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李少红筹拍《恋爱中的宝贝》时问周迅,身边有没有一个男孩,就跟这个城市很贴切,就像块青苔一样,你扔在哪儿,他都能够存活。
黄觉很高大。采访前在摄影棚拍照,气势比身体先一步动起来,视觉效果能溢出背景板的高边。
结束后换了件鲜红的衬衣,到桌子旁坐下,喝水,放好,犹豫片刻最上面的纽扣是否要扣上,目光鱼一样游过来,头一回在水平线上接住了。顺势把整张脸庞看下来,深沉,稳重,又似乎随时可以岔向雀跃或困倦。
他开口,是熟悉的沙软声线。慢条斯理地聊电影,摄影,以及生活态度,可以比清凉的初春更宜人。
聊下去,发现他喜欢“拆台”,拆别人的,也拆自己的。用一种以退为进的游戏方式,很有乐趣。
这些时候,他身上存在的反差感,就衬出了冷幽默的温厚。
他剖白,“我是一个相对比较柔软的人,跟我的外形可能有一定差距”。
就像他开的车是那种能买到的最大尺寸的,但是开车的时候听的音乐,都是后摇,迷幻摇滚,或者是那种很柔软的歌。“我到北京之前喜欢的是达明一派,那种气质一直延续到现在。”
当年李少红筹拍《恋爱中的宝贝》时问周迅,身边有没有一个男孩,就跟这个城市很贴切,就像块青苔一样,你扔在哪儿,他都能够存活。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像那样的青苔。
他自视“共性不是那么强的人”,而且“性格很内敛”。“这么内敛的人,一般没有什么戏剧冲突,而角色上很少会体现到这种”。
因为还没有任何一个角色与自己有很高的贴合度,所以观众与他相识,从哪个角色开始都可以。
又或者,从新闻,从微博、朋友圈,从某一篇报道开始接触,他觉着,那也是缘分,“或深或浅,都无所谓”。
很多事,对黄觉而言,就是“其实都行”。
他喜欢摩托,但因为每次要骑摩托车的时候,得想半天目的地是哪,后来就很少骑了。“就是你生硬去想一个理由去骑摩托车,对我来说也是一件挺痛苦的事。”
开酒吧Mandrill也是,纯粹就是“因为想有个朋友一起聚的地点”,但一直等到酒吧开业,他才想起,其实自己并不喝酒。
“我突然间发现,这就是我的人生。我的理想是什么?没有理想。其实大到没有理想,小到骑摩托车要去哪,我也没有目的地。所以导致我现在最喜欢的项目就是绕二环走路,因为不用去想目的地,就是你一个圆圈走完就完了。”
这般心性平和的人,即便是在演艺事业上,也不会过多掂量角色的分量与成色。要是给足了选择余地,他更倾向于根据导演与对手演员来挑。至于故事、人物,都要放到次要的位置。
就像他演《妈阁是座城》中既是赌徒又是艺术家的史奇澜,执导的是李少红,和黄觉合作次数最多的导演。
那年黄觉接拍的第一部长片,就是她的《恋爱中的宝贝》。往后,电视剧《绝对隐私》、《幸福从邪恶中穿行》,电影《门》、《建党伟业》以及尚未定档的《迷妹罗曼史》,李少红在,黄觉也在。
又因为跟他合作次数最多的演员廖凡在《雪暴》中扮演老大,他演老二也变得顺理成章。
演的,都是些有点像黄觉但也只能是有点像黄觉的角色。
学舞蹈出身的他,当年就是从模仿动作开始,也许如今,模仿的是角色的肢体与性情罢了。
从另一个层面看,不谈任何超越的表演或灵性的诠释,只谈朴素的模仿,也是要把自己从演员的位置中往下一放。
黄觉承认,“演员”这个称呼,自己“还够不上”。
他非常坦率地解释,“我并不是一个专业演员,我天性还没有解放就已经做了这个职业了,所以永远会迷茫,永远会紧张。”
拍《地球最后的夜晚》时,汤唯可以为了红印子的逼真性,直接用瓦片划伤自己,而黄觉“可能会先想有没有别的办法”。
对于这种表演上的迷茫,他形容“无时无刻都会有”,并且“退休那天我都不会把那一根弦放松”。
这种迷茫有时候也是一种保护色。
曾经他调侃过自己,说是别人摊上中年危机了,就去买跑车度过,而他选择了拍摄毕赣的电影。因为《路边野餐》让他动容,让他想去找“荡麦”这个并不存在的乌托邦。
细问下去,他透出了一点笑意,“我没有清楚意识到中年危机是什么,但是我觉得应该到中年危机的年龄了”。
“狡狯”得很。他不介意大众从哪个渠道开始对他进行印象的拼图,但只要你存了一点对号入座或主题先行,他也会云淡风轻地抹掉那些标签或帽子,兴许,那会儿内心还带了一丝窃喜。
迷茫的黄觉最欣赏的角色,出自美剧《难以伺候》。
这剧播出的平台是HBO,黄觉在《恋爱中的宝贝》里演的刘志,曾经很前卫地说自己失眠时就彻夜看这个电视台。
