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远行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成都 610031)
当道岔尖轨往心轨方向位于下坡地段时,道岔侧股将自然形成反超高。根据GB50157-2013《地铁设计规范》的要求,国内地铁和大铁的道岔坡度一般不允许超过10 ‰[1],且道岔号数较大,导曲线半径大,侧股反超高并不明显,因此地铁和大铁都未考虑反超高的影响。而对于有轨电车,正线一般采用6号道岔甚至更小号码道岔,道岔号数小,导曲线半径小[2],加之,根据国内外有轨电车设计经验,道岔可位于坡度较大的地段[3],侧股反超高较为明显。目前国内各城市有轨电车在6号道岔限速设计时,侧向限速一般统一按20km/h控制[4],均未考虑侧股反超高的影响,在线路坡度较大时,极易发生行车安全性问题。因此,有必要研究线路坡度对道岔侧向通过的影响。
红河州现代有轨电车蒙自北站的一组6号道岔处于15 ‰的线路坡度,道岔铺设完成后经施工单位现场测量,侧股形成8mm反超高,即导曲线外股钢轨轨面标高低于内股钢轨轨面标高。
根据红河州现代有轨电车设计文件要求,6号道岔设计标准如表1所示。
表1 红河州现代有轨电车6号道岔设计标准
为验证现场测量的反超高是否为施工、测量等因素导致,作图分析并进行理论计算(图1)。
图1为红河州现代有轨电车6号道岔反超高计算图,小里程至大里程线路坡度为:
i=15‰
(1)
过侧股导曲线范围右股钢轨任取一点A,作垂直于直股钢轨的一条线,并相交于导曲线的左股钢轨点C,令A点的轨面标高为Ha,C点的轨面标高Hc,此时,AC连线垂直于线路方向,如图1(b)所示。此时,可得出:
(a) 6号道岔平面布置
(b) 细部
(c) CD剖面
(2)
过点A向导曲线左股钢轨作垂线,相交于点B,显然,A到B的距离即为轨距,即:
(3)
令B点的轨面标高为Hb,根据超高的定义,此时,导曲线的超高即为:
h=Hb-Ha
(4)
过点B作垂直于直股的线,同时过点C作平行于直股的线,两线相交于点D,如图1b所示,令D点的轨面标高为Hd,此时:
Hd=Hb
(5)
作CD剖面图,如图1(c)所示。令D点的轨面标高为Hd,显然C点到O点的距离为C点与D点轨面标高差,即:
(6)
根据线路坡度的定义,C点到D点的斜率即为线路坡度,即:
结合式(2)、式(4)~式(6),可得超高为:
(7)
即导曲线超高为C到O的距离。
从图1(b)可知,AC线与AB线形成的角度β为6号道岔侧股与直股的夹角,即为CD线与CB线形成的角度。根据道岔号数的定义[6],可得出:
(8)
由此可以看出红河州现代有轨电车6号道岔在15 ‰的线路坡度上,且尖轨往心轨方向位于下坡地段时,理论上导曲线存在4mm的反超高。同时,根据TB10082-2017《铁路轨道设计规范》,轨道水平平顺度要求不大于4mm[5]。考虑到施工误差,此时导曲线存在8mm反超高。与现场施工单位测量一致。
列车通过道岔侧股时,一般不允许速度过大。根据红河州现代有轨电车6号道岔设计标准,侧向过岔限速为20km/h,此限速根据导曲线未被平衡加速度0.65m/s2计算而来[7],且未考虑反超高影响。当侧向导曲线存在反超高时,已有的侧向过岔限速已无法满足行车安全性通过要求。为得到考虑反超高后6号道岔的侧向过岔限速,以上述研究结论作为研究对象进行计算。根据TB10082-2017《铁路轨道设计规范》关于欠超高的规定[5]:
(9)
式中:R为导曲线半径,取50m;vmax为侧向最大通过速度及侧向过岔限速;h为侧向导曲线超高,取上述研究结论-8mm;a为未被平衡加速度,取0.65m/s2。
经计算,vmax≤19km/h。
由此可以看出红河州现代有轨电车6号道岔在15 ‰的线路坡度上,且尖轨往心轨方向位于下坡地段时,侧向过岔限速应为19km/h。
为得到红河州现代有轨电车6号道岔侧向过岔限速的规律,计算不同线路坡度下侧向导曲线反超高及侧向限速的取值(表2)。
表2 红河州现代有轨电车6号道岔侧向过岔限速计算
道岔的安全通过不仅与道岔本身结构有关,还与侧向通过速度有关[8]。经上述研究可知,红河州现代有轨电车6号道岔侧向过岔限速与线路坡度有关,线路坡度越大,侧向导曲线反超高越大,限速越低。经计算,可得出如下结论:
(1)线路坡度在3 ‰以下时,6号道岔侧向过岔限速为20km/h。
(2)线路坡度在3 ‰~40 ‰,6号道岔侧向过岔限速为19km/h。
(3)线路坡度在40 ‰~60 ‰,6号道岔侧向过岔限速为18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