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丽军 李艳苓
[摘 要] 在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建设背景下,京津冀区域协调发展不仅囊括关于区域高等教育共享、打造区域高校联盟的战略性发展内容。与此同时,高等教育是推进社会经济建设以及提高社会创新的主要动力源泉之一,京津冀高等教育协调发展也必然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核心地位。现阶段,京津冀区域高等教育共享机制建设上还存在着很多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基于此,首先论述京津冀区域高等教育共享机制的相关建设分析,然后就京津冀区域高等教育共享机制建设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给出京津冀高等教育共享机制的创建策略。
[关 键 词] 高等教育;共享机制;问题;策略
[中图分类号] G640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9)01-0024-02
2015年4月,党中央审议通过了《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下文简称规划纲要),在历经改革开放发展积淀以及近些年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引导的共同作用下,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取得了突出的发展成果,在以区域共享为基本特征,以全面共享为主要内容,以共享共建为实现路径,以渐进共享为基本原则的共享发展带动下,京津冀区域高等教育共享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从《规划纲要》的“组建高校联盟战略任务”到2017年2月,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工作推进会发布的《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十三五”专项工作计划》,京津冀高等教育共享机制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探索上都迎来了新的形势。
一、京津冀区域高等教育协同发展机制分析
机制是承载共同发展目标实现的动力机理以及发规划内容作用方式。总体来说,京津冀区域高等教育协调发展机制可以分为内在机制和外在机制两个方面。
就其具体内容来看,(1)高等教育院校的内在机制建设上,其动力来源既包括高校自身发展的目的,也包括外在国家政策环境和社会发展需求的推动。体现在高校自主发展权利和能力上以及校际交流、校企合作、学校政府共建的办学理念等方面形成的协调互动、合作交流机制以及协调内生文化上。(2)京津冀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外在机制方面,其主要动力来源及其实现策略是出于社会建设发展需求、时代发展潮流机遇挑战的整体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考量,以此对高等教育内生协同机制的新要求进行机制引导。主要内容包括政府横纵协调机制、相关的各社会利益主体的交流合作机制、资源共享机制、利益补偿以及政策配套落实保障机制等。
就其两者关系来说,内在机制强调各高等教育院校主体单元在协同发展上的机制建设,外在机制侧重于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引导下,政府、企业以及社会机构对高等教育共享的机制建设。由于我國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影响以及政府对高等教育改革的主导调控地位,内生机制很大程度上受到外在机制的影响,与此同时,内生机制下积淀的协同文化也是外在机制建立健全上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两者自觉、合力地形成了推动京津冀区域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共享机制。
二、京津冀区域高等教育协同协调机制建设现状分析
(一)京津冀区域高等教育协调发展下机制建设成果分析
首先,从内生机制建设上来看,早在2009年,北京、天津与河北就已经开展了各层次的教育人才交流活动,如高校优秀中青年干部挂职锻炼。特别是2010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文件中明确强调了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问题,2015年北京高校试点取消编制管理,高校办学自主权政策的落实有助于高校从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下探求自己的发展道路。从京津冀教育界交流探讨上来说,2014年“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教育智库论坛”在天津举办,2015年首都师范大学承办的“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高峰论坛达成重要共识。由此,不仅是政府相关教育管理上的下放权力,与此同时,校际合作、校企合作以及关于区域协同发展的专业研讨都对共享共建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其次,从外在机制的发展状况来看,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外在机制更侧重于政府的引导调控管理作用,注重在科学规划下对内在机制的引导,并没有这种机制以及内在协同机制提供配套的保障管理机制。为了加快京津冀教育一体化的发展步伐,科学指导区域高等教育共享机制的建设,从国家层面成立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以及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区域协同与国家战略有效对接,从区域整体上进行包括高等教育共享发展的各项发展规划建设。从地方政府层面,三地分别成立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的协同工作开展落实,在教育协同上编制相关发展文件,组织有关的专家团队调研。在政府外在机制建设成果上,2014年天津、河北两地签署了《推进教育协同发展框架协议》,2015年北京、河北两地签署了《京冀两地教育协同发展对话与合作机制框架协议》,2016年三地签署了《教育督导协作机制框架协议》。
