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平
5月迎來本年度第二個旅遊黃金周,本澳各景點娛樂場所,人潮如鯽,各大旅遊景點丁財兩旺。5月2日,本澳迎接了來自萄葡牙的總統來澳訪問兩天,行政長官崔世安和葡萄牙總統德索薩會面,雙方就兩地合作交換意見,月中行政長官率團展開了赴葡訪問,期間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簽署《移交逃犯協定》。此外,備受關注的事件還有,廉署狙擊生產力中心招聘問題、關閘換扶手梯實施人流管制、偷渡客逃逸屬海關責任、修改禁毒法增管21物質、澳珠閃電偵破四季搶碼案等。
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
簽署《移交逃犯協定》
據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消息,5月15日下午(葡萄牙當地時間),在行政長官崔世安及葡萄牙外交部長奧古斯托·桑托斯·席爾瓦共同見證下,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與與葡萄牙司法部長Francisca Van Dunem代表雙方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共和國移交逃犯協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在中央人民政府協助和授權下,澳門特別行政區可與外國就司法互助關係作出適當安排,並據此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移交逃犯協定》。
《移交逃犯協定》早於2019年2月15日澳門特別行政區代表團前往里斯本進行雙邊技術會議時已經草簽,而協定的正式簽署標誌著有關磋商工作取得了圓滿成果。
上述協定具體落實2001年1月17日在里斯本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共和國法律及司法協助協定》第四條規定,旨在提高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之間在移交逃犯領域的相互合作,加強打擊犯罪。
協定將自雙方收到對方已履行協定生效的內部程序的最後一份書面通知之日起計三十日後生效。
廉署狙擊
生產力中心招聘問題
生產力中心被質疑任人唯親,餘波未了。廉署再度發佈補充調查報告,將原先發現截至一七年四月為止,在生產力中心一百○一名工作人員中,有十六名具有親屬關係的結果,更正為共有廿一名工作人員之間具有親屬關係,其中六人在一七年四月前已經離職,在職並有親屬關係的工作人員有十五名。
廉署在去年工作報告中,公佈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由於人員招聘及晉升不規範、不透明,加上有親屬關係的工作人員比例過高,難免令公眾產生任人唯親的質疑,當中提到截至一七年四月,在生產力中心一百○一名工作人員中,有十六名具有親屬關係。
隨後,有文章指實際情況與廉署所指及公眾想像有出入。生產力中心理事長孫家雄受訪時亦指出,經檢視九六年至今的員工檔案,包括已經離職及仍在中心任職的檔案,發現僅有十四人存有親屬關係,未能判斷是否廉署報告中所指的十六人,同時還表示經初步檢查顯示,十四人的檔案中,在入職問題上沒有違規,即親屬沒有參與相關的招聘過程。
廉署稱,為確保調查結論的準確及公正,廉政專員批示,要求對生產力中心的個案啟動補充調查。透過向生產力中心索取文件、邀請中心理事長及其他工作人員錄取聲明筆錄等方式,補充調查顯示,生產力中心應廉署的要求,通過內部自查發現有十八名工作人員之間具有親屬關係。經與之前調查的名單比較,廉署發現截至一七年四月,生產力中心共有廿一名工作人員之間具有親屬關係,其中六人已經離職,在職並有親屬關係的工作人員有十五名。
