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地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比较研究

2019-06-11 05:49郭玉坤
财讯 2019年1期
关键词:股权结构上市公司京津冀

郭玉坤

摘要:股权结构在公司的治理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对公司控制权的合理配置、治理机制的运作方式、股利分配和再融资政策等都有重要影响。股权结构合理与否不仅关系到法人的治理结构,而且对完善股利分配政策,提高经营业绩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对京津冀地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研究受到学术各界的广泛关注。

关键词:股权结构;京津冀;上市公司

京津冀地区在我国北方经济中占据核心地位,其r市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将对我国经济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优化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绩效和内部机制都具有积极作用。国内外学者认为,过于集中或分散的股权结构都不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股权结构过于分散会导致公司内部出现严重的代理权问题,不利于提高公司价值;过于集中会抑制股东间的制衡机制,不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发展。本文以京津冀地区各行业领域92家具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为例,通过对影响公司股权结构的因素进行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阐释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机制和治理绩效的影响并提出优化建议,为后续的理论研究提供依据。

一、文献综述

为改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保障股东权益,中国证监会在2005年4月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股权分制改革进行试点工作,于2005年8月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力、法》,全面实施股权分置改革。

冯根福,赵增耀等(2014)为代表的内因学派认为股权结构变化不仅与股票市场上的交易行为有关,而且也受股东决策的影响。因此股权结构产生差异主要由外部经济环境和股东追求权益的差异化导致的。

杨洁,李康(2010)指出我国上市公司分派股利情况不透明,导致所有者缺位和内部人控制的现象,不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实施有效监管。

成学真、张海安(2004)认为应当重视机构投资者的作用,建立股权结构的多元化来优化股权结构捉进证券市场的稳健发展;同时股权置换可以增加公司制约与平衡机制的可能性,有助于国有股权结构的调整。

张浩兵(2014)提出应当加强对公司的治理、完善股东诉讼制度,有效降低公司的股权集中度;同时应当公开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

国内外学者分别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特征和问题两个角度出发,通过进一步分析股权结构对上市公司治理绩效的影响,提出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相关建议。本文也将对影响京津冀地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各项指标进行比较研究,为完善京津冀地区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二、研究目的和方法路线

(1)研究目的

本文首先;洲沂京津冀地区r市公司般权结构的糊正,然后探究月饱结构对公司治理绩玫的影响,并提出优化r市公司月鱿又结构的具体思路。本文研究致力于解决:一是京津冀地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存在哪些差异;二是京津冀地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存在哪些问题;三是暇妙青构对京津冀地区上市公司治理绩效有什么影响;四是如何完善京津冀地区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2)研究方法和路线

本文在研究过程中分别按照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国有股持股规模、股权结构存在的问题、对公司内外部治理绩效影响的路线,对京津冀地区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比较分析,并提出优化股权结构的建议。

三、京津冀地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征

(1)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比较分析

为了直观体现京津冀地区上市公司的般权结構,我们对北京、天津及河北地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分析,如表1所示:

数据表明,北京地区上市公司第一大殷东的持股比例较高,均值为20.33%;其中安迪苏公司第一大般东持股比例最高为89.09%;神州泰岳公司持股比例较低为13.10%。持般比例在50%以上的公司有37家,占样本总数的48:33%。理论界认为持股比例在50%以上的第一大股东拥有绝对控股权,表明一半以上样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有着绝对控股权。

数据表明,天津地区上市公司第一大殷东平均持股率为2.22%,其中国际机车公司持股比例较高为58.31%,鑫茂科技公司持股比例较低为11,09%,持股比例大于50%的第一大股东占比33.33%,拥有着绝对控制权。

数据表明,天津地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占比较高,平均数值为24.56%;持股比等;超过50%的上市公司有7家,其中建设能源公司持股比例较高为65.63%,博深工具公司持股比率相对较低为13.83%;不同的是,虽然河北地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控股比例较高,但大多并不具备控股权,拥有绝对控股权的第一大股东仅占样本总数的5.88%,说明河北地区上市公司的股东间有较好的制衡机制。

通过归纳,京津冀地区土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掬投比丫艰卜相对较高。其中天津地区平士射寺股比例最高为26.22%,不引日也区为24.56%;北京地区较低为20.33%。前五大股东控股比例中,天津与河北地区非常相近分别为31.99%和29.41%;而北京地区相对较低为20.49%;前十大股东扫役比例中,北京与天津地区较为相近分别为33.73%和29.78%,而河北地区为39.10%,明显偏高。通过计算样本上市公司各股东的赫芬德尔系数,发现北京地区平均系数最高为0.28,天津与河北地区分别为0.19和0.17;总体来说京津冀地区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较为集中。

(2)公司国有股持股规模的比较分析

国有股规模和持股比例对上市公司内部股权结构有重要影响,现以京津冀地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股权结构和平均持股情况为例,对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规模进行分析:

数据表明,北京地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有法人平均涉股比例为61.83%,境内自然法人和境内非国有法人分别为16.69%和19.90%;涉及国有股股份的上市公司共有37家,占样本总体的61.67%;反映出国有股的绝对控股地位。此外国有股控股比例过高而法人股相对较低,其中安迪苏公司国有股占比较高为89.09%,神州优车公司占比较低为10.62%;国有股占据明显优势。

