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言
全省林业工作会议于2月28日在杭州召开,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侠会上作了工作报告。报告中,胡侠回顾了2018年浙江林业工作情况,部署2019年全省林业工作。他指出,2018年,全省林业改革发展继续保持良好势头,机构改革顺利实施,国土绿化加快推进,资源保护不断加强,富民产业持续增长,生态文化广泛传播,支撑保障逐步优化。2019年是建国70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省林业系统要按照高质量建成“森林浙江”的目标,谋划和推进2019年工作,突出重要方面。
围绕高质量建成“森林浙江”努力实现五“高”目标
当前,浙江林业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承担着新的职责和使命。要保持发展定力,明确发展方向,理清发展思路,落实发展举措,不断提升林业改革发展水平。浙江林业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牢牢把握“‘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主题,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大花园建设等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深化林业综合改革,持续开展国土绿化美化,切实加强森林、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不断提升林业现代化建设水平,高质量建成“森林浙江”。高质量建成“森林浙江”与2014年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一脉相承,既体现了一张蓝图绘到底的理念,也贯彻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高质量发展要求。高质量建成“森林浙江”是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林业发展的总抓手、总方向、总目标。力争到2022年,努力实现五个“高”目标。
高水平绿色生态屏障。国土绿化美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人居生态显著改善,森林质量和功能进一步提升,构建起资源丰富、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结构稳定的绿色生态屏障。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1%以上,平原林木覆盖率稳定在20%以上,林木蓄积量达到4.25亿立方米,森林植被碳储量达到2.85亿吨,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达到4.7立方米/亩,三分之一以上的县(市、区)成为国家森林城市,建成“一村万树”示范村1000个以上、推进村1万个以上。
高标准自然保护网络。最严格生态保护制度全面落实,自然保护地体系基本建成,森林灾害防控体系全面优化,重点野生动植物和典型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建立完善的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网络。林地保有量达9900万亩,公益林保有量稳定在4500万亩以上,湿地保有量稳定在1500万亩以上,湿地保护率达到5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和无公害防治率均达到90%以上。
高效益绿色富民产业。林业集约化、规模化水平明显提升,林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林业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优质林产品产量明显增加,林业富民能力显著增强。林业行业产值达到8500亿元,林业旅游年产值超过2500亿元,建成省级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区200个以上、现代国有林场30个以上。
高效能监管服务体系。权责明晰、监管有力、科学规范的林业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智慧林业云平台和林业“一张图”全面建成,林业“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数字化转型不断深化。林业经营体制、林权流转機制和林业金融体系日益健全。林技推广网络日臻完善,适应浙江林业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建成,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成果转化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主要食用林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达65%以上。
高品位林业生态文化。生态文化基础设施日益完善,自然教育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化知识得到广泛传播,公众生态文明意识明显提高。修复森林古道500公里,所有古树名木得到有效管护。建设省级生态文化基地200个、古树名木主题公园200个。
围绕大花园建设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
要认真落实《浙江省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计划(2018—2022年)》,进一步提升国土绿化水平,不断优化城乡生态环境,为大花园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生态底色和生态支撑。
以“新植1亿株珍贵树”为重点,推进美丽森林建设。落实《浙江省新植1亿株珍贵树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深入实施珍贵树种赠苗造林、基地建设、补植培育、四旁植树、发展示范五大行动。计划2019年新植珍贵树2100万株以上,培育珍贵彩色容器苗500万株以上。按照区域集中、连片推进的思路,大力发展木材品质优、市场价值高、培育潜力大的珍贵树种,积极开展目标树培育,打造一批高标准珍贵树种基地。全面摸清规划造林地的基本情况,结合珍贵彩色森林建设,逐地逐块提出切实可行的造林计划,加快绿化步伐。庆元县提出,以杉木林改造为基础,建设万亩楠木林;龙泉市计划发展乡土珍贵树种,建设万亩红豆树基地。这些均为发展珍贵树种的典型做法,值得各地认真学习借鉴。
