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支付方式下税收收入缴库路径探索

2019-06-13 00:45王莹
现代营销·经营版 2019年7期
关键词:移动支付

王莹

摘 要:移动支付也就是手机支付,是用户使用其手机对其所消费的商品、服务进行账务支付的一种支付方式。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移动支付在中国迅速崛起。在深入推进数字普惠金融的大环境下,税收缴库能否通过移动支付平台完成,广大纳税人能否利用移动支付方式享受更加便捷的缴税服务是本文探讨的重点。

关键词:移动支付;电子缴税;路径

一、实现移动支付缴库优势渐显,势在必行。

(一)移动支付缴库前景广阔。近年以来,受益于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的线下推广以及红包营销所进行的推广,我国移动支付发展迅猛。截至2018年12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7.88亿,手机支付用户规模达5.66亿。预计2019年,我国移动支付使用人数将增至7亿。手机支付的实现,极大的满足了广大群众自主、便利地办理各类服务需求。因此,作为现代支付发展最为迅速的方式,移动支付缴库前景广阔。

(二)现代支付系统的运行给移动支付提供了前提条件。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等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为金融市场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了即安全又高效的支付清算平台。在面向网上支付、新兴电子支付、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市场提供金融服务时,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迅速崛起,是继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等之后的又一跨行支付清算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支持具备资质的非金融支付服务机构作为系统参与者接入该系统,为以非金融支付服务的第三方支付和移动支付的创新和发展提供清算平台和资金清算渠道,为实现电子税票的直达入库提供了技术支持。

(三)方便纳税人,提高缴税效率。目前,全国绝大多数企业纳税人已签订三方协议,通过网上申报后可直接划款缴税,到纳税大厅缴纳税款的一般是自然人和小微企业,如果税款数额较小,通过手机移动支付缴税,就可以降低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和商业银行的次数,节省了纳税人的时间,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纳税申报与税款缴纳,极大的方便了纳税人,提高了缴税效率。

(四)多种缴税渠道并行,税收缴纳方式进一步多样化。手机移动支付缴税的实现能够完全满足广大纳税人缴税方式的多元化、移动化和现代化的需求,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不同缴税方式,各类缴税途径互为补充,纳税服务得到优化,征纳双方实现良性互动,促使政府的便民惠民措施不断完善。

二、我国移动支付缴库业务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网上缴库刚起步,缴税平台有待进一步规范。一是网上纳税凭证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做保障。在网上办理缴税模式下,网络纳税凭证的法律效力欠缺,纳税人在完成网络办税功能之后仍然需要到办税服务大厅人工送达纳税凭证。二是在移动互联的时代,为了更好地发挥移动办税平台的便捷性与服务性,全国有待搭建统一的手机移动缴税平台。

(二)移动支付缴库业务推广任重道远。移动支付缴库业务涉及部门繁多,包括国库、税务部门、金融机构、移动网络运营商、设备制造商、纳税人等在内的多个部门,每个部门都在移动支付缴库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在移动支付缴库过程中,各业务环节连续性极强,对移动缴库业务技术性要求极高,整个流程只要有一个环节脱节就会造成缴税失败甚至税款流失,进而影响纳税人使用积极性与不必要的纠纷。加之移动支付缴库业务作为一种新兴的缴税业务,在业务推广初期必然会伴随着纳税人认可程度不高、对移动支付认知不到位、接受率过低的问题。

(三)移动支付缴库安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支付等新型支付方式,已逐渐为人们所熟悉及普及,但在日常生活中,用户使用手机进行消费,无论是 “安全性和隐私性”,都普遍存在着疑虑。据调查,超过90%的手机用戶都收到过诈骗短信,国内40%的消费者对移动支付的安全性缺乏信任,只有低于15%的手机用户完全信任移动支付,而65%的手机用户拒绝通过移动网络发送自己信用资料。用户除了担心支付安全问题,还担心个人资料泄漏问题。当前移动支付缴库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移动互联网应用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安全接入标准,但其安全风险仍不容忽视。

三、相关建议。

(一)优化顶层设计,赋予移动支付缴库法制约束。利用移动支付办理缴库业务,需对现行法规文件进行修订。人民银行、财政、税务、商业银行等相关部门应及时出台相应的法律规定及措施,明确办税原则、办税范围、办税流程以及禁止行为等,为移动支付缴库提供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制度保障。

(二)创新支付安全技术,健全支付行业标准。当前移动支付缴库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移动互联网应用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安全接入标准,但其安全风险仍不容忽视。在移动支付模式下,安全性和可信性是此项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为了保障纳税人在移动支付模式下成功纳税,各移动支付参与主体应尽快建立健全行业标准,不断革新技术,花大力气加强对移动支付安全技术的研发投入,研发出更加先进、更加便捷、更加安全的支付方式与更加严密的安保系统,保护用户信息以及资金安全。

(三)创新移动式办税产品,构建移动式服务平台。利用微信平台、支付宝平台等共享功能,构建网上办税服务大厅、移动缴税、移动查询的服务功能,利用这些平台实现税收咨询、办税指南、政策告知、纳税提醒等,形成全覆盖、全方位的细节化办税服务。纳税人只需通过手机平台,即可轻松实现足不出户且便捷的纳税服务。

参考文献:

[1] 袁兆春.新型支付方式在国库电子缴税中的应用研究.《金融经济》,2014-07-25.

[2] 柳  挺.移动支付环境下缴库的路径选择.《金融经济》,2018-07-25.

[3] 豆丁网.移动支付业务现状及对策分析.《互联网文档资源》.

[4] 邵凌云.“互联网+”时代多元化办税服务的探索.《税务研究》,2016-11-01.

作者简介:

王  莹(1979-),女,汉族,甘肃甘南人,助理会计师,主要研究:国库经理改革、国库现金管理、金融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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