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雪峰
2018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这是落实十九大报告“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具体举措。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目的是探索促进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模式和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核心内容是“四个一”,即贯彻一个方针、建设一张网络、建立一支队伍、形成一套机制。一个方针指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一张网络指覆盖基层城乡社区、教育系统、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在内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一支队伍指包括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人员、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等在内的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一套机制指由组织领导、政策扶持、经费保障、督导评估等构成的切实有效的保障机制。
试点工作覆盖面广,涉及到卫生健康、政法、教育、民政等多部门协调,工作指标既有对建立心理服务站点的数量要求,也有对提供心理服务的方式、内容和效果的要求。其中的重点和难点,是需要一支能够提供高质量服务的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
社会心理
服务人才队伍有哪些?
试点方案中提到的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专门从事心理服务的专职人员,一类是工作职责中涉及心理服务的非专职人员。专职人员主要包括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学校心理健康工作者、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从业者等。非专职人员主要包括社会工作者、非精神科医务工作者、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内涉及心理服务职能的工作者等。
1专职心理服务人员队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精神科医师由国家卫生部门进行认定和管理,在医疗机构工作,具有精神障碍诊断资格和开具精神科药物处方资格,治疗对象是需要药物治疗的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同时也可以开展心理治疗。目前的主要问题是数量少,《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要求到2020年,全国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增加到4万名,达到平均每10万人口有1.49名,而发达国家相对应的这个数字约为10人。
心理治疗师由国家人事、卫生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在医疗机构工作,没有处方权,也不能独立开具精神科诊断证明,治疗对象主要是神经症、情感障碍及人格障碍患者。这个职称考试于2002年启动,目前有中级和初级考试,属于卫生系统的医药护技四个系列中的医疗技术职称序列。职称序列和职级的约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这支队伍的发展。国家卫健委2018年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心理治疗师只有5000余人。
心理咨询师曾经由国家职业资格鉴定体系进行认证,2002年由原劳动部启动全国统一培训鉴定工作,2017年9月该职业退出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目录清单。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累计颁发逾130万,但真正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人不足1/10,主要在非医疗系统工作,不能开具药物处方,不能出具精神障碍诊断证明,服务对象是有各类心理问题的正常人群,如果发现有精神障碍,只能转介到专科机构。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取消后,一些社会机构推出各种认证,良莠不齐。通常,完成了心理学特别是临床和咨询心理学、精神病学、社会工作等本科及研究生学历教育、接受过系统的临床实践培训和督导的专业人员,以及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注册系统注册的专业人员,更具专业资质。心理咨询师的发展路径,以及与心理治疗师的区别等,目前尚不明确。
学校心理健康工作者主要包括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心理咨询人员及班级心理委员。班级心理委员应算作非专职人员。2018年发布的《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要具有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学历和专业资质,要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4000配备,每校至少配备2名。《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要求,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逐步增大专职人员配比。此外,对中等职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也有要求。教育系统内部的心理咨询人员主要由心理健康教师及外聘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专业人员组成。目前,学校心理健康工作者规模并不符合各类指导纲要的要求,有些学校由其他学科教师转任心理健康教师,实际并不具备心理健康相关专业知识和资质,这一问题应引起重视。
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从业者在过去几年快速发展。经检索,工商注册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2012年为8091家,2017年猛增至37116家,2018年底为50108家,2019年3月为68410家。机构数量剧增,意味着机构中从事心理服务的工作人员数量也在急速增长,但目前尚无数据显示从业人員的构成及专业资质。
2非专职心理服务人员队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社会工作者是一支不断发展的队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社会工作学历教育、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岗位设置的人才培养及使用体系。民政部发布的《2017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持证社会工作者共计32.7万人,其中社会工作师8.3万人,助理社会工作师24.3万人。试点方案要求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者参与社会心理服务,开发相关的岗位。《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明确指出,到2020年各地要建立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已有部分地区开始探索精神医疗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但也存在具体问题,如在社区开展心理服务的边界及开展精神障碍治疗和康复的合法性问题,在社区中的岗位设置和工作职责清晰化问题等。
非精神科医务工作者是试点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发展的一支队伍,要求综合医院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临床心理知识培训,对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进行识别和转诊。这项工作亟待开展。我国第一部心理健康蓝皮书《中国国民心理健康发展报告(2017-2018)》数据显示,对不同职业群体进行心理健康素养调查,在“心理疾病症状与识别”“心理疾病成因与预防”等指标上,医疗卫生工作者得分低于心理健康工作者、媒体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等职业人群,在“儿童保护相关的心理健康知识”“儿童教育相关的心理健康知识”等指标上,医疗卫生工作者得分也低于其他职业人群。
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内涉及心理服务职能的工作者,这些群体是最近几年国家及有关部门出台心理健康相关的要求以来,逐渐催生而成的。如试点地区要建立健全基层综合管理小组,基层的综治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职业群体需要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青妇组织、支部书记等要开展心理关爱工作,也需要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还有前面提到的高校班级心理委员。因此,研发针对这些工作者职责需求的标准化培训体系,包括培训教材、培训教师、培训及考核体系、培训机构质量管理、培训效果评估等,应引起试点地区及心理学科研教学机构的重视。
试点地区
如何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建立有助于各类人员发挥作用的机制并提供政策保障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类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作用。精神科医师和心理治疗师在医疗机构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治疗服务;心理咨询师、心理健康教师、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从业者为正常人群提供心理科学普及、心理咨询等服务;各类非专职人员,特别是党政机关的相关工作者还承担着发挥行政职能、推进社会治理的职责,从组织和社会层面推进心理服务工作。对试点地区政府部门而言,应特别关注通过机制创新和政策扶持,让各类人员充分发挥作用。目前存在的一些政策层面的问题,如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医疗服务费定价过低、没有普遍纳入医保支付、心理治疗师属于医技系列因而职业发展受限、心理咨询师无法在医疗机构工作、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机制、政府部门购买社会服务的成本核算与标准规范等,这些障碍需要打通。
2加强资源整合,统筹发挥各类心理服务人员作用
试点方案工作指标第一项就是在村/社区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村/社区作为我国最基层的行政单元,是一个功能齐全的细胞,承担着非常繁杂的工作职责,直接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如妇联和民政部门等开展的社区“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建设,卫健委2019年启动的“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等,从不同渠道下达的任务,工作内容中都涉及心理服务,有交叉和重合。试点地区应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在人财物有限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服务职能,提升服务质量。
3细化需求,多种方式发挥各类人员作用
社会心理服务的前提是掌握需求。不同社区、不同学校、不同组织,对社会心理服务的需求也不尽相同。试点地区应注重对公民心理服务需求的调研和分析,细化需求,有针对性地引进各类人员提供服务,或者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满足需求。心理服务需求可以分层级,极少部分精神障碍人群需要医疗服务,一部分存在心理问题的人群需要心理治療或心理咨询,更广泛的普通人群需要的是心理学的科学普及,以及与日常生活或职业特点相关的心理知识及技能培训。细化需求是满足服务的第一步,也是各类人才队伍各尽其才发挥作用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