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 方,徐志文
(1.南京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5;2.铜陵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安徽 铜陵 244000;3.铜陵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安徽 铜陵 244000)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城市的发展突飞猛进,而乡村的落后却日渐明显。经过人类的改造活动,城市和乡村虽然在地域空间上理应有着迥然不同的风貌,但是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发展中却应形成对称互惠共生发展的格局[1]。然而,在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文化变迁中它们却愈发割裂开来,乡村的步伐变得缓慢甚至停滞。这种城乡不和谐的发展局面直接威胁着我国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实现。在这一背景下,乡村振兴战略应运而生。那么该如何振兴乡村呢?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20个字的总要求。从20字间我们可以看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前提,经济发展是基础,社会文化是保证,民生福祉是目的,这也正好契合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主旨。生态文明建设秉承兼容平衡与发展的双趋向,以尊重自然、符合生态规律为前提条件,保护自然的同时也要维护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利益,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提升人类生活品质[2]。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了顶层设计中,它已然成为总体战略布局中的一局,这说明新时代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任何一方面都需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乡村建设也必当在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指导下稳步开展并最终实现振兴与可持续发展。本文首先从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出发,对乡村振兴战略进行解读,再以此为纲领,以20字方针为要求,塑造出乡村振兴的理想样本,经过对乡村振兴理想模型的内外特征分析,推演出乡村振兴的实践样本开发路径,最后根据安徽省的建设基础和条件因地制宜地做出路径选择。
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彰显了天人和谐的思想观,要求既道法自然,又有所作为,以达到天人和谐的境界。生态文明是一种高级形态的文明,它表现在物质、精神、政治等各个领域,并体现为人类取得的物质、精神、制度成果的总和[3]。任何物质、精神、政治的文明都需要有正确的生态观。人既是生态文明的建设主体,也是生态文明的享用主体,人必须以正确的生态自觉意识,将正确的生态行为方式运用于物质建设、精神建设、政治制度建设之中。综合学界主要观点,生态文明的内涵包括生态物质文明、生态制度文明和生态精神文明三个方面内容[4]。
新时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从经济、环境、文化、社会、民生五个层面展开。在生态文明理念的指导下,乡村振兴的五个层面可以归纳为乡村生态物质文明建设、乡村生态政治文明建设、乡村生态精神文明建设三个方面。
乡村振兴的基础是乡村生态物质文明建设,没有物质经济基础,振兴就是空中楼阁。物质的即是客观的,物质文明是生产力建设成果的反映。对于乡村而言,首先应当改善的是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应当发展的是现代农业产业。改造居住环境的前提是考察乡村的地理位置与地形地貌,结合自然状态因地制宜地进行建筑物、道路交通、乡村公共生产和生活设施的改造、修缮与新建。发展现代农业产业需要以可持续发展为基本纲领,以新科技力量为引领,延伸农业产业链,实现“接二连三”(第二、第三产业),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参与机制,构建现代生态农业产业的有机体系。
乡村振兴的保障是乡村生态政治文明建设,没有政治制度保驾护航,振兴就会人仰马翻。政治文明反映了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和自我治理的文明程度。政治文明建设中的生态观体现在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及自治的边界化和原则化上。就乡村而言,需要以政府为领导主体,以乡村的聚集群体为建设主体,以全社会个人或组织为参与主体,举全国之力将法律理念、法律制度、法律组织、法律行为融入到乡村的政治文明建设中,将主导和服从性质的管理与参与和协同性质的治理有机结合在一起,建立法治、德治和自治的“刚柔并济”的乡村治理体系[5]。
