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新
在北京法院2019年党的建设和政治工作会议上,潘幼亭从北京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手中接过“第四届北京审判业务专家”的奖杯和证书。当被问到获奖感受时,“是荣誉,更是鞭策”,潘幼亭坦言肩上的责任更重了。
2004年,这个27岁的浙江小伙儿进入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工作,从小汤山法庭的书记员一路成长为如今的民二庭庭长。潘幼亭先后4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在北京法院首届司法业务能力比赛中荣获“商事审判业务标兵”称号。他是商事审判领域的“思考者”,更是将研究成果付诸司法实践的“行动派”。
当2019年新春的脚步越来越近,北京华都肉鸡公司也迎来了自己“重生”的日子。
这是一家成立于1988年的北京老牌大型国有企业,曾是北京重点赛事、大型会议的鸡肉类产品指定供应商。然而前几年,这家明星企业却因外部市场冲击和自身经营方式的不适应,持续亏损,资金链断裂。2016年2月,华都肉鸡公司最终资不抵债宣布停业,“华都”食品再难寻觅。供货商和养鸡农户等为实现自己的债权,纷纷起诉至法院。
2016年6月,华都肉鸡公司向北京市昌平区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此时,公司固定资产只有3.5亿元。而职工欠薪、债权金额、税收……加起来负债高达近9亿元。
“最根本的还是人”,2000余名员工的安置成为进入破产程序面临的最大社会问题,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造成群体性事件。这么多双眼睛盯着法院,案子变成了烫手山芋。
接到破产申请时,潘幼亭刚从办公室来到民四庭任职庭长,而且受基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数量的限制,审理基础薄、经验少,面对困难,潘幼亭没有却步,而是决定主动带领团队破解难题。
案件受理后,潘幼亭成立破产案件合议庭,组织法官对华都肉鸡公司进行甄别,开展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针对华都公司职工众多、资产和债务债权关系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实际情况,潘幼亭犯起了难:如果通过随机摇号指定破产管理人的传统方式,很有可能选出的管理人无法胜任。为了能给企业重整以最大希望,潘幼亭决定把公开竞争引入破产管理人选定工作中,在全市首创以公开竞争方式选任具有较强实力的社会机构担任破产管理人,负责华都肉鸡公司的相关清算工作。
破产管理人参与案件后,为进一步“诊断病情”,潘幼亭团队在2016年12月组织召开第一次债权人大会,对华都公司的相关资产、人员状况进行摸底。
“如果直接进入破产清算,公司资产只能拆零变现,价值极大贬损,而且债权清偿率会很低。”潘幼亭再次带领团队对案件进行“把脉会诊”。细细考量后,合议庭决定保住华都公司土地这一“聚宝盆”,再招募重整投资人,通过资产注入的方式实现企业资产盘活,最大限度地保留华都的市场价值,给企业一个起死回生的机会。
“最困难的还是寻找重整投资人。”潘幼亭说,当时为寻求重整价值的最大化,决定打破线下招募的有限竞争方式,通过互联网公开招募和竞价来确定投资人。但要征得华都公司股东的同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潘幼亭组织股东及管理人开会就开了3次,从理解、接受到支持,前后历时4个多月的时间。最终,9.6亿元的成交额,创下了目前为止国内通过互联网招募投资人实际成交的最高纪录。
经过多方努力,2018年11月,华都公司第二次债权人大会高票通过了重整计划。随着9.6亿元的重整资金到账,清偿工作已全部完成,经营方案正在有序展开。
华都肉鸡案始于清算,终于重整。83.8%的清偿率,普通职工100%清偿,如此高的清偿率在破产案件中极为少见。“受理时就觉得华都公司有重整价值,但具体状况还不清楚。”审理过程中潘幼亭带领团队及时诊断、进行预判,“见招拆招”地引导企业进入重整程序,“决心和目标是逐渐坚定的过程”。
为了这个目标,潘幼亭的破产审判团队很辛劳,时常挑灯夜战,同时间赛跑。但他们所有的这些努力都没有白费,拥有30年品牌声誉的华都肉鸡公司破产重整案实现了多方共赢的效果。该案入选北京法院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提供司法保障优秀案例的唯一商事案例,还被写入2018年北京法院工作报告,也由此创造出推动破产审判、优化当地营商环境的“昌平经验”。
商事案件关乎一个行业、一种规则、一方市场,有时候,更关乎人心。对潘幼亭来说,案无大小之分,都要竭尽全力,都必须把好心中的那杆秤。
由于昌平近郊的地域特色,商事审判庭有相当一部分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打交道的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因为涉及切身利益,当事人情绪往往比较激动。说来也奇怪,当事人到了潘幼亭的面前,就算之前有再大的怨气,也都能化为乌有。
两年前的一个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潘幼亭至今记忆犹新。原告齐大姐与被告是亲兄妹,2002年村里采取以树代地的方式发包果树,齐大姐签订承包合同后,由于身体原因委托哥哥代为临时管理果园,这一经营就是10年,果树收益也由哥哥收取。