《难以伺候》的男主“那人”(本·辛克莱尔饰),是黄觉“最喜欢的直男 ”。在他眼里,“那人”“很有同情心,很在意这个世界,很愿意聆听,性格很柔软”。他与发小久别重逢,对方让他随便带去哪都行。“一般情况下,两个直男肯定是去鬼混”。但结果是,他俩一人骑一辆自行车,骑到了哈德逊大河边上。“那人”说带着他去看日落,赶到那却实在不好意思,没想到天那么阴,看不到太阳。
“就这么简单。我觉得如果是我的话,我也是这样去找个自己觉得舒服的地方去待着。”
最诗意的表达,出现在谈到太太麦子的时候。
让黄觉觉得舒服的,还有摄影。
跟他谈摄影,眼里聚的光似乎多了一些,语速也更快一些,稳一些。
他喜欢一些传统的摄影大师,比如美国的威廉·埃格尔斯顿(William Eggleston),还有捷克的约瑟夫·寇德卡(Josef Koudelka)。
“我严格意义上开始对摄影感兴趣,是在伦敦的泰特美术馆看到一张照片,深深被它吸引了。”那是上世纪60年代的一张《儿童三轮车》,作者正是让彩色摄影进入艺术创作主流的“彩色摄影之父”埃格尔斯顿。
在黄觉的印记里,大师用了很低的角度地去拍,于是这辆“摆得很庄重”的儿童三轮车在构图里变得巨大,犹如一个庞然大物。
“我突然间觉得这个视角,让这辆很普通的儿童车,有了一种说不清楚的神性。后来,我就对摄影有了一个新的理解。”
灵性被打通,从当年的博客到现在的微博,能看到他摄影技巧的猛进。而且,早年的照片会昏黑一点,有更多的颗粒感,现在即便是黑白照,也会透着光芒。
这说的是色彩与明暗,也可以说心境与态度。
“以前特别爱加暗边、黑圈,慢慢不大愿意。可能人年纪越大,越喜欢明亮的东西,就跟年轻时候喜欢家里装很厚的窗帘,把窗帘敞得很开,希望阳光直接照起来,现在喜欢薄一点的窗帘,照进来,但是别照那么透。”
具体说来,是“透光率50%、60%的样子”。
“拍照拍出来的,都是你自己的内心。”他喜欢在家里待着,随手抄起相机就是一顿猛拍。太太麦子,儿子小核桃,女儿小枣,再加上柴犬菜菜,名字素净的一家,在他的镜头下构成了日剧的温煦。
光景比什么都淡雅,往里一探,所谓爱情与亲情最好的模样,凡俗人间也找不到更多更好的注解似的。
很多人把他们一家藏到网络的一隅,心中的一角,开玩笑地说,不敢让黄觉或麦子太火了。都警惕着,这一火,怕是光与热都要摊薄了。
说到底,照片不只是照片,那一瞬,也不只是一瞬。
他是真的爱摄影,爱把那些情绪与故事定格在方寸之间。
人是他镜头中最长青的主角,各位明星或路人,逮谁拍谁,环境早已退居二线。“不管拍家人,拍不熟悉的,拍实景,还是空景,对我来说都是一样”,因为“我一般就看现场,而且我习惯用大光圈,环境都会被虚掉,我也从来没试过把光圈收小,去把环境带上。”
黄觉强调,“只要是那一刻。我并没有想说它要呈现什么,就是那一刻打动我,我能够以最快速度拿起照相机拍就好了。”
置顶的那条微博写道,“网约摄影师正式出道”。黄觉说,“虽然像开玩笑,其实我是有这么个想法,特别想拍一个系列,拍不同年龄、不同阶层、不同状态的女性。”
系列还未成形,但都知道他最爱拍的还是太太麦子。麦子在黄觉的镜头下,眼神是海也是风。
“突然间你觉得好看或者是打动你的那一刻,你并不知道它是什么。也许是表情,也许是刚洗完脸脸上的水珠,也许是刚熬完夜眼睛下面的黑眼圈,或者是工作完的疲惫感,或者是她很端庄的一种美,或者化完妆之后口红的色号,都不一定。”
黄觉最诗意的表达,出现在谈到麦子的时候。
要再找诗意的话,脚上也有。
他在微博侧栏的简介里,赫然满上“美鞋博主”四个大字。去年他说,“想在和谐号轨道边上有一块可以自己耕作的地”。麦子回复他,“拿来种鞋吗?”
种再多,怕是都不够。反正,色彩斑斓、风情万种的鞋子,没有一双能让模特身板的黄觉犯难。他说,“出门前发现一堆没穿过的鞋、比出门捡到钱还高兴”。又说,“真的、这世界上最好看的鞋、全在我这儿”。反正,“说鞋不行真忍不了”。相反的话,“以后谁夸我的鞋夸得最神采飞扬我就给谁打钱”。
他给自己下了总结,“可能会因为鞋而被送进戒治中心”。
面对嗜鞋如命的人,第一句当然是“觉哥,鞋子特别帅”。立马回应,“哪个?这鞋子?”趁着周围有人补了一嘴“发微博的那个”,旋即追问,“我现在夸一下鞋子,你心情会比较好点吗?”
黄觉只是赧然一笑,“我其实对鞋子没太大概念。”
3月19日,黄觉在微博上露出的“有微博前只拍过两张自己满意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