補充調查亦逐一反駁孫家雄的言論,如孫家雄向廉署表示,因為在內部調查中沒有文件能證明有關人員有違規,所以判斷“親屬沒有參與招聘過程”及“在入職問題上沒有違規”。廉署認為,生產力中心在招聘資料欠缺完整的情況下,得出“沒有文件證明便不存在違規”的結論過於輕率,況且在補充調查中,文件顯示有工作人員曾經參與親屬的招聘程序。
廉署指出,部門內工作人員間存在親屬關係,並非必然意味著有關的入職存在任人唯親等違規情況。但是,過往生產力中心的招聘信息不對外公開,甄選過程存在相當的隨意性,而且有親屬關係的人員比例過高,即使相關人員的入職沒有違規,也容易引發公眾的質疑及員工的投訴。廉署在調查中,就曾發現有關生產力中心的領導在親屬晉升事宜上違反迴避制度的投訴屬實。
此外,孫家雄曾在受訪時表示,自一二年擔任生產力中心理事長後已加強管理,所有招聘都透過網站或登報對外公開。但是,根據生產力中心向廉署提供的資料顯示,自一二年至去年,該中心全職人員的招聘有一百次,其中五次未對外公開,兼職人員的招聘有廿六次,其中十一次未對外公開。
在補充調查中,孫家雄向廉署表示,由於生產力中心是一個私立社團,所以會按照《勞動關係法》的規定來判斷有關工作人員的入職是否違規。廉署認為,生產力中心作為一個主要依賴政府撥款運作的行政公益法人,其負責人僅是公帑的管理者而非所有者,在人員招聘及晉升等事宜上,不能僅以《勞動關係法》作為行事標準,必須遵守公開、公正、無私、迴避等基本原則。
廉署認為,在公職招聘及晉升法律制度不斷完善的同時,也應強化對由政府設立及依賴政府撥款運作的行政公益法人及公共資本公司的監管,尤其是制訂相應的法律法規,確保有關的人員招聘及晉升符合公開、公平、公正的社會期望及公帑的合法、合理使用。
27日立法會全體會議上,有議員關注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21名具有親屬關係的工作人員當中,有否與該中心理事長孫家雄有親屬關係?孫家雄在會上澄清,在其認知範圍內,他在中心內沒有任何親屬任職,“但除了我認知外,上一代做咗啲乜嘢我唔知嘅,就好難講,呢個我都唔夠膽講實”。他表示,絕對認同廉署報告,猶如當頭棒喝和指路明燈。生產力中心承諾日後將嚴格按照廉署所指的以公平公開公正原則接受社會監督。
本刊認為,就廉署調查報告所揭發出的實情都夸張,盡管有關主管極力澄清,但,清者自清,若根本不存在的事,相信不辯解也自清,唯在澳門而言,任人唯親的文化是不論公共還是私人系統,都無處不在,要想推倒廉署報告,相信都不易。
關閘換扶手梯 實施人流管制
因應關閘離境大堂進行為期兩個月的首期扶手電梯更換工程,關閘廣場至離境大堂入口前一段需實施人流管制,社會質疑工期過長和批評當局施工前欠缺評估。治安警、保安部隊事務局及交通局22日在關閘邊檢大樓舉行記者會,由治安警公共關係處代處長李德輝、出入境管制廳代廳長黃劍虹、保安事務局建築師陳其專、交通局運輸管理處代處長何振濤,介紹關閘出境大堂電梯更換工程進度和臨時管制措施實施情況。陳其專表示,因應關閘出入境事務站的扶手電梯機件出現老化導致時有故障,必須更換扶手電梯。在施工上遇到困難,由於施工環境複雜,加上工期短,為免影響通關,在施工的同時必須以公眾的安全為優先考慮。因此,經過一系列跨部門協調和部署,決定將3條扶手電梯同時更換,以及將吊運相關部件等高空作業安排在出入境事務站的非通關時段進行。
治安警察局和保安部隊事務局與承建商會保持溝通,加派施工人員及調整施工時段,希望盡量縮短工期。預計本月底可完成拆卸,隨即在下月吊運新電梯、安裝配件,完成安裝後再進行測驗,再由專業機構檢測,發出證明書後方可開放予公眾使用;由拆卸到再開放使用為時約兩個月,新電梯壽命為30年。當局會評估第一期工程,再決定更換另1組扶手電梯的時間。
關閘離境大堂兩組扶手電梯更換工重分別於去年8月和今年1月批出,兩期工程均沒有上載標書內容,只上載了獲判標公司名稱和金額,當中發現第一期工程只有1個承建商投標,而第二期卻有3個承建商報價,陳其專稱,兩期工程均是諮詢標,並直接批給。