乡村振兴的方向是乡村生态精神文明建设,没有精神文化需求作方向指引,振兴就没有永续前进的动能,乡村就会再次衰败。精神文明不会脱离物质文明的基础,但是也不会自发于物质文明。乡村物质文明的建设成果使得乡民们摆脱贫困,收入增加,变得富有;而乡村精神文明的建设成果将使得乡民们人心顺、正气足,能够安居乐业,不仅物质富足,更是精神富足。就乡村而言,精神文明建设需要让传统的农耕文明和现代科技文明有效结合,需要让沉淀传承的地方文化风俗与现代的城市文明有机融合,最终形成中国新时代的乡村文明体系。
何为样本?样本即是样品、模板,具有标志性和典型性。理想样本并不来源于实际,是具有行为意识的打造品。笔者从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下的乡村振兴战略内涵出发,塑造乡村振兴的理想样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和服务实践,以避免实践活动偏离理想模型,甚至背道而驰。
党的十九大提出的20字方针已经初步设定了乡村振兴的理想模型,我们再进一步从表象特征和内涵特征两方面来塑造乡村振兴的理想样本,用一句话表述:风格迥异的外在形态和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机制。
所谓表象特征就是能够用眼睛、鼻子、耳朵等人体感觉器官所接触到的并形成感知觉的特点。比如:地形地貌、资源禀赋、自然生态、农业景观、建筑物景观、乡民生产生活景观、人文特色景观(语言、戏曲、服饰)等。我国地域辽阔,乡村地貌差异、资源禀赋结构差异必然造成乡村振兴的时空差异,加之特定的风土人情、地域文化也会形成风格迥异的外在形态[6]。所以乡村振兴的理想样本应当具有不同的表象,就如同人脸识别一样,有着显著区别性的标签。理想样本并非千篇一律,因而在乡村振兴的实践中不能对表象进行标准化和同一化设置,不能只有外在嵌入式的设计和规划,还必须介入乡土演化的秩序和内在逻辑[7]。
表象与内涵是相互对应的,如果说乡村振兴的理想样本的表象是差异化的,那么其内涵本质特征应当是同质的,这种同质性体现为乡村振兴的内在永动机制。无论乡村振兴的表象风格是怎样的,要想让乡村发展拥有不竭的动力源泉,只有建立内生动力机制和可持续发展机制方可使然。
张丙宣等指出,乡村的振兴应当走由外部资源(行政干预、市场推动等)输入助推的外生性发展道路转化为由内部资源(本土独特的自然资源、社会资源和人力资源)创新驱动的内生性发展道路[6]。内生动力机制就是内部资源创新驱动机制,是能够激发乡村社会个人和集体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一系列包容性政策制度。比如:基层治理与激励制度;公共事务决策机制;项目规划与审批制度、服务监管制度;农民财产权益保护制度;乡村人力资源开发、配置与利用制度等等。
乡村是一个容自然、社会、经济为一体的复合生态系统。这一系统可持续能力的延续有赖于人类对自身与自然生态关系的深刻理解,更有赖于人类在与自然交互中产生的意识和行为,以及由此形成的生产生活运行和管理机制的反思与创新[8]。乡村可持续发展机制是以生态物质文明、生态政治文明、生态精神文明建设为行动纲领来制定的各种规范和制度。比如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发展机制、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三产融合发展机制、乡村资源环境保护与利用机制、乡村自治管理与发展机制、健康文明的乡村文化发展机制等。
乡村振兴不是一蹴而就的战略任务,它必须以理想样本为蓝图,遵循实践样本开发的路径:由表及里,由外到内。根据乡村振兴的实践样本的开发进行任务分解,从初始的环境治理到基础性产业经济建设,到重点性社会治理,再到核心建设内容——乡村文化建设,这是一条由表及里的渐进性过程。而每项建设任务的有序开展,无一不是遵循从外在表象建设到内涵本质建设的深化路径,它的落脚点都是在内生动力机制和可持续发展机制的建设上。每一项任务都有其设定的终极目标,这些解构性的目标综合在一起就是生态文明理念下乡村振兴所要达成的民生目标即乡民们的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富裕,也是乡村可持续发展的永恒追求(见图1)。
图1 乡村振兴实践样本开发路径图
乡村振兴实践样本开发以环境治理为初始任务。首先完成乡村的清洁工程,从生产废料到生活垃圾,依据循环经济模式,研发废料的循环利用技术,比如农业生产环节中废弃物的再加工利用技术、生活垃圾的无害处理和二次利用技术等。其次进行村庄整治工程,从交通道路、公共设施,再到建筑物(集体和居民住户)都必须在原有乡村地形地貌和资源禀赋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规划、修缮和改造。最后要从外在深入到内涵建设,建立生态宜居的长效发展机制。
