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梦源,李 辉
(1云南财经大学 金融学院,云南 昆明650221;2云南民族大学 党委办公室,云南 昆明650504)
云南是我国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现有25个人口数在5000人以上的少数民族,其中包括15个云南特有民族、16个跨境民族、8个人口较少民族和9个直过民族。云南省辖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其中有8个民族自治州、29个民族自治县、25个边境县、88个贫困县。少数民族贫困问题是扶贫工作中遇到最为棘手的问题之一,而且在全国范围内云南的少数民族种类最多、贫困人口基数最大、贫困县数量最多,使得少数民族贫困问题尤为凸显。目前,全省贫困地区的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但返贫问题仍然是云南省扶贫攻坚最难啃的“硬骨头”,制约云南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2017年,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约有444.76万人,较2016年减少了95.89万人。但是,从占比看,截至2017年末,按照云南省总人口4596.68万测算,贫困发生率仍有9.68%,脱贫攻坚任务依然艰巨。
当前,在精准扶贫的可持续发展中,2014年至2016年,共有74.21万户群众受益于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其中,2016年受益59.3万群众,受益户数同比增长542%;累计投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40.1亿元,其中,2016年投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36.6亿元,同比增长1462%;2016年,云南省户均受益资金6172元,同比增长143%。自2014年实施精准扶贫政策以来,建立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持续大幅度增长,屡创历史新高。但是金融支持方面并没有受到重视,还有待提高与加强。金融扶贫是一种能够将传统的输血式扶贫转变为造血式扶贫,或者说是将贫困人口从被动脱贫转变到主动脱贫的手段,在金融支持下,金融杠杆的放大作用得以发挥,它不同于传统的救济式扶贫,它能让贫困农民从真正意义上走出贫困。
当前,学术界对金融支持视角下云南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可持续脱贫路径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贫困原因、路径及相关对策的方面,杨红娟、张成浩①杨红娟,张成浩:《云南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生态效率研究》,《生态经济》2018年第3期。研究了云南少数民族地区扶贫生态效率;王蕾②王蕾:《基于金融支持视域下的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研究》,《贵州民族研究》2017年第1期。、付李涛③付李涛:《我国连片贫困地区金融扶贫问题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年第6期。对少数民族地区在精准扶贫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康勇④康勇:《金融精准扶贫在我国少数民族区域的实施效果研究》,《贵州民族研究》2018年第6期。对我国少数民族区域的扶贫效果进行研究。刘解龙、罗苏①刘解龙,罗苏:《金融扶贫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与对策》,《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对金融扶贫中的发展问题做了研究。闫磊、朱雨婷②闫磊,朱雨婷:《可持续稳固脱贫的实现路径研究——基于森的可行能力理论》,《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8年第4期。、李庆龄③李庆龄:《可行能力视角下农村残疾人脱贫路径优化》,《农村经济与科技》2018年第16期。认为可持续脱贫的实现路径是考虑到如下三个方面:资源禀赋、生产能力以及可行能力;吴乐④吴乐:《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机制构建与路径选择》,《中国软科学》2018年第7期。、马广奇⑤马广奇,黄伟丽:《“互联网+”背景下丝绸之路经济带金融合作:基础、障碍与对策》,《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8年第9期。