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瑞驿 陈启航
摘 要:开展青年大学习、大学生“三下乡”活动是高校锻炼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一种重要方式。不仅可以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而且对于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提升具有重要意义。文章结合我校“双百双进”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分析了依托法学专业知识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创新性以及活动的综合效益。
关键词: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活动;综合效益
“践行新思想,奉献新时代”——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响应团中央关于开展“青年大学习”活动以及暑期“三下乡”活动的号召,依托主题式分散实践、项目式团队实践、菜单式专项实践三种实践形式,集中组织多支实践队伍奔赴各地,引导青年学生走到农村乡镇、城市社区、厂矿企业等生产生活的最前沿、深化改革发展的主战场,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体验新时代的巨大变化,感悟新思想的实践伟力,在接触群众、了解社会中提升觉悟、增长才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以青春建功的实际行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贡献青春力量。
我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紧紧依托学生自身法学专业背景开展,构建多个专业对口的实践平台,使得社会实践在具有普遍性的同时又带有我院自身的专业特色,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坚持以法学专业理论知识为依托
(一)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与课堂教学紧密互动结合
以法学院“美丽浙江乡村建设普法宣传”暑期社会实践队为代表的几支实践队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背景,依托课堂学习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突破原有的教学模式,让法科大学生能够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以身传法,将拗口的专业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当地村民宣传宪法修订以及一系列法律常识。不仅为当地村民带去了实实在在、切实有用的普法活动,同时也将理论与实践高度结合,让学生们在活动中实践、在活动中总结、在活动中提升,构建起一个全方位育人育才的教学体系,对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进行高强度的实战锤炼。
(二)构建校地合作,促进“局院所”互动
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形式不胜枚举,包括志愿者服务、勤工俭学、单位实习和暑期社会实践等,而暑期社会实践是其中最主要的形式。依托法学专业知识开展的社会实践通常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寻求与相关专业对口机构的合作,展开系列工作,将“绝知此事要躬行”的科学精神运用到实处。我院于2016年与当地司法局签署《关于开展大学生社区矫正志愿者工作的合作协议》,构建党建特色品牌活动,使得学生可以利用假期参加社区矫正志愿活动,并对相关课题进行调研,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完成调研报告。既可以解决志愿者队伍法律知识不足、人员短缺问题,同时又可以锻炼和提高法科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实务水平,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促进理论知识与实践更好的结合,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通过对接司法所参加社区矫正志愿活动,法科大学生普遍得到了较好的锻炼,学习到了许多自己不曾掌握的法律知识,看到了理论与实务的差距,对于实务水平的提升有非常大的帮助,激励自己更刻苦的学习。
(三)红色精神引领产学研基地
以我校“双百双进”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为背景,我院积极推动社会实践的基地化建设,通过多渠道、多层面广泛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因地制宜,与鄞州区云龙镇司法所、派出所等相关机构形成紧密联系,构建稳定的合作关系,设立相关的产学研基地,依托我院学生专业知识水平,积极开展相关实践活动,推动产、学、研三位一体相结合。如与司法所合作的“平安云龙”普法宣传工作、与派出所合作的电动车专项整治活动等,不仅为相关用人单位提供人才支援和智力支持,同时也为学生社会实践提供了科学、稳固的实践平台。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宣传工作入村入户得到了积极响应,在各村党员干部以及革命老兵带领下,取得了圆满的成功,真正做到了普及入村、宣传入户。
