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鱼“收成”虽然小,但违法性质却挺严重的。用电打鱼可谓“竭泽而渔”。据了解,电鱼器释放的瞬间电量比家庭电压220伏还要大,凡是被电击到的鱼基本活不下来。虽然龙某某打捞的鱼只有60克,但水域里死了多少鱼又有谁知道?
如果电60克鱼能免罚,那么,“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触犯刑法”岂不成一纸空文?龙某某明知非法捞捕不可取,在被民警问话时仍觉得是小事,想现场交罚款了事。如果电鱼少就处罚低,那么他日后重蹈覆辙也将是必然之事。
巧的是,5月22日晚,陕西高陵县公安局发布一条消息,因“当日非法捕捞野生鲤鱼共计3条,严重影響了生态平衡”,其中一名捕鱼者被依法逮捕,也在网上引起热议。这些看似严厉事实上合情合法的处罚会受到部分网友质疑,说明不少人的法律意识没有跟上节奏,不了解非法捕鱼的危害之处。类似的案例不断出现,非法捕捞仍屡禁不止,都在提醒我们,以案说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刚性执法正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