研究指出深度贫困地区的发展是离不开地区特色产业的发展,并且构建了以政府、企业以及家庭的脱贫路径;何计文、汪海波等⑥何计文,汪海波,封其桶,郑婷元:《连云港市因病致贫返贫的成因及制度救助脱贫路径探析》,《大陆桥视野》2018年第8期。、李辉⑦李辉,王倩:《基于SBM-DEA模型的云南农村生态扶贫项目绩效评价研究》,《生态经济》2018年第8期。提出在脱贫中强化意识与建立检测评估机制的重要性;孙良顺⑧孙良顺:《“内”“外”联动:水库移民社区发展与移民脱贫的实现路径》,《求索》2018年第5期。通过对水库移民社区与移民脱贫的研究提出要以“内”“外”互动的统筹兼顾的方式实现可持续脱贫。李永清⑨李永清,张福生:《科技支撑引领脱贫攻坚的路径选择与机制建设》,《经济师》2018年第9期。、谭俊峰、陈伟东⑩谭俊峰,陈伟东:《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路径研究——以嵌入性理论为视角》,《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8年第5期。、杜键宇等杜健宇,刘泽世,许亚梅: 《精准扶贫背景下职业教育脱贫路径研究———以保山市龙陵县为例》, 《现代商贸工业》 2018年第30期。、谭燚等谭燚,杨俊孝,陈昆,雷世文:《新疆贫困地区特色产业脱贫路径分析与展望》,《农业展望》2018年第9期。提出脱贫路径应该从政治、经济、文化以及认知四个方面嵌入。在对金融扶贫方面也有一些研究,周孟亮、彭雅婷周孟亮,彭雅婷:《我国连片特困地区金融扶贫体系构建研究》,《当代经济管理》2015年第4期。构建了我国连片特困地区金融扶贫体系;范建伟、朱毅范建伟,朱毅:《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开发中的金融支持研究》,《时代金融》2015年第8期。深入分析了云南少数民族地区金融扶贫开发的模式及作用机制;SvecovaJ.Homolka,M.Svecova.Analysis of financial support influences om management of agricultural enterprises[J].Ageis online Papers in Economics and Informatics,2012,4(1):13-20.、BaumBaum,Matthias.Internationlization strategy,firm resources and the survival of SMEs in the exportmarket[J].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tudies,2014,45(7):821-841.、杨立生杨立生,王倩,柴鑫:《基于SBM-DEA模型的企业绿色持续创新效率研究》,《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8年第5期。等研究表明金融支持对于扶贫有着重要意义。在金融支持视角下对可持续脱贫发展研究的文献较少,李海峰等李海峰,龙超:《金融抑制、金融创新与农民资金互助社发展》,《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8年第1期。、徐虹徐虹:《赣南农村金融精准扶贫可持续发展研究》,《江西财经大学》2018年第1期,分析了我国赣南农村的金融精准扶贫问题。前期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工作已经有所成效,但是,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扶贫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有些贫困人口和家庭在政府的帮助下已经脱贫,但是之后又返贫。贫困人口只顾眼前的利益实现短暂的脱贫,但是由于专业技能不足扶贫效果不持续。扶贫工作中政府主要发挥作用,金融机构参与度不够等。基于此,本文对可持续脱贫概念界定如下:主要针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与所谓的“脱贫”一样,在“输血”体制下,改善基本的生产条件,增加对贫困人口脱贫的资本投入,达到基本的生活保障,做到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但是又与所谓的“脱贫”不一样,更注重可持续的发展,当精准扶贫政策结束,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脱贫人口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脱贫,并非返贫,在这一阶段中,培养了贫困人口创造资本的能力,具有“造血”功能,并且这种造血是持久存在的。