(四)加强总结,开拓创新
在社会实践活动体制构建中,最重要的环节在于实践之后的总结与反思,这是避免实践“虎头蛇尾”的一剂良药。建立完善的总结与奖惩制度,对于调动学生实践积极性具有良好的效果,能够加强对实践的重视,避免出现形式主义现象,促使学生真正的去实习、去实践,真正的将理论运用到实务中去检验,不断锻炼提升自身的实务水平。总结是对活动全局的思考,总结过去、开拓创新,这是对实践活动最好的升华。
二、我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坚持以践学为抓手
(一)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实践教学系统
我院积极组建暑期社会实践队伍,并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体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评估、统一考核的模式,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总结与奖励措施。将主题式分散实践、项目式团队实践、菜单式专项实践三种实践形式落到实处,形成以学生自主寻找专业对口单位实习、学院组织项目团队实践为主的多种暑期实践方式,将全体参与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纳入综合素质考评当中,将社会实践作为一门必修课程进行考核,对于学生综合品格的提升具有积极地促进作用。充分发挥我院社会实践活动以践学为抓手,在实践中育人育才的特色。
(二)“化整为零”的实习制度
为推进暑期社会实践落实到每位法科大学生,我院将主题式分散实践、菜单式专项实践有机结合,将社会实践列入日常教学计划,给每位学生布置假期实践任务,要求个人通过实习等方式进行暑期社会实践,提升自身实务水平。通过这种“化整为零”的社会实践方式,学生得以就近实习,结合当地现实情况,将课堂知识运用到实务当中,为今后的就业打下良好基础,同时也缓减了学院集中组织社会实践的压力,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成果。
(三)理论是灰色的,然生活之树常青
法学专业是一门应用型学科,深入的了解和适应社会是法学专业学习过程中的一门重要课程,法科生不仅需要极高的专业理论水平,更需要丰富的实践经验。近年法学院组织的“五水共治、剿灭劣V类水”、电动车专项整治、普法宣传、垃圾分类、法治政府建设、社区矫正志愿服务活动等社会实践专项活动,其所对应的正是我院法科大学生所学专业的辐射范围,通过这些项目所构建起来的实践平台,真正使我院学生做到了将自身投入到实践中去、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不仅锤炼了自身的专业水平,同时也验证了理论知识的正确性与科学性。通过这些实践平台,较好的理顺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不断加深社会实践的广度与深度,形成以践学为抓手、理论与实务高度结合的教学体制,极好的促进法科大学生将理论带到实务中去,将实务经验反馈到理论中来,大大提升了自身的综合水平。
(四)激发实践热情,提高法科生社会实践效能
强化对社会实践活动的深入思考,杜绝重形式、轻内容的现象,更正将其视为可有可无、枯燥乏味的“关卡”心态。在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充分彰显法科生专业特色,组织开展切实有效的实践项目,激发实践热情。在实践过程中减轻学生的实践负担,如在实习类活动中让学生自由选择实习单位、自由支配实践活动时间等。同时我院在实践开展中充实指导力量,为每支实践队伍配备指导老师,并由班主任担任个人实习指导老师,组织辅导员、学生干部齐抓共管,共同推动实践队伍积极开展活动,力求做到人人参与,不断激发队员实践热情,将活动开展推进到切实有效的高度。
(五)积极做好活动宣传工作,扩大影响力
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对于高校的育人育才工作有着极其积极的作用,有利于展现大学生的新风貌、新特色。我院学生奔赴祖国各地自主寻找专业对口单位实习以及学院组织的专项实践团队都为当地政府、企业、律所或相关组织做了大量的志愿服务工作,在此过程中的一些实习实践事迹以及我们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所发掘的感人瞬间,都需要媒体进行报道,这是一种扩大社会影响力的有效途径。我院实践队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积极做好新闻推送工作,形成了以官方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为主,以相关纸媒、网媒等传统媒体报道为辅的新闻报道模式,将我院实践队开展情况以及所获成果进行对外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良好的新闻宣传能够促进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良性循环,激励越来越多的学生参与社会实践,践行新思想、奉献新时代。
参考文献
[1] 喻小利.法科学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实践育人功能探索——以西南政法大學依法治国宣讲团为例[J].文化创新比较研究,2019(02).
[2] 唐菁菁,林孝锴.传承与创新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J].中国教育学刊,2016(02).
[3] 李佳芮.论“多元互动式”大学生社会实践育人模式的构建[J].文化创新比较研究,2019(01).
[4] 杨国欣,蔡昕.高校实践育人实现路径探析[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9(02).