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越明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京城文化界流传过一句名言:“范用什么书都敢出。”确实,在富有胆识的总经理范用主持下,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编辑出版了不少脍灸人口的优秀图书,如《随想录》、《傅雷家书》、《干校六记》、《牛棚日记》等,还主办了享誉士林的《读书》月刊。作为广受尊敬的著名出版家,范用先生与作家、诗人、翻译家、评论家和学者频有书信往来。2015年9月,亦即范用逝世五周年之际,由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推出的《存牍辑览》一书,即以他生前所保存的这些书信选编、注释而成,是一部涉及面广、内容丰富且具文史价值的现代文人书信集。
《存牍辑览》的编注旷日持久,成之不易。据该书“编后记”披露,范用先生长年积累的文化人来信达两千多封,并且,他“不是一般的保存,而是像档案整理那样,一封封贴在自制十六开的牛皮纸本上,总计五十二本;每本通面编号……通二写有本册所存通信之人名录”。说来并不过誉,“这些牛皮纸本和这些由收信人本人整理过的信件,可谓出版史上辉煌的一页”。范用从领导岗位离休后,花了五年时间,从这些来信中选取了一百零三位文化人的三百七十五封信函,认真地抄写、订正并作少量删削,进行必要的注释,又设计封面并请名家黄苗子题写书名。但直到2010年9月14日他去世时,书稿的编辑尚未“杀青”。随之,获其生前委托的忘年交、资深出版人汪家明先生继续这项工作,近五年后终于面世。《存牍辑览》漫长的成书经历,恰可用“十年磨一剑”形容之!
我饶有兴趣地披览这部书信集时所获匪浅。尽管其内容主要是为书稿的邀约、编辑及印行而沟通和磋商,其间还有不少问候关心、信息交流和委托办事的文字,但因为关涉一些具体的书和人,有些还涉及文化领域影响较大的事件,可从中窥见一些写信人的思想观点、学术见解、处世态度和艺术品位,颇具史料的功用。有些与书和人相关的史实,虽然看起来不甚重要,未必能入政治、文化或出版领域的正史,但亦可当作稗官野史,以为知人论世的参照。诚如“编后记”所言:“这不仅是一封封信函,分明是一代文化人的心灵史,是劫后中国三十年文化史、出版史一个侧面之缩影。”
如前所述,这部书信集除收藏、选编者范用先生本人之外,经手编辑的还有作为特邀编辑的汪家明先生以及出版单位的责任编辑。“编后记”对书稿的编注也有说明:“其中难解的词句,除范先生注释以外,又加注了一些;对偶尔抄错的文字,做了再次判断——如此而已。”可以想见,其间所花费的心血和功夫实在不小,从而使之成为同类书信集中质量相对较高的一部。可是,阅读时只要稍微仔细一点,还是能够发现该书在编辑和注释上若干较为明显的舛误,也有数处值得商榷的地方。
这部书信集汇编的信函按通信者分,数目参差甚大,少则一两通,多则数十通,其中最多的是黄裳的信函,计有三十九通。虽说编者整理时认真细致,但收录的信件繁多,尤其是同一人的信函较多时,却在编排上出现时序错置的失误。
例如,黄裳的第二十四通末署日期“五月廿二日”,而第二十五通则署日期“四月十二日”,除非是两个年份,否则时间这么接近的排列不太可能出现这种情况。细看第二十五通写有“我大约在二十五日离沪,先到武汉,参加黄鹤楼笔会,游三峡,然后到西安,玩十天”;第二十四通则说“此前在汉口黄鹤楼笔会遇宗璞……”依据各自所署日期,可以推定第二十四通与二十五通前后错置,应该颠倒编排才对。
又如,黄裳的第三十六通的日期为“十一月二十二日”,开头写“前闻为自行车所伤,入院治疗,甚以为念。听陆灏来说,他在京曾奉访,已可扶杖而行,颇慰”。之前的第三十四通所署日期却是“十二月十三日”,且写着“闻陆灏告,兄近来不良于行,甚念,但望珍摄,为祝”。信上提到的是同一件事并重复表示问候,无论在时间上还是事理逻辑上,第三十六通都应编在第三十四通之前,此处也属于时序的错置。
这种前后颠倒编排的状况,不仅仅出现于数目较多的黄裳的信函。董桥的第五通所署日期为“二月十一日”,写明“今日得知浙江文艺出版社及四川人民出版社,都拟出版董桥散文……”此前的第四通所署日期却是“三月十八日”,写的是“与四川及浙江分别在谈出书事……”事情显然推进了一步,而所署日期亦晚了月余,可是“二月十一日”的信却编在“三月十八日”的信之后,这就让人阅读时产生紊乱而不明所以。
由于这部书信集涉及较多人和事,编者对读者可能不明白、不理解的地方加以注释。因此,书中行文内以括弧加注之处不少,也有少量脚注。一般来讲,加注或补正或纠谬,有助于消除读者的阅读障碍或认知误差,很有必要。但究竟哪些地方该注、哪些地方不该注或不必注,是颇有讲究而需要斟酌的。