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情况不容乐观,2016年,合计投入资金365995万元,是2015年的15.62倍,投入资金同比增长1462%,但是户均受益从2015年的2539元增长到了6172元,增长率为143%,云南省相关扶贫工作初见成效,但与东部沿海地区水平相比,仍有一定差距,整体扶贫形势依然不乐观。说明云南省财政金融专项投入不足,还需完善。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的人口数量增长与基础设施存在严重的发展矛盾,很大程度上阻碍了金融扶贫的发展。
表1 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情况时间受益户数
易地搬迁是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自然环境恶劣、生存条件差地区问题的重要途径。云南省山区、半山区面积占比高,有的地区甚至达99%以上。而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冷凉山区的群众,由于自然资源匮乏、可耕地面积少之又少、交通不便造成农作物的销路匮乏,其脱贫问题严峻。因此,将其从条件较恶劣的地区搬到适合生产生活的地区显得尤为重要。2015年以来,云南省加大了易地搬迁扶贫专项资金的投入量,由2014年的152万元提升到2015年的2003万元,较上年增长1317.8%,2016年则投入易地搬迁扶贫专项资金97338万元,较上年增长4759.8%。一方面可看到云南省近年在易地搬迁扶贫工作中做出的努力;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面对易地搬迁收效甚微这一事实。造成这一现状既有易地搬迁扶贫资金投入量仍较少、资金落实不到位的原因,同时也有当地居民不愿搬、不配合的原因。
从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人员层面分析发现,我国国家级贫困县人均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要低40%,在文化程度方面,由于受到恶劣的生产生活环境的影响,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其中,文盲人口占比全国水平要多3.6% ;在生产经营方面,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存在生产落后的情况,消息闭塞,甚至与现代先进的生产技术脱轨,经营方法落后,农业生产科技化水平偏低。另外,从年龄结构来看,在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中,青壮年人口不断外出打工,这些地区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劳动力水平低下,文化素质较低,等、靠、要思想严重。面对政府的小额贷款等政策,由于这种金融脱贫意识浅薄,导致无法享受金融扶贫的优惠政策。再如,政府的异地搬迁帮扶政策,为因地致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安全的住所环境,由于很多贫困人口存在传统“落叶归根”的思想,也由于自家种地方便等实际情况的存在,异地搬迁并没有得到大家的认可。从政府层面来看,政府金融扶贫认识存在一些偏误之处,责任意识不强、缺乏担当精神。扶贫工作涉及部门较多,需要统筹多种关系和资源,这使得扶贫工作难度大增。
表2 云南省易地搬迁扶贫专项资金投入情况时间年度安排资金
云南少数民族地区主要分布在山区、偏远地区,主要以粮食作物种植作为经营品种,农业投入产出比低,经营水平低下,销售渠道单一,不确定性风险较大,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就会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由于经营主体市场竞争意识不强,加上农业基础性地位,受到其传统文化、生活习俗等影响,一般的金融扶贫政策不一定适合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发展,这无形中增大了金融扶贫资金回收风险。一般而言,政府采取直接给予贫困家庭资金支持,而结合贫困户脱贫的针对性金融扶贫政策单一,扶贫效率低下。对于目前的金融扶贫不够重视,与金融机构合作的小额贷款等政策不完善,金融机构的资金回收存在一定程度的风险,没有对其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政策,导致目前的“互联网+”、普惠金融、小额贷款以及大数据等没有得到有效利用。
