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等共同举办,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中国汽车保修设备行业协会、天津市教委和天津市东丽区市人民政府承办的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中职组)“上汽通用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能大赛于5月28日~5月30日在天津市东丽区举办。
参加本次大赛的有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83所中等职业学校汽车维修相关专业的37支代表队,共计359名学生。这些参赛选手均是从各省(市)预赛中脱颖而出的佼佼者。经过激烈角逐,最终宁波市鄞州职业高级中学的陈聪获得机电维修赛项冠军,日照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的孙洪彬获得车身修复赛项冠军,无锡汽车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赵后孝获得车身涂装赛项冠军。
本届大赛历时3天,设立3个子赛项,包括汽车机电维修、车身修复(钣金)和车身涂装(涂漆)。其中,汽车机电维修赛项整合了定期维护、车轮定位、发动机拆装与测量、故障诊断、汽车空调维修等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项目,贴近世界技能大赛的比赛模式,对选手实际操作能力的考察已经达到了技师水平。此外,为普及绿色维修观念,促进汽车维修行业技术进步,赛事组委会还在比赛现场设置了观众互动区和创业展示区,通过产品展示、互动体验、互动交流、合作对接等方式,让师生们亲身融入行业发展的氛围中。
本届大赛的成功举办,是对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进一步检验,是对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所取得成果的又一次检阅;是汽修行业“工匠”精神的一次集中展现;更是职业教育蓬勃发展态势和良好风貌,以及职业学校广大师生奋发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面貌和熟练技能的一次展示;对于进一步宣传职业教育,营造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对于全面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对于引领、促进汽修专业建设和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新时代汽车维修人才培养水平,更好地服务汽修行业建设,推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大赛始终贯彻“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的理念,注重专业核心技术技能培养,比赛项目经过不断改革,更加贴近生产实际,使得大赛对教学标准的引领作用进一步突显,各参赛院校的师资和教学水平不断提升,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力地缓解了优秀汽修人才紧缺的现象。本着为中职学校学生提供展示汽修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舞台,继续推动汽修专业职业教育改革的宗旨,技能大赛将使劳动光荣、劳动者光荣、掌握一技之长的劳动者更光荣的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为汽修行业储备五年乃至十年之后的维修能手,让更多的优秀职业学校学生“携手竞技,放飞梦想”,通过竞赛实现“走出学校,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朱 堃)
2019年5月31日,全国职业院校“上汽通用杯”(中职组)汽车运用与维修大赛交车仪式在天津市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举行。教育部、大赛承办单位及赞助企业的领导,2017年~2019年冠军学校代表及媒体代表共同见证了此次仪式。
本次活动是职教风采与对口帮扶相结合的完美展示,目的是以此为契机,让更多人关注、了解、参与和支持职业教育,为职业教育发展和精准扶贫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希望获奖选手再接再厉,创造更加辉煌的成绩,实现“大赛点亮人生,技能改变命运”的职教梦想;也希望冠军学校继续以“真心实意、真抓实干”的态度和行动,在师资队伍、专业建设、合作办学、技能培训等方面给对口帮扶学校全方位的帮助。
活动仪式上,汽车运用与维修赛项执委会向2017年~2019年获得冠军的7所学校及大赛承办学校和对口帮扶学校颁发了11辆别克威朗教学用车。
近期职业教育利好政策不断出台,汽车类职业教育要乘着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东风,高定位、深谋划、促融合、树特色,按照立德树人、服务行业发展、促进就业的思路,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和职教改革与创新,打造汽车职业教育命运共同体,推动汽车类职业教育的新一轮大发展,以此向即将到来的祖国七十华诞献礼。
(朱 堃)
教育部日前正式批准了首批15所本科职业教育试点高校更名,这些学校均由“职业学院”正式更名为“职业大学”,同时升格为本科院校。
目前,除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尚未公布外,其余14所均正式公布了更名结果。从分布来看,14所职业大学来自全国10个省份,其中山东省最多,共有3所,广东、江西各有2所,福建、广西、海南、河南、四川、重庆、陕西各有1所。
据悉,首批15所更名后的职业本科试点学校为:南昌职业大学、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泉州理工职业大学、山东外国语职业大学、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大学、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大学、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广东工商职业大学、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广西城市职业大学、海南科技职业大学、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成都艺术职业大学、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大学、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
教育部指出,这些学校更名后均为民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由各校所在省份统筹管理,将会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保持职业教育属性和特色。此外,在本次高职升本中,教育部明确提出了“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同时升本后名称均保留了“职业”二字,这在以前的高职升本中从未出现过。
此前发布的“职教20条”明确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全国首批“职业大学”的诞生,正是贯彻落实“职教20条”,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人才和智力支撑的重要举措,在职业教育的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5月19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明确全面推广现代学徒制的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引导行业、企业和学校积极开展学徒培养,落实好以下重点任务。
(1)招生招工一体化。校企共同制订和实施招生招工方案,规范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程序,推进招生招工同步、先招工后招生、先招生后招工,明确学徒具有企业员工和职业学校学生双重身份,保障学徒的合法权益。
