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对当代社会意义重大,它是研究人类法学的典范,其具体的分析方法带给我们明确的方向,鲜明的特点與它的体系紧密相连。我们要加强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学习,来推进人类法学发展的进程和建立法制现代化,让中西方法律文化合为一体。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紧密联系;现代化;当代价值
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在当代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本文介绍了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并通过具体的分析方法来了解方法论,结合了方法论所表现出的特点,分析了马克思主义的当代价值。
一、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体系
黄文艺教授将“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定义为“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所形成的法学方法体系及其理论”,他认为能够将“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这一概念分解为更为通俗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和“法学方法论”。[1]其具体分析方法有如下几种:
1.辩证唯物的价值分析方法
法律的来源为社会物质生活,一切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处理问题。论当今的发展就要从实际来出发,不仅要着眼于物质的表面,更要探究其深层所蕴含的东西,发展如果只看到眼前的利益而不顾及资源环境,以牺牲未来利益为代价的话,发展将不可持续,而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长远发展与眼前利益是统一的。
2.历史唯物的实证分析方法
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看,现如今所有的事情,在历史上都有相似的事情发生,我们可以通过阅读历史,去了解当时的解决方法,并运用这些方法来解决当前的问题。
3.历史唯物的经济分析方法和阶级分析方法
经济分析方法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历史唯物主义。Bardhan认为,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最重要贡献,是他渗透在其著作中的历史意识,这种历史意识聚焦在给定的社会结构状况下财产关系和生产力潜能这两者间的紧张“冲突”上。[2]在阶级问题上,阶级分析方法对于分析我们所处的历史时代、正确认识和对待国内外的阶级问题具有重大的意义。当今社会,矛盾、斗争、合作、共处是融合在一起的,我们必须把历史唯物主义应用于阶级分析中。
二、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的特点
1.社会学倾向
马克思强调法律与社会紧密结合、不可分割,总的来说,法律源于社会,社会经济基础决定法律,法律保障社会。而对于法律与经济社会来说,法律是社会的财产,调整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保障社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与社会不可分离。
2.价值非中立性
首先,马克思主义以事实为基础,以规律为对象,以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通过总结了自然、社会和思维科学的研究成果,揭示了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它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再者,马克思主义也是革命的,它是在实践活动和理论批判中改造世界的精神。从诞生到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生机勃勃”源于它丰富的内涵,这体现了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
3.功能性取向
通过调整马克思主义的叙述框架,扬长避短,在一定程度上重振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力,充分发挥其社会功能,融入人类公认的真理的海洋。马克思主义的反思功能是对思维对象的反思,更是对思维本身的反思。其预测功能要求马克思主义理论要立足于现实,要面向未来,它可以观察出人与世界关系的大致走向。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的当代价值
1.深化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推进法学发展进程
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础是研究方法论。法治是社会制度的产物,只有符合社会制度要求的法律,才能指导法制建设。马克思表示,理论只有说服人,才能掌握群众;理论只有深入人心,才能说服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科学地分析西方思想理论学说,坚持将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在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中发展中国政治,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推动法制现代化建设
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的内外因辩证关系角度来看,正是因为矛盾不断作用,才导致了事物运动和发展。内因与外因分别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基础和条件,要运用这个原理来推动建设法制现代化。坚持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来促进发展,当代法制理论与法制实践邻域中的基本问题就是发展与法制的关系问题,我们必须认真对待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把它作为法制建设的基本出发点,这便是为什么要推动法制建设。
3.为中西方法律文化的交流与融合提供新思路
随着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中西方法律文化的交流日渐增多,使得中西法律文化趋向统一,不断变革的固有法制与传统,让中国的法律文化慢慢转型。全球化的发展,出现了更多的全球性问题,法律事务由最初的国家内部事务成为了国际公共事务。许多公共事务在一个主权国家内部难以独立解决,往往需要双边、多边甚至国际合作。[3]马克思主义法学成为实现中西方法律文化的交流与融合的重要桥梁,中西法律文化不仅要在思想上,更要在法律规范和制度上相互学习,不断为法学方法论提供新思路。
四、结语
本文首先解释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界定了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的概念,并从基本原则和具体分析方法这两个方面来研究法学方法论体系。其次,分析了法学方法论的三个方面的特点,强调了法律与社会之间的紧密联系。最后,文章阐述了法学方法论对当代社会的价值,并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分析。总之,处于当代社会的我们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发展先进方法论,不断吸收和引进西方先进思想,引导我国不断前进。
参考文献:
[1]黄文艺.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基本问题论析[J].社会科学战线, 2012(10).
[2]Elster Jon Elster. Marxism, Functionalism and Came theory: The case for Methdological Individualiem.Joumal of Theory and Society,1982(11):453-482.
[3]张文显.全球化时代的中国法治[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 (2).
作者简介:
李俊媛(1998~ ),女,汉族,山西吕梁人,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会计专业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