邂逅旗袍(外一篇)

2019-05-28 05:32应清华
红豆 2019年6期
关键词:林徽因旗袍李清照

应清华,女,江西省作家协会会员。作品散见于《奔流》《散文选刊》《诗选刊》《青海湖》《当代人》《辽河》等刊物,作品入选多种选本,著有散文集《寂寞的青花》《邂逅婉约》。

不知何时,小城刮起了旗袍风。或许是厌倦了霓虹羽绿的现代时装,或许是回避尘世喧嚣追求复古的时尚,大街小巷里经常会有穿着旗袍的女子,或高绾头发,或扎成精致的辫子,画着淡妆,恰似一首飘逸的小诗,又像是一朵清新的奇葩,带着江南清远的古典气息,款款而来。那种并不张扬的显山露水,将女人的精致、妩媚尽收眼底,其中透露的不仅是不可追还的往昔风华,更是不摧的雍容气度。

那一袭古典与曼妙,带给我的不仅是视觉的冲击,更多的是灵魂深处的叩击。女人穿上它,仿佛将中国几千年岁月积淀的隽永和优雅,在身上集中体现,没有哪一件衣服能这样赐与一个女人“九曲三弯”的别致风韵。朋友看我痴迷旗袍,便力邀我加入旗袍协会,我笑着婉拒。她不知道,我心中的珍爱之物,是不愿轻易与人分享,仿佛藏于内心深处,方是对其情深的表白,是尊重,也是承诺。

最初邂逅旗袍,是读张爱玲的《小团圆》。倒不是对张爱玲自传体小说感兴趣,我只是心仪其中一款衣料“象牙色薄绸印着黑凤凰,夾杂着暗紫羽毛”。初读到,魂魄抽离,那奶白色与黑紫色柔和地调配出雅致的颜色,至此深深地盘踞在心里,衬托着我少年时所有关于旗袍暗香流动的想象。以后看过电影《小城之春》《马路天使》以及《花样年华》,影片中的主人公一件件做工精细的旗袍让人感到惊艳,而唯独《小团圆》中描写的旗袍衣料让我心仪。那时的张爱玲自己设计服装,用大红、葱绿、柠檬黄、玫瑰红的广东土布,来表现出她惊世骇俗的勇气,她用鲜亮、明媚的色彩来打消内心中那个从小就谦卑、晦暗、不快乐的自己。透过流年的纱幔,我仿佛看到张爱玲旗袍裹身,眉宇间徒然写满细碎的落寞和忧愁。她慵懒地翻看着手中的线装书,一行行词句迷离地跌落进寂寞的枯井,那一款包裹着她身体与灵魂的旗袍,含烟缥缈,从骨髓一直流淌到纤纤指尖,高贵着一份与生俱来的冷艳。

我不是作家,却能在作品里读懂你;我不生在民国,只能在纸上将情怀深寄。

曾在一本书上读到:中国历代,细数一下,还算魏晋时的男人风流儒雅,民国时的女人温婉多情。为何说民国女子温婉?我想便是旗袍构成了她们的灵性和韵美。看过那个时代的老照片,无一不是身着旗袍,华丽端庄的女子:胡蝶、谢婉莹、阮玲玉、陆小曼……

在《林徽因传》一书中,从所收录的照片来看,我认为陆小曼总输了林徽因一截,照片中的狐皮围脖的富贵效应似乎敌不过林徽因简简单单的一件棉布旗袍。只有林徽因那样内外兼修的成熟与气质型女子,才可以与旗袍相得益彰,而陆小曼的奢华不是昂贵的物品所能装饰出来的。当拥有了专属于个人的才华、学识和涵养这些私人定制品时,那么她所散发的气质会遮挡每一件价值不菲的身外之物。正如陈丹青所说“人的性情往往比才气还要近艺术”。

当小城旗袍之风袭卷而来,我常常穿过岁月风尘,去书中邂逅那一袖静、雅、美,以及藏在民国女子心中那深深浅浅的心事,慢慢品着旧时光的味道。偶尔也出去,静静地站在台下欣赏小城举办的“旗袍秀”活动,跟随着旗袍美女去景区展示人面桃花相映红的绝妙风景,看旗袍用细腻的笔挑剔地勾画着女性玲珑的曲线,但我谢绝参加任何形式的公开走秀。

常常在街角、在饭店、在广场甚至在麻将室,不经意邂逅旗袍,看她们穿着我心中的古典,吃着麻辣串、抽烟喝酒、扭着老年舞、喧哗打牌……我便会深深地低下头,匆匆地侧目而去。那一刻,我与旗袍熟悉着也陌生着,在相距很近的地方,在相距很远的路上。

没有人知道,旗袍之于我,是沉静内敛、轻风拂面的一种古典婉约的情怀,是一种积极高雅的生活态度,是我在生活中寻找一片宁静,对话自我,获取本色儒家文化的正能量。正如作家叶倾城所说:“沉静而又魅惑,古典隐含性感,穿旗袍的女子永远清艳如一阙花间词。”

当微风还未撩起伊人的衣裙,我已感应到旗袍的风情,这便是我与旗袍心照不宣的默契。

烟尘散尽,时光流转,我终究要老去,老到最后,三两知己,一杯清茶,那时我身着旗袍,静影沉璧,料峭独寒,任时光荏苒,芳华犹存。

我要抱着你,坐在酒杯中

在大家的印象中,海子最著名的一首诗也许是《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以至于节假日朋友圈晒出的风景照大多是: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而我独独喜欢海子的《思念》:“思念像此刻的风,骤然吹起,我要抱着你,坐在酒杯中。”

