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顺安和他的“夏家湖”

2019-07-19 06:15魏兴
新湘评论·下半月 2019年6期
关键词:沅江市洞庭湖芦苇

魏兴

洞庭湖是中国第二大淡水湖。在东洞庭与南洞庭交汇处,被河流冲刷出的一片巨大湖洲——下塞湖,横跨湖南岳阳、益阳两市。2001年以来,私营企业主夏顺安圈湖筑围,洞庭湖深处一道高高垒砌的堤坝似“水中长城”,围出一片面积近3万亩的“夏家湖”。而这片“夏家湖”,严重影响了湿地生态及湖区行洪。

湖霸

今年60岁的夏顺安出生于沅江市,在七兄弟中排行第四,绰号“夏老四”。在下塞湖沅江部分所属的漉湖芦苇场乃至沅江市,“夏老四”的知名度远大于其本名夏顺安。在很多人眼里,“夏老四”是不折不扣的漉湖一霸。

夏顺安曾在漉湖芦苇场务工,后成为武汉汉阳造纸厂供销员。2001年以来,他以生产和销售芦苇的名义,先后多次与湘阴县湖洲管委会和沅江市漉湖芦苇场签订合同,在下塞湖开沟挖渠,筑围修路,经营芦苇。2003年,看到芦苇生产效益下滑,夏顺安心生一计,通过修建矮围将下塞湖围起来,进行非法捕捞和养殖。他安排团伙成员协助其弟夏顺泉在下塞湖修筑矮围,逐步打造夏家私人拥有的“夏家湖”。

为维持不法收益,夏顺安成立了顺安实业公司,通过签订合同取得了下塞湖的承包权,用形式上的合法掩饰实质上的非法。2008年6月和2010年4月,夏顺安分别与两地湖洲管理部门违规续签长期承包合同,非法围垦湖洲、河道,擅自修建矮围,从事非法捕捞养殖、盗采砂石等活动。从2011年开始,大规模加高、加宽和加固矮围,至2014年,建成一条长18692.6米,底宽80米、面宽8米、围堤高3至5米的矮围泥堤,还修建3处钢筋混凝土节制涵闸,截断、控制水流,形成一个面积达2.7万多亩的封闭性湖泊,从而成为洞庭湖最大的矮围。

夏顺安在修筑和使用矮围的过程中,不断攫取暴利。以捕鱼为例,只需在涨水时开闸、退水时关闸,洞庭湖的鱼便成了矮围内的私产。夏顺安在采取这个办法之前,每年捕捞收入不到20万元,里面还有他自己投入的鱼苗。矮围建成后,每年收入高达几百万元。

比非法捕捞的暴利更惊人的,是在矮围附近盗采砂石。据调查人员估算,按照当时的市场价,一条采砂船开工不超过12个小时就能获利十余万元,堪称夏顺安最重要的生财之道。不仅如此,夏顺安还组建了“护堤队”,对闯入地盘的其他盗采船只按每日一万元的标准收取“保护费”。同时,夏顺安通过签订合同方式,以补偿其青苗费、交纳保证金等形式敲诈湘阴挖砂船老板的钱财达471万元。

夏顺安涉黑犯罪组织对进入下塞湖捕鱼或捡龙虾的,轻则威胁恐吓,重则没收工具,对不肯屈从的人就下狠手打。为赚取最大利益,他们不断威逼周边村民低价转让土地。该涉黑犯罪组织每次作案都精心策划,作案之后,还有专人安排逃逸,有组织有预谋,甚至还将成员安插在麓湖城管区担任支书、队长,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漉湖受欺压的民众敢怒不敢言。

抓捕

夏顺安的近3万亩“夏家湖”,侵占洞庭湖湿地长达17年之久。当地民众不仅无法自由进出捕鱼,而且连芦苇也不能收割。矮围上,猪、牛、羊成群,牲畜粪便无处不在,洞庭湖湿地变成了养殖场,环境遭到污染,生态严重恶化。

2015年,因“夏家矮围”违反防洪法,湖南省水利厅多次要求当地水利部门采取措施,拆除洞庭湖矮围。“只有拆除围垸的三处闸门,才能确保湖道行洪安全。并且对于三处混凝土结构的涵闸,应用爆破手段拆除,以防后患。”但是,夏顺安称,自己修建矮围长达10多年,陆续投入了近2亿元,如果要清除矮围,政府必须进行补贴,光拆除费用就要几千万元。