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地处偏远山区,交通不畅、信息闭塞,政策、市场信息获取不及时,土地承包经营改革、林地、农地流转机制不完善,生产要素市场价格与价值严重扭曲,市场主体与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居民之间存在较大信息不对称问题。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缺乏优良的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发展环境,监管机制不完善,不利于金融资源利用。当前没有一个合理并且健全的金融脱贫监管体制,相关金融机构如农村信用社等无法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从而影响了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脱贫发展。
金融视角下的可持续脱贫发展不同于传统的金融扶贫模式,是在初步建立金融扶贫基础上继续深化改造,优化金融扶贫的方向和措施,由单纯的“输血式扶贫”逐步转变为“造血式扶贫”,逐渐地持续引导贫困地区向脱贫致富方向发展。金融扶贫可持续发展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金融扶贫可持续发展的宏观意义在于金融扶贫可持续发展着眼于贫困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其目的在于持续提高贫困地区人民的脱贫意识、改善生产条件、完善基础设施,最终解决地区贫困问题。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构建云南省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脱贫可持续发展路径。详见图1:
从图1可以看出,金融支持视角下可持续脱贫路径是经历了从贫困到脱贫到返贫再到可持续脱贫的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贫困阶段,因病、因残、因学、因为技术落后等原因,在被政府确定为建档立卡户之后,在“传统扶贫”的方法及相关政策支持下,对贫困地区进行财政投入,例如,基础设施的建筑,修路,通电,解决饮水问题等,对低保户、五保户的资金资助,对贫困地区发放种植的苗木,家养的小猪、小牛等等。在这样一种主要是以财政直接投入的政策下,当到达脱贫验收审核的时候,出现两种结果。其一是没有达到脱贫的一个经济收入标准(人均年收入2950元)的贫困户会继续努力,在“传统扶贫”帮扶模式下最终脱贫。其二是在“输血式扶贫”的过程中,贫困户的家庭经济水平得到提高,生活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改善,达到了脱贫标准,从建档立卡户变成了脱贫户。
第二阶段,脱贫阶段,是在贫困户顺利达标摘帽脱贫之后的一个阶段,这个阶段是一个相对不确定的阶段,时间性是不确定的,一方面,有的贫困人口脱贫之后,在良好的生活环境下,在改善之后的基础设施之中,真正的突破了以往困难与贫困的绊脚石,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做到了脱贫。但是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非常之少,并且又会由于意识浅薄,技术低下,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多变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也是实际社会中广泛存在的一个现象,就是在脱贫之后返贫了,从脱贫到返贫的时间有长有短,不确定性很大。后果也存在不确定,脱贫户的后续发展也是社会发展中值得思考的重要问题。
第三阶段,返贫阶段,当贫困户从第一阶段到第二阶段,在脱贫阶段的后面又面临着贫困,其经济收入等没有达到真正可以脱贫的指标,又成为了贫困户中的一员,即进入第三返贫阶段。这一阶段也是本文所构建的整个金融支持下的可持续脱贫路径中的一个转折阶段,处于这个阶段,对于贫困的个人或者家庭而言,在以财政投入为主要方式的“传统扶贫”下,只获得了短暂的生活改善,经济收入提高也只是短暂的、非根本性的,这样的脱贫只能是非持续的脱贫,这个阶段贫困人口急切走出贫困,却比较茫然。对于政府而言,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对贫困户在资金方面以及别的方面进行大量的投入,但是依然有脱贫之后又返贫的现象,也是比较尴尬而焦急的一个阶段。面临返贫的现象,其结果有作为与无作为两种。对于作为的“可持续扶贫”便可以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脱贫。对于不作为的现实,应当理性分析,个人、家庭、政府以及社会等各个方面继续探索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第四阶段,可持续脱贫阶段,这一阶段是真正意义上的脱贫阶段。当返贫户经历过脱贫、返贫之后,在“可持续扶贫”的方式下,以金融支持为核心,对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加强:第一,对金融专项资金的运用,政府与金融机构协商,可以通过贫困人口所在地区的村委会班子为联系纽带,设立符合当地贫困人口的金融支持专项资金,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作用。