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 莲,崔婷婷
(南京中医药大学 卫生经济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自2014 年秋季学期起,我国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向所有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实施奖学金动态调整机制,并配套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三助”、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特困补助及绿色通道等多元资助形式的研究生资助制度。
硏究生资助制度设立的目的在于充分调动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的积极性,通过保障性、激励性和导向性三大作用机制的发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1]研究生作为资助制度最直接的受益者,对其实施效果的了解相对清楚。文章从研究生视角分析全面收费制度下医药院校研究生资助制度的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提出促进研究生资助制度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对策建议。
文章选取华南、华北、东南地区三所医药类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作为调查对象,共有220 份有效问卷。此次调查中男性占总人数的41.5%,女性占总人数的58.5%,样本的性别比例较合理; 年级共有3 个,来自2014 级和2015 级分别占比23.4%,2016 级占比53.2%; 专业类别医药学占比57.4%,经管类占比24.5%,理工类占比18.1%; 婚姻状况中未婚比例最大,占85.1%,已婚仅有14.9%。
为了解医药院校研究生资助政策实施的具体情况,文章先对问卷结果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调查对象中78.7%认为资助制度的具体实施效果很好或一般,仅6.4%认为很不好; 75.5%非常满意或比较满意当前的资助制度及评定细则,而24.5%表示不太满意或很不满意,主要原因在于激励和资助功能不充分、评定标准和方案制定不合理等; 71.3%非常满意或比较满意当前的资助评定过程,28.7%认为当前评定过程学生参与性差、没有起到激励和资助双重效果以及评定过程缺乏沟通; 86.2%认为当前研究生资助制度和细则能够较强地激励自己进行学习、科研,仅13.8%认为对自己学习、科研的激励性较弱; 51.1%表示所在院系的研究生资助评比规则和标准比较稳定、变动较小,30.9%表示能根据情况,经常变动,而18.1%表示自制定后从未变动。
从问卷结果中可以发现: 此三所医药院校研究生资助制度的具体实施效果较好,当前资助制度及评定细则、评定过程得到研究生的广泛认可,大多数研究生认为当前研究生资助制度和细则能够较强地激励自己进行学习、科研,但也有少部分人不太满意或很不满意,认为激励和资助功能不充分、评定标准和方案制定不合理、当前评定过程缺乏沟通及学生参与性差、资助评比规则和标准变动较小或从未变动等。
为全面客观地研究医药院校研究生资助政策实施效果的影响因素,文章对此进行单因素分析,以当前研究生资助制度的实施效果为因变量(Y) ,很好=1,一般=2,不太好=3,很不好=4。以专业、年级、年龄、性别、婚姻状况、所在院系是否对研究生资助实施效果评估、研究生资助如何评定和发放、对当前资助制度及评定细则的满意程度、对当前评定过程的满意程度、当前资助制度和细则对学习和科研的激励性、研究生评比规则和标准的变动性等分类作为自变量进行单因素分析。结果显示,年级、性别、婚姻状况、所在院系是否对研究生资助实施效果评估、对当前资助制度及评定细则的满意程度、对当前评定过程的满意程度、当前资助制度和细则对学习和科研的激励性、研究生评比规则和标准的变动性具有统计学意义(P <0.05) ,对医药院校研究生资助制度的实施效果具有显著影响。
文章基于研究生视角,通过问卷调查法得到某医药院校研究生对资助制度的实际客观感受,研究全面收费制度下医药院校研究生资助制度的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针对此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实行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成本共担的原因是我国研究生教育存在经费不足、需求旺盛、效率低下、容易滋生腐败等问题[2],但新政如对基础性学科、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及地方普通高校特别是医药院校等产生不利影响,作为主导制度改革的政府部门应不断完善研究生全面收费制度,充分考虑年级、性别、婚姻状况以及学校、学科等方面的差异,建立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拨款水平; 其次,新形势下地方普通医药院校面临政策保障不足、学科规模较小、学科结构分散、经费投入不足、培养条件不尽如人意等阻力[3],应及时调整自身发展定位,与地区经济发展紧密联系,并集中有限、优质资源发展优势学科,适度减少学术型研究生比例、增加专业型研究生比例。
医药院校硏究生学习科研任务重,见习时间较长,资助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调动研究生学习、科研的积极性。针对资助评定标准问题,高校应构建相对统一的评价标准,建立动态综合测评机制,即可根据各资助、奖助政策的不同,适时选择学生课程成绩、科研情况、日常表现、社会服务、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其次,引入学生互评、导师评价和学院评价等多元评价方式,对申请资助的候选学生进行全面、客观评价,实现资助评定过程中的有效沟通与参与,并在确定后进行公示,努力达到公平公正。同时应建立配套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重点监督资助制度的关键环节,定期评估研究生资助的实施效果,反馈相关结果,督促及时改进。
当前研究生资助资金的来源渠道主要有政府财政拨款、学校培养经费和导师科研经费等,经费来源较为单一。应积极拓宽研究生资助资金来源渠道,首先,医药院校可将部分科研成果进行转化,实现产学研相结合和利润创收; 其次,采取恰当措施争取企业公司、个人、慈善组织等设立奖助学金,并提高此类奖助学金的覆盖面; 最后,医药院校可与医院、企业等企事业单位达成良好合作,通过后者为研究生提供研究项目、见习实习岗位等来增加生活补助。医药院校既要做好硕士生具体研究项目的资助,更要做好科研能力培养过程的扶持性资助以及科研能力发展状况的奖励性资助[4],从而保证评定标准和方案制定的合理性、公正性、动态性,以提高资助的激励功能,推动硕士生科研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