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艳虹
摘 要:我国公共图书馆在发展的过程中,向读者推出了荐购服务,该服务对读者来说是行使权力的一种较为重要的形式,并且我国相关条文对荐购服务中读者权力有较为明确的规定。为此,公共图书馆需要从读者时间保障权、系统使用权以及读者知情权等方面进行图书馆荐购服务读者权利配置体系的有效构建,同时在对该配置体系的构建过程中,需要选择有效的法律救济方式,对荐购服务内容实施有效的运用,最大程度上确保读者参与权益。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 荐购服务 读者权力性规范
中图分类号:G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082(2019)06-00-02
薦购服务是一种资源荐购,主要是指对读者进行资源推荐把需求向图书馆进行有效的反馈,以此进行文献信息资源的全面建设。荐购服务一般是采访员与读者进行有效的交流,以此为读者进行有效的服务,这在较大程度上是文献信息资源建设的重要形式。荐购资源种类具有较大的多样性,比如中外文期刊、中文图书以及多媒体资源等,其服务方式主要有电话荐购、现场采购以及资源荐购系统等。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荐购服务在较大程度上大扩展了服务范围,以此为读者提供便利的个性化服务。
一、图书馆荐购服务中读者权利的法理基础
1.资源荐购经费以及采购
公共图书馆文献信息主要有数据库、电子书以及报纸等,这些内容是读者荐购服务中较为重要的内容。《公共图书馆法》经费条款立法目的是宝只给你政府履行职责,以此满足图书馆在发展过程中的经费需求,此外文献信息经费是政府资金投入的部分[1]。资源构建经费需要政府给予资金支持,这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同时也是文献急性型已经非开支的重要部分,以此最大程度上对读者借阅服务进行有效的满足。同时,图书馆能够对文献信息进行采购,但是没有对具体采购方式进行规定。
2.资源荐购系统
随着我国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资源荐购逐渐成为荐购服务中的重要形式,对资源荐购系统的研发以及采购需要经费,该经费符合相关规定,虽然政府有该部分资金投入义务,但是没有对经费做出具体的分类。此外,资源荐购系统是图书馆中一种新型技术,以此对资源采购模式实施了有效的改变,这在较大程度上可有效确保读者使用资源荐购系统的权利。
3.读者建构时间及政策
我国《公共图书馆法》中明确规定:公共图书馆需要通过多元化方式向社会进行本馆服务内容的公告,比如借阅规则以及开放时间等,若出现一些意外事情的发生,需要向社会提前公告。图书馆开放时间在较大程度上也是读者荐购时间,比如通过周末时间举办一些荐购活动,其中荐购活动主要有借阅服务、新书推荐以及资源荐购等,并且在此基础上资源荐购又有相应的荐购政策[2]。由此可以看出,荐购政策的制定应属于图书馆向社会公告的内容,这在较大程度上符合政府立法精神。
4.读者荐购建议及反馈
我国社会主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构建的过程中,图书馆在其中扮演着较为重要的角色,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法人治理结构的不断推行,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读者具有自由权利,不可对读者实施管理,只能通过一定的方法对其进行有效的引导以及建议等规范形式。此外,公共图书馆还应进行服务条件的有效改善,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服务水平的提升,同时对服务情况以公告的形式呈现,耐心听取读者建议,最大程度上进行反馈机制的有效构建。
5.读者个人信息
读者自进行荐购期间,会涉及到个人信息问题,这就需要公共图书馆对读者信息进行有效的保护,最大程度上确保读者隐私不受侵害,并且不得读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隐私进行出售。荐购服务个人信息泄露主要有荐购系统与表单荐购两种形式,其中表单荐购内容有作者、出版社以及联系方式等;荐购系统需要读者进行注册,注册内容有学号、身份证以及联系方式等。两种形式均涉及读者个人信息,这就需要公共图书馆时刻维护读者隐私[3]。
二、图书馆荐购服务中读者权利性规范配置要素
1.资源荐购使用权
读者在获取图书的过程中,会在较大程度上使用资源荐购系统,以此得到自己想要的资源,但是一些资源荐购系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读者荐购权利实施限制。此外,读者权利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就是资源保障权,是读者获取资源的过程中享有的基础权利,其中该权利最为明显的体现就是资源荐购[4]。我国公共图书馆资源荐购系统主要有海外图书采选系统、水木荐书平台以及畅想之星电子图书平台等,较多高校图书馆需要使用学号进行有效登录,对读者不再区分对待。
2.读者时间保障权
