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翠阳
(深圳市宝安区图书馆,深圳 宝安 518113)
阅读是人们获取知识的有效方式,是优质文化资源与民族精神传承的重要途径。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发布的《图书馆宪章》指出,“阅读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政府有责任保障人们的这项权益。”如今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加快,知识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更多的人开始重视阅读,以期从阅读中获取更多的知识。公共阅读空间是可以提供阅读的公共场所的总称,不仅包括图书馆、文化馆、新华书店等传统阅读场所,也包括咖啡馆、酒店、候车厅等。公共阅读空间既是保障公众阅读权益的载体,也是体现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近年来我国提出全民阅读发展战略,鼓励各级机构建立公共阅读场所,也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016年我国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提出,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并对做出贡献的组织与个人给予表彰。2018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在明确政府主体责任基础上,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公共图书馆建设中。国家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能够实现社会优质资源整合,满足公众对新知识、新文化的需求,推动公共文化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在公共阅读空间建设中引入社会力量,是激发广大群众的阅读积极性,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的有益实践,对转变政府公共文化事业管理职能,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也有重要的意义。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批文化部发布的《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中提出,要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在公共阅读空间建设过程中,通过吸引社会团体和普通群众共同参与,开创了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新模式,有利于打破长期以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垄断经营的局面,释放社会资本活力。社会力量来源广泛,包括企业、读者协会、志愿者等,弥补了公共阅读空间建设经费、人力、技术等方面的不足,使之变为各界踊跃参与的社会资源整合平台,能够大幅度提高社会资源利用率。
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过去政府既是投资管理者,也是运营者与监督者。这种大包大揽的政府管理模式,不仅使得政府内部人员冗余,也不利于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公共阅读空间建设中引入社会力量,探索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投资、建设、管理等环节作业分离的模式,打破政府陈旧的管理体制,在减少政府人员工作量的同时,可以促使政府向服务型机构转变。因此,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社会力量承担部分管理职能,让政府从项目的投资者和建设者,变为落实服务的监督者与评价者,是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行政职能转变的有益实践,也是发挥群众外部监督作用,保障政府管理有效性的可行措施。
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要求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调要引入市场化机制,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培育文化非营利性组织,提供多样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产品[1]。公共阅读空间作为公益性服务场所,本身与大众的利益息息相关,理应提供给公众更多的参与机会,以拓展阅读资源、服务资源供给渠道,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发展活力。从政府角度看,对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增加了公共文化投入,提升了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水平。从图书馆等服务机构角度看,引入社会力量也加密了服务网络,体现了阅读空间的普惠性,有利于形成多方合作共赢的新局面。
近年来,参与公共阅读空间建设的社会力量不断壮大,体现了各级政府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精神,借助社会力量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改革的决心,也提高了文化服务机构的运营效益。
国家政策法规的支持,是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共阅读空间建设的动力[2]。我国一直十分重视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全民阅读战略的实施,强化了各地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促进了公共阅读空间的蓬勃发展。国家各项政策文件的相继出台,也对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内容、操作流程等做出明确规定,强调要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机制,革新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管理体制。2017年我国施行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就阐明了社会力量在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作用,鼓励公众以捐款、赞助、提供设施等方式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中来。国家各项政策也给公共图书馆等服务机构提供了指导,改变了政府长期主导图书馆工作的局面,扩大了社会资源供给范围,激发了公众参与公共阅读空间建设的热情。
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对于公共阅读空间的投入状况也千差万别,越是基层或偏远地区,公共阅读空间的建设越落后,导致各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极度不平衡。而公共阅读空间建设,需要解决融资、管理等多方面的问题,也需要切实保障服务的质量。但由于部分地区财政资金紧张,人力资源有限,使得公共阅读空间设施落后、管理混乱,难以发挥应有的效果[3]。在我国政府大力推行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各地逐步精简机构与人员,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市场化运作。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阅读空间建设,顺应了国家简政放权的形势,发挥社会团体在人力、资金方面的优势,弥补了公共文化服务存在的短板,必将成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主流方向。
