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善治基石

2019-06-22 01:23
浙江人大 2019年4期
关键词:浙江代表公益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人民幸福安康的重要保障。出席全国人代会的浙江团的人大代表,围绕民主法治话题和外商投资法草案,认真审议、热烈讨论。

开局之年,良法善治勇担当

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过程中,代表们纷纷表示,过去的一年,全國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在立法和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取得诸多新突破,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和促进高质量发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回应社会关切,体现出深厚的为民情怀和强烈的责任担当。

中国移动集团公司董事郑杰代表注意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直面现实、凝聚共识、解决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给予回应。郑杰代表建议,“当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面临很大挑战,非法收集、使用、流转个人信息的事件层出不穷,亟待制定数据安全法等法律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我对列入立法规划第二类项目的企业破产法修改,提点建议。”3月9日,浙江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浙江元立金属制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新华代表在会上作了发言。他把目光聚焦到个人破产法。“无论创业还是创新,都面临失败的可能与风险,每一个成功的创业者都经历过九死一生。”   为此,叶新华代表建议,应建立个人破产法律制度来加以破解和规范。

随后发言的台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元茂荣代表建议:要严格规范企业破产案件执行,准确区分企业与个人、企业家与家人财产的关系,让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有限责任,依法保障企业主失败后的基本生活保障。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综合实力强的乡镇成了街道。现在的街道办事处,虽然不是一级政府,但承担了大量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和城市基层社会治理职能。如何做到街道办事处工作“监督不缺位”、财政支出“监督更有力”、工程项目“监督更到位”。这些都是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跃敏代表一直思考的问题。

“实践中,大家越来越感到,街道人大工作是人大的重要阵地,迫切需要更加重视关注,加强研究规范,以更好发挥人大街道工委作用,推进城市基层治理。期望全国人大对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给予更多关注和指导。” 于跃敏建议。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代表也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和法律制度保障,支持帮助浙江开展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试点,明确街道人大职能定位和职责作用,打通街道人大工作“最后一公里”。

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释放高水平开放信号

作为今年全国人代会的重要议程之一,审议、讨论外商投资法草案备受关注。

3月10日上午,浙江代表团全团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德力西集团董事局主席胡成中代表发言。他说,《外商投资法》草案立法科学、非常成熟,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精神。他认为,外商投资相关法规的价值,已经得到德力西发展的实践检验。

“12年前,我们与世界电器巨头施耐德电气按照股权各半的方式,合资成立德力西电气公司。当时,社会上议论纷纷。说实话,我们也有担心。所以,与施耐德谈判我们寸土必争,谈了十几个月,签了一人多高的协议,盖章都盖了两天。现在,合资后的情况非常好,合资公司的营销额每年有两位数的增长。我们学来了世界强企的管理和技术,出口额大幅增加,海外业务覆盖了60多个国家。”对此,胡成中代表感触很深。

同时,胡成中对法律草案提出两点意见:要对一些有重大战略意义、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民营企业,加大扶持力度;要防止地方政府引进外资企业时实施更优惠的政策,形成新的不公平竞争,建议对地方政府制定外商投资促进政策的法定权限作进一步的立法解释。

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方林村党委书记方中华代表的观点与胡成中代表不谋而合。他认为,对地方政府引进外资企业优惠政策的范围、幅度要有限定,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此外,他建议出台实施细则时要有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规定条款。“以后外资企业出现劳资纠纷能够有法可依。”

在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有所抬头,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增加的背景下,中国以国家立法形式促进、保护外商投资,就是要营造更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为世界注入新的、更强大的动能与活力。

“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对外开放也面临着新形势,现行的‘外资三法已经难以适应深化改革开放的需要。从‘外资三法到外商投资法的变迁,体现了通过具体制度设计进一步实现外商投资便利化的努力。”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苏军代表说。

张苏军代表认为,外商投资法的出台将使我国对外商投资管理更加统一化、规范化,为我国利用外商投资推动经济发展、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奠定坚实基础。

当然,一部法律要真正落地见效,还需要一些配套法规和相应政策作保障支撑。张苏军代表表示,外商投资法草案通过后,希望实施细则早日制定和出台,使外资企业和地方政府有更加清晰、可操作的条文指引。“法律配套的‘操作系统‘应用软件要及时出台。” 张苏军说。

浙江龙盛集团染料事业部总工程师欧其代表的建议更加具体。他认为,要优化涉外资金返程投资的审批,通过设立返程投资企业名录、开辟涉外资金进入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推动符合政策的返程投资快速落地。

破解难题,彰显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不懈追求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三年来,人民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043.5万件,执结1936.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4万亿元。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执行难,主要有“四难”:人难找、物难查、协助执行难、财物变现难。

判决必须得到执行,法律才算真正落到实处。“ ‘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保障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陈乃科代表建议,最高人民法院要打破数据孤岛,与公安部、最高检察院等单位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信息互动,建成网络查控系统,“防止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职工黄美媚代表建议,要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联动机制,自上而下健全多部门联合参与的信用惩戒体系。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让“老赖”无处可藏!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采取11类150项惩戒措施,366万人迫于压力自动履行义务。

“联合惩戒打到了‘老赖的痛处。应当继续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诚信教育,引导大家尊重法律。”沈满洪代表建议。

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列出了不少地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经验做法。比如,浙江法院开展移动微法院试点,让当事人和法官充分感受“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便利;杭州互联网法院率先在国际上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等等。鲜活的地方经验成为代表们热议的话题。

“报告中提到的移动微法院,体现了宁波元素,感觉很亲切。”裘东耀代表认为,应该将“接天线”和“接地气”结合起来,发挥顶层设计的作用,也调动地方积极性。

参加全国人代会前,宁波市镇海中学党委书记张咏梅代表特意赴宁波市中级法院了解移动微法院情况。她说,移动微法院具有全程公开、沟通充分、全程留痕的特点,进一步拓宽了司法公开的范围,让当事人在全流程、同步性公开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张咏梅代表建议,需要注重提炼、挖掘基层法院可复制和有推广价值的创新举措,推动将有益经验上升为制度设计。

让中国特色公益诉讼检察之路越走越宽阔

公益诉讼制度瞄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重点领域问题,成为检察机关推进司法为民、完善社会治理的创新举措。

“经过一年多探索实践,以整改为主,以赔偿、修复、劳务代偿为辅的公益保护‘浙江模式已初步形成。”在3月6日的浙江代表团开放日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代表回答记者时说。

“公益诉讼既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贾宇代表表示,“我们把服务‘美丽浙江和大花园建设作为公益诉讼重点,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

贾宇指出,浙江已初步形成公益保护的浙江模式。“我们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各部门密切协作、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社会各界支持帮助的体制机制,以检察机关为主、行政机关协同配合、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以整改为主、以赔偿、修复、劳务代偿为辅的公共利益保护模式。”

报告显示,一年来,检察机关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湿地、林地、草原211万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2000万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30亿元……

“公益诉讼受到各地欢迎,要加大力度,扩大公益诉讼范围。”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温暖代表说,“公益诉讼范围要从生态向生活领域拓展。比如,老年人买保健品被骗的例子很多,应该纳入公益诉讼的范畴。”

浙江广电集团浙江卫视新闻中心首席主播席文代表建议,加强对公益损害鉴定评估机构的扶持和管理,为公益诉讼创造更好外部条件。

代表们期望,从用法治力量让“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到用法律手段捍卫英烈尊严;从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到将提起诉讼做成生动法治课……中国特色公益诉讼检察之路越走越宽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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