(2)标准体系建设。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要求,校企共同研制高水平的现代学徒制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等相关标准,做好落地实施工作。在开展现代学徒制的专业率先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
(3)双导师团队建设。推广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共同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双导师制度,校企分别设立兼职教师岗位和学徒指导岗位,完善双导师选拔、培养、考核、激励等办法,加大学校与企业之间人员互聘共用、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和专业建设的力度,打造专兼结合的双导师团队。
(4)教学资源建设。充分利用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发挥校企双方的场所、设备、人员优势,共同开发一批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信息化资源,及时吸纳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和典型生产案例,形成共建共享的教学资源体系。
(5)培养模式改革。坚持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按照企业生产和学徒工作生活实际,实施弹性学习时间和学分制管理,育训结合、工学交替、在岗培养,积极探索三天在企业、两天在学校的“3+2”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学生的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提升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6)管理机制建设。健全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校企协同制订现代学徒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由学校党委会审定。校企共同分担人才培养成本,完善教学运行与质量监控体系,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
《通知》要求各地要把现代学徒制工作与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加大政策保障和投入力度,完善政府、行业、企业、职业学校等共同参与的学徒培养质量评价机制,将现代学徒制实施情况作为省级、校级质量年度报告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的指导,通过查资料、看现场等多种形式审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按要求做好年检和验收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教育部将委托全国现代学徒制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对各地和试点单位报送的年检和验收材料进行复核,并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实地检查,适时反馈年检意见、公布验收结果。有关年检和验收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各地要加强现代学徒制宣传和推广工作,指定专门网站公开本地支持政策、成功经验。通过验收的试点单位,须持续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全面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在单位网站设立专栏,及时发布试点成果,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近日,教育部网站公布了《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职业院校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总体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规范性文件,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和开展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
此次《指导意见》是新时代对职业院校科学制订和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当前,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框架基本形成,需进一步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中的职责,进一步增强标准意识、质量意识,以标准为基本依据办出水平、办出特色。
《指导意见》从明确培养目标、规范课程设置、合理安排学时、强化实践环节、严格毕业要求、推动书证融通、加强分类指导等7个方面对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提出了具体要求,将职教改革落到人才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上。例如,第一条“明确培养目标”提出,“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持续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技术技能培养、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穿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切实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第六条“促进书证融通”针对“1+X”证书制度,提出“鼓励学校积极参与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有关内容及要求有机融入专业课程教学,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第七条“加强分类指导”根据扩大招生、贯通培养等职业院校面临的新情况,明确“对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单独编班,在标准不降的前提下,单独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习时间和多元教学模式。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专业,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制订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
随着《指导意见》的实施,《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9〕2号)、《关于制订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高〔2000〕2号)这两份文件停止执行。
《指导意见》指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当体现专业教学标准规定的各要素和人才培养的主要环节要求,包括专业名称及代码、入学要求、修业年限、职业面向、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学时安排、教学进程总体安排、实施保障、毕业要求等内容,并附教学进程安排表等。”学校可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办学特色和专业实际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但须满足指导意见所提出的基本要求。
在课程设置方面,《指导意见》进行了比过去文件更为细致的论述,明确“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两类”,提出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并明确对公共基础课中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要求。