公共阅读空间作为公益性服务项目,本身与公众的利益切身相关。在公共阅读空间建设过程中,向广大群众充分展示空间的服务内容与价值,无疑可以激发人们参与的热情,也可以满足个体自我增值、展示才干的需求。加上在知识经济时代,人们对阅读资源的需求更为多样化,文化机构原有的资源体系已经很难满足公众需求。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的主观能动性,有助于图书馆等机构更好地掌握用户需求,解决资源配置不完善、利用率低的问题,也有助于体现用户的主人翁地位。对于企业等盈利性机构而言,参与公共阅读空间建设,则可以达到提高社会知名度与客户感召力的目的[4]。例如,佛山市图书馆以项目的形式,将公共文化服务目标进行量化,鼓励社会力量根据需求参与进来,既为公众提供了自我实现的机会,也保障了公共阅读空间的有效供给。其基本驱动模式如图1所示。
图1 社会力量参与佛山市图书馆建设的驱动模式
在我国大力倡导全民阅读的背景下,社会力量参与公共阅读空间建设的热情高涨。总体来看,社会力量可以参与到公共阅读空间建设的任意环节中,主要内容包括辅助规章制定、参与运营管理、参加文化服务活动等。
社会力量作为全民阅读的主体,在公共阅读空间建设方面具备话语权,可以通过辅助制定公共阅读空间建设实施方案、管理规章制度等方式,促进公共阅读空间建设的有序开展。从政府层面看,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中,是汇聚社会人士智慧,规范服务主体行为,确保政府决策有效的措施[5]。在政府决策制定的各个环节中,社会力量都可以参与其中,为政府部门提供可行性建议,进而在争取自身权益的同时,让政策规章的制定更加合理。同时社会力量在参与过程中,能够通过信息交流与意见汇总,进一步提高自身思想认知,强化公共文化服务意识,并成为规章制度执行的亲历者与监督者。
从性质上来看,公共阅读空间分为公益性与商业性两类,其中公共图书馆、农家书屋等属于公益性场所,酒店、咖啡馆等属于商业性场所。社会力量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或者以志愿者的方式,参与到公益性阅读空间的建设、运营与管理中来[6]。我国颁布的《公共图书馆法》中,也明确提出公共图书馆可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运维管理。如温州市文化管理部门为整合社会资源,盘活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将多个街区的文化馆委托给具有资质的社会机构管理,统筹安排社会人士担任公共阅读空间的管理员。同时书店、酒店等商业性阅读空间,可以通过引入社会资本的方式降低成本,如与出版社、文化企业合作采购阅读资源,协商制定空间服务方案,在吸引用户的基础上提高各自的影响力。
社会力量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是激发公共阅读空间活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有效方式。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社会人士参与到公共阅读空间的服务活动中来,发挥社会力量在技术、管理方面的优势,尤其开展大型公益性阅读推广活动,更需要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参与。例如,北京西城区多个公共阅读空间定期组织社区老人、在校学生开展阅读推广活动,吸引了用户广泛参与。另一方面,咖啡馆、书店等盈利性机构,在建设公共阅读空间过程中,可以通过举办全民阅读活动的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提高盈利性机构的阅读服务水平与经济效益。比如书店可以开辟专门的阅读场所,通过开展图书展、读者沙龙等活动吸引用户,同时也打造了自己的服务品牌。
公共阅读空间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部分,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文明程度的体现。只有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建立适宜的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机制,以良好的政策引导、监督管理与培训考核,才能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
社会力量作为公共阅读空间建设的主力军,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图书馆、文化馆等服务机构的不足,让社会资源可以得到最大范围的流通[7]。而要想保障社会力量参与的可持续性,就有必要建立政策引导机制,根据不同区域的公共文化服务状况,以及公共阅读空间的建设与服务目标,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地方性政策法规,为图书馆等服务机构提供科学的指导,保障公共阅读空间的规范运营。例如,北京市西城区为构建特色公共阅读空间,发布《西城区促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西城”的若干意见》,结合实际对公共阅读空间建设给予支持,阐明了社会力量参与公共阅读空间建设的方式方法,有效地促进了本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开展。
目前,虽然社会力量参与公共阅读空间建设的意愿强烈,但参与目的各异,途径不一,缺乏统一的准入标准与管理规范。要想保障公共阅读空间的公益性、便民性,制约社会资本的逐利性,就需要建立适宜的监督管理机制,对社会力量进行有效约束与监督。地方政府可以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有意愿且符合要求的社会机构,经过审查后与之签订合作协议,确定各自的权责义务。同时在约定期限内强化监督管理,保障公共阅读空间的规范运作(如图2)。同时可以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以第三方评估、问卷调查等方式,对社会力量参与的效果进行客观评价,从而促进各项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让社会力量参与有章可循、有的放矢。
图2 社会力量参与公共阅读空间建设的监管机制
公共阅读空间建设过程中应该秉承开放、公益、共享的理念,拓展社会力量参与的途径,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各级政府可以通过文化惠民政策,宣传展示公共阅读空间的服务价值,并多方采集公众的反馈建议,根据公众需求改进空间管理模式,以更好地吸引读者加入。政府需做好社会力量培育工作,通过政策理念宣传、降低准入门槛、提供税收优惠等方式,逐步扩大社会资本流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规模。空间管理者要做好培训考核工作,强化对空间服务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此外,强化与报刊、电台等媒体的合作,通过拍摄宣传片、微电影的方式,向公众立体展现阅读空间,让广大用户获得更好的体验,从而自发加入到空间建设中来。
社会力量参与公共阅读空间建设,是从供给侧再度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的有益探索,需要政府、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社会团体、广大公民等多方共同发力。在大力倡导全民阅读的背景下,各地公共阅读空间数量不断增多,公众参与的热情持续高涨。政府部门应该充分利用社会力量优势,弥补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建立科学的社会力量准入机制,提升公共阅读空间活力,促进我国公共文化事业的不断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