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穿山甲的旅途……

2019-06-25 12:02纪萍
民主与法制 2019年22期
关键词:沈某穿山甲餐桌

纪萍

女检察官手记

每年2月的第三个星期六是“世界穿山甲日”。在2019年“世界穿山甲日”前后,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收购、出售穿山甲的案件,21名被告人被起诉。

茫茫森林世界里,穿山甲与白蚁是一对天敌。森林中的白蚁一方面会侵害树木,另一方面会排放大气中大约12%的温室有害气体甲烷,而一只穿山甲一年就能吃掉数千万只白蚁,能保护250亩森林免遭白蚁危害。因此,穿山甲有“森林卫士”的美誉。但是长期以来,世界范围内不断有人为获取利益捕杀穿山甲,为此,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确定每年2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为“世界穿山甲日”,旨在让公众意识到穿山甲所面临的困境,呼吁世界范围内禁止对穿山甲的捕杀行为,来保护穿山甲免于灭绝。

有人将穿山甲端上了餐桌

2018年4月,江苏省常州市警方接到林业部门移交的举报线索:在常州市金坛区的一家饭店内,店主沈某夫妇推出的“穿山甲全席宴”,供不应求,必需预约订餐。一桌“穿山甲全席宴”的价格高达万元以上,沈某夫妇还承诺有稳定的穿山甲供货源,可以长期供应野味穿山甲。

经过公安机关查证,沈某夫妇的穿山甲来源指向常州的一家水产批发店。水产批发店主迟某夫妇表面上做着水产生意,暗地里却贩卖野生动物,曾被警方处理过。但他们利欲熏心不思悔改,继续违法收购出售国家明令禁止买卖的野生动物穿山甲。2018年4月至6月间,迟某夫妇从上海进货,深夜运输,凌晨前运到常州市区进行交易。主要卖给本地的私房菜馆、野味酒店,而上海卖家的上线在广东,一条非法收购、出售穿山甲的利益链浮出水面。

常州警方迅速出击,顺藤摸瓜,揪出利益链一条龙,一举抓获沈某、迟某等2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扣押活体穿山甲7只、冻体穿山甲39只、穿山甲鳞片若干、穿山甲制品两袋。

证据表明,21名犯罪嫌疑人明知穿山甲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仍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以每只6000元至2万元不等的价格,从广州、深圳、上海等地收购,出售至常州等地的饭店供顾客食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应当受到法律的惩处。

犯罪嫌疑人沈某交代:夫妇二人经营的酒店以野味为特色,远近闻名,生意兴隆火爆。也因为以野味见长,被相关执法部门处理过。所以,他们知道穿山甲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捕杀、贩卖和食用穿山甲是违法犯罪行为,是绝对不能端上餐桌的。2016年开始,时有大款顾客点着名要吃穿山甲,而且还无论价钱多少都要尝鲜。起初面对顾客的要求也曾犹豫过,很担心自己“出事儿”。但终究抵不住利益的诱惑,一只穿山甲端上餐桌,卖价万元以上,面对“金钱”,他们决定出手了。此后,便四处寻找穿山甲货源,最终联系上了迟某夫妻。

“只要有10%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有20%的利润,就会活泼起来;有50%的利润,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100%的利润,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300%的利润,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

犯罪嫌疑人迟某交代:暗中贩卖穿山甲已有两三年,活体穿山甲每次进货量是一只或两只,冰冻穿山甲每次进货量是100斤左右。经查,迟某夫妇非法收购、出售穿山甲活体5只、冻体189.7斤及熊掌1个。

让我们看看,一只穿山甲经历多少旅途才被端上餐桌。

2018年6月,两只活体穿山甲从上海市宝山区高某夫妇手中,以16640元的价格出售给嘉定区的杜某,杜某以17800元的价格出售给常州的迟某,迟某再以一只12000元的价格出售给本市的李某,另一只以10000元的价格出售给本市的郑某夫妇,郑某夫妇又以11600元的价格转售给开野味酒店的沈某夫妇。沈某夫妇又以15780元的价格出售给本区的张某,张某只是帮忙跑腿找一家酒店加工穿山甲,就从中得利3800元。最终,这只穿山甲一个月之内经过6次转手后,以19580元的价格被端上了餐桌,每次转手都能从中获取1000到4000多元不等的非法利润。

穿山甲携带大量寄生虫和病毒

为什么总有人不惜代价要吃穿山甲呢?

