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家“空壳”公司开出6亿发票

2019-06-26 09:06张振华汪彦张海芹张传杰
方圆 2019年10期
关键词:空壳专用发票发票

张振华 汪彦 张海芹 张传杰

2月21日,一起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在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法院开庭审理。淮阴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丁巍和检察官周红梅出庭支持公诉。

多家问题公司牵扯出专业作案团伙

本案的案发是在2016年。当时,江苏省税务稽查部门在对淮安月舞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稽查时,发现与之相关的淮安鑫普胜纺织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没有固定业务,却频频开具大额增值税发票,有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嫌疑,遂将线索移交税务局及相关单位立案侦查。

税務稽查部门的工作人员经过前期缜密的工作,从一张普通协查函中,敏锐察觉出一些可疑迹象,经过核实、比对相关企业的变更登记信息、相关违法人员身份信息等,工作人员发现疑点越来越多。

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区分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吴华东介绍说,当时,综合各方面信息和情报,警方研判,河南开封男子何小立等人有重大嫌疑。

2017年6月,警方成立专案组对何小立等人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立案侦查。因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很快就被公安部列为涉税犯罪督办案件。

警方顺藤摸瓜,对上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企业的经营地址等信息进行检索,通过大数据信息反复比对,终于清晰掌握了该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和犯罪手法。一个虚开发票、资金回流的“套路”逐渐显现出来。

这是一个专业从事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团伙,该团伙组织架构清晰,分工明确,手段专业,他们先后在淮安、青岛、苏州、郑州、成都、南昌、潜江等多地先后注册成立淮安鑫普胜纺织有限公司、梦洁棉业有限公司、淮安彩春贸易有限公司等59家“空壳”公司,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600余份,涉案金额累计6.82亿余元。

警方调查发现,嫌疑人何小立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他无论是注册公司、领发票,还是和税务部门打交道时,总是委托第三方或者是代理人去跟做,自己极少出面。

该团伙整体的反侦查意识相对都比较强,他们大多使用化名,注册的公司也没有实际办公场所,涉案嫌疑人的真实身份、藏匿之地等信息难以查验,且稍有风吹草动涉案嫌疑人就立即潜逃消失。由于时间跨度长,部分证据难以调取,且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隐蔽,案件侦办困难比较大。

而这个团伙中的其他人,徐某、刘某等人通过介绍他人购买何小立“空壳”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得“工资”或提成;周某、孟某、王某等人通过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自己经营或所在企业偷逃税款之用。这些空壳公司均系雇用代办公司使用非法取得的身份证件虚假注册。虚构购销合同、收款收据、送货单等一系列凭证资料,他们为了躲避税务部门和警方的追查,特意伪造了一整套资料,虚构整个业务流程;开设银行账户,虚构支付货款,其作案手法隐蔽多变,极尽所能逃避监管和稽核。其通过多个公司账户层层虚转资金,最终回流到个人账户,实现非法获利,给国家的税收带来极大的损失。

根据已掌握的案情,办案民警决定兵分三路:一路针对下游的公司,走访取证;一路辗转全国十余省市,追踪虚开的发票流向;一路则调取初步确定的犯罪嫌疑人及涉案企业银行账户流水,从近百个账户、总金额过亿的运转流水中,分析资金流向,还原资金脉络,寻找和锁定证据。

最终,办案民警经过对庞杂的数据信息进行全面分析,专案组查清了犯罪团伙犯罪事实、人员组织结构、成员角色、身份信息及活动区域等。

但是,这样的案件,专业性强,工作量极大。侦破此案期间,办案民警为了查看资料、分析数据、收集和核实数据,几乎每天加班到深夜。甚至有的专案民警在办理完该案后,身体极度透支,不得不住院治疗,有的民警一直在各地出差,多人病倒一线不回撤,保证了案件侦办的质量。

仔细厘清证据链条

丁巍介绍说,由于此案“涉案金额巨大,证据材料复杂,涉案人员众多”,为确保案件顺利审结,检察机关在充分阅卷的基础上,精心撰写补充侦查提纲,与公安机关一起细化侦查取证工作,对部分“空壳”公司工商登记及账册凭证资料、涉案企业公司章程及财务管理制度等22大项100余小项证据材料予以补足,最终形成卷宗材料100余册。

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也十分复杂。

首先,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认定。

“行为人是否具有骗取抵扣税款的目的,对于做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定非常重要。”丁巍表示,侦查机关办案过程中,最初大多考虑的是当事人是否有虚开发票的行为,而对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骗税抵税的故意,还需要加强这方面的证据提取固定,“而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系严重犯罪,如果将该罪理解为行为犯,只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侵犯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秩序,就构成犯罪,这个认定,还是值得商榷”。

为此,检察官在审查起诉中引导警方做好补充侦查时,丁巍和侦查人员商议,着重围绕如何固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危害方面的证据,即通过虚开行为骗取抵扣税款的行为。对于有实际交易存在的代开行为,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并无骗取抵扣税款的故意,客观上未造成国家增值税款损失的,不宜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