以“一村万树”为重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一村万树”是以1个村新植1万株树为载体,是“千万工程”乡村绿化的升级版。要进一步深化“一村万树”行动,加快示范村和推进村建设,大力开展四旁植树和绿化片林建设,积极发展珍贵树种、乡土树种、彩色树种、经济树种,着力构建“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乡村绿化体系,不断优化乡村生态环境。计划2019年建设示范村350个、推进村3500个。
以县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为重点,推进美丽城市建设。要坚持近自然、生态化理念,以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森林城市群建设为平台,加强城市、城际国土绿化空间的均衡利用,辐射带动周边中小城市、城镇森林建设协调发展,扩大城市之间的生态空间,推动城市森林结构更加优化、布局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全面。积极推动嘉兴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努力推进设区的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全覆盖。加快县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省森林城镇,推进金义都市区森林城市群建设,2019年力争建成国家森林城市3个、省级森林城镇50个。
以森林生态廊道为重点,推进美丽通道建设。森林生态廊道是指以森林为主体,实现区域生态空间互联互通的绿色网络体系。构建森林生态廊道网络,是全省“美丽浙江”和大花园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以高速公路、铁路、八大水系、沿海渠堤等沿线为重点区域,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积极打造美丽通道。各地要主动谋划建设思路,积极先行先试。要抓好浙中生态廊道试点,为全省面上推开总结经验做法。
围绕生态安全加强森林湿地资源保护管理
机构改革后,林业部门保护自然生态的责任更加重大。要牢记责任担当,坚持严格保护,大力发展森林和湿地资源,守护好浙江的绿水青山。
着力完善森林资源监测评价机制。目前,森林覆盖率、蓄积量和森林质量等指标已列入省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高质量发展等工作的指标体系。各地要高度重视森林资源监测评价工作,及时开展森林资源年度动态监测,切实提高监测质量,全面准确掌握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要不断推广先进实用监测技术,提升监测精度和工作效率。要加快完善森林资源考核评价方法,积极推进县级森林资源增长考核指标与市级年度监测数据的衔接配套,不断提高森林资源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要积极探索建立森林资源增减挂钩机制,以年度监测数据为依据,实施森林资源年度消耗利用与造林更新总量平衡管理,明确增减挂钩责任主体,强化资源保护刚性约束,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加快完善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机制。加强公益林建设管理,优化省、市、县三级公益林“阳光工程”建设,完善公益林区划界定书、公益林保护管理协议、资金发放清册,确保“地、权、利”三者相一致,争取逐步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计划2019年新增省级以上公益林建设面积12万亩,增加保护区租赁面积45万亩。大力保护天然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全面落实天然林保护责任,着力建立全面保护、系统恢复、用途管控、权责明确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完善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政策。
建立健全湿地面积总量管控机制。加强湿地用途管制,制定全省湿地分级管理办法,强化对征收、占用湿地的管理,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要求,确保湿地总量平衡。禁止擅自占用国家和省重要湿地,严厉查处违法利用湿地行为。完善湿地保护工作的考核机制,将湿地保护率等指标列入对地方的考核。认真实施省、市、县三级湿地保护修复规划,建设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湿地生态保护和示范利用工程。加強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制定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办法,通过创建湿地公园实现对重要湿地的生态修复保护。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湿地监测评价,实现不同类型湿地数据共享机制。
构建完善森林灾害防控机制。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健全行业防火管理机构,充实防火专业力量,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严格管控野外用火,全面落实防范职责,切实把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抓实抓细。加强督促指导,采取有力措施,打好松材线虫病防治攻坚战,坚决遏制灾情扩展蔓延。危害严重的县(市、区)要加大科学防治力度,优先保证重点地区、四边区域、景区、高速公路沿线等地的除治工作。疫点不多、灾情较轻的县(市、区)要全面彻底清除病死松树,并对疫点周边松林采取“打孔注药”防治措施,争取拔除疫情。切实加强对疫情和疫木的监管,严格执行以乡镇为单位的疫区管理制度,全面停止利用疫木生产板材,推行疫木就近粉碎措施,加大对违规调运、加工、利用疫木行为的打击力度,严防疫木流失、疫情扩散。
围绕实施最严格保护制度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
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地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交给林业部门的重要职责。要全面贯彻中央有关自然保护地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发挥好统一管理的体制优势,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水平。