在学时安排方面,《指导意见》规定,三年制中职、高职每学年安排40周教学活动。三年制中职总学时数不低于3 000,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1/3;三年制高职总学时数不低于2 500,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1/4。中、高职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均应不少于10%。
此外,《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将学生取得的行业、企业认可度高的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已掌握的有关技术技能,按一定规则折算为学历教育相应学分”。
《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了职业教育的实践环节,规定“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而按照原先的规定,高职阶段“三年制专业的实践教学一般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40%”。
《指导意见》还提出,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中,应“严格毕业要求”,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结合学校办学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学生毕业要求。严把毕业出口关,确保学生毕业时完成规定的学时学分和教学环节,结合专业实际组织毕业考试(考核),保证毕业要求的达成度,坚决杜绝‘清考’行为”。
按照《指导意见》,学校要统筹规划,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的具体工作方案。成立由行业企业专家、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和学生(毕业生)代表组成的专业建设委员会,共同做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
方案制订体现了职业教育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的特点。按照要求,“各专业建设委员会需要进行行业企业调研、毕业生跟踪调研和在校生学情调研,分析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明确本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群)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形成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
此外,在经过专家论证、校级党组织会议审定和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等程序后,人才培养方案将通过学校网站等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
职业院校党组织负责人、校长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把主要精力放到教育教学工作上来,书记、校长及分管负责人要经常性研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
《指导意见》还明确了监督和指导工作的分工。其中,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定期修订发布中职、高职专业目录,制订发布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提供基本依据,宏观指导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结合区域实际进一步提出指导意见或具体要求,推动国家教学标准落地实施;要建立抽查制度,对本地区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公开和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价,并公布检查结果。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并做好备案和汇总。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要“充分发挥地方职业教育教研机构的研究咨询作用,组织开展有关交流研讨活动,指导和参与本地区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鼓励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实施,发挥行业、企业、家长等的作用,形成多元监督机制。”
6月23日,“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共建共享教学资源库教师教学应用交流活动”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顺利开展。本次交流活动应中国交通研究会职业教育分会汽车运用工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汽车专委会”)要求,由上海景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共同承办,得到了13所共建共享合作院校的大力支持。活动中,来自6所院校的代表队发扬积极探索、不懈追求的精神,精心打磨教学设计方案,通过各具特色的说课展示,充分表达了一线教师对共建共享教学资源库”的理解和对未来职业教育的畅想。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王建军副院长为本次活动致辞,在致辞中谈到近年来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发展,强调了专业建设的重要性和教学改革的紧迫性。上海景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舒树鹏表达了服务职业教育改革的理想与信念,希望能够有更多的一线教师通过“共建共享”这个大平台,实现资源库应用落地,向更多院校教师传播经验,发挥地区影响力。
特邀专家王建玉教授专门针对每队的教学展示进行了权威点评,为代表队提供了专业指导。王教授在点评中重点强调教学设计中的“德育”“思政”元素的重要性,倡导教师要切实将信息化教学手段落到实处,正确处理信息化与教育教学的关系,有效、合理地使用虚拟化教学资源,切忌华而不实。通过专家评审,各队都取得了良好成绩,同时也在互相交流学习中收获了丰富的资源库应用经验,满载而归。
汽车专委会魏庆曜教授对获奖代表队进行了热情褒奖,对共建共享资源库应用落地现状进行简要分析,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并对现场教师给予厚望,希望教师能够通过本次活动树立信心,积极投入资源库应用落地工作,起到模范先锋作用,进而推动各院校课堂教学改革。
天津市是全国首个“国家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职教资源极为丰富,但因种种原因缺少生源;河北也是职业教育大省,虽生源充沛,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却不尽如人意。近年来,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背景下,津冀两地打破区域藩篱、突破行政壁垒,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产教融合,下好职业教育“一盘棋”,书写新时代协同发展精彩篇章。
(1)政府联动,做好顶层设计,构建协作机制。2018年11月和2019年1月,河北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和天津市教委联合举办了两期雄安新区职教师资提升专题研修班,让参训教师学习天津职教经验,提升自身教学能力与教学管理水平,来自雄县、安新、容城三县职教中心的59名教师顺利结业,受益匪浅。两期研修班的成功举办标志着天津市教委和雄安新区管委会签署的职业教育战略合作协议中师资培训项目的正式开启。2018年5月,两地签署职业教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包括学生和职工在内的雄安新区居民,将通过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在线学习等渠道,享受天津优质职业教育资源。
