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庆泉
摘 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有所养、老有所医”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当今最重大的社会问题之一。近年来,国家频繁出台医养结合的相关文件,以解决老年人养老和医疗问题。在医养结合的背景和国家鼓励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的政策下,提出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的三种模式:医疗机构新办养老机构、医疗机构购买民营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购买民营医院成立养老机构。
关键词: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养老机构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16-0033-03
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2.12亿,2020年将达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整个社会面临较大的养老压力。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医养结合。再次明确提出医养结合,医养是养老服务最核心的内容,医是基础,养是核心。那么,如何有效实现医养结合呢?本文提出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的思路。
一、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
梳理国家对医养结合的相关政策,强调医疗机构提供为老年人医疗和养老结合。支持和鼓励医疗机构发展养老服务,举办养老机构(见下表)。
在健康中国战略下,医养结合将是养老服务的一大趋势。医疗机构设置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尤其对处于大病康复期、慢性病、易复发病患者等无法在传统养老模式中得到良好照护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的养老服务。进一步优化了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质量。对政府、医疗机构、老年人等形成多赢的局面,一是政府进一步缓解了养老压力;二是医疗机构可以扩大社会服务功能;三是老年人可以得到老有所医和老有所养;四是老年人亲属及子女减轻了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
二、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的三种模式
运用政府职能理论[1]对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进行分析,首先,老年人的“医”和“养”是社会保障产品,因此要求政府承担起提高产品的责任。其次,社区、养老院等养老机构养老尚未能很好解决老年人“医”的问题,且养老机构与政府倡导公益性质有“偏轨”现象。老年人“医”和“养”的利益诉求谁来解决?作为第一部门即政府统筹协调各方资源解决老年人的“医”和“养”。
1.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首先,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举办综合养老机构。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建立为老年人提供“六位一体”养老服务的综合养老机构,包含医疗、护理、心理、生活照料、社会适应等方面,这不同于医疗机构开始的老人康复科。综合养老机构除了医疗机构应该具备的医疗科室外,还应建立老年人娱乐场所、老年人康复健身场所、日间活动场所、室内外观景场所、室外活动场所、老年人交谈室、家人交流室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规模大、资金足、设备齐全、医护人员经验丰富,有能力独立举办综合养老机构,吸收各类老年人,包括自理型老年人到刚需护理型老年人全阶段的老年人群,涵盖老年人健康活跃期、辅助生活期、行动不便期、临终关怀期等四个时期的老年人。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综合养老机构扩大社会服务职能,凸显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有助于構建和谐社会。其次,一级以下的医疗机构举办自理型老年人养老机构。公立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存在就诊人数量少、医疗资源闲置、收入不高等问题,其建立养老机构可充分发挥医疗机构资源优势,提高医疗机构收入。由于一级以下医院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知识匮乏、技能欠缺,设备短缺,医院收入存在收不低支,以及生存困难等问题,难以为失能、半失能、失智、长期卧床、需要全面照护等老年人群提供养老服务,应将目标定位在自理型老年人为主、部分需要护理的刚需老年人群,主要以养主,满足自理型老人的健康管理、慢病管理、康复运动,以及针对刚需老人的专业护理与急救的需求。
2.医疗机构购买民营养老机构。民营养老机构以营利为目的,与政府倡导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冲突,政府补贴不足,导致收费较高。民营养老机构经营理念落后,资金不足,缺少专业医护人员,只有8%的护理人员持有护理资格证书。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民营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转诊与合作,但是存在利益划分等根本性问题,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调合作进展缓慢。因此,建议医疗机构购买民营养老机构,切实解决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资源割裂的状态,实现老有所医、老有所养,让养老机构回归公益性质。
3.医疗机构购买民营医院成立养老机构。《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6年民营医院有15 432家,公立医院有12 708家。可见,民营医院数量超过了公立医院。卫生健康委员会统计中心数据显示,2017年1—11月公立医院诊疗人次26.5亿人次,民营医院的诊疗人次4.2亿人次。可见,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诊疗人次差距甚大。许多民营医疗机构存在规模小、融资困难、资产负债率高、人才短缺等问题,为了充分利用医疗资源,公立大型医疗机构可以兼并重构经营不善的民营医疗机构,从本质改变民营机构的用途,把就诊人流引导至公立大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改建养老医疗机构。同时,在民营医疗机构拥有医疗资源基础上建立养老机构,实现了资源有效配置,解决了民营医疗机构经营困难,缓解了社会养老问题。
三、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的保障
1.基础设施。基础设施是否完善直接影响到能否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及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质量。政府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应按照老年人数量及老龄化人口趋势,预留养老机构用地,鼓励医疗机构建设养老机构,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设立养老机构相关要求,结合老年人的需求,建设适合老年人的住房。为老年人配备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等。床位数应根据养老机构占地面积、当地养老需求情况等具体而定,每床位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40m2。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应与医疗机构门诊及临床科室等分区,给老年人一个独立的养老空间,同时让他们享受便利快速的诊疗。
2.医护联动。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门诊、临床科室有一定区别,医疗机构门诊、临床科室依据诊治疾病不同分工,而养老机构是较综合老年院,不仅提供养老服务,而且提供全面的医疗护理服务。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最大的优势在于,医疗机构可以提供快速、全面的医疗护理服务。医疗机构应该建立相应为老年人提供医护的科室和部门,并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医疗机构需要建立相应的医疗和护理制度,尤其是老年人突发疾病需转入医疗机构相应的临床科室诊治制度。
3.社会保障。老年人社会保障是国家对收入不高或者没有收入的老年人在养老、医疗以及服务照料等方面提供的特殊照顾。2014年,全国老年人的人均收入为34 600元(约2 883元/月),相当于城镇单位就要人员年均工作收入的61.4%。总体上,我国老年人收入不高,特别是农民和无固定工作人员满足退休年龄后,基本生活都无法得到保障。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对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力度,增加政府向医疗机构购买养老服务支出,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完善购买服务内容,实现医疗机构养老与各类养老机构平等参与。同时,鼓励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更重要的是,医疗机构理顺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各项符合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联合社会医疗保险部门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的养老保障服务。
4.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规制。监督检查可以防止医疗机构过度提供医疗护理服务,致使老年人增加医疗护理费用支出。同时,监督检查确保老年人在医疗机构安享晚年,实现老有所医、老有所养。为此,一要需要民政部门及卫生部门联合建立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管理制度,鼓励及配合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二要建立医疗机构举办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政策,加强对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管理,适时开展工作督查,定期要求医疗机构提供养老进展情况,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动态掌握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
综上所述,老年人医和养需求日益增加,医疗机构应肩负起医养结合的重任。通过医疗机构新办养老机构、医疗机构购买民营养老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购买民营医院成立养老机构三种模式来满足老年人“医”的要求,同时注重“养”的质量,从而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医、老有所养。
参考文献:
[1] 郭小东.社会保障 理论与实践[M].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2014.
[2] 马艳芳.一级甲等医院绩效管理研究——以天津市宁河县芦台医院为例[D].天津:天津商业大学,2014.
[3] 贾珗.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发展现状[J].劳动保障世界,2018,(10).
[4] 吴霞.“医养结合”实施中民营养老机构需求探索[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8,(10).
[5] 王大庆.政府投入与民营医院发展[J].税务与经济,2018,(4).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6.
[7] 譚珗.当前我国老年人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7,(2).
[8] 李军,王丽民.我国老年人的收入状况——基于第四次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的分析[J].老龄科学研究,20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