乡村振兴实践样本开发以产业经济发展为基础任务。首先以优先发展农业为前提,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拓展农业多元化功能,提高农业的竞争力。其次以农业科技为先导,建立现代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和现代农业经营组织体系,提升农业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后通过信息科技,将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外包,发展壮大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实现“接二连三”,建立起三大产业融合的发展机制。
乡村振兴实践样本开发以社会治理为重点任务。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社会保障,建立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就是要求法治、德治、自治的“三治合一”。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要求下,法治是正式制度安排,它在乡村治理中处于主体地位,不可撼动。然而在乡村治理的实践中也存在诸多法律难以有效回应乡民诉求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德治与自治。德治是乡村治理的价值引领,是一种非正式制度安排。自治强调乡民们民主参与治理的权力赋予。有效的乡村治理要求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有机融合,让法治“入乡随俗”,德治“移风易俗”,立足村民自治实践,维护法治底线,明晰自治边界,借助乡规民约,建立起符合乡村特色,反映乡民共同价值的制度,不断促进法治与德治的相互依存[9]。
乡村振兴实践样本开发以乡村文化为核心任务。文化是人类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的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的关系而创造出来和总结出来的生产和生活知识[10]。它进一步浸润人的思想,引领着人的行为,凝结着人的心力。没有现代的乡村文明,就没有乡村的振兴,如同鱼儿离开了优质的水就无法生存下去一般。在进行乡村文化建设时,首先,要对乡村的传统文化价值进行再认识。乡土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丰厚土壤,是新时代乡村建设的特色文化构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传统智慧基因。其次,要将乡土文化放置在现代城市和乡村融合发展的时空背景下,用现代的城市文化来武装乡土文化,让乡村分享城市文明的成果,用乡土文化来积淀城市文化,让城市获得优秀文化的洗礼。总之,乡村文化与城市文化的水乳交融,必然形成新时代乡村文明的张力,让乡村的生命得以延续。
在对乡村振兴的理想样本蓝图进行设计和对实践样本开发路径进行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安徽省多年来新农村建设的实践,做出安徽省乡村振兴样本开发的路径选择。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思想的要求下,2012年安徽省政府进行了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重大部署。按照“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总体目标,编制了《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 (2012—2020年)》《安徽省村庄布点规划导则》《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标准》。其主要建设思路是:培育中心村、整治自然村、提升特色村,主要围绕“设施配套、村容整洁、生态优良、特色鲜明”四个方面进行建设。从2013年开始,每年各市、县(区)从实际出发,对交通便利、基础条件较好,具有一定规模人口,又集中连片的村庄进行科学选点,完成省级中心村试点建设的申报,由省财政专项资金和市、县(区)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统筹投入中心村建设,在建设期(一年半)满后,从建设成效(建设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经济发展、基层组织和乡风文明建设、群众评价)和组织保障(政策制定、资金投入、用地保障)两大方面进行考核验收。 截至2018年,被列入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的累计5150个,平均每年申报批准建设858个。省财政专项建设资金投入已达60亿元以上,落实到中心村建设的平均建设省级专项资金已从2013年的11.84万元提高到2018年的79.11万元[注]笔者根据安徽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下达的通知整理计算得出。。另外,市级专项资金投入每年不少于5000万元,县级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
