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诗磊
摘要:调查发现,从开展营养餐的工作以来,而农村的中、小学教师也不可避免的参与了原料的购买、营养餐的发放、看管学生等教学外的工作,这些工作不仅大量的占用了教师的在校时间,长此以往也必然会对学校的教育与教学带来不利影响,甚至会对教师的身心健康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如何建立合理的分配机制,留住工勤人员。如何进行管理,做好营养餐的相关工作,我们参照国外的有关经验,提出了供餐形式的多样化、增加教师的工作补助、促进营养餐的法制化等措施。希望促进农村学生营养餐的工作实施,以及教师工作的合理化。
关键词:学生;营养餐;工作;教师;农村
中图分类号:G623.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1578(2019)10-0245-01
引言
2011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意见出台以来,各类学校和地区纷纷积极落实,并展开了相应的试点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在我们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尤其是给我们农村的中小学教师带来工作负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学质量的提高。农村中小学中教师不仅日常要负责一个班级以上的教学任务,如果教师还要长期从事教育教学以外的其他工作,就必然对教师带来不利的影响,甚至造成教学质量的严重下降,这和我们开展营养餐工作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所以,研究营养餐实施对教师工作产生的不利影响就显得十分必要。本文通过问卷调查,对参与营养餐工作的教师进行了科学、合理的问卷调查。总结了一些促进农村学生营养餐的工作实施,以及教师工作合理化的方法。希望对促进政策的落实以及学生的健康成长带来一些帮助。
1.研究方法
在进行问卷的基础上,通过调查问卷的统计,针对农村教师反馈回来的问题。本调查选取了营养餐试点较多的地区作为我们调查的对象,调查对象基本涉及到了参与营养餐这项工作的教师约200人,其中男性教师约102人,占50.7%,女性教师约100人,占49.3%。同时对反馈回来的问卷进行了合理、科学的统计与分析,其结果如下:
2.调查结果与分析
2.1 教师营养餐的工作过于繁杂。
从统计出的数据来看,教师进行陪餐和看管学生占据了教师的绝大部分比例,两项工作的平均比例占到了约60%以上。这就说明在营养餐的工作实施过程中,教师的主要工作是进行陪餐和看管学生。其次,从统计出的数据来看,小学教师的工作量明显的高于中学教师,仅仅陪餐这一项,农村小学教师就占到了约70%;而看管学生的教师中,农村小学则超过了60%,这些数据说明营养餐工作开展以来,教师们在陪餐和看管学生的过程中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
2.2 对小学教师的工作产生了负面影响。
从统计出的数据中,我们发现大约70%以上的教师认为参与营养餐这项工作对自己的教学工作产生了影响。其中,约52.9%的乡镇中学教师,约78.4%的乡镇地区的小学教师、约83.9%的农村小教师,都觉得营养餐这项工作会对他们的教育与教学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3.促进农村学生营养餐的工作实施的建议
3.1 建立长效的工资增加机制,留住工勤人员。
学校工勤人员不足和工勤人员的不稳定,是当前教师工作量增加的一个主要原因。依据问卷调查与统计分析,大部分工勤人员的月工资不到1300元,同时还要缴纳各类保险,其到手工资却只有几百元,工资过低无法留住工勤人员,造成工勤人员的缺乏。因此,建议针对工勤人员的工资建立起长效的增长机制,以此促进工勤人员的稳定。
3.2 强化工作管理,增设专人负责相关工作。
依据教师的工作情况来看,教师的工作确实很繁杂。大部分教师都要制作大量的账本,来应对上级的检查工作,这极大的占用了教师们的教学时间。甚至会影响到我们正常的教学工作。其次,农村小学教师普遍要面对几个班级的课程,而因为参与营养餐工作,教师的教学与学生的学习都收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建议学校设置专人来负责营养餐的管理工作。
3.3 合理提供一定的工作补助。
教學是各类学校工作的核心,教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投入到营养餐的工作中去,必然会影响到正常的教育与教学工作,同时也给我们教师自身带来一些潜在的不利影响。从调查的结果中发现,很多学校并没有因为教师的工作量增加而给予教师相应的补贴。因此,随着教师工作量的增加,就对营养餐工作产生了一定的抵触情绪,不利于营养餐工作的开展与落实。所以,建议给予教师一定的工作补贴。
3.4 促进营养餐法制化的建设。
国外的营养餐制度有一个显著的特点是营养餐的法制化,就是将营养改善工作纳入到现有的法制体系中。例如,美国1946年国会正式颁布的《国家内学生午餐法》;而日本的营养改善计划则更加详细,从1947年开始,日本政府就先后出台了与学校供餐有关的法律:《学校内供餐法》、《营养改善法》、《营养师法》等。其次,一些发展的中国家如印度、泰国等也都有与营养餐相关的法律。因此,我们国家也应该加快营养立法,将营养餐纳入国家的法制体系,进而保证营养餐工作的有效开展与规范实施。
4.结束语
总之,要想让我们的营养餐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就必须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因此,我们必须加快营养立法,把营养餐有效的纳入法制的轨道,从而促进营养餐工作的有法可依与规范实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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