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雪梅 卢俪文
摘 要:国际贸易专业开设的“国际贸易法”专业课程致力于培養国际贸易实践能力与涉法事务处理能力兼备的复合型人才,但是在课程的讲授中存在缺乏案例资料、教学实践实训薄弱等问题。为了增强学生理论知识以及相关实际经验,结合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开设该课程的现状分析,找出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有效促进新形势下“国际贸易法”的课程教学改革。
关键词:国际贸易法;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24.090
1 引言
根据三峡大学人才培养方案,“国际贸易法”课程是在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一般课程安排在大三第二学期或大四第一学期。“国际贸易法”具有较强的理论性的同时,与国际贸易专业的各门课程具有较大的连贯性,是国际贸易专业的主要课程之一。但由于该课程内容多,具有很强的法律法规等法律专业性和理论性,再加上近期中美贸易战中频繁出现的关税壁垒、301条款等内容是“国际贸易法”课程中的重点内容。因此,如何以最优的教学模式传授知识点,提高学生的理解度,能够使学生合理地结合理论和实际解释国际时事是该课程教学研究的重点及难点。本文将结合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开设该课程的现状分析,找出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找出有效的解决方案,为该课程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2 文献综述
针对国际贸易法课程相关的文献较少,本文从国际商法教学相关的文献中发现,在现阶段国际商法教学的过程中,众多学者发现该课程的教学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教学方式、教学内容、案例选取、教学实践等四个方面。龙欣(2017)指出国际商法是国际商务专业学生学习的重要课程,但是在教学过程中却在教学内容、方法、考核方式上存在一系列问题,如果想让该专业学生在国际贸易的实操中保障双方权益就应该对课程进行相应的改革,比如巧用案例情境教学、综合考核方式、增加实践机会。邓元林(2018)指出目前高校国际商法课程存在课程定位不清晰、课程目标抽象化、课程内容理论化、课程设计空泛化、课程实施教条化、课程评价单一化等问题,所以学校应该创新教学考试形式、加强实训环节,为课程的教学改革奠定基础。
案例选取方面,李晓毅(2014)提出国际商法在国际贸易课程中具有模糊性且相关教学案例具有形式化的观点,指出国际商法课程为拓展性课程,所以在教学过程中要从“了解、掌握、理解”三个层次中要突出国际商法在国际贸易交易中操作环节的重要性;其次在案例选择上要突出代表性和新颖性,更为重要的是要遵循教师引导,学生主导的教学方式。柳晶晶(2014)指出国际贸易专业的国际商法课程在教育目标上应区别法学专业学生,注重课程的实用性;在教学内容上应简单明了,摆脱冗长的理论概念;在课程实施方面应灵活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方法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这是因为国际商法是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课程,所以在课程培养目标、教学方法以及教学实施等方面,法学和非法学学生的课程学习截然不同,应予以区分对待。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由于课程目标设置模糊、课程结构的不合理、课程教材体系的不完善、课程实施受限等因素使教学课程离预期效果还存在差距。谭俊(2014)针对国际商法课程提出教学目标应与专业培养相匹配,教学内容要突出实用性,教学方法要灵活运用案例教学法、直接讲授法和情境教学法,使其三种方法有效的融合贯穿到整个课程。杨蜜(2016)结合国际商法课程性质和目的分析了目前我国高校本科国际商法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指出现阶段国际商法在高校教育过程中教学模式比较单调、教学语言单一、教学过程偏向理论教育且学生关于法学知识的基础比较薄弱,所以要促进国际商法的课程改革就需要从丰富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环节、增加案例教学、丰富学生法学基础知识以及采用综合性考核方式等方面加强。黄锐、李丹、朱佩芬(2017)指出国际商法是应用型本科高校国际贸易专业的专业必修课,但是其教学存在着学生法律基础知识薄弱,教师单向讲授的传统教学模式,中文为主的教学语言环境,实践教学环节较为薄弱等问题,所以应该从问题的本身实现课程改革。
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方面,刘素霞(2014)指出经管类专业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目标与法学专业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在教学课程中面对不同专业的学生,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必须根据教学目标做出合理的调整。经管类专业国际商法的教学内容应根据专业特点制定课程内容,而教学方法也应该多种多样,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并加以引导,使学生能够学以致用。