安徽省在五年的美丽乡村建设中,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县为主、合力推进,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效[11]。其突出表现在美丽乡村民生工程建设方面,中心村的人居环境面貌有了很大的改善,公共服务设施增加了不少。另外,产业经济有了新的拓展,乡村居民收入有了增长的渠道,乡风民俗文化建设也逐渐深入。但是,从生态宜居建设到产业融合发展,到村庄治理,再到城乡文明建设,最终建立乡村内生发展动力和可持续发展机制,安徽省依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的重大背景下,在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指导下,为了研究这一战略在安徽省的开发路径,笔者深入安徽省农村工作部门和部分乡村进行社会调查,在上文提出的乡村振兴理想样本模型和实践样本开发路径的基础上,结合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实践基础,就乡村生态宜居、产业经济建设、乡村社会治理、乡风文明建设等方面提出乡村振兴样本开发的路径。
1.乡村生态宜居建设。生态宜居建设是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的先导,其建设路径是“治理—修缮—建设”。治理就是环境治理。从“清洁工程”“三线三边”城乡环境专项治理[注]铁路沿线、公路沿线、江河沿线及城市周边、省际周边、景区周边。到农村“三大革命”[注]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都是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的宜居环境治理工程。修缮就是公共基础服务设施的整修和翻新。乡镇、村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逐步得到修缮,乡村居民的文体活动场地和设施进行因地制宜的改造或新建。建设就是建立健全乡村生态宜居长效发展机制。在环境治理和服务设施修缮完成并达到生态宜居标准之后,确保乡村能够持续发展下去的关键就在于生态宜居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健全。这里面包涵了管理维护的可持续性、政策规定有效变更和延续性、法律法规制定的科学与严肃性、生态文明理念落地安生的根植性等方面。
第一,建立管理维护的可持续性机制。为确保“美丽长驻”,安徽省各市、县(区)在进行省级中心村的建设过程中,都已逐步建立起美丽乡村民生工程建设长效管护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投资、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乡镇的管护责任主体和行政村的管护实施主体。按照卫生保洁、绿化维护和公共服务运行及基础设施四大类进行分类管理,每一大类都明确具体管护标准。按照“财政补助一部分、村民自筹一部分、社会参与一部分”的筹集资金方式,规范建立管护资金投入机制。采取公私合伙制(ppp)模式[注]英文“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简写,译为“公私合伙制”,指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伙伴关系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将农村垃圾对外发包,实现保洁、收集、转运服务、集中处理的市场化运作。为了确保乡镇、村级主体履行其管护责任,市、县也都相继制定了管理维护的考核和奖惩制度。明确考核细则,公布考核成绩,并按此进行奖补资金的拨付[12]。除了对民生工程进行“管护”以外,安徽省还重视乡村自然生态资源(河流、湖泊、水塘、山林等)的管护,设立管护岗位,比如:河长、湖长、塘长、林长等,鼓励当地乡民参与管护。
第二,建立农业农村环保规范和法律制度。用法律法规来规范和引导乡村居民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环境保护中的行为,是乡村生态政治文明的一项重要举措。2014年《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出台,标志着我国已经开始重视农业农村环保。2017年安徽省修订了《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条例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指导化肥、农药的科学使用,合理使用农用薄膜、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符合标准的农业灌溉用水,防治农业面源污染[13]。然而这些还远远不够,在一些特定领域如农村清洁生产、土壤污染、农村生活和农业污水污染等领域,还缺乏专门性的法律制度和操作规程。法律制度上的空缺在相当程度上阻碍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污染治理的长效运行。科学操作规程的缺乏势必造成农村居民生产生活行为的无序性和危害性。所以,乡村振兴需要进行内涵的生态政治文明建设,有的放矢地制定和颁布特定领域的法律制度、条例规程等。安徽省各级政府或特定主管部门应当积极贯彻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条例,在一些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的特定领域制定详细的制度、操作规程,以便乡民们更加便利地学习和贯彻落实。
