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视角下我国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研究

2019-07-19 10:23纪明明
关键词:资源传统音乐

纪明明

(华中师范大学 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430079;许昌学院 音乐舞蹈学院,河南 许昌 461000)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古往今来,中华民族之所以在世界有地位、有影响,不是靠穷兵黩武,不是靠对外扩张,而是靠中华文化的强大感召力和吸引力……阐释中华民族禀赋、中华民族特点、中华民族精神,以德服人、以文化人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1]将总书记的讲话贯彻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笔者得到重要启示:第一,国家、民族生存发展的核心力量是文化;第二,总书记说到“中华民族在世界的地位影响”,这启发我们从世界性、国际性的视角去看待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第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开发要体现中华民族精神。

一、我国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赋存

2011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非遗法》第2条明确了非遗的概念。非遗分为“表现形式”“文化空间”,主要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以及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笔者以传统音乐为研究对象,传统音乐主要包括民间音乐、文人音乐、宫廷音乐以及宗教与祭祀音乐。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从远古夏商周时期,先民们就在生产劳动和社会生活中创造出了扎根于人民内心的,体现中华民族气质和民族精神的,具有民族音乐形态特征的音乐。我国的传统音乐发展有极为古老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远古氏族社会的原始乐舞。《山海经》中有民间传说:“帝俊有子八人,始为歌舞”;《尚书》中记载人们“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吕氏春秋》记载:“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由此可见,在原始的氏族社会,我国的音乐艺术已经产生。《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其中的“风”是《诗经》的精华,也是记载先秦民歌的重要文献资料。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就有关于北方民间音乐的记载。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音乐体裁也在不断发展与演变。至元明时期,通俗音乐与戏曲、曲艺相互吸收、影响,从内容到形式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先民们以辛勤的劳动创造了历史,发展了经济,同时也创造了绚丽多姿的音乐艺术。目前,我国已颁布4批,共计170个国家级的音乐类非遗项目,见表1。

表1 国家级音乐类非遗项目统计

注:个别项目在地区分布上有重叠

二、我国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现状

(一)生态环境失衡

传统音乐的生存除了需要一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之外,还要靠一定规模的消费群体来支撑。如今,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生活压力不断增大,大众的审美趣味更趋于简单、直接、通俗。诞生在农耕文化背景下的传统音乐植根于古老的社会土壤之中,有着深沉而厚重的意蕴和美感,需要受众用心细细品味,这显然与当下受众的审美趋向有着相当的差异。一方面,新时期现代文化娱乐消费方式和手段的多样化,使得受众有了更加丰富的休闲方式,娱乐选择更倾向于流行和现代;另一方面,除了专业演员外,大部分传统音乐从业者的文化修养、艺术底蕴不高,接受新知识、学习新技能的能力不强,很难在音乐表演形式和艺术水准上有高水平的创新,这造成了现阶段传统音乐观赏性、娱乐性不足的尴尬境地,音乐类非遗资源发展步履维艰。[2]

(二)缺乏有效整合

我国非遗类音乐资源丰富,但在文化产业发展中却各自为战,传统音乐资源缺乏区域和产业层面上的整体规划和有效整合,文艺品牌和拳头产品较少。产业开发中存在两类问题,一方面,认识不到传统音乐资源的重要性,对身边的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而不见,造成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另一方面,仅从自身利益出发,地区之间缺乏沟通合作,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对资源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的开发,甚至恶性竞争。

产业化发展层面上,对传统音乐文化产品的层次性、渗透性和丰富性还关注不够。很多斥巨资打造的传统音乐精品,由于受演出场地和演出成本的局限,文化创新和发展成果不能惠及基层群众。政府每年组织开展“文化下乡”等活动,但相当一部分群众已不满足于舞台、电视等欣赏娱乐方式,迫切需要与艺术家直接交流,以沟通心灵、提高素质、愉悦身心、陶冶情操。

(三)传承人难觅,领军型、复合型文艺人才短缺

将原汁原味的传统音乐资源充分整合,加以产业化开发利用,需要一批复合型、领军型文艺人才。文化领域缺乏一批能够引领和带动整个艺术门类的领军人物和文化大师,在传统音乐方面表现尤为突出,善经营、懂科技、会管理的文化产业人才,尤其是能够融合产业资本和非遗音乐资源的企业家缺乏,难以适应文化产业发展需要。同时,由于体制原因,文艺人才留不住,引不来,富余人员推不出去,负担越来越重,形成恶性循环;传统音乐表演队伍趋于老化,中青年人才较少,这不利于音乐类非遗资源的持续发展。

