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实践与思考

2019-06-11 07:50李云霞
今日财富 2019年3期
关键词:执纪纪检监察从严治党

李云霞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严治党不松懈,整风治吏不松劲,党风社风民风焕然一新,开辟了党的建设新局面。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笔者从一名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角度,围绕“如何在深化改革进程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行探讨与交流。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协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政治使命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中央就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国有企业不能例外,必须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正向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要在推进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找准定位,认真履行新时代赋予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政治使命。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是落实党章的根本要求。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委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主要任务之一是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必须党章为魂,增强历史使命感、神圣责任感,把党章赋予的任务落实好,以创建干群关系更清、政治生态更优、发展环境更好为已任,在运用“四种形态”、落实监督责任、建塑发展环境上步步为营。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是履行监督责任的必然要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是通过监督、执纪、问责来推动党的方针路线和企业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的,这是落实监督责任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管党治党目标的主要渠道。因此,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就是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三)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是企业改革发展的现实要求。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发展的持续推进,面对古书院矿资源枯竭关井、晟泰公司转型发展等现实情况,企业战略逐步调整,迫切需要和谐稳定的内部环境作基石、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作保证、良好的政治生态作保障。因此,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必须深刻认真肩负的使命,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为深化改革发展把好监督航向,为推动国有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存在的问题

(一)紀检监察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融合不够。国有企业在改革发展中,既要抓生产经营,又要抓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监察工作与生产经营密不可分。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融合度不够的情况。如:有些党员干部认识不足,追求生产经营多,落实纪检监察要求少;纪检监察队伍被动监督多,主动监督少;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不足,督促业务部门挺在前面的力度不够。

(二)执纪监督有时出现越位错位。目前,全矿上下对全面从严治党高度重视,纪律规矩意识显著增强。在日常工作中,虽然开展了议事和协调机构清理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明确退出有关议事和协调机构。但在具体工作中,有时企业会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相关工作,进行同步监督或现场监督,似乎有了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就有了一道“护身符”,这使得纪检监察工作覆盖面加宽,任务加重,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纪检监察机构聚焦主责主业的力量,成为监督履责的现实困扰。

(三)监督职能受体制机制制约。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目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未实行派驻,既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协助党委开展工作,又要监督同级党委,造成管理体制与执纪环境不协调,监督的力度和程度受到制约,一些工作较为被动,使得纪检监察部门的独立性、权威性打了折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成效。

(四)纪检监察队伍专业水平不强。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出现高科技、隐蔽化等倾向,监督查处这些行为需要纪检监察干部懂法律、财务、经营等相关专业知识,才能做到执纪有自信,监督有底气,问责有依据。然而目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年龄、结构等亟需优化。如,古书院矿纪检监察队伍46岁上人员占60%,无具有法律、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背景人员,总体学历水平偏低,队伍的知识储备、专业素养、工作举措亟待提升,否则将难以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新变化。

三、探索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提升监督执纪效能的对策

(一)协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找准政治站位是基础。要牢记集团公司纪委提出的“我是谁、代表谁,受谁领导、对谁负责”的本质,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这一最根本的特征,找准政治站位,摆正自身位置,充分发挥双重领导体制的作用和优势,坚决做到践行“两个维护”,落实“两个为主”,既主动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的沟通与对接,又要协助同级党委落实责任,坚定扛牢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二)协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思想认识是前提。党员干部素质的高低、理想信念的坚定与全面从严治党有直接关系。因此,必须将强化理想信念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前提。要加强纪律教育,把学习教育纳入到“一课三会”、日常培训、主题活动、任前廉政谈话等工作中。充分运用《廉政书院》、古书院矿党建网、微信平台等载体,加强党纪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将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力践于行。要强化党员意识,通过给党员过政治生日、开展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学习优秀党员事迹等,使党员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自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三)协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制度建设是根本。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就是规矩,就是管党治党的流程规范,就是强化责任落实的轨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必须从权力运行制约入手,通过对执纪审查、日常监督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督促主责业务部门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让管理“网眼”更细小,管理细节更规范,促进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办事。

(四)协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执纪问责是关键。监督有力有效,就能保证权力健康运行;监督苍白无力,权力就可能为所欲为。这就要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对执行党的纪律的监督,不断规范党员干部行为。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不仅要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路线,还要掌握企业经营管理的思路,将企业管理的工具引入纪检监察工作中来,在充分发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专项检查、述职述廉、基层调研等作用的基础上,拓宽监督形式,在创新监督手段上下功夫、求突破。在执纪问责的过程中,纪检监察机构要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综合运用执纪查处、问责追究、曝光等方法,形成有力震慑。

(五)协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队伍建设是保障。打铁还需自身硬。要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新思想新理念的学习,在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持续加强纪检干部专业知识培训,以集中研讨、专题培训、脱产学习等形式,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知识积累,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努力提高办案能力、协调能力、政治素养等。建立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强化自我管控,加强自我监督,保障纪检监察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做到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促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作者单位:晋城煤业集团古书院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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