第三,建立以乡民为主体对象的奖惩机制。从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实践来看,尽管各市、县(区)出台了一些建设规划、考核细则、奖惩制度,然而这些都是自上而下的,考核与奖惩的对象都是基层政府官员,并把此作为晋升考评的依据。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会引发官员们的短视行为,加重乡民们“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的思想,不利于生成乡村建设的内在动力,无益于乡村的可持续发展。毋庸置疑,乡村生态宜居的真正受益者是乡村居民。乡村居民才是乡村建设的真正主体,所以要将生态文明理念根植于乡民心中,激发乡民的建设激情和改变乡民们的不良意识和行为。在生态宜居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最有效的举措就是创新能够让乡民参与其中的方式和手段。比如:合肥市庐阳区东瞿村开展“十户轮值制度”,让村民自发管理家园环境卫生。以每十户为一组,将全村200户村民分为20组,开展“十户轮值”活动,轮值户每十天轮流值日一天,既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垃圾清理和收集,同时也负责十户公共区域内的垃圾收集清理,纠正责任区内乱倒垃圾、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行为,形成有效的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机制。同时可以建立以乡民为主体对象的奖惩机制,乡民能够以参与生态宜居项目的建设和自身环保行为的改变来赢得奖励或遭受惩罚,这样能够让乡民们有获得感并逐步形成自主性意识[14]。
2.乡村产业经济建设。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只有乡村经济发展了,农民才能富裕,乡村才能繁荣。产业兴旺是乡村多元经济相互渗透、融合、发展的一种状态[15]。笔者认为,乡村产业经济发展应当是一条由单一到多样,由多样到特色的道路,即“一产—融合—特色”。首先要坚持农业的基础地位,优先发展农业。2016年,全国每万人乡村人口的农业产值约为一个亿以上,而安徽省每万人乡村人口的农业产值仅有0.75个亿[注]笔者根据中国农业统计年鉴相关指标数据计算得出。。这说明安徽省的农业发展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只有一产做好了,才能“生二生三”。其次是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积极鼓励利用农业的多功能性,充分发挥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功能,从而有效的“接二连三”。最后是在三产融合的基础上发展特色产业链、凝练特色发展模式,使之成为特定乡村地域的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支柱。为保证乡村产业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还需要建立以下一系列长效机制。
第一,建立因地制宜的规划先行制度。基于乡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考虑,理清产业发展思路,明确产业布局,实施合理措施,做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是至关重要的。从安徽省各市、县(区)中心村发展实践来看,更多的是乡村建设整体规划,缺少专门的、详细的、科学的乡村产业发展规划,这样无形中增加了乡村产业建设的盲目性和无序性,出现一些盲目跟风的现象。如你发展旅游,我也发展旅游;你发展养殖,我也发展养殖;最后势必有些乡村会出现资源浪费、产业萧条的破败景象。那么该如何制定科学的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呢?主要思路是政府谋划、科技支持、企业牵头、农民跟进[16]。县级、乡镇级政府应是乡村产业发展方向的谋划主体。由基层政府牵头组织各方专家着重分析特定地域范围内的地理条件、自然资源禀赋条件、产业发展基础、劳动力条件、人文环境等因素,明确产业发展思路,创新产业发展路径,制定产业发展措施,做好产业发展的各项保障举措。要想完成一份因地制宜、量体裁衣的产业发展规划,除了政府的整体谋划和各方协调外,还少不了科技、经济、社会专业人士和乡村能人志士的支持,更少不了企业的参与和当地乡民们的跟进。就安徽省而言,地理环境、自然条件、经济基础具有明显的差异。位于皖北平原和沿江平原的一些县乡,农业发展自然基础条件较好,但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这就需要利用科技创新,推动农业的现代化发展。