(二)京津冀区域高等教育协调发展下共享机制不完善的原因分析
总体来说,京津冀区域高等教育协同发展的诸多问题和挑战中,共享机制不健全是制约三地高等教育共享共建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这是高等教育分布、规模师资实力、教育投入等教育资源发展程度差异性的集中体现。比如,从三地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分布来看,北京的教育资源呈现溢出状态,而河北的高等教育资源与之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关于具体原因,我们从内生与外在机制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1.外在机制层面。外在机制的发展建设服从于国家对于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的定位,而在《规划纲要》的规划安排上,虽然明确指出把高等教育协同发展作为战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主要目的在于疏解首都非主要功能为核心,以产业、交通和生态环保三大领域为突破而进行变革,造成教育服务、经济工作重心下,高等教育协同发展的缓慢状态,导致合力共享理念统一下的政府统筹规划不足,具体表现为:初步确定合作,而具体的合作内容、机制建设尚未确定的发展局面;也造成了京津冀三地各高校、各区域、各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的在框架协议下高等教育资源共享渠道多元化发展态势,但是其中充斥着政绩性、非理性的建设心态和政策效应。与此同时,具体到合作内容、办学理念、人才培养等合作交流的内涵时,机制建设表现为表面性、浅层化的虚化发展特征,使外在机制最外层的运行保障机制建设实效不足,呈现出利益补偿落实不到位,监管效应缺失且缺乏可操作性,相关的配套政策供给不足等。
2.内生机制层面。内生机制是外在机制作用的主要目的,因为内在机制的作用发展空间、自由交流程度以及积淀的机制文化是京津冀高等教育共享发展的最基础、最厚实的部分。而当前,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共识面前,依然存在着诸如高校内治不完善以及政府教育管理下放自主权顾虑的问题。由此,历史教育体制遗留问题以及现代化大学教育管理问题已经成为影响高校普遍自主发展不足的重要课题。与此同时,高等教育主体间尚未形成良好的合作机制与外在共享机制非理性建设一脉相连。
三、京津冀区域高等教育共享机制的创建策略
(一)认清形势,革新观念,抓住机遇
从整体的共享机制建设来看,要从形势教育和观念认知方面下工夫。京津冀区域高等教育共享机制的建设本身就是一个长期的战略性建设,出于不同的发展目的,来自不同的利益主体,而为了共同的目标建设,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认知的问题,也是思想的问题。这既是机制研究和实践的目的所在,同样也是发展机遇失不再来的形势所在。由此,对共享共建机制创建和完善上,各方利益主体特别是存在差异的高等教育主体要认清发展形势,服从国家战略规划,对合作条件不成熟、利益分配不均衡的要创造机制条件,撇开分歧,强调共赢理念。比如,对高校自主发展来说,要分类引导,与此同时,没有不均衡就没有合作的存在,用类别帮扶类别,用资源置换先进的自主发展成果,革新旧观念。
(二)构建京津冀区域高等教育共享发展的机制体系
当前,在京津冀高等教育共享机制的创建原则上,(1)确立长期、整体发展的基本原则;(2)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确立高等教育主体协商机制,政府引导协调机制,确立合作共赢的协同发展原则;(3)明确高等教育的战略地位,确立政府主导的构建方式,在时机成熟、条件具备的合理规划下,由政府主导进行京津冀高等教育的利益补偿机制等保障机制建设。
(三)做好京津冀区域高等教育外在机制的顶层设计
京津冀高等教育协同发展的过程中,要把高等教育的共享机制纳入当前突出产业、生态环保的协同发展上来。与此同时,把京津冀一体化的宏伟目标作为高校协同发展的目标定位,摆脱各自为政、地区间无序竞争以及高校联盟等合作建设松散的问题。着眼于京津冀整体发展的高度,避免重复建设,制度壁垒以及盲目建设,把优势学科发展、职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等专业设置,校际专业合并改革提到规划日程上,充分发挥高等教育的集群效应和优势效应。
四、结语
本文主要論述了京津冀高等教育协同发展下共享机制的发展、问题及优化建议,从整体的论述中我们能够看到制约京津冀高等教育共享机制建设的根源性问题在于经济的发展程度及影响因素,这种战略定位、历史地理等众多因素影响下造成的区域发展不平衡使得高等教育在协同发展理念、机制协同以及共建目标上都存在较大差异。当前,北京吸虹效应尚有活力,在滨海新区、雄安新区等一体化战略规划的推进背景下,我们既要着眼于一体化区域经济统筹协同问题,同时也要从共享共建的理念入手,把区域高校联盟的各项建设政策规划乃至于高等教育共享机制落到实处,才能够在京津冀一体化的宏伟目标实现上克服困难,抓住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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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武生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