在荐购服务过程中,读者时间保障权主要体现在时间成本方面,比如读者荐购资源所需的时间,图书馆应对该时间进行有效的规定,以此确保读者时间保障权,以此使荐购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提高。一般情况下,荐购服务时间分为荐购信息接收与荐购意见答复两种情况,其中意见答复时间控制在2个工作日内,以网络为资源的荐购意见一般需要2周。荐购信息接收主要是指对读者推荐的资源进行全面接受,其中在进行资源采购过程根据资源的不同,采购时间也有一定的差异性,由此可以看出,荐购信息接受时间包括了购买时间与后期加工时间以及读者借阅时间。
3.读者知情权
读者知情权是图书馆荐购服务中的基本权利,主要是指读者知悉、信息服务自由,具体包含了荐购种类、服务方式以及系统登录提示等,读者只需要掌握以上内容就能够较好的使用荐购服务,以此得到自己期待的资源。此外,公共图书馆对读者信息资源荐购进行有效的接受,以此进行方服务流程及方式的制定,同时有告知读者的义务,主要是以提醒方式为主。
4.读者隐私权
由于资源荐购系统中或者表单荐购系统中均有读者个人信息,比如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以及研究方向等内容,并且在此基础还有访问记录信息[5]。为了避免读者个人信息的泄露,图书馆需要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有效的方法以此确保读者自身的隐私权不受侵害。但是,图书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在荐购服务政策中没有对此进行有效的提示,这在一定程度上无法确保读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需要图书馆在此方面进行足够的重视。
三、图书馆荐购服务中读者权利性规范配置的实现策略
1.法律救济方式的选择
目前,我国法律救济方式主要有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以及民事诉讼等方式,若读者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一般会进行民事诉讼进行补救。读者是民法中较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能通过民事诉讼有效实现。其中荐购系统是图书馆较为重要的基础设施,若读者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破坏情况,并且维修费用相对较大,同时影响其他读者使用,在此种情况下爱侵害了其他读者的权利,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进行有效的救济。读者也可以采用行政复议进行维权,行政复议主要是指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当,使读者权益受到一定的侵害,读者有权提出对不当行为进行复查,以此达到有效的法律救济,所以进行法律救济的合理选择,能够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荐購服务政策内容的运用
荐购服务政策是图书馆资源建设中较为稳定的指导性措施,其主要是对读者的采访权实施有效的维护,以此对知识自由实施有效的保护[6]。此外,荐购服务政策的制定主要是需要从图书馆整体发展规划入手,对读者需求进行分析,并通过一定的原则对年度采购计划进行综合分析,以此达到有效的荐购目的。其中荐购服务政策的主要任务就是对读者权利进行全面保障、对读者权利进行限制以及对读者权利实施救济,
结语
综上所述,由于荐购服务是读者参与图书管理的重要形式,对读者来说是一种权利的象征,此外,荐购服务读者权利性规范在配置与实现过程中,需要通过《公共图书馆法》以及相关规定来实现,这在较大程度上能够有效为读者构建权益基础。荐购服务是一种采访工作的革新结果,同时也是一种读者服务方式,具有较大的人性化与个性化。为此,需要图书馆在服务理念的基础上,进行资源荐购的有效推广,以此最大程度上对读者权利进行落实,同时读者在享受权利的过程中,也需要在法律的基础上行使一定的义务,这在较大程度上能够有效确保读者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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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园.公共图书馆读者荐购服务的新模式——以无锡市图书馆“新书直借服务”为例[J].图书馆学刊,2017(8):70-73.
[3]黄颖.“互联网+”背景下公共图书馆读者荐购服务模式的创新与发展[J].河南图书馆学刊,2017(12):9-11.
[4]储节旺,陈善姗. 高校图书馆读者荐购云服务平台发展现状研究与思考——以安徽省高校为例[J].图书馆学研究, 2018(2):33-39.
[5]陈涛.高校图书馆读者荐购研究——以云南民族大学图书馆为例[J].大学图书情报学刊,2017(3):71-73.
[6]方向明,沈玲.图书馆读者荐购研究综述[J].图书情报工作,2018(9):143-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