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露佳 李凤萍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315211)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在19世纪出版的长篇小说,该书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孤儿奥立弗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作者通过对主人公命运的描写,揭露了当时伦敦残酷的社会问题。该作品中,狄更斯采用生动的语言,通过大量人物对话来展现人物形象,生动鲜明地刻画了小说中人物的性格特征。
国内外学者对这一作品的研究由来已久,Alfonso de la Quintana(2017)通过分析小说中奥立弗受到虐待的片段,强调了制止虐待儿童的重要性;李建娟(2016)认为小说中的幽默艺术在展现黑色幽默的同时也突出了社会的黑暗;刘颖(2014)认为小说无论是主体、情节乃至人物的塑造,都具有典型的哥特式传统;顾元华(2011)认为“南希”是一个多重的矛盾对立体的人物,是那个时代不幸的产物。这些研究大多都从文学角度分析作品风格、社会背景及人物特征,却较少有从语用学角度出发,尤其是从格赖斯的合作原则角度研究小说中权势关系下人物之间的对话。本文将分析小说中符合权势的人物关系,并根据合作原则,进一步深入探讨这些权势关系人物的对话是如何以及因何而违背合作原则的。
“权势”一词是社会心理学家Brown和Gilman最早引入社会语言学的术语。他们认为:一个人能够控制另一个人的行为,就可以说他对另一个人有权势,并且权势是至少两个人之间的一种关系,它是非交互的。同时,Brown和Gilman还提出:“在教会、国家、军队或家庭中,有许多构成权势的基础——体力、财富、年龄、性别、制度化的角色。”(Brown &Gilman,1960)权势主要指双方在社会地位上存在差异,比如上司和下属、长辈和晚辈、老师和学生、老板和员工等。
《雾都孤儿》中,作者塑造了许多社会地位存在极大差异的人物,本文选取了赛克斯和南茜、费根和南茜、诺亚和奥立弗、赛克斯和奥立弗这四对存在典型权势关系的人物,分析他们之间的地位差异,可以跟据定义把这四组权势关系具体化:
《雾都孤儿》中,赛克斯和费根都是贼窝的首领,而南茜是他们的女下属。南茜自幼沦落贼窝,赛克斯和费根作为南茜的上司,常常命令南茜参与盗窃。一旦南茜不按照他们的要求完成任务,他们会斥责甚至虐待她,体现出在等级制度下以及性别差异上对南茜的控制,存在着较为明显的权势关系。同时,南茜还是赛克斯的情人,她知道赛克斯是个恶棍,但她明白自己从小参与盗窃,没有办法逃离赛克斯,因此把对赛克斯的依赖当成爱恋,服从他的要求,活在赛克斯的控制之下,体现出两人之间的权势关系。
诺亚和奥立弗第一次见面时,奥立弗十岁,而诺亚已经是一名慈善学校的学生,他的年龄比奥立弗大。他希望奥立弗听从他、帮他做事,体现了在年龄上的权势关系。同时,诺亚又是棺材店的一名老学徒,而奥立弗只是一个新人,诺亚认为自己比奥立弗更加清楚棺材店的工作,并且想要在后辈面前树立起自己的威望,因此他命令奥立弗做事,控制奥立弗的行为,这是基于体力和制度的权势关系。
赛克斯是贼窝的贼首,而奥立弗是被骗入贼窝的一个孩子。赛克斯教唆奥立弗成为扒手,并命令他一起参与盗窃活动。在奥立弗逃走后,还派人打听他的下落,把他带回贼窝,体现了对奥立弗的控制,这是基于制度的权势关系。
从上述的权势关系中可以看出,制度化的权势关系是一个最基本的权势关系,不管是上司和下属还是老学徒和新学徒。
格赖斯提出了会话的合作原则,他认为:“我们的谈话通常不是由一连串互不相干的话语组成的,如果是这样,就不合情理。它们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合作努力的结果。谈话者都在某种程度上有一个共同的目标。”(Grice,1975)在这一理论基础上,格赖斯提出了“合作原则”,其中包括四个范畴:量准则、质准则、关系准则及方式准则。
一段成功的交际对话通常表现为说话者顺利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图,同时听话者能够理解从而达到交际目标。因此,通过言语交谈时,双方都希望对方能够互相配合和理解(刘丹,2016)。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会因为种种原因不遵守甚至是刻意违背合作原则,通过言语向对方透露出言外之意,从而达到自己个人的交流目的。
(1)违反量准则
量准则要求对话双方提供交谈所需要的足够信息,不能多也不能少。但在权势人物的对话中,低权势者有时会不愿意回答高权势者的问题,但又害怕会遭到教训,因此会故意说不完整或没有实质性含义的话,不提供所需的充分信息,从而违反了量原则,让高权势者领悟到其话外之音。
例1:
“起来!”赛克斯低声叱喝……“你要是不起来,我就把你的脑浆洒在这草地上。”
“哦!看在上帝的份上,放我走吧!”奥立弗苦苦哀求。“让我跑开去死在野地里。我永远不到伦敦附近来,永远不来!……看在天国里所有光明的天使份上,饶了我吧!”(狄更斯,2018:182)
这段对话发生在赛克斯和奥立弗之间。赛克斯用命令的方式叱喝奥立弗,让他参与盗窃。根据合作原则,奥立弗本可以直接拒绝赛克斯,告诉他不愿参与盗窃,但奥立弗不断重复说“饶了我吧”,还说了一些没有实际含义的话语,比如“让我跑开去死在野地里”、“看在天国里所有光明的天使份上”,从而向听话者赛克斯提供了过多的信息,违反了合作原则中的量准则。奥立弗内心的善良使他不愿意参与盗窃,但贼首赛克斯严厉的命令让他感到恐惧。处于低权势的奥立弗知道直接拒绝赛克斯只会遭到他的呵斥,于是只好苦苦哀求,企图用言语来求情。奥立弗以大量不相关话语,向赛克斯表达自己不愿做盗窃的决心。这些对话突出了奥立弗对高权势者的压迫的不满和对权势关系的反抗,体现了他纯真善良、勇敢的性格。
例2:
“喂!”赛克斯叫道。“南茜!你这个姑娘深更半夜要上哪儿去?”