夏顺安的“私家湖泊”引起了环保志愿者的愤怒,他们收集证据向媒体反映。面对媒体,夏顺安立即表现出一副顺从的样子。他接受记者采访时,主动承认围湖是违背现行政策,而自己作为人大代表,一定会顾全大局,并信誓旦旦地说:“绝对拥护党的政策,以国家利益为重。”在数家媒体的见证下,夏顺安立即安排人员拆除围堤,并表示一周之内全部拆完。这些画面经电视播出后,当地渔民和关注此事的环保志愿者们兴奋不已,以为事情终于得到了解决。然而,当天拆除300米围堤之后,完成作秀的夏顺安第二天便停止了拆除。庞大的“夏家矮围”,依然在严重破坏洞庭湖湿地生态。

2018年6月初,夏顺安因涉嫌贷款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下塞湖矮围问题倒下了第一块多米诺骨牌。

专案组对夏顺安涉嫌犯罪立案侦查,夏顺泉等人闻风潜逃。专案组根据线索赶到广东江门,在江门市城区一座桥上发现夏顺泉的车辆。民警在附近厂房旁蹲守一天一夜,夏顺泉刚一出现就被抓获。经过彻查,专案组抓获嫌疑人22人,破获刑事案件18起。查封挖砂船2条、运砂船1条,价值近亿元。同时查封夏顺安房产15处。

6月中旬,“夏家矮围”终于被全部清除,湖洲原貌得以基本恢复。

打“伞”

夏顺安猖狂的违法行为何以持续十余年之久?

据湖南省委通报,下塞湖矮围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除相关职能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履职不力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少数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失职渎职,为夏顺安违法行为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益阳市委原副秘书长、时任沅江市委书记邓宗祥,便是其中典型。

据邓宗祥交代,自2009年以来,几乎每年春节夏顺安都会来家中拜年,所送礼金从2009年的5000元逐步涨到4万元。在2011年和2012年中秋节,以及邓宗祥父亲、岳父去世时,夏顺安也都有所“表示”,金额从1万元到2万元不等。此外,在2008年至2016年益阳市人大会议期间,邓宗祥还先后7次收受夏顺安红包,每次5000元。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邓宗祥早在2013年就去过下塞湖,也见到了矮围,但并未作出处理。市委书记的纵容默许,令夏顺安愈发得意忘形。更为恶劣的是,邓宗祥还利用职权为夏顺安当选省、市人大代表提供帮助。益阳市畜牧水产局原局长傅建平收受夏顺安贿赂,也为其当选省人大代表提供便利。

既有市领导关照,又有省人大代表这块金字招牌,夏顺安腰杆也愈发“硬挺”,面对那些要对“夏家矮围”执法的人员,他多次利用省人大代表身份威胁道:“我是有地方说话的。”

夏顺安的诸多“保护伞”中,沅江市漉湖芦苇场和湘阴县湖洲管委会的相关负责人扮演着重要角色。通过调取夏顺安与漉湖芦苇场签订的多份合同发现,2010年以前主要为苇山承包经营合同,承包内容均为芦苇经营且期限不超过一年;2010年则成了湖洲租赁承包合同,明确将1.74万亩的下塞湖洲块租赁承包给夏顺安经营,承包期限从2010年到2020年;2011年1月,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又将承包期限延长至2040年。

正是有了这些合同撑腰,夏顺安下定决心,继续加大投入建矮围。

“以前的合同,尽管没起到太大约束作用,但都规定了禁止工程建设等条款。从2010年起,取消了禁止性条款,完全按照夏顺安的要求拟定合同内容,2011年又在此基础上延长了20年。可以说,相关负责人不但不履职,还滥用职权,与夏顺安同流合污。”湖南省纪委监委调查人员说。

除合同问题外,两地湖洲管理部门作为甲方和最直接的监管者,长期以来对夏顺安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見,多人与其结成利益共同体。经查,益阳和岳阳两地畜牧水产、林业、水务及湖洲管理等职能部门日常监管严重缺失,未及时发现、制止夏顺安修建矮围;有的甚至收受夏顺安的红包礼金、贿赂;滥用职权,违规与其签订长期承包合同;出具虚假函件和证明。

多行不义必自毙!夏顺安犯罪团伙22人被依法移送起诉。同时,103名国家公职人员被问责,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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