第二,对贫困人口的脱贫意识的强化,对贫困人口或家庭进行思想上的教育,让脱贫、富裕、小康的思想深入人心,由被动地坐等国家政府补助变成自己主动地去创造、奋斗,心甘情愿地去劳动、去努力而达到脱贫的状态。第三,产业脱贫、多重的扶贫政策以及风险控制。利用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独特优势,发展特色产业,面对众多的贫困家庭,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是否按时还款,是否有能力还款等坏账风险, “可持续扶贫”亦能考虑到此风险的存在,在政策的制定方面更加完善,考虑更切合实际,更加有利于脱贫。在脱贫过程中引入大数据,“互联网+”等以便更高效的持续的脱贫。第四,对金融监管机制的完善与加强。任何政策都离不开一套健全的监管机制,对金融监管的加强是金融机构正常运行的保障。
综上所述,金融支持视角下可持续脱贫路径四个阶段的运行是复杂的,存在脱贫又返贫这样一个循环的过程,第二阶段的脱贫是不彻底的,只有化“输血式脱贫”为 “造血式脱贫”,化 “传统脱贫”为“可持续脱贫”,在金融支持的相关政策下,各个方面得以提升、改善,最终才能达到真正的可持续脱贫的状态。
云南省昭通市ZX县SS乡XSH村,位于偏远山区,属于国家级贫困村,该村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低下,村民生活水平无保障,基础设施非常薄弱,几乎无完整的道路,多处地震带、泥石流并发地势,遇到雨雪天气便无法通车,交通情况十分恶劣。村民用水也存在很大的隐患,饮用水安全问题迫在眉睫。信息闭塞,互联网没有在此地区发展。村内房屋几乎都是用茅草、树枝和泥土搭建,夏天漏雨冬天钻风,大多数住房等级被鉴定为C、D级危房,村中无核心发展产业,当地居民以种植苤菜为生,收入来源单一,并且受到多变的天气以及闭塞的市场信息的影响,家中普遍收入无保障。在精准扶贫大政策下,几乎家家都是建档立卡户,在当地政府直接给予资金支持和实物支持等措施之后,村子的面貌变化很大,修缮了入村马路,村民住房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扶贫工作有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后却存在着严重的返贫现象;在可持续金融政策支持下,不仅实现了脱贫,返贫现象也少有发生,整体走上了可持续脱贫道路,具体过程如下:
在传统的脱贫阶段,该村的脱贫方式主要是以一般的财政资金投入以及政策方面的支持。当村干部向当地符合易地搬迁条件的家庭说明精准扶贫中的异地搬迁政策,在政府出资、干部跑腿、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下,村民被集中安置到设施安全、方便的环境中时,在“叶落归根”“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山庄土窝”等传统思想的影响下,再加之新的居住地址不方便自家的苤菜种植,很多村民却不愿意搬迁。除了安置易地搬迁政策,当地政府以及相关工作干部还对挂钩帮扶的人员给予经济上的直接帮扶,给他们分发了猪仔、牛犊等养殖,派发了种植烤烟、玛咖等作物的种子。在政府相关机构进行脱贫验收的时候,由于当地政府给予部分村民低保户的享受,2016年苤菜大丰收,加上帮扶人员给予经济上的救援,达到人均收入2950元的标准,成功脱贫。
在返贫阶段,也就是在第二年,由于许多家庭孩子入学,家中老人病情严重,加之封建思想和对医疗知识的欠缺,返贫严重。临近春节时,几乎所有的村民选择把两只养大的猪仔给宰了,以改善伙食,有的猪仔在养育过程中由于流行病被传染死亡,有的家庭由于管理不善,牛犊得病死亡的情况突出。而这些被吃掉的猪也认作出栏计入当年家庭收入,这无疑给家庭的经济加重了负担,加上村民对金融机构的相关帮扶项目零认知,对金融贷款等政策的盲目,完全不能利用相关的资金支持,导致该村家庭返贫现象严重。
在可持续脱贫阶段,当地政府又继续给予帮扶,主要采取思想的疏导以及专项资金的帮扶,在当地定期举办养殖技能培训班,大部分村民同意采用工作人员指导的方法,接受小额贷款异地搬迁的政策,种植方面也主动参与学习,慢慢地村民思想发生了变化,对种植苤菜、烤烟等相关技术也逐渐接受,在村委会干部的协助下,对于村民而言,降低了贷款的门槛,对于如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随着其风险机制及监管制度的逐渐完善,与少数民族地区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借贷合同的风险也逐渐降低。在脱贫政策下,参与到金融机构的金融专项贷款资金相比贫困阶段增加了10户左右,成功获取贷款1~5万元不等,贷款资金额度也增加了28.76%。如该村村民李某,积极参与当地政府组织的养殖技能培训班,在扶贫工作人员的多次思想工作之后,选择与农村信用社合作,并且贷款金融专项资金4万元整,李某利用这些钱的修理并且扩建了养猪场,从之前的5头幼猪扩大6倍规模达到35头幼猪,并且在饲养过程中加强了对猪的管理,幼猪的发病率降低了80%,存活率增加了30%,当年李某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76%,达到脱贫的标准。整体而言,从资金的来源、养殖的技术、销售的渠道以及规模的继续发展等环节已经逐渐形成一个较为完善的产业链条,对于村民脱贫致富有着重要意义。家庭生活环境得到了改善,经济收入也逐渐在稳定中增长,能够在下一次的脱贫验收工作中,顺利通过脱贫验收,真正做到可持续脱贫。
