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艳春
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监督检查长效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各种腐败问题发生,确保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是当前国有企业发展的重点,也是深化国企改革,构建国企防控体系的关键。
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转型发展的步伐加快,监督检查乏力导致决策权力失控或滋生腐败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如何建立一套完善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企业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筑牢国企风险防控体系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新时期实现“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一个新课题。
一、当前国有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国有企业在反腐倡廉教育方面的各项工作虽有加强的趋势,但纪检监察在企业中所涉及的问题也日益增多,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
(一)监督检查意识不强。一是不愿接受监督检查。有的党员干部认为监督多了会束手束脚,影响工作开展;有的认为监督就是跟自己“过不去”,是“找茬整人”,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不放心”。二是不愿相互监督检查。有的党员干部认为监督不是自己的事,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明知易出问题也不监督。
(二)监督检查力度不够。企业在人事安排、资产财务、项目审批等关键岗位的领导及管理者,绝大部分是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但近年揭露出来的不少经济犯罪案件触目惊心,贪污受贿动辙几十万,甚至百万千万。据有关数据表明,党员违纪违法案件,涉案人员相对集中于关键岗位,充分说明对关键岗位的监督检查是乏力的。
(三)监督检查机制不全。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督制度方面,没有建立与实际相适应的监督检查体系,缺乏制度保障;二是在监督检查内容方面,笼统、模糊的监督多,具体、实在、原则性的监督少,致使监督检查难以落到实处;三是许多监督检查与处置相脱离,监督者无处置权,致使监督检查弱化,缺乏权威性。
(四)监督检查广度不宽。党组织以群众工作为中心,党政主要领导处于企业的中心地位,人事调配和日常管理权都掌握在党政主要领导手中,即使是经营决策、人事任免与调动等重大问题,虽然经过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讨论,但一般是以主要领导的意见为主,缺乏程序性和集体决策的严肃性,使监督有时流于形式。纪检监察和审计等监督部门虽然是主要领导管理下的一个部门,被管理者要去监督领导者,难度可想而知。至于群众的监督,往往对领导处理的事情不了解,缺少知情权、参与权,从而群众监督权也就难以得到保证。
(五)监督检查机构配置难。特别体现在企业中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选配要求上,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知识广、工作经验丰富、且本身又要有为纪检监查工作努力的向往。上述条件均能达成的,是企业中的人才,未必能和愿意在这样的岗位上任职,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又难以胜任相关工作。这就造成企业纪检部门力量普遍薄弱,有的甚至没有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难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尽管纪检监察工作已拓展延伸到重要环节的监督,但由于工作量大,人手不够只能应付一些日常的上传下达和协调工作,无暇顾及监督检查或进行深层次监督检查。
二、基于监督检查中“四不一难”现象的对策与思考
(一)深化教育,增强意识,提高道德防范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是抵御和防治腐败的坚实基础。国有企业要坚持加强具有企业特点的反腐倡廉教育,在提高道德水平、加强道德行为约束、形成廉洁氛围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第一,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增強道德约束力。要坚持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以及业务处置权的重要岗位人员为重点,认真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坚定搞好国企的信心,坚持诚信守法、廉洁从业,树立正确的从业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强化责任、义务、形象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自觉经受住改革发展中的各种考验。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和他律相结合,采取各种有针对性和有效的教育方法,创新工作载体和活动方式,分类指导,因人施教,使反腐倡廉教育具体实在,长效管用。
第二,推动职业道德建设,强化行为约束力。要结合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以履职尽责和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作为行为准则,建立健全具有时代特征、符合岗位要求、易记能做,用以教育和约束从业行为。国有企业要把职业道德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与健全工作守则、完善行为准则、建立廉洁从业承诺制度等结合起来,注意内容的针对性和载体的新颖性,坚持不懈,循序渐进,逐步深化职业道德意识,强化职业道德规范,养成职业道德风尚,形成自我约束和自我控制机制。
第三,建设企业廉洁文化,形成氛围约束力。要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为核心,以企业经营理念、价值取向、行为规范、评判标准为内涵,营造诚实守信、廉洁从业的企业廉洁文化,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用道德环境和廉洁氛围,潜移默化地教育、陶冶和感染、影响员工。仪电科仪公司坚持将《员工行为准则》与《经营道德准则》培训纳入年度的培训内容的做法,把廉洁文化融入企业管理,形成行为规范,净化从业环境,发挥了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作用。
