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启光 邢智仓
内蒙古地处祖国北部边疆,横跨东北、华北、西北,是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是“三北”地区重要的生态防线。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内蒙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筑牢。
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一) 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扎实推进。改革开放以来,全区森林面积、蓄积量持续双增长,天然林资源得到有效恢复,人工林资源不断增加,森林质量进一步提高,森林生态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把加强生态保护建设作为重大战略任务,累计投入830多亿元,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还草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全面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生态环境实现了“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转变。到2017年,全区森林面积达到2487.9万公顷,森林面积居全国第一,比1982年增长55.5%;森林覆盖率达21.03%,比1982年提高7.4个百分点。内蒙古森工集团(林管局)、岭南八局以及102个林场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荒漠化、沙化面积实现“双减少”,分别减少1200万亩、1000万亩。草原生态恶化趋势整体得到有效遏制,党的十八大以来,草原面积增加了1400万亩,2017年草原植被盖度达到44%。2017年全区自然保护区面积1267.7万公顷,比2000年增长65.6%,年均增长3%。全区确定的自然保护区182个,比2000年增加86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9个,增加19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60个,增加35个。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增加到25个。
(二)环境污染治理成效显著。水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全覆盖。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湖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对全区579个水功能区和278个入河排污口实行全覆盖监测。2017年,全区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72.6%,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100%,全区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55.0%,劣V类比例为16.2%。大气污染防治不断强化。2017年,内蒙古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占比85.3%,比2015年上升4.5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PM10浓度)呈逐年下降趋势,由2013年的146ug/m?下降为2017年的98ug/m?。沙尘暴由2008年—2012年平均每年的1.6天下降到2013年—2017年的0.5天。内蒙古成为京津冀及周边7省区中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最大、空气优良天数最多的地区。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显著。2017年,全区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2年下降22.7%,主要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分别下降10.18%、8.13%、12.6%和8.83%,均超额完成任务。重点领域节能降耗稳步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实施“九大重点节能工程”支持节能技改项目215个。“十二五”期间,万元GDP能耗年均下降4.1%,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7.3%。七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占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比重持续下降。
(三)生态文明制度更加完善。自2014年启动实施《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改革的意见》以来,我区已出台37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措施。完成了《内蒙古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总体方案》和核算试点方案,在呼伦贝尔市、赤峰市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资产实物量核算账户试点;在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试点填报矿产能源和土地资源实物量变动表。在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草原),赤峰市、兴安盟(森林),巴彦淖尔市(耕地),牙克石市(水资源),乌拉特后旗(矿产资源)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出臺了自治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实施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全面推进生态红线划定工作,26个旗县(市)开展了基本草原红线划定试点等。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体系,组织476家企业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建立水权交易机制,在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和巴彦淖尔市开展跨盟市水权转让试点。制定《自治区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方案》,开展呼和浩特市和鄂尔多斯市与北京市、包头市与深圳市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
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的经验启示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立足全国发展大局确立的战略定位,也是内蒙古必须自觉担负起的重大责任。这不仅对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是对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的又一次嘱托。因此,总结好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经验,既是为新时代构筑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守护好祖国北疆这道亮丽风景线提供启示,也是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总结“内蒙古方案”。
(一)着力强化生态文明理念,不断凝聚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动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在于转变价值观念,即超越物质主义价值观,树立生态价值观。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从确立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再到科学发展观,这一过程是我国发展观念逐步转变的过程,也是生态文明理念日益强化、深入人心的过程。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了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的高度,将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这既是对生态文明理念的继承和发展,更是生态文明理念在新时代的集中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和改革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强化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意识,转变观念、凝聚力量,齐心协力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内蒙古。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以及取得的成果表明,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方式已退出内蒙古发展历史舞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正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
(二)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制度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坚持立法先行,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使得生态环境有法可依,有据可依。据统计,内蒙古先后组织、制定和公布了近200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政府规章。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强调的“要大胆先行先试,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改革”,内蒙古密集出台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改革的意见及分工方案》等30余项有关生态保护建设的地方条例、规定、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等,确立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框架和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生态文明建设步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目前,已经形成了包括大气、水体、森林、草原等各类资源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建立健全了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补偿机制、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进入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有了更高的要求,内蒙古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仍需继续发挥先行先试优势,加快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生态价值评估制度等,继续为全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提供“内蒙古样本”。
(三)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性。发展方式不进行根本性变革,生态环境就不可能出现根本性改观。与全国一道,内蒙古深刻经历了从粗放发展到绿色发展的变革。改革开放解放了内蒙古生产力,尤其是西部大开发以来,内蒙古依托丰富的自然资源大力发展资源型产业,粗放式的扩张、数量型的增长给内蒙古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进一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步伐,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全面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非资源型产业,能源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实践证明,内蒙古必须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积极转变生产方式,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建立健全绿色发展体系。
(四)深入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力。面对大范围的生态系统功能退化、平衡失调等问题,通过实施重大生态工程来修复生态系统,是一种科学的选择。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先后实施了“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内蒙古既是国家重点生态工程的参与者,也是国家重点生态工程的受益者。2000年以来,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生态建设是西部大开发的重点,国家在西部大开发中进行生态建设的主要形式是实施生态工程。内蒙古抓住机遇,在西部大开发各省份中,内蒙古是实施了包括“三北”防护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等全部生态工程的唯一省份。通过生态工程建设,内蒙古项目区林草植被得到恢复,并带动了以山、沙、水、林、草为主体的生态旅游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成为开展生态工程建设力度最大的省份,全区以生态工程为抓手,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的生态建设原则,先后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退牧還草、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水土保持、自然保护区兴建以及呼伦湖和乌梁素海水环境治理、全区大气污染防治等国家、自治区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5年累计投入生态保护建设资金830多亿元,相当于过去30年的投入总和,取得了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总体遏制、局部好转”的明显成效,实现了森林覆盖率和草原植被盖度“双提高”,沙漠和沙化土地减少面积均居全国首位,创造了享誉全球的库布其沙漠治理模式。实践证明,生态工程的实施,全面提高了内蒙古生态系统的环境承载力,同时促进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五)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性。生态文明建设涉及多元广泛的参与主体,广大人民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主体作用。国家大力支持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出台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更是有力推动了公众的积极参与,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回顾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和成就,人民群众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库布齐沙漠中创造6000多平方公里“绿洲”,依靠的是各族人民群众28年的坚持。2000年至今,在国家重点工程的带动下,内蒙古年均完成林业生态建设面积超过1000万亩,完成人工造林面积超过全国人工造林总面积的10%,治理风沙危害土地面积超过全国风沙危害土地总面积的10%,依靠的是仅占全国总人口不足1.8%的内蒙古各族群众。
展望未来,内蒙古需要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更需要紧紧依靠全区各族人民,发扬蒙古马精神,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为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单位:内蒙古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内蒙古社科联社会科学文献信息中心)
责任编辑:刘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