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涛 戴幼卿
2019年3月15日,一名网友称其朋友因在南京地铁上喝咖啡而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显示,2019年3月14日,一名乘客因在l号线上未经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同意,在列车车厢内饮食,违反了《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的规定,责令该乘客立即改正违规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影响轨道交通公共场所设施容貌、环境卫生、运营秩序的行为包括以下10项:未经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同意,派发印刷品或从事销售活动:随意涂写、刻画、张贴、悬挂物品;堆放杂物、停放车辆;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乞讨、卖艺、躺卧、捡拾废旧物品;在列车车厢内饮食;使用燃油、燃气类以及体积或重量超过乘客守则规定的轮椅等代步车;携带充气氣球进站乘车,携带自行车(含折叠自行车)进站乘车;携带活禽、猫、狗等宠物以及其他可能妨碍轨道交通运营的动物(盲人携带导盲犬除外);使用轮滑鞋、滑板等进站乘车。
(适用话题:规则、公德、公共秩序、素质、文明、和谐、个人与社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