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玺
马丁·特罗(Martin Trow)提出的高等教育“精英、大众化和普及化”发展阶段理论,虽然在阶段划分标准上没有任何数学工具的支撑,是一种根据事实而进行的逻辑判断,但可以肯定的是,高等教育量的增长必然带来质的变化。我国高等教育从1999年开始扩招,到2018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经达到48.1%[1],预测到2020年左右将超过50%,开始进入普及化阶段。
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以后,我们需要重新审视高等教育的概念。自中世纪大学的产生到近代大学的建立,高等教育的概念几乎等同于大学教育,接受高等教育仅仅是少数人的特权。随着近代教育制度的确立,尤其是中等教育的普遍建立,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逐步衔接,并建立在中等教育基础之上,被称之为“第三级教育”或“中学后教育”,为所有具备入学能力和资格并希望接受高等教育的青年提供进一步受教育的机会。到了普及化阶段,高等教育转变为“人人都能在家庭和工作场所参与的在线终身教育”,接受高等教育的主体就变成了任何有能力的人。“让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能接受高等教育”成为普及化高等教育的核心理念和基本意蕴。在这一理念下,接受高等教育与未来就业关系不大,而更多是一种个人意愿,从少数人的特权变成了大部分人的自我选择,成为人生的一种必要经历。由此带来的,是学生遴选和招生制度的变化。
第一,升学群体的变化。高等教育普及化意味着打破年龄的界限,招生对象不再仅仅是18~20岁接受完整中等教育的学生,而扩大到接受完中等教育的全部应届和往届学生,以及有自我发展需求的成年人和退休后的老年人。传统的同学概念将被“学友”概念所取代[2]。从学生的生源地来看,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差异依然存在,农村学生高考录取率相对偏低。从学生家庭背景来看,不同社会经济阶层的学生升学机会仍然不同。从学生学习资质来看,达不到升学所需资质的学生数将逐渐增加。由此,各类人才选拔的招生考试制度亟待转变。
第二,入学标准的变化。在精英教育阶段,入学标准更看重学生在中等教育阶段的考试成绩,强化学术标准。进入大众化阶段后,入学标准虽然依然肯定学术标准,但是已经没有精英教育阶段那么严格;在注重学生考试成绩基础之上,开始引入非学术标准,注重学生的能力。而高等教育普及化的到来,“其标准是个人是否自愿选择入校”,这就要求高等教育做好分层和分类,体系更加开放和多元。
第三,升学需求的变化。在精英教育阶段,只有同龄学生中的少部分有资格进入大学,升学需求重视改变命运,以教育的社会功能为主。随着大众化的到来,高考录取率的提高,进入大学校园的同龄人明显增多,高考改变学生命运的功能变弱,教育的社会功能开始降低。而普及化阶段,学生学习的需求和以往差异很大,呈现出多元化需求的特征,大多数学生的学习并不是为了追求学位和学分,而是为了找到合适的工作,或者丰富自己的业余生活,亦或是为了提升自身的素养等等,教育的个体功能得到不断提升,高等教育成为挖掘自身才华的基本途径,它既是个人学识承前启后的重要阶段,又是个人学习方式、方法的飞跃阶段,为终身学习奠定基础。日益多样化的升学需求同时会对入学选拔标准产生影响。
第四,录取方式的变化。我国现在主要采用全国统一的网上录取方式。进入普及化阶段后,入学成为个人的选择,学生以高校的报考条件和录取要求为参照,结合自身意愿与能力向所选高校提交注册申请;高校依据申请学生的学业表现、能力素质结构以及本校发展理念等具体情况审核录取学生,通过注册学习且成绩合格者,被授予相應的学位或者证书。因此,在保留高考制度下,以注册入学为主、多元招生方式并存的高校招生新常态将日渐形成。这就要求建立起公平取向的互通的多元开放的高等教育体系,满足不同就学群体的需求。
根据日本学者金子元久的研究,实现高等教育普及化有“横向扩大”和“纵向延伸”两种形式[3]。所谓横向扩大,指的是传统意义上高校升学群体,即接受完中等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升学率的提高。纵向延伸具体表现为两个维度:一是受教育者在高等院校中就学年限的向上拉长、延伸(如学生的最高学历逐步从专科向本科甚至是研究生阶段的递增);二是学生就学年龄的向上递增,也就是说,部分学生在拥有就业经验之后,或者是在大学毕业前中途退学后重新选择入学的非连续性升学行为。我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中提出,到2020年我国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将要达到90%。统计公报显示,中职教育招生人数占高中阶段招生总数的40%左右,也就意味着,有40%左右的高中毕业生毕业后不能直接升学。而我国素有重视子女成才、期望子女接受更高更好教育的传统,这样,更多中职学生接受高职教育,将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化初期的增长点。所以,在普及化初期阶段,高等教育的规模将呈现出横向扩大的趋势,升学群体趋向多元化和异质化。鉴于此,在普及化阶段,学生遴选和招生就业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扩大高校和学生的选择权。首先,要构建不同类型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变“一考定终身”,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和普通高校应相对分开。