關閘口岸由於更換扶手電梯第一期工程,治安警於5月15日起首度在傍晚離境高峰時段實施人潮管制措施。關閘離境大堂第一期的扶手電梯更換工程將於7月中完成,而第二期工程預料8月至10月間展開,工期約60天,屆時會因應市民的反映,改善有關人潮管制措施。意即未來整整4個月,關閘口岸出境高峰時段仍會繼續“逼爆關”。
偷渡客逃逸屬海關責任
海關7日透過短訊和新聞稿公布:本月6日下午,海關將6名涉嫌偷渡人士移交檢察院偵訊,至大約7時完成審理程序,等候押運車輛期間,其中1名男性非法入境者逃離現場。在場關員即時展開搜捕,海關亦立即聯同治安警察局啟動反偷渡聯防機制,同時通知司法警察局作聯合攔截。經慎重考慮,海關決定不即時對外發布有關資訊,以免情報外洩對相關緝捕行動構成影響。海關又指初步資料顯示,該人士之前並沒有偷渡記錄,完成相關程序應遣返內地。
海關並強調,連日來已加強監察各出入境口岸,及沿岸和海上偷渡黑點的巡查力度,海關將繼續聯同各部門採取行動,全力將逃逸人士緝拿歸案。黃少澤列席立法會會議後被傳媒追問事件時回應指,該名江西非法入境者是協助警方到檢察院及法院作為偷渡案的證人,強調並不屬於“走犯”。他稱,初步調查事件屬海關責任,與檢察院無關。黃少澤認為,海關人為疏忽且移交程序存在漏洞,但嚴重程度仍需檢討後才可判斷,他希望海關嚴肅處理及認真調查。
另外,黃少澤又提到,今年第一季有222名涉嫌非法入境者,呈上升趨勢,他相信是與警方去年下半年加強打擊換錢黨有關,包括即時遣返換錢黨及最高3年禁止入境的情況下,導致被截獲的偷渡人數上升。
海關關長黃有力15日出席活動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事件涉及海關人員疏忽,目前已進行紀律程序調查,初步顯示涉及四至六名關員,因沒有按照指引管控相關人士。至於具體調查需視乎獨立預審員因應情況跟進,相信至少需45 天處理。黃有力強調,海關定必嚴肅處理事件,已內部檢討所有押運相關人士的流程,並重新規劃,杜絕再有類似事件發生。
本刊認為,偷渡者,即涉嫌非法入境者在本澳不鮮見,捉拿偷渡者歸案是警方的責任和職責所在。針對僅第一季有222名偷渡者的數字,顯見當局要正視且重視。
修改禁毒法 增管21物質
由於芬太尼等麻醉及精神科藥物被視為新型毒品,8日立法會全體會議以緊急程序細則性審議通過修改“禁毒法”法案附件的毒品管制附表,新加入“禁毒法”附件毒品管制附表的包括19種麻醉藥物、精神科藥物以及2種製造毒品前驅物,其中含丁酰芬太尼、卡芬太尼、奧芬太尼、哌乙酯等。
黃少澤引介法案時表示,上述物質已列入聯合國麻醉藥品委員會公佈的黃單、綠單、紅單3份清單之中。為盡快履行國際公約義務,與鄰近地區及國際社會同步預防和打擊毒品犯罪,有需要盡快將上述物質納入“禁毒法”的附表之中,令上述物質在本澳受到管制。又指是次修法僅對禁毒法內的毒品管制附表作出調整,沒有修改法案其他內容。
議員陳亦立表示,衛生局批準私人診所儲存及使用8種輕微精神科藥物,而本身芬太尼並非禁藥。他稱,如法案通過後診所是否成變相儲存毒品,衛生局有否指引讓診所遵從。黃少澤回應表示,在製藥過程中有一定標準,芬太尼只是含有一定份量,才對醫療用途,而不是大量加入,合法領有准照且在衛生局監管下的醫生不用擔心“變相儲存毒品”問題。當局也會向衛生局反映,如有需要會向社會解釋,相信這不是問題。
今年4月1日,內地官方宣佈全面管制芬太尼。芬太尼(英語:Fentanyl)是一種強效的、合成鴉片類止痛劑,起效迅速,能在靜脈注射後的1分鐘生效,4分鐘達到高峰,維持大約30分鐘左右。它是腦中μ-鴉片受體(英語:μ-opioid receptor)的強力激動劑。芬太尼比嗎啡效力高50至100倍。但一些為了模擬芬太尼之藥理作用的芬太尼類似物可能比嗎啡效力高出10,000倍。