“不远。”
“这算是什么回答?”赛克斯问。
“我问的是你要到什么地方去?”
“我说不远嘛。”(狄更斯,2018:377-378)
这段对话发生在赛克斯和南茜之间。赛克斯想要知道南茜晚上出门的目的地,作为下属的南茜应该直接告知具体地点,但她的回答却是“不远”,并没有清楚地交代地点,因此没有提供足够的信息,违反了合作原则中的量准则。该对话发生在南茜去和露梓会合时,一方面南茜不愿正面回答赛克斯的问题,是因为她不希望赛克斯知道她的去向,从而暴露她救奥立弗的计划;另一方面,她作为赛克斯的手下,长期在他的控制和压迫之下,她担心自己不回答他的问题会遭到呵斥,因此选择不正面回答他的问题。这一对话描写,突出了南茜对奥立弗的同情和怜悯,身在贼窝却始终保持了自己的善良本性。
(2)违反质准则
质准则要求对话双方所说的话是真实的,有充足证据的。有一些修辞格如反语、隐喻、设问等都是说话人有意违背会话的质准则借用的语言手段。(柴瑞琴,2010)在权势关系下,高权势者为了使低权势者顺从他的要求,往往会用虚假的语言来获得低权势者的信任,或是哄骗低权势者,从而违反质准则。
例3:
“啊,南茜!”老犹太……以息事宁人的口气说,“今晚你比以往任何时候更懂事。哈哈!我的乖乖,你的戏演得好极了。”
“是吗?”姑娘问。“小心别让我演过了火……”(狄更斯,2018:130)
这段对话发生在费根和南茜之间。将奥立弗带回贼窝,是上司费根给南茜的任务,作为下属的她理应完成,但费根却用“你比以往任何时候更懂事”、“你的戏演得好极了”对南茜大加赞赏。费根用反语来哄骗南茜,他的话是“假的”。同时,没有充分的证据可以体现南茜“更懂事”和“演得好极了”,因此违反了质准则。南茜对费根毒打奥立弗的行为表示愤怒和不满,费根虽然对南茜感到生气,但不希望老下属的南茜就此离开贼窝,因此用息事宁人的态度表扬南茜,安抚她的情绪,从而达到继续控制南茜、让南茜为他工作的目的。而南茜则通过“是吗”这个反问句来表达自己的不满情绪,从而使两者的对话无法正常进行。通过这一段对话描述,作者进一步明确了南茜不畏惧权势、勇敢的性格。
(3)违反关系准则
关系准则要求双方在对话时,让所说的话有一定的联系,从而使对话能环环相扣,顺利地进行下去。但在权势关系中,高权势者为了展现自己的威望,让低权势者服从自己的权威,或是表达自己对低权势者的不满,会在对话中讲一些与对话话题不相关的内容,违背关系准则。
例4:
“你是不是要买棺材,先生?”奥立弗天真地问……
“你大概不知道我是谁吧,习艺所?”那少年继续说……
“不知道,先生。”奥立弗承认。
“我是诺亚·克雷坡尔先生,”那少年说,“你得听我的……”(狄更斯,2018:34)
这段对话发生在诺亚和奥立弗之间。奥立弗问诺亚“你是不是要买棺材”,诺亚听到后,本应该回答奥立弗的问题,告诉他自己不是来买棺材的,但他没有回答,而是说“你大概不知道我是谁吧”来反问奥立弗,并在对话中介绍自己的身份,最后命令奥立弗去做事。诺亚一系列的言语和奥立弗提出的问题没有联系,跳出了对话的主要内容,使本来应该环环相扣的对话无法继续进行下去,因此违反了合作原则中的关系准则。该对话发生在两人第一次见面时,因此奥立弗并不知道诺亚是棺材店的老学徒。诺亚希望以高权势者——老学徒的身份给奥立弗“下马威”,告诉奥立弗作为一个新人应该服从他的命令,从而在他面前树立起自己的威望。这一对话突出体现了诺亚仗势欺人的性格特征。
(4)违反方式准则
方式准则要求对话双方在交谈时,用简练、清晰的语言传达信息,不使用啰嗦、晦涩、有歧义的语言。在权势关系中,低权势者有时会为了表达内心对高权势者的不满、愤怒等情绪,故意在交谈时啰嗦、重复,从而违反方式准则,达到自己的交谈目的。