理清自然保护地发展思路。中央深改委通过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指导意见》要求,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创新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实施自然保护地统一设置、分级管理、分区管控,实行严格保护,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要认真落实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浙江实际,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适时召开全省自然保护地工作会议。各地要认真领会中央精神,明确工作任务,加大自然保护地监管力度。
启动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按照全国深化自然保护地大检查的部署,对全省所有自然保护地进行调查摸底,开展系统性的监督检查,妥善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先行开展自然保护地监测监管平台建设,及时掌握保护地动态。探索有效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对全省各类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优化,逐步实现一个自然保护地保留一块牌子、建立一个管理机构,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加快推进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按照国家公园实行省政府垂直管理的要求,完善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体制。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督察反馈问题,加强违规项目整改。进一步推进跨区域保护合作,加强与江西、安徽两省的沟通协调,推动生态系统完整保护,探索跨行政区域管理的有效途径。加快推进“十大名山”公园建设,根据不同定位,制定相应建设标准,启动名山公园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高标准建设大花园示范区。
围绕乡村振兴大力发展现代林业经济
浙江山区、林区有着丰富的林业资源,现有林地1亿亩。要积极发挥“七山”的资源、生态和经济优势,创新林业体制机制,融合林业一二三产业发展,建立一批以现代林业园区为基础、以主导产业加工集聚区为核心、以三产融合发展为特征的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区,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
以三产融合为方向,努力建设林业特色产业强县、强镇。要推动林业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林业特色产业强县、强镇建设,实施“一县一品”“一镇一品”特色林业产业提升计划,形成主体协作紧密、产业链条完整、利益联结高效、竞争能力较强的现代林业经济发展模式。引导林业产业集聚发展,发展特色产业加工集群,打造区域公共品牌,推进林产品精深加工,培育产业集聚中心、交易中心和价格信息发布中心。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主攻以油茶、香榧、山核桃为代表的木本油料产业,以铁皮石斛为代表的林下中药材产业,竹产业和花卉苗木产业,不断增加三产融合的增值效益。
以森林康养为重点,着力拓宽“两山”转化通道。大力发展以森林康养为重点的森林休闲养生业。以森林村庄、古村落、自然生态村落等为依托,加强森林休闲养生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加快培育一批融森林文化与民俗风情于一体的森林特色小镇和森林人家。谋划推进“百县千吧(氧吧)”工程,启动森林康养基地认定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康养小镇、森林人家、森林古道、森林康养基地、森林氧吧等建设标准和评定规范,完善森林休闲养生产业标准体系。积极打造一批具有乡土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森林康养品牌,加快康养专用森林、森林养生食品、饮品、纪念品等开发与认证。推进现代国有林场建设,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保护、木材生产储备和优质生态产品提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以“一亩山万元钱”为载体,大力增强林业富民能力。认真实施《浙江省“一亩山万元钱”五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2年)》,不断推动模式转型升级,逐步从以种植为主向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转变,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提高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效益。各地要认真分析自身区位条件、自然资源、生产实际和市场需求,注重突出当地产业特色,合理确定“一亩山万元钱”发展目标和规模,科学选择适合当地的具体模式,积极稳妥地加以推广。鼓励和支持林业科技人员大胆创新,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基层涌现出来的新技术、新模式、新成果,形成“绿色、生态、高效”的科技富民模式。争取2019年新建基地40万亩、巩固深化50万亩以上,实现综合产值90亿元以上。
以林业改革为动力,支持吸引人才资本“上山入林”。加快林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激活林业资源要素,推进林地股份制流转,加大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放力度,鼓励人才、资本“上山入林”,参与林业产业发展。大力培育和扶持林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创新林业金融服务,丰富绿色金融产品,继续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保险和林业贷款贴息工作,重点推广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扩大林业融资规模,降低融资成本,增强林业经营主体保障能力,服务山区林农创业增收。
