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继明
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蕴含着丰富的内涵,科学回答了“用什么执纪、为什么监督”的重大现实问题。准确把握善用“四种形态”,是摆在广大纪检监察组织干部面前的重要任务及课题,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两个责任”意义重大。笔者结合近来年的工作实践,认为践行“四种形态”,重在“三个认识”“三个落实”“三个创新”上下工夫。
狠抓“三个认识” 推进“三个转变”
一是狠抓思想认识,推进理念转变。转变执纪理念是践行“四种形态”的前提。“四种形态”的核心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关键是从严治党,根本是管党治党,主要是着眼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四个方面有机统一,相互关联。这就要求我们首先在思想上提高认识,执纪理念要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注重抓早抓小,树立纪先于法、纪严于法、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工作理念。
二是狠抓内涵认识,推进方式转变。转变执纪方式是践行“四种形态”的关键。“四种形态”内涵丰富,充分体现了从严执纪、动辄则咎的要求。“四种形态”的内涵就是要针对党员干部违纪犯错的不同情况对症下药,坚持做到无病常防、初病早治、有病快治、重病严治,最大限度减少腐败存量,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及时阻断从前一种形态向后一种形态发展的路径,有效遏制腐败增量。要全面深化落实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抓早抓小,推进执纪方式转变。
三是狠抓行为认识,推进作风转变。转变执纪作风是践行“四种形态”的保障。践行“四种形态”需要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干部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切实规范自身行为,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深入转变执纪作风,依纪查实问题线索和情况反映,才能适应践行“四种形态”的工作需要。要定期召开纪委办公会、纪委委员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提高践行“四种形态”的能力,切实解决怎么干好的问题,推进执纪作风转变。
狠抓“三个落实” 坚持“三个从严”
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坚持执纪从严。践行“四种形态”是从严执纪的内在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干部要铭于心、践于行,坚持把监督执纪问责重心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从“被动查”向“主动攻”转变,努力探索和创新纪律审查工作新方法、新途径,确保践行“四种形态”责任落到实处。近年来,中铁五局四公司围绕践行“四种形态”,制定出台了《纪检监察组织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线索移送(暂行)办法》,明确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的原则、每一种形态运用的具体要求,规定了业务部门移送线索问题的8种情形,明确了移送的纪律和处置方式及责任,扎实推进了“四种形态”的运用和纪律审查工作的责任落实。
二是狠抓制度落实,坚持监督从严。践行“四种形态”是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转型,必须努力在实践中探索运用有效的方式。在问题处置时,要坚持约谈函询常用、处理处分并重、依纪依法严惩相结合。近年来,我们严格用纪律监督约束党员干部,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建立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红红脸、出出汗”的常态化机制,把“四种形态”真正体现和运用到监督执纪工作中,推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实施措施》《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工程项目问责实施细则》等制度的有效落实。同时,公司党委书记坚持每季度与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和对所属单位负责人约谈,纪委书记坚持每季度与班子成员及时沟通和评价“画像”,每年与所属单位负责人普遍约谈一次。去年以来,全公司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从业承诺书》1 232份,开展日常预防提醒、廉洁谈话1 800余人次,约谈函询10人,批评教育7人,约谈函询、组织处理和党纪轻处分比例逐年上升,党纪重处分比例逐年下降,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执纪效果进一步提升。
三是狠抓职能落实,坚持管理从严。践行“四种形态”,必须理顺“三种关系”。首先要理顺“两个责任”关系,从严落实主体责任。践行“四种形态”,是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各级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的共同要求,既要纪检组织聚焦,更要党组织发力。在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过程中,各级纪检组织找准职能定位,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其次要理顺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严落实监督责任。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在履行职责中,既是监督的实施者,也是被监督的对象,“四种形态”对处于被监督对象的纪检干部同样适用。最后要理顺惩戒与保护的关系,从严落实管理责任。惩戒只是方法,管理教育才是目的。实践中,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严格管理和教育相结合。“四种形态”与“三个区分开来”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必须准确把握,综合运用,在严肃查纠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同时,不断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
狠抓“三个创新” 健全“三个机制”
一是狠抓方法创新,健全常态机制。践行“四种形态”,重点要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工夫。实践证明,第一种形态作为首道关口,最为关键,相对于后三种形态指向清楚、程序明晰、容易操作。约谈函询是第一种形态中最基础、量最大、最常态的日常工作,需要深入研究,健全机制,组织实施和推进成果运用。在处理中必须确立“三个可以谈”“三个优先谈”的原则,即凡是反映的问题过于笼统、不具备可查性的可以谈,反映个人勤政方面问题可以谈,反映轻微问题的可以谈;初次反映且问题轻微的优先谈,反映新提任的领导干部思想工作作风问题的优先谈,发展潜力较大的年轻干部且反映问题比较笼统的优先談。对反映问题严重的必须确立“三个不能谈”的原则,即属于反映关联、权钱交易问题的不能谈,反映问题严重、可查性强的不能谈,信访举报多、反映问题多的不能谈。要结合实际对“四种形态”转化进行分析、把关,这样才有利于推动“红红脸、出出汗”具体化、常态化。
二是狠抓措施创新,健全配套机制。“四种形态”是一个工作目标,这个目标需要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合理布局、强化措施来实现。首先要建立党委班子成员沟通平台。通过健全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等,督促各责任主体把“四种形态”落实到日常监督管理的全过程。其次要建立纪委与各部门的沟通平台。通过健全纪律处分协调机制,深化纪委与各部门的监督信息互通,全面掌握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表现、作风状况、个人重大事项变化等情况,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监督作用,形成落实“四种形态”的工作合力。最后要建立运用“四种形态”考评机制。切实改变过去只注重查办大案要案的做法,加大日常纠正违纪违规等抓早抓小内容的考评权重,为实现纪在法前提供措施保障。
三是狠抓教育创新,健全预防机制。当前,要重点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法规的学习教育,努力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让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积极探索科学的教育方法和途径,在时间上,要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做到突出重点、连续不断;在内容上,要坚持正面与反面相结合,做到对比鲜明、触动有力;在对象上,要坚持普遍性与重点性相结合,做到全面覆盖、不留空白。近年来,该公司创新教育方式,主动将《准则》《条例》和典型案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课程,纳入企业宣传内容,纳入业务部门日常教育当中,组织开展了学党纪法规、廉洁警示教育和“阳光京张、廉洁京张、创新京张”“项目建设管理年”、作风“大反思、大整顿”、项目廉洁风险防控、“检企共建”等一系列活动,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对纪律规矩的思想认同、情感共鸣和知行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