例5:
“大家说话得客气点儿,比尔,客气点儿。”
“客气点儿?”姑娘厉声说……“我就为你做贼!从那时起,这一行我已经干了十二年,为你干了十二年。你知道不知道?说呀!你知道不知道?” (狄更斯,2018:131)
这段对话发生在费根和南茜之间。作为下属,南茜本应该听从费根的要求安静下来,好好谈话,但南茜却愤怒地表达了对费根的不满,她连说了两遍“干了十二年”,还不断问费根“你知道不知道”,重复的话语使得对话啰嗦又冗长,因此违反了方式准则。南茜虽然听从命令成功将奥立弗带回,但是南茜内心的善良让她对奥立弗遭到毒打这一事感到愤怒。虽然她长期受到压迫和控制,但她没有因此表现出害怕、顺从和巴结,相反她敢于挑战权势,用言语一遍遍提醒费根自己是被骗而当贼,表达自己对两人迫害奥立弗的不满以及不希望奥立弗也成为盗贼的决心。作者通过这一对话描写,突出了南茜有一颗对奥立弗的怜悯之心,同时明确了她不畏惧权势的性格。
例6:
“这事派你去最合适,”赛克斯先生劝说道,“这一带没有人知道你的任何情况。”
“我也不愿让他们知道,”南茜还是那样不慌不忙地答道,“所以我的回答是‘不去’,而不是‘去’,比尔。”
“她去,费根。”赛克斯说。
“不,不会去的,费根。”南茜说。
“不,她会去的。”赛克斯说。(狄更斯,2018:100)
这段对话发生在赛克斯和南茜之间。赛克斯让南茜去打探奥立弗的消息,南茜本应该直接回答“不去”来拒绝,但她却反复说“不去”,使对话内容一直在赛克斯的“去”和南茜的“不去”之前徘徊,显得复杂又啰嗦,没有清晰的对话目的,因此违反了合作原则中的方式准则。南茜知道赛克斯是想让奥立弗来帮助他们盗窃,因此她坚持说“不去”来拒绝他的要求。尽管上司赛克斯的语气越来越强烈,甚至由“派你去最合适”的建议转而“她去”这样的命令,但是她依然没有对高权势者的命令感到畏惧,她敢于反抗高权势者的压迫和控制,表达自己不希望奥立弗成为盗贼的决心和对参与盗窃的愤怒之情。通过这一对话,作者再次展现了南茜勇敢、倔强、善良的品质。
根据格赖斯的会话合作原则,对话双方互相配合和理解,使对话可以完整顺利地进行下去,从而达到共同的交流目标。但在某些特殊对话中,人们会违反原则向对方传达出言外之意,达到自己的交流目的。本文以合作原则和权势关系为理论基础,发现《雾都孤儿》存在着权势关系的人物,且制度化的权势关系最为典型。通过对权势人物的对话进行分析,发现高权势和低权势都会为了自己的交流目的而违反合作原则。高权势者为了树立自己的威望,让低权势者服从自己的命令,常常会跳出原本的对话内容,或是说一些不真实的话来哄骗低权势者,例如老学徒诺亚说一些不相关的话来命令新学徒奥立弗服从自己,贼首费根对下属南茜完成任务大加赞赏;低权势者有时因为害怕高权势者,不敢不正面回答高权势者的问题,会在对话中提供较多或较少的信息,如奥立弗多说了没有含义的话来恳求贼首赛克斯放他走,南茜不正面回答赛克斯关于去哪儿的问题,有时低权势者也会为了反抗高权势者而不断重复自己的话,表达自己的不满情绪,如南茜重复说自己做贼的时间来表达对贼首费根的愤怒。通过《雾都孤儿》中四对有着权势关系的人物的对话分析,我们可以得悉在文学作品中,虽然存在着遵守合作原则的权势人物对话,但也存在着一部分违背了合作原则。这些对话都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说话人自己的交流目的,表达了自己的感情或者态度。同时,读者可以通过这些对话,能够更强烈地体会到权势人物之间不平等的社会关系以及人物的性格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