围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监管与服务是林业部门行使职能的重要手段。监管是最好的服务,服务是为了更好地监管。要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积极推进林业数字化转型。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动林业各方面的改革,按照“简政放权、减少干预、优化配置、有效管理”的要求,加大林业行政权力减、放、转力度,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完善服务流程,营造更优林业政务环境。扎实做好林业“最多跑一次”数据共享工作,推进“掌上办事”和“掌上办公”。加快浙江智慧林业云平台建设,建立共享安全的林业数字化平台,实现一个平台办事、一套数据共享、一体化安全保障的目标。不断优化提升森林资源“一张图”,整合湿地、公益林、自然保护地等资源管理数据,强化资源监测管理和考核评价,实现监督管理更加规范高效。
以提升科技支撑能力为目标,不断健全林业科技创新推广网络。加强林业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振兴科技助推行动,深化省院合作,全面提升林业科技创新水平和成果转化能力。加强林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科技普及,着力打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的“最后一公里”。围绕主导产业和重点工程,新建一批国家级、省级林业科技创新平台。完善清新空气(负氧离子)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和发布。加大林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标准化+”行动,加快林业“浙江制造”“品字标”制定,打造一批林业区域公共品牌。强化食用林产品质量监管,加大监测力度和覆盖面,全面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双随机”抽查、追溯体系建设和合格证管理。
以严格落实监管机制为抓手,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加强林业执法监管力度。要持续深化林业督查工作,全覆盖推进遥感卫片执法检查,建立“天上看、地下查”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的动态跟踪、预测预警和督查督办,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该曝光的坚决曝光,该问责的坚决问责,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完善资源管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积极开展林地征占用和林木采伐“双随机”检查,切实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管,通过查处典型案件发挥震慑警示作用,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雷霆”“绿剑检疫执法”等系列专项行动,以打击破坏林地等为重点,常态化打击各类涉林违法行为。加强和完善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的“森林浙江”目标责任制考核,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不断优化考核方法。
以实施大项目为带动,建立完善林业工程建设管理机制。积极对接乡村振兴、大花园等重大战略,在美丽森林建设、资源保护管理、自然保护地建设、林业产业发展等领域,认真谋划一批重大项目,积极整合财政资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林业建设。对公益类项目实行工程化管理,制定完善林业定额标准,建立工程化投入、项目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投资机制。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快培育林业中介服务组织,把林业规划设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源调查监测、林业案件鉴定等服务事项交由中介组织承担。规范林业中介服务管理,加强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提升林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强化林业资金监管,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管理程序、实施环节,加强绩效评价和专项稽查,提升林業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围绕扩大生态文化影响
大力拓展林业宣传的深度和广度
浙江物产丰饶、山川秀美,灵秀的江南山水,孕育了底蕴深厚、别具一格的江南森林文化。要坚持宣传教育、生态普及、文化引领、理论研究并进,大力建设和弘扬生态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林业、支持林业、参与林业的良好氛围。
认真抓好林业宣传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林业中心工作,结合重要时间节点,联合主流媒体精心策划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新中国成立70年来浙江林业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突出林业新增职能特别是自然保护地管理的宣传,积极利用各类自然保护地开展科普宣传教育,不断扩大自然保护地的社会影响力。举办好“县委书记谈林业”访谈节目,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各种媒体,搭建宣传载体,讲好林业故事,传递林业声音,扩大林业影响。要通过宣传,组织和发动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生态保护和国土绿化事业。
广泛开展生态教育活动。广泛组织植树节、生态日、湿地日、爱鸟周等主题宣传活动,举办生态文化公益宣传展示和专题讲座,普及生态文化知识,提高生态保护意识。积极开展生态文化理论、应用研究和文艺创作。大力探索森林教育途径,积极引进国内外森林教育思想理念和管理方式,探索将森林教育引入学校课堂,从青少年抓起、从学校教育抓起,开设生态文化课程。完善义务植树参与方式,开展生态保护志愿者行动和森林教育实践体验活动,提升青少年生态文化意识。
积极打造生态文化载体。切实抓好古树名木和森林古道保护工作,重点加强浙东唐诗之路、钱塘江唐诗之路、瓯江山水诗之路、大运河文化带这四条“诗路”周边的古树古道保护和修复,建设古树名木主题公园20个。加强森林生态文化博物馆、科技馆、动物园、植物园建设,继续抓好省级生态文化基地遴选命名工作,创建省级生态文化基地40个以上,争创一批“全国生态文化村”。积极探索发展生态文化产业,以各类生态文化基地为载体,大力发展花木、名贵树木、木质雕刻等具有林业特色的生态文化产业,推动生态文化与休闲游憩、健康养生、科研教育、民俗体验等相融合,进一步提升生态文化的影响力和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