最终,在该区公安分局的全力协助下,经过两次补充侦查,检察机关终于将全案44个G、涵盖14万文件的电子卷宗,抽丝剥茧般分门别类,归类整理成154个文件夹,最终绘制了全案网络拓扑图,进一步厘清了证据链条。

其次,是对于购买涉案假增值税发票的行为的处理。丁巍说,在讯问谈话时,涉案企业广州某服饰公司女老板周莉的一番话,引起了他的注意。

周莉表示,自己高中毕业以后,就只身一人从广东老家来到上海某服装厂打工。多年下来,先后干过仓管、裁剪、包装、销售等多个工种,对服装生产销售的整套环节都很熟悉,时间长了,也萌发了自己当老板、开厂办企业的念头。2006年,周莉在广州佛山成立了服饰有限公司,经营至今,现有一线工人200多人,最多的时候有1000多人。除了从事一线大品牌服装的定制加工,企业也从事几个自有品牌服装的生产销售。

“做企业,我们都想做大做强,做成上市企业的。但是,现在像我们这些加工企业,缺少进项税发票是一个普遍现象。”周莉表示,每个人搞企业总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没有利润,企业无法生存。在日常生产过程中,经常需要从上游购买一些辅料原料,而对方往往不愿意提供发票或者根本就没有发票。而企业要卖货给客户,又必须要提供发票。一方面,进项没有发票,另一方面出项又要发票,没有进项票,就意味着公司要多缴税,正常缴税又必然大幅度降低企业利润,所以不得不铤而走险购买一些发票充抵进项税,这也成了服装加工企业的通病。

周莉表示,自己也知道购买增值税发票的行为不合法,但制售一件服装,涉及布料、拉链、纽扣、贴标、丝线等众多环节,需要对接几十个小微企业,公司在支付款项时,许多小企业根本就无法出具正规的票据;为了公司正常运营不受影响,他们不得已进行非法购票。

经过调查,检察机关发现,该案中的20个涉案公司,都是类似周莉所经营的服装、鞋帽等劳动密集型民营小微企业,“被动”非法购票的情形带有一定的普遍性,且在整个案件中处于从属地位。甚至有这样一种情况,当民警抓捕了犯罪嫌疑人时,有一些下游企业的相关负责人都不知道虚开增值税发票是触犯法律的行为,还反复表示:“没有办法啊!企业需要生存的,大家都是这么干的。”

“一个企业除了经营者,还涉及投资者、成百上千的企业员工、上下游的經营者,绝不能因办案而中断了整个营商链条,影响企业正常的经营发展,影响企业员工的生存。”丁巍说。

审查起诉中,依据最高检2018年11月15日发布的《明确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执法司法标准》要求,办案检察官确定了区分责任、释法说理、依法办案的思路。

在2018年6月26日受理案件后,丁巍联合公安机关的同志积极配合劝投涉案人员20人,其中1人系主动回国投案自首。同时,对涉案企业,检察机关逐一排查,慎重评估是否有必要作为单位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纳税是企业经营的底线

针对多家像周莉一样的民营小微企业主提出的“虚开发票属不得已而为之,希望政府能为企业减负”的诉求,淮阴区检察院从保护小微企业员工、上下游经营者利益的初衷出发,防止因办案影响小微企业正常的经营发展,加强普法教育,促使全案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推动主动退补、退缴或作进项税款转出,已抵扣税款700余万元。区分不同责任,慎用羁押性刑罚,对20名小微企业主中的19名被告人在提起公诉时建议适用缓刑。

法庭上,检察机关认为,何小立作为本案主犯,涉案金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刑事责任,建议法庭判处何小立有期徒刑六年至八年,罚金20万元至50万元。鉴于20名涉案企业主能够主动配合调查取证,认罪态度好,案发后均积极退缴和抵扣税款,在犯罪中处于从属地位,从宽严相济、保障民营经济正常生产经营角度出发,最大化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建议法庭对相关涉罪企业主适用缓刑。

2018年12月24日,检察机关对何小立批准逮捕。2019年3月19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对本案提起公诉。

法院经过审理,法庭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意见,对这起重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何小立因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万元。一人因取保期间吸毒、不符合社区矫正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其余19名小微企业主均被判处拘役两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比如,周莉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对于这个结果,她表示:“今后一定在法律的框架内把公司经营好”。

吴华东介绍说,该案侦破后,公安机关随即联合相关部门对这些涉案的空壳公司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经营秩序,为国家挽回了大量税款损失,也为类似案件的侦破提供了宝贵经验。

检察机关也提醒广大企业经营者,遵守国家法律、依法缴纳税款是企业生产经营必须遵循的基本底线和社会责任,千万不要为了眼前的一点小利而触碰法律红线,偷逃税款、虚开发票,就要承担法律后果直至刑事责任。(文中涉案人员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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