付五平(2014)指出对于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课程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采用的教学方法比较单一,实训教学较少,检测方式简单,导致学校所开放的课程无法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所以在国际上商法的教学改革中应确定与学生能力相匹配的教学内容,并且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把实操实训融入课程中,不断推动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的教学改革。沈剑,周晓唯(2015)指出《国际商法》在国际贸易专业教学过程中存教材内容缺陷、教学方法陈旧、考核方式单一的问题,建议在课程讲授过程中应针对学生特质强化课程知识的系统性、逻辑性,提高学生的理解、识记能力,其次综合运用各种教学手段,灵活运用多媒体教学增强教学内容的生动性。陈红兵(2018)指出在国际商法的课程设计中存在课程设置不合理以及教学目标偏差的问题,所以应该从丰富教学手段,有效实施案例教学法、任务驱动教学法、研讨法,提高教育的实践效果。陈慧芳(2018)指出案例教学法能够使学生对课堂上的理论知识有深入的认识,但是主要基于教师的讲授,而任务驱动教学法可以为学生构建思维活动框架,在案例讲解的过程中理清思路,有助于培养学生分析和处理涉外法律问题的能力和防范经济活动中的风险的能力。范业刚(2018)指出原有的国际商法教学内容“浅而全”,教学方式学生的“主体性”以及“主动性”不足,所以在国际商法的改革中应合理调整课程体系、结构和方法,从而实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3 “国际贸易法”课程的现状分析
3.1 《国际贸易法》课程的目的与任务
国际贸易法是国际贸易专业是必修课程、考试课程。该课程应系统地向学生传授国际贸易法学的理论知识,将目前在国际上广泛适用的国际贸易公约、各国对外贸易立法以及国际贸易惯例等国内外法律法规,特别WTO相关贸易规则,全面而系统介绍给学生。通过理论、案例与实务相结合的教学模式,让学生全面有重点地掌握国际贸易法律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与基本方法,具备利用国际贸易法律知识,科学有序分析和处理国际贸易纠纷的能力。
3.2 《国际贸易法》课程的教学要求
按照《国际贸易法》教学大纲,循序渐进地讲解国际贸易法学的基本理论,做到概念清楚、层次分明、逻辑清晰,使学生对国际贸易法知识体系有全面系统的了解。在传授最新法律知识,特别是对目前国际上广泛适用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的基本规定时,要做到融会贯通,使学生具备运用法律思维和素养来判断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法律应用能力。在具体内容安排上,要处理好“宽”与“深”的关系。在教学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该课程的实用性,实现理论讲授与分析案例相结合。
3.3 《国际贸易法》课程中使用的教材
该专业教师在授课中使用的主教材是王慧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际贸易法原理》。该专业教师选择该教材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教材主要围绕货物贸易较全面地包含重要知识点,内容比较完备,而且较详细而通俗易懂地形式来讲解相应公约、惯例等内容。但该教材未涵盖案例和练习题,导致学生无法结合理论和案例进行分析和有效复习知识点。辅助教材是胡晓红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际商法理论与案例》,曾建飞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际贸易法》和郭寿康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的《国际贸易法》。除了最后一本教材以外,其他两本教材中包括案例分析,提供宝贵的资源。
3.4 《国际贸易法》教学中遇到的困难
(1)内容庞杂。
以货物贸易为例,《国际贸易法》课程包括国际贸易买卖合同、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支付、国际贸易争议、国际贸易救济、一个国家管理国际贸易的相关国内法、区域性贸易协定、WTO相关内容。服务贸易方面主要包括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为主的有关服务贸易方面的法律与制度。技术贸易方面,主要有国际技术许可贸易,如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版权的跨国转让等国际许可证贸易;国际许可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限制性商业惯例等。学生既要学相关的国内法,还要学国际惯例、国际公约。因此,教授该课程的教师需要熟知相关授课内容,学生需要学习的内容也非常庞杂。
(2)内容更新速度快。
这些法律是根据国内外商业活动的发展要定期进行修订。以国际商会起草的国际惯例-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为例,国际商会于1936年第一次制定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之后,在全球范围内被采用的合同标准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90年、2000年、2010年更新换代,与国际贸易的发展步调一致。因此,教授该课程的教师需要不断更新与学习相关授课内容,学生需要学习的内容也非常庞杂。