(二)依法治企,建章立制,提高制度规范能力。用完善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用严格的程序规范从业行为,是减少腐败几率的必要条件。要加强出资人监管体制、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机制和反腐倡廉等一系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的制度体系,严格依法治企,发挥制度防腐的作用。针对国有企业发生腐败现象的特点及原因,从经营管理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入手,把握适度,建立可操作的规章制度。注重企业各项制度的配套与衔接,制度对权力运行各环节的规定要详尽,避免出现制度冲突、制度缺陷和盲区,在制度设计上力求合理恰当,利于操作和检查,尽量减少人为可变空间。在制定改革和管理措施时,要考虑到可能伴随出现的消极因素,坚持把反腐败要求寓于其中。要针对企业改革和管理不断深化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规章制度。从企业重点事项决策、执行到经营活动管理,对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相应的考评体系,及时修订、废止过时的规章制度,防止因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导致的重点疏漏。
(三)坚持原则,杜绝浪费,推进民主监督建设。涉及生产经营和企业改革、大额投资、合资的运作等重大决策, 不能由领导个人说了算, 避免决策失误。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时解决领导班子成员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领导干部定期述职制度, 对领导干部进行全面考核, 搞好民主评议。严格遵守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弘扬先进, 以正压邪, 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群众监督,推行企务公开,建立民主管理制度, 增加企业办事透明度, 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完善职代会监督制度。企业领导要积极欢迎和支持职代会参与问题的决策, 坚持和推广职工代表对领导干部进行测评的做法,把测评结果作为衡量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制度体系,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通过网络、内部刊物、公示公告等渠道,公开相关信息,扩大透明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的现象发生。
三、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努力在“五方面”下功夫。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有效措施。要结合实情,重点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衡”、“考评”、“公开”、“预警”、“评估”、“问责”机制上下功夫,增强廉洁风险预警防范能力。
(一)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衡”机制。由于企业中纪委监查人员的匮乏,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由党委领导,纪委牵头,结合人力资源、法律事务、财务审计等专业监督检查机构,对企业安全生产、物资管理、人事管理、合同审批、财务管理等全方位的监管。发挥各级监督机制的作用,按照“一岗双责”的规定,加强对各级干部、关键岗位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实施监督和考核,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级负责”的监督制约机制。
(二)建立健全党内监督“考评”机制。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监督作用,把党内监督与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制约,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促进组织健康发展。加强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把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動延伸到哪里,确保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无禁区、无特区、无空档。
(三)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公开”机制。定期对党员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进行监督,通过实党务公开、厂务公开,开展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满意度测评和民主生活会等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促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权力始终置身于阳光下运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预警”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把廉洁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使廉洁风险预警机制发挥引导、防范、纠偏“三大功能”的作用。即建立评估其风险等级,将可能涉及违法犯罪,情节严重的定为“一级风险”;可能涉及违纪,情节较重的定为“二级风险”;可能产生轻微违纪违规行为的定为“三级风险”。通过明确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权责,明确履权界限,强化岗位廉洁风险意识。
(五)健全中介监督“评估”机制。依托审计事务所、项目监理机构等外部组织,评价和审查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为重大决策提供信息、咨询、监管等服务,提高企业工作效益和资源的配置效率,避免重大失误。要提高监督效率,降低监督成本,采用实时在线监督,打消个别人员存在的侥幸心理,有效堵住漏洞,促进组织健康、和谐、稳定发展。
总之,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国有企业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创新监督检查形式,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真正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为企业的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作者单位:中共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