位于合肥经济圈和皖南山区、皖西南大别山区的县乡,传统农业发展条件受限,但是具有较好的发展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的条件,这就需要创新思路,发展小规模精细化农业。位于皖江沿线、大别山区等低山丘陵区,农业发展基础水平不高,但自然资源、文化资源独特,并且农民的自主经营性意识强,如以黄山和皖南古村落为代表的乡村旅游业、以池州仙寓山为代表的自然生态旅游、六安金寨为代表的红色文化旅游[17]。县、乡镇级政府可以根据这些自然禀赋差异来谋划未来的乡村产业。另外,省内的一些乡村有着悠久、独特的种植、饲养、采集、编织、加工、捕捞、狩猎等初级农产品。比如:淮北市烈山区榴园村的石榴、黄营村的灵枣、铜陵市钟鸣镇九榔村的白茶和鸡爪菜等,初步形成一村一品、一村多品的布局,可以根据发展基础和现状来制定某一种或某几种专门的农产品发展规划,借助互联网技术、电商平台将农产品的生产、精细加工、物流、市场化运营规划在内通盘考虑,统一谋划。
第二,建立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机制。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不会自然而然产生,它必定是在农业现代化发展、科技发展、信息化发展、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多样化及消费层次高端化的基础上才会应运而生。如何将现代化元素、技术元素、信息元素、需求层次元素并入到乡村产业发展中去呢?笔者认为需要打造产业融合发展的平台载体,建立资源共享、价值重组、合作交流机制。具体来说,安徽省需要在现有的农业产业园区、农业产业集聚区、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的建设基础上,利用先进的加工存储技术、物流冷链运输技术、互联网技术、电子商务技术等进一步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农业新型业态,打造田园综合体、多元化产业综合体,打破行业壁垒,实现资源共享和价值重组[18]。还可借助特色小镇这一空间组织形式,实施乡镇产业联动融合发展。另外,安徽省各级政府需要搭建自身与各类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机构相互合作交流的平台,定期举办学习交流研讨会,让各行各业人士的思想得到碰撞,产生新的创意和举措。
第三,建立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衔接机制。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家庭经营仍然是基础。农户能够分享红利,获得实际利益是乡村振兴的终极目标。乡村三产融合发展的过程中,在“龙头企业+农户”,让农户加入专业技术和专业合作社模式的基础上,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让小农户得到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进一步与现代农业的要素有机结合。在实践中,实现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与农户有效衔接最主要、最有效的方式是农业生产托管。农业生产托管是农户和其他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情况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服务组织完成的一种经营方式[19]。截至目前,安徽省各类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达1.9万个,主要农作物生产托管面积2000多万亩,在全国位居前列,服务农户200多万户,有力带动了小农户发展[20]。但是随着实践发展,托管服务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托管服务主体不够强大,服务组织能力不足,服务成本高,费用收取难,服务组织主动意愿不强等。为解决这些问题,安徽省不仅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意见》,而且还协调省内200多家服务组织成立了全国首家农业社会化服务产业联合会。这些举措将进一步完善托管服务的组织体系,加强农户与托管服务组织的有效衔接。笔者认为,要想让农户与现代农业要素紧密结合,并真正享受到全方位的服务,需要从两方面着手进行建设与完善。一方面要壮大托管服务组织的规模,提高服务组织的资质能力水平;另一方面,要从小农户的实际需求和条件出发,将服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服务方式与服务费用结合在一起考虑,探索出多层次、多形式的、灵活的、有机的农户与服务组织结合机制。
3.乡村社会治理。在安徽省五年来的美丽乡村建设实践中,村规民约的重建是乡村社会治理的一项基本任务。大大小小村庄都在村口、村广场的醒目位置立石碑、贴标语,重新订立和宣传村规民约。2017年,省民政厅还经过征集、推荐、评选活动,从100余篇村规民约中遴选出30篇省级优秀进行表彰、宣传并推荐到全国评比。比如:黟县碧山村的村规民约共40条,涉及环境保护、拥军亲民、家庭伦理、邻里关系等,大到国家方针政策,小到家庭个人事务方方面面[21]。然而在走访调研中,笔者也看到了一些倾向于政治化和口号化的笼统、抽象的道德宣教条文,甚至还有重复剽窃之嫌,比如安徽省Z村张贴的“三字经”式的村规民约竟与网络上的其他省X村的大篇幅相同。