(2)院校联动,校际合作办学,创新培养模式。合作办学、设立分校成为近两年津冀两地职业教育校际合作的热门方式之一。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天津对口帮扶承德的标志性工程,由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提供职业教育品牌、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建设标准、师资培训等优质资源支持,弥补了承德当地高等职业教育的空白。2018年12月21日,天津职业大学与河北省邢台市威县人民政府签署《关于建设天津市职业大学威县分校的合作协议》,并举行天津职业大学威县分校揭牌仪式,2019年该校以学前教育、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两个专业为试点,计划招收100名“五年一贯制”学生,威县的学生不出家门就能就地就近完成高质量的职业教育。
近年来,石家庄、保定、邯郸等地也先后与天津市达成职教合作协议,以合作办学等方式,探索开设与天津中职、高职院校进行“2+1+2”等形式的中高职衔接合作,或两地中职学校采用“1+2”“2+1”合作办学方式,通过现有的天津中高职衔接贯通机制,升入天津高等院校就读。
(3)校企联动,产教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就业。5月16日,天津住电汽车线束有限公司、天津丰爱汽车座椅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与滦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签约。当天,天津奥克斯电气有限公司与该校的校企共建实训车间也同时揭牌。今年天津奥克斯电气有限公司投入20多万元,与滦州市职教中心共建奥克斯空调实训中心,现已建成一条微型空调拆装生产线和3个空调铜管焊接台。这种“引企入校”的办学模式,将企业生产线建在校园内,实行“理论学习”和“顶岗实训”相结合,缩短学生在企业的实习时间,从而实现毕业即上岗的目标,真正实现校企之间的“无缝对接”。
河北省保定市、承德市、张家口市、沧州市等环津的中职学校与天津企业、院校普遍开展了深入合作并获得双赢——双方联合培养的职教毕业生直接进入天津的企业就业,获得了自己人生出彩的机会;职业院校也一举成为天津企事业用人单位技能型人才高效稳定的培养基地,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逐年提高。
今年1月,《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布,在职业教育融合发展方面,将继续巩固已有跨省市职教集团(联盟),推进跨省市中高职衔接,对跨省市就读的职业教育学生在免学费、助学、培训补贴等方面逐步实行同城同等待遇。河北省积极对接京津特大城市功能需求,在养老、护理、城市服务等领域加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天津市将充分发挥国家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的引领示范作用,打造职业教育数字化优质资源共享平台群。
近日,“1+X”汽车运用与维修(含智能新能源汽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全国试点工作说明会暨职业教育培训考核办公室授牌仪式在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举行,来自四川、云南、贵州、重庆的64所“1+X”汽车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单位的250余名领导参加会议。会上,北京中车行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曹之明向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院长聂强授牌。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孙卫平在致辞中谈到,学院党政高度重视“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组织机构。学院将会充分利用全国专业点示范专业和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的优势,依托于“1+X”汽车运用与维修(含智能新能源汽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职业教育培训考核办公室,加强与北京中车行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的密切合作,严格按照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要求,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进一步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统筹教学组织与实施,深化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改善实训条件,盘活教学资源,提高人才培养的灵活性、适应性、针对性,不断提升社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与认证工作的质量。
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王武生介绍了长安汽车的历史底蕴、发展方向及与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的良好合作关系,表示将全力支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和“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依托长安汽车大学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积极参与“1+X”汽车专业领域的培训、考核标准化模块制定、师资培训培养等工作,建立学校、企业、评价组织融合的汽车专业教学标准,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调研员闵权指出,重庆市积极贯彻落实“职教20条”,已正式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今年计划8 000余名学生参与试点,上半年约5 400人参与建筑工程技术、信息与通信技术、物流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5个领域的6个证书试点。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与北京中车行开展“1+X”汽车运用与维修(含智能新能源汽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全国试点工作,必将会对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在重庆的落地落实产生长远的影响。同时,闵权调研员宣布重庆市“1+X”汽车运用与维修(含智能新能源汽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工作启动。
此外,活动当天还举行“1+X”汽车运用与维修(含智能新能源汽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说明会。北京中车行“1+X”汽车领域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常务秘书长张珉豪解读了1+X证书制度相关政策,对汽车运用与维修(含智能新能源汽车)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汽车运用与维修(含智能新能源汽车)职业技能试点工作进行了说明,并对“1+X”证书制度培训站、考核站申报试点工作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1+X”汽车运用与维修(含智能新能源汽车)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职业教育培训考核办公室将在重庆广泛开展中高等院校师资培训协调统筹服务,启动汽车专业领域“1+X”培训师资认证工作,为汽车领域试点院校做好服务工作,促进学校成为全国职业教育改革引领创新的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