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金柳
【摘 要】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事故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但重特大事故仍时有发生,一般及较大以上事故更是频发,折射出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一些问题。文章结合安全监管工作实践,论述安全监督工作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要性,阐述企业安全监管的作用及原则,探讨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以期帮助和促进企业规范安全监督工作,使安全监督工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发挥更大的作用。
【关键词】发电企业;安全;监管
【中图分类号】TM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19)09-0221-02
1 安全对企业的重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指出生产经营单位有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主要负责人可给予撤职处分,同时按事故等级给予年收入30%~80%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情节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给予企业按事故等级处罚20万~2 000万元以下罚款。
2016年11月24日,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造成7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10 197.2万元,3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3家相关企业被吊销资质,3家相关企业合计并处5 000万元罚款。由此可见,安全不仅是企业的生命线,更是人们家庭幸福生活、社会稳定的基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民的生命为代价,但是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企业为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节约成本而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仍然存在。因此,充分认识安全的重要性,深刻领会安全监管作用及原则,认真分析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切实做好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切实有效的工作和立整立改的强有力措施,促进企业持续、安全、高质量发展是当务之急的工作、是重中之重的大事。
2 安全监管的作用及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安全监管体制经历了从无到有,并在摸索中不断发展与完善,至今基本形成了较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完善的安全监管体制对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那么,作为发电生产企业需要从安全监管的发展中吸取哪些经验,安全监管究竟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起着什么作用,安全监管工作中应注意哪些原则?本文通过论述安全监管的作用及原则,为企业规范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
(1)安全监管的作用。{1}安全监管对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强制性制约作用。安全监管对保证安全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起着促进作用,其通过即时纠偏,采取必要的强制惩罚等方式,对安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力量进行纠偏,使安全监管工作真正起到强制性的牵制作用,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如期实现。{2}安全监管具有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安全监管者不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管理的职责,而且渗透于决策、计划、实施、监督、评价等环节,既要检查目标的先进性、科学性,又要检查计划的严密性、可行性,需要参与每项具体管理活动,并在参与中实施监管,保证监管活动的有效实施,促进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改进。{3}安全监管对安全生产工作具有提前预防作用。安全监管除了检查纠偏以外,更注重的是抓源头控制,工作过程中要善于发现和寻找各种对未来安全生产工作产生不利影响的现实因素或潜在因素,以及時制定对策,完善解决方案,保证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和管理最佳效益的获得。{4}安全监管对安全生产管理具有反馈作用。安全监管发现的问题如果不及时反映、反馈,无异于“抓而不紧,等于不抓”,因此必须扎实做好问题的整合、反馈,为问题的最终圆满解决创造前提条件,以真正发挥安全监管对安全生产管理的促进作用,从而不断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5}安全监管对安全生产工作具有保障作用。安全监管是安全生产工作最为有效的一种保障,其保障作用是安全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它与其他作用之间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形成监管活动的功能体系,最终使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得到实现。