天津地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有法人的平均涉股比例为34.00%,境内自然法人和境内非国有法人分别为33.33%和50%,其中占比为20%至50%之间的上市公司有5家,处于相对控股状态;占比50%至60%之间的有5家,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河北地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有法人平均涉股比例为34.38%,境内自然法人和境外非国有法人分别为44.00%和50.00%,其中占比在35%至50%的有4家,占样本总体的23.52%;处于绝对控股地位的有1家,占比为5.89%。

四、京津冀地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存在的问题

(1)国有股高占有率下的产权虚置问题

京津冀地区上市公司国有股平均持有率约为43.25%,占据主要地位。从法理角度看,国有企业并没有其主体的所有者和代理人,存在所有者“缺位”的产权虚置现象;从委托经营链方面看,较长的代理链使上市公司代理成本较高,产权界定不明确,导致内部激励和监管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使得公司的产权关系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

(2)股权集中及内部人控制问题

京津冀地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分别为20.33%、26.22%和24.56%,其中具有绝对控股权占比分别为48.33%、33.33%和41.17%,呈现高度集中的趋势;股东间缺乏有效的制衡,大股东盲目追求经营绩效,忽视实际经营状况,影响公司整体利润;同时国有股控股比重也相对较大。北京地区上市公司国有股平均涉股比例为61.83%,天津和河北地区分别为34.00%和34.38%;国有股的比例过高,不仅使公司内部产生严重的代理权问题,而且会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阻碍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

五、股权结构对京津冀地区上市公司治理绩效的影响

(1)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内部机制的影响

1.股权结构对股东大会的影响

公司业务往来会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将剩余权分为控制权和所有权。当处于可竞争的股权模式时,剩余控制权和所有权保持一致,公司中的大股东会对管理层施压,迫使管理层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当处于不可竞争的股权模式时,剩余控制权和所有权不一致,公司控且到1受东无力对大股东的行为卖施有效监管,只能利用其控般地位谋求私利。

2.股权结构对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影响

当处于可竞争的股权模式时,董事会可以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当处于不可竞争模式时,大股东会通过有效手段获取董事会的决定权以满足自身利益,对中小股东利翩查成了损害。

3.股权结构对经理层的影响

理论界认为,股权结构太过分散会让经营管理者控制公司,造成公司内外部缺乏有效的监管约束,使所有者权益受到损害,削弱其代理权的竞争性;而股权结构过于集中,会限制股东间的制衡机制,形成“一股独大”的控股局面,既不能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无法对代理机制实施有效的监管。

通过分析内部影响因素,可以看出京津冀地区上市公司股权制衡系数值分别为0.53、0.52和0.92,说明北京和天津地区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较为相似,内部制衡机制和外部监管机制发挥着相似的效果;河北地区仁市公司股权制衡系数值显著偏高,拥有更为有效的监管机制,有着独特的治理环境。

(2)股权结构对公司外部的影响

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流通,使外部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通常员工可以“用手投票”来约束经营管理层的行为,也可采用外部股票市场的替代机制对经营管理者做出客观评价,捉使管理者提高经营效率,增加公司价值。但通过对京津冀地區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比较分析,发现这两方面的外部机制很难发挥作用。较低的流通股比例,无法有效对管理者做出客观评价;也使公司被并购的可能性不大,导致国有股比例过高,公司的治理失衡。

六、完善京津冀地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具体思路

(1)建立多元化的股权结构

建立多元化的股权结构能够起到稀释国有股股份、削弱国有股垄断地位的作用;约束上市公司运用行政手段的能力,让企业家真正成为职业化。同时以公司价值为导向,在社会各界选择真正具有专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高级管理者还能有效地提高公司的整体价值。因此对京津冀地区上市公司来说,应当合理减持国有股股份,增加流通股数量。

(2)重视机构投资者的发展,提高法人股的比例

机构投资者是人格化的法人,能够精确判断股票价格的波动,对监督公司高管的决策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机构投资者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高效的管理能力和敏锐的投资潜能,更关注于公司的经营发展而不是简单的参与二级市场炒作,有助于规范市场投资活动,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另一方面机构投资者有利于加强监管,防止出现滥用职权的行为。

(3)建立健全对中小般东权益的保护机制

我国上市公司在经历股份改革后,国有股仍占较大比重,代理权向题尚未有效解决。由于存在金字塔式股权结构,使内部公司治理机制出现了严重问题。大股东的绝对控制权使得股东间的制衡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应当通过法律或行政手段加强对上市公司内部股东权益的保护,完善股东的诉讼制度,强化股东的司法介入,从而达到那条低股权集中度的目的。

(4)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提高信息透明度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以及公开的透明度有利于改善股权结构、加强公司治理。一方面通过不断提高公司财务和经营信息的透明度,能让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减轻公司内部股东和投资者间的代理权问题;另一方面能使公众们对该公司的股票进行合理估值和理性投资,消除公众的偏见,降低大股东对股权稀释结果的担忧,促使大股东愿意对股权进行稀释,降低股权的集中度。

参考文献

[1]张浩兵.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股权研究结构[J].现代商贸工业,2014,(2)

[2]杨洁,李康.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分析[J].经济论坛,2010,(5)

[3]陈德萍,陈永圣.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与公司绩效关系研究[J].会计研究,2011,(1)

[4]财政会计司,证监会会计部.我国上市公司2012年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N].中国会计报,2013-8-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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