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阿 俏
互联网使很多不可能变得可能,光棍节被扭转成一场全民狂欢,人们在不断拆快递的快感中,享受满载而归的乐趣。
恋物无罪,购物有理。
如果上世纪的作家们穿越至今,多半也无法逃脱双十一的诱惑。
如果生在网络时代,张爱玲应该是时尚博主和带货女王。
1932年,12岁的她就用人生中的第一笔稿费,买了一支小号的丹琪牌唇膏。作家伊北在《流苏与娜拉》中写道:“张爱玲去世后,留下的遗物不多,最显著的是三样:手稿、假发、口红。写作是安慰内心,假发是抵抗岁月,口红则是展现给世界的一抹亮色。”
张爱玲笔下的人物,也都对口红深深着迷。口红可以彰显阶层和身份:《留情》中淳于敦凤看见茶杯口新月形的红迹子,就知道杨家的茶杯不干净,因为自己的“高价口红膏是保证不落色的”。
李安电影《色戒》里汤唯饰演的王佳芝,虽然梳着标准的爱司头,在淡妆和靛蓝水渍纹旗袍的衬托下明艳动人,酒杯留下的半抹唇印却暴露了身份。
斩男色、人鱼色、吃土色……唇印都能描绘得那么活色生香的张爱玲倘若在今天,想必不但能集齐各大色号,更能为它们起上更加生动的名字。
季羡林、老舍、冰心、钱钟书、林徽因……好多文学大师还共享着另一个身份——铲屎官。
丰子恺则是其中最为典型的一个,虽然他非常嘴硬地表示对猫只有恼没有爱,但从他文字和画作中抖落的,是比其他文学家多得多的与猫的故事。
《阿咪》是一本地地道道的猫书,内里记录了丰子恺与名为“白象”“阿咪”和“猫伯伯”三只猫共赏流年逸致的时光:“有一天,来了一位难得光临的贵客。我正襟危坐,专心应对。‘久仰久仰’,‘岂敢岂敢’,有似演剧。忽然猫伯伯跳上矮桌来,嗅嗅贵客的衣袖。我觉得太唐突,想赶走它。贵客却抚它的背,极口称赞:‘这猫真好!’话头转向了猫,紧张的演剧就变成了和乐的闲谈。”(《阿咪》)
丰子恺的父亲也是一个十足的猫奴,一盏洋油灯,一把水烟筒,丰家老爷子在晚酌之时常常摘些豆腐干喂猫。想必丰子恺也是,愿意为了它们买下更多的豆腐干。
胡适,这位在文坛和教育界都极有地位、高喊“胆大心细”的大师,也是民国最为著名的“妻管严”。
他收藏有“PTT”字样的法国铜币,因为与“怕太太”同音。徐志摩用苏轼的诗嘲笑他:“忽闻河东狮子吼,拄杖落手心茫然”,他却笑而不语,还大方地自黑,加入“怕太太协会”,提出现代丈夫的“三从四德”。在美国时,江冬秀迷上了打牌,经常忘记给胡适做饭,胡适非但不生气,最后竟然练就了一手好厨艺,还为妻子寻找“麻友”。
为了给自己的“惧内”开脱,胡适收藏了世界各国怕老婆的故事:
“在全世界国家里,只有三个国家没有怕老婆的故事,一个是德国,一个是日本,一个是苏俄。从这个收藏里可以得到一个结论:凡是有怕老婆故事的国家,都是民主自由的国家;反之,凡是没有怕老婆故事的国家,都是独裁的或极权的国家。”
“我是肖兔的,内人肖虎,当然兔子见了老虎就要怕。”
作家圈的美食大V:吃,我所欲也。
文学界的著名吃货汪曾祺,一篇《端午的鸭蛋》就让还在上小学的我们馋得不行。
除了高邮咸鸭蛋,他还有好多吃吃喝喝的文字,汇集成一本“资深吃货手册”:
“狮子头是淮安菜。猪肉肥瘦各半,爱吃肥的亦可肥七瘦三,要“细切粗斩”,如石榴米大小(绞肉机绞的肉末不行),荸荠切碎,用手抟成招柑大的球,入油锅略炸,至外结薄壳,捞出,放进水锅中,加酱油、糖,慢火煮,煮至透味,收汤放入深腹大盘。”
“在我一生吃过的各种做法的羊肉中,我以为手把肉第一。如果要我给它一个评语,我将毫不犹豫地说:‘无与伦比’。”
当汪老遇到双十一,他多半会混迹在各大美食店铺疯狂采购……说不定还会兴致勃勃为这些美食写下更多的“赞歌”,以文飨众。
古龙爱喝酒,是出了名的。
提笔就是江湖,饮酒就是人生。时任编辑的好友林清玄每次向他约稿,总要被逼着先喝上一摊。两个人仗着年轻,用脸盆灌黄酒——“干盆”!他自言喝得最多的一次,是在夜里和5个人一起喝了28瓶白兰地。
他曾在他的小说里写道:
“英雄儿女们的眼泪,本不是留给别人看的。酒在愁肠,泪在心里,脸上只有笑容。”
“你若以为酒只不过是一种可以令人快乐的液体,你就错了。你若问我,就是什么呢?那么我告诉你,酒是种壳子,就像是蜗牛背上的壳子,可以让你逃避进去。那么,就算有别人要一脚踩下来,你也看不见了。”
在古龙离世的第二天,有媒体报道称,古龙曾说过,如要戒酒多活数年,宁可不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