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为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潮流中,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得到迅速发展,高职在校生创业积极性普遍高涨,但诸多因素制约高职在校生的创业活动,其中,主要的制约因素是项目、资金和场地。高职在校生创业以微创业为主,主要目的是积累创业经验、培养创业能力。微创业具有项目小、资金投入少等特点,但作为没有创业经验、没有收入来源的在校大学生来说,仍然需要提供各方 面的资助。目前,高职在校生创业资助存在资助资金少、资助渠道不畅、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理顺创业资助体制机制。
一、高职在校生创业资助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专门的在校生创业资助管理机构
在校生创业活动是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校生创业资助问题多、困难大,严重影响创业活动的正常进行,需要设立专门部门、安排专人管理。大多数高职院校设立了招生就业处,有的学校成立了创新创业学院,但创业资助一般没有但单独设立机构或进行二级机构细分,没有专人负责资助工作。学工部门设立了大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贫困生奖、助、贷、免、勤等资助工作,但创业资助不在其中。
(二)缺乏在校生创业资助专项支持政策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资助和扶持力度不断加大,但总的经费投入不足。对大学生创业出台了不少政策,但政出多门,名目多力度小,大多没有设立专项基金。对在校大学生创业没有专门的政策,而有的政策,如银行贷款,在校大学生却不能享受。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经费不足,一般只能维持正常运转,很少单列创业资助经费,大多数高职院校没有设立创业基金。
(三)缺乏在校生创业资助渠道开辟的有效措施
大学生创业资助渠道不少,但真正有效的不多。在校大学生创业资助,学生本人资助来源渠道基本限于家庭,而别的资助渠道如银行贷款因为在校学生不具备相关资质和担保,很难贷到。学校能借助学校的资源开辟融资渠道,主动为学生牵线搭桥,但因为风险较大一般也不愿做这方面的工作。
(四)缺乏对在校生创业资助的监管
不少学校为学生提供了一些创业资源,如项目、场地等,但监管存在一些问题。大多数学校有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但基地的有效利用率不高。学校其他一些创业场地,包括学生宿舍,缺乏规范统一管理。一些学校为学生争取到部分创业资金,但资金的使用监管不到位,致使政府资助资金到位后并没有用于创业活动。
(五)缺乏创业导师常态化机制
在校大学生创业要实行导师制,对学生的创业项目进行把关。但由于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师资力量普遍缺乏,创业学生没有导师指导。大多处于自在自为状态,创业活动缺乏科学论证、科学管理,生产经营活动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往往半途而废。
二、高职在校生创业资助机制建设的对策
(一)明确学校的资助主体地位
在校大学生创业,学校是资助主体。学校要把在校大学生创业活动作为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环节,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资金,鼓勵和扶持学生创业活动。同时,学校要与政府、企业和社会广泛联系,拓展资助渠道,创设创业基金。特别是通过校企合作,取得企业对学生创业活动的支持。
(二)设立在校大学生创业资助专门机构
创业资助是在校大学生创业活动的基本保障,要把这项工作放到创新创业工作的首要位置。要成立在校大学生创业资助中心,作为创新创业学院的二级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创业资助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筹集创业资金、统筹创业场地、监管创业资源使用。创业资助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开辟融资渠道,合理十分配和使用资助资源。
(三)大力加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
学校要通过内培外引的方式扩充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学校一方面要加强对专业教师的创新创业教育培训,把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另一方面聘请校外导师,特别是聘请企业成功人士、杰出校友担任学生创业导师。对学生的创业项目,最好是进行一对一的帮扶,包括技术指导和运营管理等方面。大力支持师生同创。
(四)构建以创业养创业的运行模式
学校要推进在校生创业模式的改革创新。学校对学生创业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向学生开放校内创业资源,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活力。学校已招标的方式吸收学生创业团队,从事经营管理活动,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对一些较好、较大的项目,可采取股份制企业运营模式,投资和场地以学校为主,运营管理以学生为主,利润分成。学校获取的利润用于创业资助。
(五)加强在校生创业活动监管
学校作为创业资助主体,对学生创业活动负有监管责任。创业项目的立项要充分论证,运营管理要有序进行,特别要防范资金风险。学校的创业基地和其他经营场地,也要规范管理,避免扰乱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生产要规范经营活动,做到证件齐全,保质保量,确保安全。(作者单位: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