一个憧憬浪漫的女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快乐场景,是令人心怡的画面:与心爱的人一起去看海,看日出,赤着脚 ,牵着手在海边漫步……多么动情浪漫!而我更衷情在思念像雾一样被风吹起时,选择一个茶座,清淡灯光,素朴装饰,老旧桌椅,斟上一杯酒,回忆和他在一起时的繁花似锦,“宿酒醒来,不记归时节”,然后,酒暖回忆思念瘦。

我喜爱的文人中,大多与酒有缘。陶渊明、杜甫、李白、韩愈、李贺个个都是酒中豪杰,绝佳代言人首推感情细腻、多愁善感、才华横溢的李清照。

一直喜欢李清照的婉约诗词,她把对饮酒的爱好书写得淋漓尽致。

少女时代的李清照就已经很喜欢喝酒。一首天真烂漫的《如梦令》可说是她豆蔻年华的美好回忆:“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初读此句,着实呆了一下。恍若有唯美的事物一点点地滋生又落下,似在夜里,忽地就被一池花香袭住,不知它在哪,却被藤蔓一样的气场拿住,又虚无又缠绵。

闭上眼睛想象:那个若白莲般的少女,从江南芳菲的五月走来,穿过湖畔的烟柳画桥,踏过黛瓦白墙的青石板路,与一帮红男绿女,摇着小船儿,一边欣赏大好河山,一边行令喝酒。不知不觉就到了黄昏,于是奋力摇着船儿往回走,迷迷糊糊之间迷路了,跑到一片莲藕深处去了……

她不像一般的大家闺秀,把自己的生活圈子局限于闺房绣楼之内,而是踏出重门深院,寄情于山水,心怀美好。

结婚后,更可以敞开胸怀喝了。“新来瘦,非干病酒,不是悲秋”——亲爱的,我近来又瘦了,不是因为酒喝太多,而是因为想你入骨啊。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我都成骨感女生,你真的不心疼吗?倘是在现代,她一定会在宿醉之后自拍个素颜照,然后写句话发到朋友圈:“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卖萌极了!

她虽没有李白“对酒当歌,把酒问青天”的豪爽,也没有“且把浮名换了低酌浅唱”的柳永无酒自醉的酩酊,但却不乏诗人的俏丽婉约,率直纯真的美好情怀。酒可谓是李清照的灵感发源地,是遗世独立、平静祥和的家园,是中国古人对乌托邦最早的想象。她把醉态融入笔墨,变成一种生命方式、一种思维方式,以独特的个性和才情,写出了自己的生命华章,成为当时乃至后世一道独特而令人叹赏不尽的风景。

人生总有摆脱不了的困境。如同酒本身一样,无论多么美妙,终究要被装在杯子或瓶子中受着与生俱来的束缚和羁绊。当赵明诚走后,国破家亡的李清照,以她的孤独、她的苍凉,在香消酒残的夜晚,留下无数永恒的、文学的薄荷糖。

甜味没有,但凉还在。而在凉意中央,就是她的人生。当人们怅惘知己难遇时,其实一个人的归属不可能只来自知己、朋友这样的对象,一壶酒、一首诗、一段音乐都可以成为自身的承载,成为对话。

我常把音乐、酒引为知己。醉过两次。一次是在江南的水乡古镇。那是我人生中真正意义的初恋。白天我和他研究复杂的地图,骑着单车,走访一个个古朴的村落,闻香识茶,溪边寻石,他牵着我的手,纵容我的撒娇,抓拍我俏皮搞怪的镜头。晚上,坐在小桥流水处,看温暖的橘黄色的灯光倒映在水光里,仿佛古老的旧的时光又回来了。我们品着酸酸甜甜的杨梅酒,喝到天色幽冥,月色中升,心底蕩漾的尽是微妙难言的美好情愫。二十年来,我用最深沉隐晦的心来回味那再也不曾品过的杨梅酒,那如烟花般短暂而美丽的时光,让我在每一次的沉醉中回眸。还有一次是父亲在世时。我的故乡是以父亲来定义的。有了他,所有的痛苦与辛酸才有了依托。历史与现实之间、精神与亲情之间的矛盾交织出故乡的现状。当我还没弄明白这一切现实的意义时,它们一天天在我的视线中加速地远去和消失着。再次回到故乡时,父亲的头发已花白了,老屋夹在林立的楼房间显得异常矮小。想到父亲走后,再也没有一个人撑起我故乡的精神支柱时,那些不容易忘却的童年孤独的记忆全部回来了,它们致命的、急促,就像一束照进洞穴赶走所有盘踞很久的蝙蝠的光。

“故乡何处是?忘了除非醉。沈水卧时烧,香消酒未消。”那晚我默默喝着姐姐酿的谷酒,醉在姐姐的怀里长睡不醒……

此生我想我不会再醉了。倘草色烟光残照里,遇上李清照,我依旧会备下清酒佳肴,共她浅斟低吟。不会让她独倚栏杆,感叹无言谁会凭阑意。而我终是遇不上李清照那样的知音,还有如父亲那么怜爱我的知己。

这个世界上,一定有好多好多爱到不能爱的人,他们多想能相遇在另外的时光里,并在某个命定的节点上,再爱上彼此,永生永世再不分离。

责任编辑   练彩利

特邀编辑   张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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