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3条只有手指宽、60克重的小鱼,而且还不是什么名贵品种,就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不用说当事男子龙某某不服,其他网友也感觉十分诧异。事实上,这撩起了刑罚的面纱,有助于人们对刑罚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我们知道,刑罚是国家机构惩罚犯罪的工具。刑罚的功能是对社会上潜在的犯罪行为有警戒和威慑作用,对被害人(及其家属)有安抚作用,对守法者有肯定作用。这意味着,不是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形成了巨大危害,才会受到刑事处罚,而是只要其行为触犯刑法,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龙某某被刑事拘留,符合犯罪的基本特征。一是在禁止捕捞作业时间内电鱼,二是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方式电鱼。虽然电了3条不起眼的小鱼,但其行为却影响了全境禁渔通告的執行力。3条小鱼是龙某某违法捕捞的偶然性结果,不是他电鱼的必然目的。
公安机关追究龙某某的刑事责任,看起来是杀鸡给猴看,实际上是强调禁渔通告不可违背,教育和警告其他人不得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违法方式捕捞。揭开了刑罚的面纱,人们对刑法及其刑罚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就还原了刑法及其刑罚的本来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