笔者认为,村规民约的作用不在于文法笔墨的美妙,而在于生根于乡民们的心中,规范在乡民们的行动上。所以形而上学的东西有则已,不必过分宣扬。那么能入人心并成为真正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能够约束乡民行为的准则,还需要德治、法治、自治相结合机制做保障。2018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规划中提出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强化法律权威地位,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其具体的举措有三条。第一是让法律走进乡村,入乡随俗。途径之一是通过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强化村民的法律意识。途径之二是走进村规民约。在制定村规民约时,首先需要形式和内容上服从国家法律法规,以国家大政方针为指导,在村级组织主持下,在全体村民广泛讨论并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方式进行。其次是将不触碰法律底线的、符合传统文化道德的、有其自身特点和延续性的规范要求纳入其中,以体现乡村本土文化的传承。第二是让道德感化乡村,移风易俗。其途径之一就是发现身边的实际的人和事,将他们的道德故事在村域范围内进行表彰,借用新型网络媒介进行传播,从而提升整个村民的思想道德意识,影响并约束其日常行为。第三是唤醒民主意识,为自治设立边界。在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引领下,鼓励建立村民议会或其他各种村级民主权力组织,设立自治章程,让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一方面可以满足村民的自我利益诉求,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乡村整体发展的利益[22]。
4.乡风文化建设。安徽省美丽乡村文化建设的活动多种多样。如:农家书屋书馆建设;农村文化活动场所设施建设;将生动诠释传统文化、乡风民俗、社会道德及文明礼仪的图片、文字、漫画等形式反映在墙壁上;组织评选星级文明户、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等活动;组织戏曲、舞龙舞狮、灯会、节日庆典等各项乡土文艺活动。2018年安徽省文化厅就繁荣乡村文化,推进乡风文明,部署了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农村题材艺术创作、送戏进万村、百馆千村文化结对、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乡村文化产业发展、农村文化市场繁荣发展、乡土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八大工程[23]。笔者认为,让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和传统的风俗习惯进行深入碰撞,去除那些低俗、迷信的旧式风俗,延续那些与现代文明有机融合的新风俗。让乡村文明富有生命力,仅仅靠文化活动的开展、文娱设施的建设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从以下六方面努力。一是村民文化需求反馈机制。随着农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村民们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也逐步提高,所以要重视村民们对精神食粮的追求,跟踪他们的需求,积极对需求做出适时反馈。二是完善乡村文艺创作扶持机制。对能够反映乡村居民生活良好面貌的文艺作品的创作要给予积极支持和鼓励,比如资助创作和宣传的经费等。三是建立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对于乡村传承下来的语言符号、文字作品、戏曲表演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要重点进行记录、编纂、宣传等工作。四是建立文化人才培养机制。文化的传承和教育要靠文化人才。加强乡土文化本土人才的培育和基层文化教育者的培养,让一支懂文艺爱农村爱农民、专兼职相结合的农村文化工作队伍传播乡村优秀文化。五是建立乡村文化产品品牌运营机制。加大乡村文化产业发展的力度,将一些反映地域特色,由特殊技艺传承者和文化名人设计和打造的文化产品进行品牌凝练和市场化运营。六是建立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对接机制。扩大县级以上文化馆的辐射范围,强化县级文化机构的全县域服务功能定位,推动城乡有效对接,让优质文化资源向乡村延伸,促进城乡文化资源有效整合,完成城乡文明共享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