(2)安全监管的主要原则。{1}安全监管应具备独立原则。安全监管的重点要求是排除一切干扰独立运作。因此,安全监管必须实事求是,必须循规蹈矩,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必须遵循安全监管的最终目的和要求,即树立安全生产的理念。任何违背事实和自然法则都是不可取的,任何凭空杜撰和想当然都是与安全监管的初衷格格不入的。我们必须在事实依据的前提下,严格遵循安全监管职能完全独立的原则,整体推进安全监管在正常的运行轨道上有序、有效进行。坚持安全监管的独立原则,更是安全监管作用得以发挥效果的关键。{2}安全监管应注重超前原则。安全监管的预防性决定了安全监管不能只是“出事论事”和“就事论事”,必须创新安全监管的方式、方法和内容、技巧,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对安全监管的要求。在具体安全监管工作中,要坚持按照安全监管超前研究、超前监管预防性的内在要求,善于抓住关键环节,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的制度机制,不断丰富安全监管的内容,制定好操作性强的安全监管标准,为顺利开展安全监管提供有效的制度机制保障和标准化管理体系;对监管运行中所产生的重大失误、问题、纠偏及有关纠偏措施进行通报,提出完善的整改措施,对重大失误严肃问责,以提高监管主体的监管能力,确保安全监管落实到位。{3}安全监管应注重专业原则。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安全监管不是绘花绣画,也不是拍拍胸口说大话,更不是停留在口头上或是一次两次的突击检查上,而是要在安全监管注重专业原则的基础上,在安全监管的正确性的前提下,凭着过硬的专业一件一件地去做、去检查、去落实,只是热热闹闹地走过场,不下大力气去抓牢、盯紧、落实,是不可能把安全问题解决好的。因此,要切实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的培训,要全面组织学习规章制度和行为标准,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分专业建立安监队伍。同时,及时纠偏和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切实发挥安全生产制度的保障作用。{4}安全监管应注重日常实效原则。作为发电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要同安全工作一样,要把监管的重点和切入点放在生产第一线,抓住、盯紧每一个生产岗位乃至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具体作业行为,摈弃一切形式主义和“假大空”的做法,把“虚”功做实,把“粗”活做细,力求日常监管及时、到点、做实、到位、有实效,并形成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忌安全监管打马虎眼和自欺欺人。
3 发电企业安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1)企业对安全监督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贯彻落实不到位,监督体系建设不完善,未能有效独立,导致安全监督工作体系运行不畅,缺乏执行力。目前,大多数企业基本建立了安全监管组织机构,但存在“有名无实”的现象。在一些企业的实际生产中,安全监督系统的负责人是生产部门的领导,生产和监督全部是自己,这就无法保障安全监督的有效执行。此外,目前安监人员隶属关系未能有效独立,也直接导致安全监督执行力降低,并出现知情不报的现象,失去了监管效用。
(2)实际工作中安全监管职责不清,执行标准不统一,企业制度标准实用性不强。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安全管理日常事务日益增多,企业在安排安全任务时,凡是提到“安全”的工作都交给安全监督部门去做,企业虽有明确的职责界面,但在实际工作安排时职责不清,导致安全监督工作不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监督职责。另一方面,企业在制定标准时,要求不明,大多停留在一些原则性规定的层面,缺少可操作性的工作标准,致使安全监督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偏差,难于执行和规范。发电企业安全监督工作还存在安全监督队伍建设及业务素质提升问题、企业领导的认识与重视程度问题、安全监督工作的标准化建设问题,等等。笔者认为要做好安全监督工作,在企业管理中发挥强制制约、参与管理、预防、反馈、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必须解决安全监督工作存在的根本性问题,即解决安全监督工作的独立性原则的问题。
通过分析我国安全监管体制的发展及改革历程,并对照我国历年来的安全生产伤亡数据可知,安全监督工作的独立性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起着关键作用。1999年,我国为了有效遏制煤矿矿难频发的势头,组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行垂直管理、独立运行、政企分开的原则。通过收集对比我国煤矿1999年安全生产伤亡前后数据发现,在煤监局独立并逐步完善后,我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成拐点性下降,而在机构改革前,基本以平缓的曲线下降。事实和实践证明,安全监管的独立性是发挥安全监管工作在安全生产保障性的关键。同时,要做到责任与权力的统一,确保监督管理权的有效执行。
此外,要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监管作用及重要性的认识,使其高度重视安全监管工作,使安全监管工作从上到下达成共识,并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真正发挥重要作用,从而有力推动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的建立与完善。要进一步明确保障体系与监督体系的工作职责,明确职责界面,建立安全监督工作标准,避免安全工作与监督工作任务划分混淆,导致安全监督工作失去重心。同时,要制定符合现场管理的各类制度标准,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可操作、可執行,确保安全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 结语
总之,安全贯穿企业生产始终,是企业生存的重要因素和必然要求,而安全监管工作又对安全生产工作具有保障性作用,其既是一项专业性的工作,又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高度重视,更需要企业改革创新的勇气与追求卓越的精神,解决安全监督体系运作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从而使安全监督工作为企业保驾护航,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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