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农业农村厅印发《广西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通过财政以奖代补、部门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等综合措施,支持部分重要农产品主产区的农户和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建设储藏、保鲜、烘干等初加工设施,推广普及科学适用技术,改善落后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条件。
坚持以农户为主建设的原则,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及验收部门要引导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中小企业等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自主建设冷藏库和烘干房,不得包办代替。坚持集中连片的原则,项目支持的冷藏库和烘干房设施要安排在特色农产品主产区的重点乡镇、村屯等地,形成集中连片建设。
方案明确,重点补助农产品冷藏库和烘干房建设。可为已建设施,要求竣工时间在2019年1月1日以后;或在建设施,要求开工时间在2018年1月1日以后,2019年12月31日前竣工;也可为新建设施,要求 2019年12月31日前竣工。冷藏库建设结合广西农产品实际发展情况,在保证贮藏量、库内净容积、制冷能力等指标的基础上,外形尺寸、结构类型可适当调整,冷藏库不限制建设规模,但设定补助上限。建设热风烘房用户可根据需要选择热泵加热式或热泵控温控湿式。
补助对象为项目实施区域的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中小企业。每个农户补助设施数量不超过2座,每个家庭农场补助设施数量不超过3座,每个专业合作社、涉农中小企业补助设施数量不超过5座。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并获得批准建设完成的冷藏库和烘干房,经县级农业农村局按照项目实施程序和要求组织验收合格后,经营主体依据经验收签字盖章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奖补设施建设申请表,由县级财政部门兑现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