(四)资金短缺,发展和创新举步维艰

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投入的保障。雄厚的资金支持是任何一种艺术存在的重要基础,音乐类非遗资源的产业发展也不例外。剧目的创作、演出以及人才的培养和交流,都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撑。资金短缺情况下,演出场地、服装、道具、舞美、音响、灯光、伴奏乐器等都不能正常更新换代,影响了表演效果和节目质量。[2]

三、我国音乐类非遗资源的产业开发路径

(一)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化开发模式

可持续发展包含两层含义:传统音乐的产业发展应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产业化开发与生态化保护协同发展、优势互补。

当前,文化产业是当之无愧的朝阳产业和绿色产业。全世界掀起了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浪潮,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清晰的产业开发思路。对传统音乐资源的产业开发,应遵循文化发展和经济规律。首先,归纳和研究传统音乐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传承流布方式;然后,科学统筹规划,采用经济的、科学的方法进行分析、归纳、分类;最后,对现存的传统音乐资源分批、分期、分地域推进,有层次、有针对性地科学开发。[2]

传统音乐资源的开发应建立在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为产业开发营造健康、稳定、平衡的环境。在保护与开发并重的产业化发展中,那些珍贵的、适宜市场化运作的传统音乐资源,要实现自我转化和价值的无限延伸,衍生出不同的物的形态,演变成更多富有内涵意义的商品或收藏物。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保护传承模式

传统音乐的传承不仅仅是通过传习而获得技艺,更深层次的传承还应该是对传统音乐的创新和运用,即在前辈艺人所传授的技能的基础上,有所创新,使传统音乐在现代快节奏、高科技的语境下有所增益。传统音乐表演者是非遗资源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他们就是活的博物馆,是传统音乐产业开发的巨大资源,是传统音乐产业化开发的关键人物。

首先,加大对传统音乐领军人物的培养和引进。传统音乐艺术市场的繁荣,不仅需要继承人提高技艺,更需要既熟悉艺术创作,又懂市场运作,了解大众的文化心理与文化需求,会管理、懂创新、重研究的高端人才。传统音乐行业内部完全可以打破地域和行政限制,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音乐研究基地和相关表演学科,将土生土长的传统音乐传承人和具有一定理论高度的专家紧密结合。一方面,对音乐类非遗资源做系统的研究归类和探索;另一方面,培养既懂专业基础理论,又是表演艺术领域行家里手的复合型人才,甚至还可以考虑与民间商业组织联合,吸纳社会资金设立专项奖学金,把传统音乐与市场结合起来,使其真正转化为生产力。

其次,给予传统音乐表演者和传承人资助和相关政策保障。表演者和传承人,一方面,需要实实在在的经费资助和保障;另一方面,也需要一些生态环境方面的支撑。传统音乐表演者和传承人的待遇其实可以分为“虚”“实”两种。所谓“虚”,主要指精神待遇,比如该职业的社会声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从业者划分职称等级,一旦他们的技艺得到社会的认可,其作品价值便会陡增,他们也会获得更多的经济回报,从而实现自我价值;所谓“实”,主要指物质待遇,比如工资、福利等,相应地改变各项待遇所占比例,给传统音乐从业者较高待遇,吸引人才加入这个行当。

最后,为传统音乐表演者和传承人建立现代化档案库。传统音乐的产业化开发需要翔实、方便、随时可查的资料库,因此,对传统音乐的表演者和传承人的普查和认定,是数据库建设的基础和重要前提。对表演者和传承人的摸排普查,不仅仅限定于他们的艺术特点、传承方式,还应该结合实地调研,采用文字、谱例、音响、音像等多媒体记录方式,实现资料系统化、科学化、数据化。在可能的情况下,还可以对传承路线、传承谱系做一些基础性、探索性工作。不仅关注原汁原味的传统剧目,还可以在现代化高科技语境下对这些剧目做一些创新性的传承和产业化开发。