金融扶贫过程中,政府应与有关研究机构协同研究,根据各个连片贫困地区的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政府、研究机构、金融部门应该加快探索并建立高效的金融扶贫对象瞄准工具和筛选机制的步伐。同时进一步建全相关机制,对已脱贫人群继续给予金融支持,从而更加合理地配置金融资源,扩大金融扶贫的广度和深度,防止金融扶贫目标发生偏移,使金融资源配置更加合理。连片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普遍较差,各个贫困县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较低,贫困区域的财政投入有限,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加大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力度。连片贫困地区金融资源普遍稀缺,这就要求政府在加大对连片贫困地区金融扶持的同时,还应降低当地的金融扶贫成本,通过财政贴息、风险分担等方式来撬动信贷资金的再投入,最大化利用好信贷资金。
一般贫困村自然条件比较差,交通不便,互联网的接入使用发展缓慢,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新的脱贫致富不能只停留在宣传标语和口头形式上,必须深入贫困群众的内心,建立群众响应的观念,并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带动贫困群众不能只看到贫穷落后、条件不利的一面,也要坚定脱贫的自信心。同时引导他们摒弃保守的思想、陈旧的观念,带领他们改良传统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模式,培训他们接受新事物、新知识,提高脱贫的主观意识。
运用“互联网+”发挥普惠金融优势。随着“互联网+”的概念深入现代人的生活,一些传统生活方式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普惠金融也迎来巨大的发展良机。在我国的连片贫困地区有着巨大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市场,同时一些地区又处于革命老区和自然保护区,这些地区蕴藏着丰富的旅游资源,互联网在贫困地区的普及能够更好地实现普惠金融在贫困地区的发展。通过打造智慧型村庄,带动当地发挥各自优势,促进特色农业、生态旅游等产业的发展,从而为连片贫困地区的发展注入新的思路。
目前我国缺乏完备的金融扶贫法律体系,特别是针对连片贫困地区的金融扶贫法律处于空白状态,扶贫资金的导入、使用以及退出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得不到法律的有效解决,造成一些地区扶贫项目的开展止步不前。金融扶贫缺乏制度规范,特别是针对扶贫过程出现的纠纷无法用专门的法律解决,我国可以尝试制定专门针对金融扶贫这一特殊领域的扶贫法律法规,明确各个扶贫主体的权利和职责,从制度上保障扶贫资金顺利实现预期的目标。此外,金融监管部门也要对连片贫困地区给予差别化的利率差价以及差别存款准备金等政策性金融支持,降低贫困群体的融资成本,弥补金融扶贫开发的高风险溢价,缓释和转移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
在金融扶贫过程中,金融供给者之间会因为竞争产生金融排斥现象,服务很难惠及到广大的农村偏远地区。此外,金融供给者市场定位的客户群体大多是小微客户,这些客户的金融需求会有很大的差异,可以通过建立一套有效保障农村信贷融资实现的制度和机制来实现贫困群体的差异化需求。现阶段,我国在大力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而在我国连片贫困地区也有着巨大的创业需求,过剩的劳动力如果能在当地实现就地就业,不仅可以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同时也可以极大缓解我国一些城市出现的城市病,尽管我国有专门的扶贫基金项目,但是对于连片贫困地区这一产业发展相似度较高的地区而言,缺少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建议组建创业扶贫基金,惠及更多拥有脱贫致富梦想的贫困人口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