(3)学生理解较困难。
对于非法律专业学生来说学习法律知识是一件比较吃力的事情,只有在充分学好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后才能减轻学生对该课程的难度。因为学生要在该课程中要大量学习法律条款,还要学习具体的相关合同条款。再加上,日常生活学习中学生很少能够去接触国际贸易买卖合同,前期阶段会让学生感到生疏,学习过程中会遇到较多的困难。
4 《国际贸易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结合该院开设的《国际贸易法》课程,通过进行该课程教学现状分析,发现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缺乏案例素材。
案例授课法中最重要的是在课程教学中要选择并使用适合的案例。目前,该专业授课教师主要是从网络、教科书、法院的判例选择案例。仅仅通过这些渠道讲解理论内容和相关知识点是远远不够的。如果选取的案例过于简单,对学生没有太大的价值。相反,教师所选取的案例过于复杂,反而降低学生的理解程度。因此,教师应选择比较复杂、难度适中的案例,但目前仅靠上述提到的渠道很难找到满足这些条件的案例。
(2)仅靠案例教学法无法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
案例教学法的特色就是鼓励学生独立思考,重视双向交流。但学生主动性较差,单靠案例教学法很难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作者在授课过程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对法律条款和理论内容进行补充说明。但学生未能够在教师的授课中结合自己的经验,这是由于学生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同时,由于学生的主动性较差,没有主动思考,积极参与案例讨论和交流,仅仅局限于听教师的解释。这就构成案例教学中形成学生被动地学习知识,而不是主动接受知识。
(3)实训教学环节薄弱。
《国际贸易法》课程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仅靠教师的课堂授课很难使学生理解国际贸易与法学的理论知识。虽然课堂中教师会添加案例讨论来帮助学生理解知识点,但实训教学环节的薄弱这一问题将大大减少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接收程度。但还需要增加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课堂上的情景剧等环节。
5 《国际贸易法》教学的对策建議
5.1 寻找更多的案例素材
案例授课法中最重要的是在课程教学中要选择并使用适合的案例。首先,教师要选用与理论内容相符的高质量案例、经典案例、中英文案例、最新案例等。由于国际惯例、国内法的更新与修订,应选择最新案例来进行讲解。由于国际贸易的特殊性,学生参加工作后就要与国外客户进行交流与协商,再加上买卖合同主要以英文签订。因此作为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应具备较好的英文阅读能力,这就需要学生平时应多加练习。其次,可以通过国外网站搜索国外的经典案例,可以不局限于选择教科书、国内法院判例以外。第三,为了让学生更好地理解案例,教师应提前把案例发给学生,好让学生有充分的时间去思考,找出案例中的争论点、法院最终做出判决的依据、案例中比较难懂的知识点等,通过事先预习后学生在课堂上通过讨论解决相应的问题。最后,教师也可让学生自己搜索案例后在班级共享,这就大大提高了信息和知识的共享。
5.2 培养学生的积极度
针对目前案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教师应使学生积极参与交流,使学生从被动式学习者身份转变为主动式学习者。因此,教师应给学生提供能够独立思考的平台,初期阶段可使用提问的方式引导学生进入到讨论环节中,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学生之间或学生与教师之间可通过交流共享知识,而且学生之间可以找到合作的机会。教师在案例教学法中不应成为操纵者,而是要扮演引导者、辅导者、推进者,能够使学生尽快参与到讨论与交流中。
5.3 加强实训教学环节
提高学生对法律理论知识的接收程度的最佳方法是邀请仲裁员、法官、律师等给学生讲解实际案例。同时,可以通过课堂上的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与情景剧表演,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参与进来,加深和巩固课堂上的重点与难点。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观看视频的方式间接地感受到法院、仲裁庭作出裁决的过程。
6 结论
作为一门专业基础课,“国际贸易法”课程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该课程与国际贸易专业的各门课程具有较大的连贯性。但由于该课程内容多,具有很强的法律法规等法律专业性和理论性,再加上近期中美贸易战中频繁出现的关税壁垒、301条款等内容是“国际贸易法”课程中的重点内容。因此,该课程致力于培养国际贸易实践能力与涉法事务处理能力兼备的复合型人才,以最优的教学模式传授知识点,提高学生的理解度。因此,在新时期“国际贸易法”授课教师应寻找更多的案例素材、培养学生的积极度、加强实训教学环节等方法提高“国际贸易法”课程质量,使国际贸易专业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具备理论与实践的应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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