本刊認為,在本澳,和毒品有關的罪案一直是各項罪案之中的首位,如何防罪,除了有賴警力部門,更要從源頭上做起,從堵絶毒品入境開始。就今次新加入“禁毒法”附件毒品管制附表的包括19種麻醉藥物、精神科藥物以及2種製造毒品前驅物,無疑是具有正面意義的。
澳珠閃電偵破四季搶碼案
繼上周六路氹四季酒店外發生斬死人案件後,24日椒噴霧搶籌碼案件。兩名戴口罩的男子如入無人之境,衝入二樓某高額投注區內,以胡椒噴霧襲擊一名保安人員及莊荷後,搶走三百一十萬港元現金籌碼。賊人得手後雖成功逃去,但司警迅速鎖定疑人,並在廣東省公安廳協助下閃電破案,先後拘捕三男一女內地人士,並起回涉案籌碼。珠海警方拘捕兩名涉案主犯,司警則在澳門拘捕一名疑負責銷贓的內地女子,與其中一名主犯為男女朋友關係。另外,司警並拘捕一名涉協助兌換籌碼的內地男子。涉案兩名內地男子,分別姓鄧、屈,年齡卅七及廿七歲,內地居民,作案後潛逃內地在珠海落網。另一名二十歲相姓內地女子與鄧男為男女朋友關係,於路氹某娛樂場與負責接贓的四十歲何姓男子交收時被司警截獲。警方以搶劫罪、禁用武器、加重傷害身體完整性對首三名疑犯落案起訴,並對何某控以贓物罪。
24日凌晨五時廿二分,案中兩名內地漢戴口罩闖入上述賭場酒店二樓高額投注區,先用胡椒噴霧襲擊駐守於投注區外一名保安安檢人員後,再衝入娛樂場某張營運中賭檯,再用胡椒噴霧襲擊賭檯上一名莊荷,迅即搶走三十一個面額為十萬港元的現金籌碼後逃走。司警表示,整個過程發生兩至三分鐘,期間娛樂場保安隨即追截,司警十分鐘內得悉事件。但兩名疑犯得手後沿酒店內商場四通八達的通道,逃往金沙城外,再登上兩部的士逃去無蹤。
司警隨即對案件展開偵查,透過賭場監控片段,發現案中鄧姓男疑人作案前一日曾利用假髮及女裝衣物男扮女裝進入現場酒店踩線。至昨日凌晨帶同胡椒噴霧及口罩到現場,見時機成熟即作案,再按踩線時計劃的路線逃走。司警隨即根據“天眼”等監控手段,發現涉案兩名男子,期間一人曾在中區一快餐店與涉案女子有所接觸。兩搶匪曾在澳多次轉乘不同交通工具,期間不時更換衣着,隨後兩人昨早先後經關閘離境。司警在掌握兩搶匪身份後立即通報內地警方協助,珠海警方立即採取行動,於昨傍晚成功拘捕兩名男疑犯,目前由珠海警方對兩人作進一步調查。
由於相信涉案女子與案件有關,司警透過“天眼”發現女疑犯行蹤,一直尾隨監視,發現有人在路氹城某酒店租住房間,更發現有人案發後曾到路氹城某賭場“打散”一個十萬元籌碼,並在路氹城某賭場透過何姓男子將十萬元籌碼兌換成現金。司警見時機成熟,立即採取行動,於何某身上搜出十三萬籌碼,並在相某租住酒店房內起回廿九個十萬籌碼。
據博監局及司警局訊:就娛樂場被人搶走籌碼事件,博監局及司警局均高度關注,當日下午立即與六家博彩企業召開緊急會議,檢討現時娛樂場安保措施及與業界的聯動機制,討論如何防範同類情況發生。博監局長陳達夫、副局長梁文潤、幸運博彩監察廳長黃志富,司警局博彩及經濟罪案調查廳長梁文照、博彩罪案調查處代處長陳仲賢,以及六家博企代表出席會議。梁文照表示,警方持續關注娛樂場及周邊治安環境,本年度開始已對相關地點加強巡邏工作,司警局亦設有廿四小時博彩罪案協調中心,博企如遇到任何突發案件時,應即時向司警局通報。同時,博企應提高領導層及員工的危機及安全意識,加強安保能力及應對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如博企有需要時,司警局願意提供專業培訓,共同維護娛樂場的治安環境。
博監局長陳達夫在會上再次敦促各博彩企業須持續做好娛樂場安保工作,對各娛樂場的保安措施進行全面檢視,並須積極配合警方的執法工作。博監局會持續與警方保持密切溝通,一如以往全力協助警方的偵查工作。
本刊認為,本澳娯樂埸內發生賭客持楜椒噴霧搶籌碼3百萬且成功離開,雖說不能直接說明本澳治安環境出了大問題,但是,賭客在看守森嚴的貴賓廳明目張瞻偷碼,事態之嚴重性可想而知,希望有關部門在加強源頭防罪治罪工作上做好工作,共同維護一個讓遊客居民都可安心的治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