(三)建立多元有序的研究模式

除了传统音乐艺术家的理论探讨和实践外,高等院校的研究平台不可或缺。按照理查德·弗罗里达的说法,大学是创意经济中的关键机构,不仅在尖端科研方面发挥作用,还是吸引人才的磁石,能够创造进步的、开放的、包容的人文环境,吸引和保留创意成员。大学为文化艺术行业的繁荣提供知识支撑和人才保障,为文化市场源源不断地输送生产力,并通过人文氛围的营构熏陶、培育受众。

目前,高校文化产业学科建设尚处于边缘地位,学科构架不健全,缺乏明确的学科归属和定位,知识体系、课程体系的完整性较为欠缺,人才培养在一定程度上与现实需要脱节,难以成为培养高端创意人才、文化管理人才的摇篮。高等院校音乐专业的教学、科研等活动,应参与到音乐类非遗资源的普查、挖掘、研究、整合中,利用高等学府的综合科研优势,对音乐类非遗资源追根溯源,对音乐类非遗资源的地域文化特色、艺术价值、民俗价值做系统的评估,在此基础上,做科学的分类和进一步的创新研发。同时,明确文化产业人才培养目标,对音乐文化产业学科和专业进修准确定位,增强师资力量,完善课程体系,加强经济类、管理类、技术类、人文类学科的交叉融合,将理论教学与专业实践相结合,培养具备音乐文化与产业经济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四)打造独特的品牌模式

传统音乐是中国文化的厚重名片,发源于民间,根植于民众,富有深沉的文化价值和独特的艺术思维观念,在传统艺术中具有独特性和唯一性,是反映大众生产方式、生活习俗、文化内涵最具代表性的载体之一。

1.建立音乐类非遗博物馆(见图1)

图1 音乐类非遗博物馆功能定位

我国的音乐类非遗存量大、品种多,与民风民俗紧密相连,具有历史价值和审美价值,是人民社会生活、审美情趣和习俗风尚的载体之一。博物馆是征集、收藏、研究、展示传统音乐的重要载体,也是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的触媒。江苏昆山的昆曲博物馆、广东佛山的粤剧博物馆已经走在前列,并积累了很多成功经验。

传统音乐具有明显的易逝性和潜藏性,博物馆可以通过各种文字、图谱、音像资料以及高科技电子手段,保存和展示传统音乐的起源、特征、演出形式甚至是未来发展趋势。观众身在其中,领略传统音乐的艺术魅力,喜欢、亲近并产生强烈的观看舞台表演的欲望。博物馆还应融入现代因素,既体现历史原貌,又使人觉得亮丽清新。

2.打造音乐类非遗演艺产品产业链(见图2)

图2 音乐类非遗演艺产品产业链

传统音乐中的表演艺术承载了中华民族的文化精髓,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培育演艺品牌的重要艺术资源。打造音乐类非遗演艺产品产业链,将这些艺术表演元素作为内容素材,进行演出包装开发,形成传统音乐与文化产业成功结合的范例。具有代表性的有《风中少林》《印象·刘三姐》《云南印象》《丽水金沙》等。

3.开发音乐类非遗艺术产品

艺术产品复制。演出道具与人物角色性格关系密切。从戏剧的角度来讲,它们是性格化的;从美术的角度来看,它们是图案式的。将演出道具进行产业化开发,做成旅游纪念品,市场潜力巨大。如京剧脸谱、枣木梆子、马鞭、刀枪、宝剑、折扇、翎子,等等,会受到群众的喜爱,在一定程度上也扩大了传统音乐的市场影响力。

音像制品。传统音乐音像制品也是很受剧迷喜爱的产品,其特点是便于携带、易于保存,并可以反复观看。通过音像制品再现传统音乐,将中华民族的音乐舞蹈、历史传统、文化习俗、地域风情等传递出去,给予听众更广阔的想象空间和较深刻的内涵体验。

四、结语

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和独特的民风民俗滋养出了唯一的、原创的和不可替代的传统音乐,使其成为最具开发潜力的文化资本。在现代社会转型背景下,传统音乐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在这种状况下,应该对音乐类非遗资源做一次全面系统的普查,挖掘其文化内涵和产业化价值,寻找保护、传承以及产业化道路,利用传统音乐本身的文化张力,实现传统音乐的历史传承和产业化发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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