汇演、校报和海报等形式,在生活和学习中渗透诚信和感恩,让学生形成感恩和诚信意识,从而在学校内部营造出感恩诚信的良好氛围。

此外,政府有关部门和高职院校应该对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制度进行探索和完善,针对目前国家奖助学金制度存在的不足,应该及时予以改进。对奖助学金的评比方法和标准进行优化,如将家庭贫困情况作为重要的一项指标,并结合学生的课堂表现和学习成绩进行评比;同時,还要严格把关,避免滥竽充数情况的出现,做好评比奖助学金的管理工作,防止挪用公款现象的发生。

2.4 拓展资助渠道,形成各方支持、多种资助方式结合的良好局面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贫困学生资助渠道较为单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资助工作的开展。如果银行方面缺少积极性,则会对资助工作开展的效果造成影响。基于此,高职院校应该实行“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战略,对资助渠道进行拓展和延伸,并加大宣传力度,促使全社会都树立关爱贫困学生的意识,最终形成政府、企业和学校共同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习的有利局面。

首先,学校应该将慈善资金引入内部,并通过宣传的方式吸引外界企业和社会组织帮助贫困学生,设立助学基金,资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其次,学校应该对外界勤工助学的信息进行留意,并做好记录,确保在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和安全的基础上,对这些工作资源进行开发,设置校外勤工助学的岗位;让学生在获取报酬的同时,提前适应社会的生存环境,积累自身的工作经验,为毕业后就业奠定坚实的基础。[3]再次,学校还要尝试与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建立实训基地和签订三方实习协议;让学生边学习边工作,促使学生将理论转化为实践,在实践中检验自身所学的知识,从而使贫困生资助工作实现效果最大化。

3 结语

高职院校的贫困生资助工作体系应紧随时代的潮流,把握时代发展的变化,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依据,不断进行完善和优化。高职院校在开展资助工作过程中,应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开拓融资渠道,创新资助方式;不仅要注重经济资助,更要重视精神资助,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贫困生资助育人工作的最终目的。

参考文献:

[1] 李博.高职院校贫困生的全方位育人体系构建探析[J].新西部,2017(12):133-134.

[2] 黄碧峰.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育人工作体系的构筑[J].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12(01):72-74.

[3] 宋歌.新形势下高职学生资助模式创新解析[J].智库时代,2018(42):65+67.

作者简介:朱婷(1984—),女,湖南郴州人,政工师,从事高校资助育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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