依笔者管见,书信集中有的地方是属于该注而未注的。例如,徐盈的第一通短简提到几位人士,如张申府、彭真、梁漱溟是连名带姓的,另有萨老、胡愈老系尊称而不名或不全名。胡愈老即胡愈之,书里排在第二的写信人,在后面“通信人简介”之“卷一”第二条作了简注;而萨老仅一个姓且是小姓,此处应指萨空了,而书里其他地方沒有出现,现今知道他的人很少,应像书里对类似情况如作家柯灵夫人陈国容那样,以脚注稍加说明;又如,姜德明的第十一通里有一句:“当然,还有每期的《美术家》,也是一本令爱不释手的刊物,是编者黄茅送我的。”前面说“令爱不释手”,后面又说是别人送他的,可见应在“令”和“爱”之间加括弧补“我”字,不然可能产生理解的歧义:“令爱”不释手地喜欢这本刊物。
同时,有些地方是不必注却加注,而所加注释又不尽确当的。例如,李一氓的第五通写到“你们的《读书》七、叶(页)一三一补白《黄侃的〈纗华词〉》一文……”其实“叶”字与“页”通,如册叶、活叶文选等,都是页的意思。考虑到李一氓是古典文学专家,他在这里用“叶”字亦属正常,似不必添注“页”字。又如,夏衍的信上有“罗孚回京后,可请他来舍(下)一谈”之句,括弧内加注“下”字,意为“舍下”。“舍”字的本义是简易的居所,指代家,后面加“下”字便成谦辞。夏衍无论是年齿还是地位均远高于罗孚,故这个“下”字应非他写信时遗漏,自然不是非加不可的。与此相反的一例,是李一氓的第七通短简:“书两卷奉缴,衡宇相望,如暇乞过我一谈。”其中“我”字后面明显漏了“处”或“家”字,似可加注以补完整。
还有一种情况,是未能顾及书信文字的特殊性而加注了不必要的文字。例如,赵家璧的第一通里说:“这些年我能够写出几篇出版工作方面的回忆史料,与您、亦代和其他几位同志朋友的督促(是)分不开的。”括弧内的“是”字,显系为句子成分的完整而添加,但写信不是严格的作文,往往一挥而就,匆促和草率在所难免,像这类意思明确又无伤大雅之处,似可忽略不注。又如,同一通后面有“你审阅我写作计划后”之句,这里的“我”字后面是否一定要括弧加个“的”字以求语法正确呢?由于书信写作有时较接近口语表达,这种极其微小的缺陷并不影响读者理解,大可不必加注矫正。
这部书信集的编注,还存在一些未能发现的差错或处置不当的地方,有可能以讹传讹,也可能生成阅读盲点,因而令我读到后既感失望又觉遗憾。
例如,李一氓的第四通写有“我为《潘汉年文集》写一叙……”之句,其中“叙”是别字,应为序言之“序”,但被忽略而未订正。与此相仿的另一例,是赵家璧的第八通有一句“且不谈内容的可读性,外容上高雅别致……”向来只有“内容”一词,没有“外容”之说,这是个生造词,显指书的“外观”,也未加注纠正。
又如,唐弢的第一通提到“文汇报编辑陈钦沅”,陈是该报文艺副刊资深编辑,曾任报社编委,编发过唐弢的许多文章,但其名是“钦源”,此处错一字,“沅”与“源”同音不同字,涉及人名的准确性,是应当加注改正的。
还有,黄裳的第二十四通言及:“《二松堂》一书确是有趣之书,《人民日报》有介绍,当是公论。”《二松堂》应为《三松堂》之误,该书全名系《三松堂自序》,是著名哲学家冯友兰的自传体回忆录。书名的出处是:冯友兰寓居北京大学燕南园凡三十年,庭院有三棵松树,故名“三松堂”。除此之外,并不存在名为《二松堂》的书。黄裳写信时不可能出错,因其书信集《来燕榭书札》收录同一信,明明白白写着“《三松堂》一书确是有趣之书……”这一书名之错,很可能是原编者为发稿抄信或后来其他人输入电脑时手误造成的。但书信集的编者和编辑都是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中人,而《三松堂自序》一书正是该书店1984年12月出版的,此一硬伤历经审读、编辑和校对等所有关口居然未被发现,真有点难以想象!
最后,有个隐名的处理是否恰当,也值得推敲。黄裳的第三十三通写道:“《读书周报》想已见到,我有一文系答《读书》上××文者。甚出意外,《读书》发此文,亦不明何意,岂欲与我断交乎?×文写得实在太坏,题目是梅兰芳,主题则在骂我……”后面还有“我与×系五十年旧交,近年少来往,不知因何逢彼之恶也”等句。此处《读书周报》当系上海的《文汇读书周报》,第一个××应指沪上老作家柯灵,后面两个单×无疑为“柯”字之隐。当然,黄裳的原信不会作此隐讳。他有一通收入《来燕榭书札》而此书未录的信中直白表示:“今天读《读书》八月份,柯灵谈周报文,没有提到我在周报连载的《关于美国兵》,不知为你们节去的部分有否谈及……”可见,××或×的符号是编者或编辑的隐名处理。事实上,从柯在1994年6月《读书》月刊重议舊事肇始,黄发文辩白回应,双方围绕1947年1月京剧名家梅兰芳应否为南京国民政府演出的话题你来我往,针锋相对,打了多年笔仗,直到柯于新世纪初年去世,黄在数年后又写一文方告平息。虽说攸关二位老作家对一桩史事的不同看法,但彼此咬文嚼字,互不相让,多少流于逞强好胜的意气用事了。这场笔仗虽限于黄、柯二人之间,但文化界的老人大多知晓,读到这里的××或×,兴许觉得有点多此一举;当时没有留意的人则会莫名其妙,这就在阅读上形成新的盲点,还可能给年轻读者带来求索之累。黄裳也于2012年9月5日离世,他在信中提到的柯灵不是政治人物,与之争辩的亦非敏感的政治问题,此处无需“为尊者讳”而以××替代其姓名,所以不如保持信函的原貌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