2012年,村民们听说果园附近由于修建铁路要征收土地,自然会有相应的补偿金,于是齐女士起诉哥哥,要求其返还果园的临时经营权。由于承包地块界限不能确定,法院驳回了齐大姐的起诉并释明她可以在明确承包地块界限之后再来主张权利。但是齐大姐却不理解,经常到相关部门信访。
情绪激动的齐大姐找到村委会和镇政府要求明确承包地块界限,村里作出了情况说明,明确齐大姐的承包地块为北坡的64棵果树。于是齐大姐再次起诉至法院,要求哥哥返还果园。
这位“信访老户”的案子到了潘幼亭手里的第一次开庭就不平静,齐大姐是个暴脾气,见到是法院的人便没有好脸色,骂骂咧咧。潘幼亭知道果园关乎到群众切身的利益,齐大姐心中有怨气也是正常,于是庭审中就安静地听齐大姐说,“听兄妹俩吵架,对查明案件事实还是很有帮助的。”潘幼亭笑道。
然而这次村里出具的情况说明,依然是以树代地的动态划界方式,没有明确依据法院是没法儿裁判的。但如果只是简单驳回,案结事不了,问题得不到真正解决。潘幼亭决定从源头入手——明确果园地块的界限,让一连串矛盾得到一揽子解决。
拿着GPS,“上山!”潘幼亭带着书记员和林业部门工作人员一起进行勘查,齐家兄妹和周边地块的承包户邻居也都在场。2017年夏天的炎炎烈日,见证了15个坐标、23个界桩的诞生。“定位点是多少?兄妹俩和邻居有没有异议?一点点确定下来之后做好记号”,就这样大半天的酷暑化作了判决书中长长的7行地理坐标数字。
潘幼亭用实际行动让齐家兄妹意识到,法官是真心为自己考虑的。综合全案情况,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齐家大哥把地块、果树及相应经营权,按照查明的确定范围返还给妹妹。齐家大哥在潘幼亭的释法说理后接受了判决结果,“信访老户”齐大姐也很满意,“潘法官,有空一定要来我们家果园摘杏儿吃!”此次信访案件也顺利得到了化解。
让当事人满意不仅需要过硬的业务能力,更多的是一心为民的真情感。潘幼亭这种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的精神也感染着身边的人。他当时的书记员王龙宇说道:“潘庭长对当事人有着超乎常人的耐心,当事人看到他在真心诚意地办案,也纷纷放下戒备,心平气和了起来。”
潘幼亭办公室的书柜里,很少有非法律书籍,胡适的《人生大策略》是其中一本。书中有一篇文章提到,“要时时寻一两个值得研究的问题,问题是知识学问的老祖宗,古往今来一切知识的产生与积聚,都是因为要解答问题”,这句话深深刻在了潘幼亭的脑子里。
“我有一个习惯,凡是在审判实践中遇到自己感兴趣的热点、难点问题,都会把它们记录下来。事后再通过查找资料、潜心研究,直到学懂弄通为止。”日积月累,潘幼亭所作的读书笔记、办案心得摞起来有厚厚的几叠。
2015年的一件事更加促使他视法律问题为财富。当时,潘幼亭在审理合同纠纷类案件时发现,对合同司法解除的时间这一问题存在不同的裁判思路,有的径行判决解除合同,有的则确认合同于某某时间解除。按照法律规定,有解除权的一方在认为对方违约后就取得了解除权,直接以告知方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即可,并不需要起诉解除。
但是实际生活中,大多数当事人都不发通知,往往是直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这时候,判断合同解除的时间点就很重要。是发布通知之时,起诉状送达时,还是法院判决生效时?不同的时间点对于合同履行双方的权利义务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审理周期的长短也会导致当事人利益处于不确定状态。
“问题都是有价值的”,潘幼亭下定决心要把这个问题搞明白,并将自己的观点付诸笔尖。他通过对实务中存在的相关合同司法解除观点和裁判路径的评析,认为“通知解除主义”是合同司法解除裁判应遵循的价值导向,并提出相关司法解释条款的修改方案,确立合同解除裁判的理性选择,规范和统一合同解除裁判路径。他撰写的论文《冲突与矫治:论合同司法解除的路径选择》获得了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六届学术论文讨论会二等奖。
当时北京市高院看到这篇文章后十分重视,要求各级法院对类似案件可以参照此观点来处理,还专门邀请潘幼亭为全市法院的商事法官授课。“这件事对我影响非常大,真正感觉到自己的研究成果有了实际价值。”潘幼亭说,由此他更加坚定了从审判实践入手,积极进行疑难法律问题研究的信念,在实践中摸索解决问题的良策。
在审判中学习研究,在学习研究中审判。熟悉潘幼亭的人都知道,工作再忙,他都没放弃钻研和思考。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严密的逻辑思维和娴熟的文字表达,潘幼亭与同事合作撰写的《村民委员会民事责任承担研究——以“履行职能需要”为视角》在第二十九届学术讨论会上获得一等奖。多年来的善思敏学,让他频频在全国法院学术研讨会上亮相,先后获得一、二等奖,在国家级、省级重点刊物书籍上发表论文7篇,参与了6篇重要调研课题的起草。这些研究成果都源于司法实践,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其中有些文章和调研报告已经转化为直接指导审判实践的规范性文件。
专业的视角、专注的投入、专攻的成就,潘幼亭传承着“匠人”精神,在审判岗位精耕细作,正朝着业务领率、经验领跑、业绩领飞的目标努力奔跑。
潘幼亭的微信名叫作“开心超人”,凭着满满的正能量,他一路拾阶而上,登高望远,在法律世界的精神家园做一个“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