近几十年来,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制度,用同一个标准、同一张试卷、同一次考试结果进行填报,这种考试形式难以满足高职高专学校招收不同人才的需求,不利于高职高专培养出合格的高等教育应用型专门人才。我国要推进产业转型,实现教育现代化,需要大量的具备一定技术基础知识、掌握精湛技艺的技工人才,现有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尚不足以支撑完成现代化进程。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要强化“技能考核或者面试”,高职高专自主招生考试,宜采用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加综合素质考查的形式进行。对普通高校而言,可以分为多种层次,在统一高考之后,高校自主提出本校的成绩要求,确定本校的加试科目和录取标准。其次,应赋予学生更多的报考自主权和对高校的选择权。改变现行的高考制度设计,设计公平取向的以学生为本的高考制度。应让学生拥有更多选择权,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同一批次高校对学生部分志愿先后同步招生。高校为了吸引优秀生源,应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延长录取周期,改一次性录取为多次录取。当然,这些改革需要进行细致的制度设计和审慎的试点探索。
第二,构建多元、开放的高等教育体系。我国存在典型的城乡差异、区域差异,虽然政府采取各种措施向发展落后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倾斜,但是差距依然存在,高等教育资源配置要考虑这些差异。我国采取分省招生的高校招生政策,经济发达、基础教育发达的省市高校招生分数线偏低,这些地区考生享受“教育机会的双重优惠”。因此,作为高等教育的起点,普及化阶段的招生工作更加要求建立公平的制度。在城乡差异、区域差异和阶层差异存在的前提下,高等教育的学生遴选和招生工作始终存在着单一、封闭的问题,诸如单一的考试制度、封闭的网上录取制度、地区间的政策保护等。普及化阶段的高等教育,为了避免这些问题的出现,要求中央政府加大宏观调控,将缩小各地的录取差距作为重要的政策目标,构建起多元、开放的高等教育体系,实现学分互认、自由转学,从而构建起高校招生的立交桥。
第三,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高等教育发展规模与速度都是由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人们对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以及用于支付高等教育持续发展的物质条件,在很大程度上与人均GDP有关。统计表明,人均GDP低于1 000美元时,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低于15%;人均GDP在1 000到3 000美元之间的时候,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介于15%~50%之间;当人均GDP高于12 000美元时,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超过50%。在高等教育普及化进程中,经济状况以及国家财力是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支撑因素。2017年,我国人均GDP达到8 800美元[4],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最新发布的针对中国2018年的经济预测,中国人均GDP有望首次突破一万美元大关。即便如此,我国经济实力尚不能完全满足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还将处在“后大众化”或“普及化”初期阶段。在高等教育日益追求内涵发展的当下,普及化阶段的招生应当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承受能力。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我国即将由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迈入普及化阶段[EB/OL].(2019-02-26)[2019-03-20].
http://www.moe.gov.cn/fbh/live/2019/50340/twwd/201902/t20190226_371310.html.
[2] 张忠华,张苏.“互联网+高等教育”变革路径探析——基于《斯坦福2025》的思考[J].高校教育管理,2018(03):66-71.
[3] [日]金子元久.高等教育的社会经济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31.
[4] 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國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2018-02-28)[2019-01-21].
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802/t20180228_1585631.html.
(责任编辑 李震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