我国民间一直流传着穿山甲的一些神奇药用价值,比如:穿山甲鳞片入药能治病,可以活血、下奶、消肿、排脓甚至治疗不育。但是,科研人员告诉我们:穿山甲鳞片的主要成分就是角蛋白,和我们人类的指甲没有什么区别,穿山甲鳞片能治病是误传。

民间还有传说:穿山甲是大补滋养品,含高蛋白,可泡酒喝,喝穿山甲的血能大补阳气……因为这些传言,穿山甲已经悄悄流向餐饮行业,让众多食客趋之若鹜。穿山甲真的是大补滋养品吗?据沈某、迟某交代,非法交易过程中,为了让穿山甲增重多卖点钱,他们往往会向穿山甲的体内灌水、塞面粉团和石头等。端上餐桌前穿山甲都被折磨得奄奄一息,而且供顾客食用的穿山甲也没有经过任何卫生检疫,所谓的营养成分和滋补功效可想而知。专业人士告诫:穿山甲携带大量寄生虫和病毒,食用穿山甲不仅达不到养生的目的,还极易增加患病危险。

有人自欺欺人地辩解:“市场上出售的穿山甲是养殖的,吃了不犯法。”“穿山甲繁殖能力强,吃几只没关系”……事实是穿山甲无法圈养和人工繁殖,市场上所有的穿山甲均来自非法捕猎。因为穿山甲一胎只生一只,远远低于人类捕杀的数量和速度。中国的穿山甲已经极其罕见,而且穿山甲由于物种较为原始,对生态系统依赖大,体温较低且体温调节能力差,食性特化,先天免疫基因缺乏、容易得病等原因,事实上很难人工圈养。据媒体报道,在过去的20多年间,我国穿山甲数量减少了90%,整个物种处于极危状态,早在2014年,“中华穿山甲”就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定为极度濒危动物。

提起公益诉讼 责令赔偿道歉

倒卖穿山甲的人,无一例外地都是出于非法获利目的。他们对被关了禁闭的穿山甲毫无怜惜之意,可怜的小生命受尽折磨。本案查处没收的7只活体穿山甲在几经倒卖过程中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健康状况极差,案发后被送往野生动物园救助,在两个月的人工精心饲养中还是陆续死亡,令人痛心。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非法收购、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严重损害生物多样性,损害生态资源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案发后,金坛区检察院主动介入,多次开展案例研讨。明确证据标准和补证方向,几经周折,联系到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物种生存委员会穿山甲专家组成员,获取专家咨询意见,与多家相关部门会商涉案穿山甲的价值,最终依据原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及附件《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等相关规定,确定每只穿山甲的资源破坏补偿费为8万元。

经过诉前公告、层报审批等环节后,2019年1月4日,金坛区检察院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依法对沈某、迟某等21名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21名被告人赔偿非法收购、出售11只穿山甲造成的生态资源受损补偿费用88万元,承担专家咨询费1万元,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2019年6月12日,金坛区法院公开宣判,判处该案2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至六个月不等,判处罚金15000元至5000元不等。

没有人类,大自然照样存在。但是人类只有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中才能生存。近代以来,人类对自然平衡的干预已经超过了自然界的再生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科学家预言:生态危机将成为21世纪人类共同面临的最大危机。

人类要与自然和谐相处,一定要遵循大自然的生存原则。敬畏大自然,珍惜自然资源,承担起自然平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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